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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縣法律援助工作簡要彙報(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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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縣法律援助工作簡要彙報(精選多篇)
第一篇:關於全縣法律援助工作簡要彙報第二篇:法律援助簡要總結第三篇:法律援助工作彙報第四篇:法律援助工作彙報第五篇:12348和法律援助工作彙報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關於全縣法律援助工作簡要彙報

我縣地處秦嶺南麓,商洛西南部,總面積3487平方公里,境內山大溝深,地形複雜,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稱,既屬傳統型山區農業縣,又是國家重點扶持的老、少、邊、窮山區貧困縣,全縣轄25個鄉鎮(14個建制鎮、11個鄉),205個行政村,2個社區,1060個村民小組,73240戶、283312人,其中農業人口26. 59萬人。

現將全縣法律援助工作向各位領導予以彙報: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我縣法律援助工作於99年正式逐步展開,特別是xx年《省法律援助條例》出臺後,我縣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曾多次向縣委、政府彙報,贏得了縣委、政府高度重視和支持,去年借國務院頒佈實施的《法律援助條例》之東風,又專題向縣委、政府彙報,得到了縣編委的大力支持,去年,9月縣編委下發了關於成立“鎮安縣法律援助中心”及人員編制的文件,定編3人,系事業單位建制。因政府機構改革原因,人員暫時未到位,此項業務由縣局基層股代辦。爲了紮實認真的搞好法律援助工作,縣局在全縣基層相繼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4個(主要掛靠公證、律師、基層法律服務所),從事法律援助人員39人。其中專職3人,具有律師資格的4人,公證員資格的2人,法律服務資格的29人,均系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法律援助隊伍素質得到明顯加強,從而保證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由於領導重視、全縣法律援助機構、人員網絡健全。

二、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打造了司法行政愛民窗口形象。全縣從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員,從不講條件,不講報酬,默默地爲那些法律上無知、經濟上無助的弱者、殘者及社會困難羣體提供法律援助,爲當事人服務,爲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努力工作,上爲黨和政府分憂,下爲弱勢羣體解難,樹立了司法行政機關愛民窗口的形象,贏得了廣大人民羣衆的讚譽。據不完全統計,xx年以來,全縣法律援助機構共承辦法律援助案件391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民事57件,行政1件,非訴訟代理70件,法律諮詢、代書249人次或件,支付法律援助經費高達5萬元,全系自行承擔。青銅關鎮法律服務所積極主動爲殘疾弱勢羣衆提供法律援助,去年5月受到司法部、中國殘聯的表彰。目前我縣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並辦理xx年9月22日特大交通事故索賠案,受遇難者家屬委託,擔任28名受害者訴訟代表的委託代理,爲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此案涉及訴訟人數之多,涉及索賠金額高達60餘萬元,在我縣尚屬首例。

三、抓住機遇、乘勢而上,努力開創了我縣法律援助工作局面。一是廣泛宣傳國務院、省人大及中、省分別頒佈的《法律援助條例》及配套規範性文件,採取了多種形式,從黨政領導,從咱們司法行政系統內部和基層人民羣衆三個層面進行重點宣傳,大力營造領導重視法律援助、全社會支持法律援助、法律服務人員積極參與法律援助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推動了我縣法律援助工作更快更好地開展;二是認真履行管理職能,推進法律援助的規範發展,《法律援助條例》明確了監督管理是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我們將切實履行這一職能,加強監督和管理,堅持“統一、便捷、效率”的原則,規範案件運作流程,規範法律援助行爲,建立規範、科學的業務管理制度,加強對法律服務人員的培訓、教育,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和服務水平爲受援人員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三是完善法律援助組織網絡,更廣泛地滿足貧困羣衆的法律援助需求。進一步完善以縣、鄉鎮法律援助機構爲主導,以社團法律援助組織、社會力量爲補充,以村級“兩會一戶”及社區工作點爲基礎的法律援助網絡,不斷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更廣泛地滿足貧困羣衆的法律援助需求,把貫徹《法律援助條例》的過程,變成擴大法律援助服務的過程,通過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給予幫助,引導他們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問題,爲黨委、政府排憂,爲困難羣衆解難,促進社會的穩定,爲“安全鎮安”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四、存在問題。一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執業素質較低,影響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二是宣傳不夠深入,導致當事人不知自己是否屬於法律援助對象,貽誤案件時機;三是因無分文經費,嚴重製約法律援助業務正常開展,使許多受援對象,擋在門外,無法爲他們提供法律“救濟”;四是專職人員未到位,制度不健全,阻礙了法律援助事業的向前發展;五是法律援助工作開展的不夠平衡,目前主要承辦的是刑事、清欠民工勞動報酬、法律諮詢、代書,對外出辦案,因無經費無力援助。

以上彙報妥否,請各位領導指正。

第二篇:法律援助簡要總結

探索長效保障機制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攀枝花市總工會2014—2014年職工法律援助工作總結

近兩年來,攀枝花市各級工會組織認真貫徹“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堅持主動維權、依法維權、科學維權,積極開展職工法律援助工作,探索建立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長效機制。兩年來,全市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264件,結案率達95.7%。其中:代理仲裁訴訟案件33件,協調處理非訴訟案件418件,提供法律諮詢1780件,代寫法律文書33件。全市職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現將兩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抓固本加基,從源頭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兩年來,市總工會法律援助中心積極參與省、市涉及職工利益的有關法規、政策的制定,努力從源頭上維護廣大職工特別是困難職工羣體的利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活動,提出了市總工會的11條意見。對《四川省農民工工資保障條例》(徵求意見稿)、攀枝花市《關於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意見》等法規、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出臺提出工會的意見,參加了市政府關於煤氣收費價格上調、生活垃圾處理費等聽證會,所提出的對特困職工家庭給予價格優惠的建議被市政府採納。

二、堅持職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

一是堅持與日常信訪工作有機結合,對在日常信訪接待中發現的嚴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事件,提供直接、具體的法律援助。

二是堅持職工法律援助與困難救助幫扶有機結合,爲來訪的困難職工解決實際困難。三是堅持職工法律援助與勞動仲裁相結合,直接獨任或參與重大、集體勞動爭議仲裁案件審理工作,增強工會維權的權威性,使工會的維權手段更直接、更有力。兩年來,市總工會代理勞動爭議仲裁案件33件,其中由市總工會兼職仲裁員獨任審理的勞動爭議案件9件。

三、建立社會化維權機制

1、2014年8月,成立了全市職工維權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掛帥,成員由19個市級相關部門領導組成,並明確了成員單位工作職責,以“兩辦”文件下發。

2、積極做好普法宣傳教育。以“四五”“五五”普法宣傳推動維權工作法制化。在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規劃的基礎上,開展“五五”普法規劃工作,一是通過發放《進城務工人員維權手冊》,提高職工(農民工)自我維護能力。二是普法形式靈活多樣。各級工會利用就業培訓、上崗培訓、職業介紹等多種渠道,對職工和農民工進行法律法規培訓,

3、2014年,市總工會正式聘請2名律師爲常年法律顧

問,增強了依法維權力度。同時,指導部分基層工會建立了法律顧問制度。今年11月,市總工會制定的《基層工會法律顧問制度暫行辦法》被省總工會轉發,要求各市州學習借鑑。

四、推動工會維權工作長效化。

維權工作任務艱鉅,僅靠工會一家是不行的。市總工會通過整合各部門資源,藉助外援、形成合力,更好地做好維權工作。建立市、區(縣)兩級維權聯盟。2014年8月,市總工會起草並指導幫助我市五個區、縣總工會簽訂了《攀枝花市區域間職工維權聯動多邊合作協議書》,相互間爲對方到本地區務工或本地區到對方務工勞動權益遭受侵犯的農民工提供法律諮詢、代書法律文書、非訴訟調解、代理訴訟和仲裁等法律服務,並幫助經濟困難的農民工申請仲裁和訴訟費用的減免和緩交;約定互相委託對方調查取證、代爲申訴、起訴或申請執行等。東區總工會、仁和區總工會聘請了律師作法律顧問,參與工會的維權工作,爲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兩年來,我市工會法律援助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現在:工會維權的手段不夠豐富,尤其是依法維權的探索不夠;工會法律工作專門人才缺乏,制約了工會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在今後的工作中我會將認真加以解決。

二〇一四年五月日

第三篇:法律援助工作彙報

縣司法局關於

法律援助工作情況彙報

一、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況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爲某些經濟困難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並減免法律服務費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和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我局自1999年以來,按照上級要求積極開展了 法律援助宣傳活動,工作中建立健全了統一審查、立案、指派等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強化了質量管理機制,對法律援助案件實行了全程管理,先後指派律師爲30多名弱勢羣體提供了法律援助,維護了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爲政府贏得了良好的聲譽。我縣每年需要指派律師爲弱勢羣體辦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達200件以上,但是由於機構不健全,缺乏工作人員,經費不足,我們每年能辦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非常有限,許多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案件沒有得到及時的法律援助。自1999年以來,我局共審覈符合法律援助條例的案件927件,因經費困難只對30件提供了法律援助,影響了政府這項“民心工程”的深入開展。

二、法律援助工作亟需解決的問題

1、按照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和上級的要求,成立縣法律援助中心,列編爲股級事業單位,隸屬縣司法局管理。工作人員從局機關現有人員中調劑2-3名,其餘從大學法律專業畢業生會考試擇優錄用。

2、按中央、省、市要求,把法律援助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全額撥付,專款專用,保證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我縣每年需辦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都在200件以上,所以每年至少需經費5萬元,1999-2014年縣財政均未足額撥付,目前我局還欠指派律師辦案經費3萬餘元,因此,根據國務院和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關於“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爲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的規定,申請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縣財政年度預算,用於法律援助案件的欠帳支付和辦案經費。

二00四年十一月十日

第四篇:法律援助工作彙報

市司法局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隨着經濟社會不斷髮展,廣大人民羣衆對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斷增加,逐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更好地滿足困難羣衆的需求,已經成爲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近年來,我們按照市委、市政府十大民生工程的方案要求,放寬適用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一、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爲適應新形勢下人民羣衆對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職能作用。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規範服務行爲、完善工作制度,促進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態化,簡化法律援助受理審查程序,對特殊弱勢羣體免除經濟困難審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擴大基層法律援助服務網絡覆蓋範圍,拓寬法律援助申請渠道,使困難羣衆能夠及時就近申請法律援助。目前,在全市13個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立受理點13個,由司法所所長兼任法律援助受理點的負責人。在190個行政村和27個社區設立法律援助聯絡員。另外在####律師事務所、市工會、市婦聯設立了3個法律援助受理點,都設有專職人員負責。結合工作實際,我們把市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律師事務所確定爲三個法律援助觀摩點。

二、做好法律援助的應援盡援工作

爲保障困難羣衆獲得必要的法律援助,積極爲符合條件的困難羣衆提供訴訟和非訴訟代理,幫助他們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圍繞特殊羣體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做好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返鄉農民工等的法律援助工作。認真辦理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依法爲經濟困難的刑事案件當事人提供辯護和代理,維護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廣泛開展法律援助諮詢服務,充分利用“12348”法律援助熱線,切實做好法律援助專線諮詢工作,爲羣衆解疑釋惑。使符合條件的困難羣衆能夠及時獲得法律援助。今年1至10月,全市共承辦案件245件,佔全年290件法律援助任務的84%。其中民事242件,刑事3件(法院指定1件,申請2件)。接待諮詢 670人次,其中來訪500人次,來電170人次,接待農民工330人次。已結案民事 62件。挽回損失或取得利益141.8萬元。

第五篇:12348和法律援助工作彙報

區司法局12348和法律援助工作彙報

寧波市**區(原浙江省*縣,2014年4月19日經國務院批准“撤縣設區”而設立爲寧波市**區)。地處浙江省東部沿海,下轄18個鎮、1個鄉、3個街道,東、西、南三面與寧波市老城區接壤,全區面積1381平方公里,總人口74萬,綜合經濟實力位居全國百強縣前列。我局現有在編幹部職工25人,其中黨員20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2人(其中本科8人),全區有1家公證處、4家律師事務所和15家法律服務所。幾年來,我局在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的關心指導下,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爲維護社會弱勢羣體和社會穩定所做了一些工作。局黨組統一思想,認識到位,切實把148和法律援助工作當作新形勢下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來抓,當作是黨和政府關愛弱勢羣體,維護社會穩定的“民心工程”、“陽光工程”和“實事工程”來抓,通過爲羣衆提供及時、到位、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贏得了黨委、政府和人民羣衆的信賴和支持,實現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再創新、再提高。2014年,被省司法廳授予“人民滿意司法行政單位”稱號。2014、2014連續兩年被寧波市司法局評爲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創一流獎”單位。2014年12月3日,被人事部、司法部聯合授予“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我區自1999年4月22日正式開通1600148熱線,併成立了148辦公室,於2014年9月1日改號爲12348。該辦公室現有人員4名(其中專業接線員1名),配備12348熱線平臺一個,電腦四臺,傳真機一臺、激光掃描儀一臺,最新法規庫(可隨時更新升級)一個。今年區財政劃撥148法律服務專項經費10萬元,並做到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增加。除了寧波市局,在整個寧波地區,我局148辦公室是運行最好的。

開通至今,148辦公室共接聽解答諮詢電話20144人次,月平均375人次;共接待來信來訪2370人次,月平均接待43人次;共勸阻越級上訪38批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近五年來,12348法律熱線在148辦公室工作人員的努力下,運作情況良好,較好地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也爲社會的穩定作出了一定的貢獻,受到了領導的好評和羣衆的歡迎,並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和廣闊的發展前景,我們在5年中的具體做法是:

ò»¡¢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做好工作,人的因素永遠是第一位的。148工作人員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着服務質量和12348法律諮詢熱線的信譽,因此,我們把加強隊伍素質放在148工作的突出位置來抓。一是健全制度,在局裏現有的制度上,148辦公室又制定完善了值班與交接、設備維護、學習和衛生等九項制度以及值班、接待、微機管理人員職責等六項管理規定,並做到從嚴要求,經常檢查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二是加強學習,每星期組織一次政治學習,每月組織一次業務學習和講評,探討問題交流體會,同時積極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各種業務培訓班,學習接聽電話、電腦操作與使用技巧,學習各類最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工作人員解答問題的效率。

¶þ¡¢加強法律宣傳,提升12348諮詢熱線服務知名度

1、運用新聞媒體,做(本站 推薦)好宣傳工作。前幾年我們曾在鄞州電臺開設了一個《今日關注》的諮詢欄目,由法律服務中心田虹主持熱線,一度取得過很好的宣傳效果;2014年,我們又與鄞州日報社合作,開辦了“148法律服務專欄”,用實際案例選登、法律解答等形式,來宣傳12348法律熱線和提供法律服務,加深12348在羣衆心目中的印象;同時在《寧波新聞週刊》上開設專欄,以問答的形式解答羣衆的疑惑,用活生生的事實對148進行了最優質的宣傳;從2014年開始,我局在自己辦的《鄞州普法》報上開闢一定篇幅,專門用於12348的宣傳和解答比較典型的羣衆來電和來訪,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利用普法陣地,加強宣傳力度。在每年3月份的婦女維權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以及節假日期間,148辦公室及時會同普法辦、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組織人員下鄉上街進行宣傳和現場爲羣衆解答,在提高羣衆法律意識和法制素質的同時,更提高羣衆通過12348法律服務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今年12348改號以後,爲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做到12348法律諮詢熱線家喻戶曉,我局投入大量財力物力,專門製作了760塊寫有“尋求法律幫助請撥12348”宣傳牌,在全區各鎮鄉(街道)中的醒目位置進行懸掛;同時還特製了300頂印有“尋求法律幫助請撥12348”的雨傘,分發給全區羣衆。經常有諮詢者反映道:“我們是看到村裏的“尋求法律幫助請撥12348”牌子後纔來的。”

三、建立制度網絡,加強法律服務工作

1、建立健全各類制度。幾年來,我局先後出臺了《鄞州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辦法》、《鄞州區法律服務實施若干規定》、《鄞州區法律援助辦案百分考覈制辦法》、《鄞州區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來規範和提高法律服務的質量,以取得引導和促進法律服務工作的良好效果。

2、建立完善服務網絡。經過幾年的不斷完善,我區基本形成了法律援助三級網絡:與區有關部門聯合成立的維護婦女、殘疾人、職工、老年人、軍人軍屬利益等專門性法律援助站;鎮鄉(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區(村)級法律援助工作站。並嚴格按照司法部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四個統一”要求,制定相應的工作辦法,進一步完善接待諮詢、辦案指派、費用減免等一系列制度,以優質優量的服務爲羣衆和弱勢羣體提供法律援助。

四、創新法律服務渠道,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1、建立內外聯動機制,加強督辦落實工作。一是及時向網絡單位通報12348每月工作情況,加強與區委辦、區府辦、區信訪局的聯繫,互通情報,對一些可能引起上訪的諮詢,在積極做好工作的基礎上以信息形式通報聯動單位。二是啓動內部聯動網絡,加強與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的聯繫,依靠內部運作,相互支持,及時解決當事人的法律服務要求。同時完善定期分析制度,充分發揮信息網絡作用,使12348成爲政府掌握社情民意的窗口,成爲基層黨政領導與人民羣衆聯繫的橋樑,成爲人民羣衆維護合法權益的工具。如2014年4月,姜山鎮司法所在接受當事人要求調處的一起賠償糾紛中,因雙方當事人對賠償的責任認定有異議,調解陷入僵局,後在司法所的建議下當事人撥通148諮詢電話直接向148值機員諮詢,經過值機員依法耐心周全的解答,做通了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就賠償達成了一致意見,使糾紛當場得到了解決。

2、開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保障弱勢羣體利益。2014年,我局全面實施“法律保障工程”,將全區被民政部門確定在最底生活保障線以下的特困家庭共2713戶4970人逐一進行了註冊,並向他們統一發放了自行設計的《法律援助專用卡》,爲他們開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持卡人可以憑卡要求區屬公證處、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服務所免費爲其提供法律諮詢、代寫法律文書等法律服務,同時也可要求減免代理刑事訴訟、辯護及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等費用,從根本上爲弱勢羣體營造公正、公平的法律氛圍。今年上半年,居住在下應鎮的史某、鍾公廟鎮的付某、邱隘鎮的陳某等5戶低保家庭,面對因拆遷可以入住的新居,在辦理房產權登記、房屋拆遷、房屋繼承等手續時,因經濟困難,爲千餘元公證費傷透了腦筋,眼看着快到辦理房產登記的截止日期了,辦公證的錢還沒有着落,真是心急如焚,這時想到了手中的《法律援助專用卡》,於是,他們抱着試一試的心情來到鄞州區公證處,提出了公證法律援助申請,公證處受理他們的申請後,根據他們的實際困難,減去了他們50%的公證費用,使他們順利辦理了房產登記手續,解了他們的燃眉之急。事後,他們說:“手中的綠卡真有用”。

3、組建民企法律顧問部,維護民企合法權益。我國加入wto後,爲保證我區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我局與區工商總會聯合組建了區民營企業法律顧問部,顧問部由司法局、工商總會及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員組成,爲民營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各類經濟糾紛,提供金融證券、房地產、知識產權等專業性較強的特色法律服務,及時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知識培訓。同時,聘請了一定數量的監督員,對顧問部的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意見建議,這一舉措的推出,受到了民營企業的普遍歡迎和一致好評。

4、開通防治非典熱線,發揮法律服務職能。在今年上半年非典肆虐期間,我局迅速開通了依法防治非典12348法律服務熱線,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和12348專線電話的職能作用,爲羣衆詳細解答預防非典等衛生方面的法律規定,爲政府有關部門開展預防工作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並做到一日一報,及時反映全區防治非典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據統計,在我區防治非典期間,共解答來電諮詢327人次,接待上門來訪106人次,爲有關部門提供《傳染病防治法》、《職業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實施細則》等相關行政法規37部,爲我區防治非典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圍。

5、開展服務周活動,宣傳貫徹《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頒佈《法律援助條理》以後,爲更好地宣傳貫徹《法律援助條例》,讓全社會了解法律援助,參與和支持法律援助事業,我局結合“法律進社區”活動,開展了以“社會的公平和正義呼喚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和支持”爲主題的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周活動,以法律諮詢、現場受理符合條件的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爲需要法律援助的貧困羣衆提供優質服務,讓老百姓真切感受到黨和政府對困難羣衆利益的關心。服務週期間,共分發各類資料1萬餘份,接受諮詢19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8件。

幾年來,儘管我局在148及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得到了黨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羣衆的好評,但隨着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人民羣衆法律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綜觀全局,也存在在着一定的問題和不足之處,主要有:

1、12348辦公室工作人員不足。在148辦公室成立之初,該辦公室有人員5名,但經過機構改革和人員調動後,之剩下4名(專業接線員只有1名),但從這幾年諮詢電話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數量來看,卻是逐年增多,出現辦公室工作人員不足的現象。

2、工作人員業務素質亟待進一步提高。雖然我局有最新的法規庫和訂閱了大量的法律書籍,隨着法律法規的不斷頒佈更新,羣衆法制意識的增強,但還是不能滿足更好地爲羣衆服務的要求,我們掌握的現有法律知識與羣衆的問題諮詢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急需工作人員積極參加各種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3、法律援助經費不能滿足發展需要。從五年來的總體情況看,工作量在不斷增長,而148辦公室的硬件設備大部分是前幾年置辦的,部分已經老化,跟不上形勢的要求,需要添置或更新,人員培訓,資料蒐集,調查研究也需要響應的經費保障。同時每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上升較快,2014年只有5起,而2014年已經增加到了181件,隨着《法律援助條例》的頒佈和實施,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將以更快的速度遞增,而法律援助辦案補貼也已做相當的提高,因此除了區財政劃撥的專項經費外,局裏每年還要補貼不少,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148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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