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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困助學教育脫貧攻堅工作總結

扶困助學教育脫貧攻堅工作總結

扶困助學教育脫貧攻堅工作總結

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現將教育脫貧攻堅工作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目前我區現有義務教育學校20所,其中初級中學6所(農村1所),國小12所(農村5所),農村教學點2個。現有在校學生5587人,其中國中在校生2447人,國小在校生3140人。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機構,確保教育脫貧攻堅工作職責明確,有序推進

進一步完善了教育脫貧攻堅工作機制,成立了以局長爲組長,其他黨委班子成員爲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爲成員的教育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義務教育辦公室爲聯絡員。按照市教育局扶貧辦對教育脫貧攻堅工作的安排,明確職責和分工。同時,積極與相關部門對接,建立扶貧、教育、民政、殘聯等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協調機制、數據共享機制,按照建檔立卡、殘疾、農村低保、特困救助“四類”來區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來源,明確數據覈查渠道和工作任務,將教育脫貧攻堅納入鄉村振興戰略構架下統籌安排。

(二)提高認識,確保教育脫貧攻堅與控輟保學同步推進落實

區政府制定了脫貧攻堅及控輟保學相關文件,確定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完善措施、整體推進。

一是強化政府責任。區政府高度重視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主動作爲強力推進,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控輟保學目標責任,聚焦突出問題,加強分類指導,按照“以區爲主”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履行控輟保學主體責任,全面負責區域統籌、綜合實施,組織實施控輟保學工作措施,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建立義務教育控輟保障、宣傳動員、勸返復學、聯控聯保、動態監控、督查問責、考覈獎懲機制。

2. 強化屬地責任。杏樹崗鎮和各街道對本轄區“控輟保學工作主動作爲,加強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搞好依法控輟、行政控輟,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工作總體水平。經常安排專人深入村、組、戶調查摸底,進一步強化屬地責任。大力宣傳和貫徹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規,增強廣大羣衆的法律意識 ,把“送子女入學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法律要求變成家長或監護人的自覺行動;建立起鄉、村民委、村小組三級聯動防護網絡,嚴防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從各渠道外出打工。積極配合做好家長、學生的思想工作,使依法控輟工作落到實處,使“在校生留得住、輟學生勸得回 ”。

3、強化屬事責任。區教育局全面負責“控輟保學” 工作的組織實施, 搞好安全控輟、質量控輟、情感控輟工作。積極探索、研究解決因 “學困、 厭學”而導致輟學的有效辦法,穩住“學困生”,使其學有所得;留住“易輟生”,使其安心學習;加強學生學籍管理,銜接好學生轉入、轉出學校的各個環節;多渠道籌資,繼續改善辦學條件,爲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着力改善學校衛生設施和學生食宿環境,確保學生不因學校辦學條件差和安全無保障而輟學;端正辦學思想,加強學校管理,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質量的辦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質量;強化師德教育,尊重、關心、愛護學生,讓學生切實感受到學校的溫暖和教師的關懷,用情感感化學生留住學生。

(三)精準扶貧,確保不讓一個孩子因貧失學

我們始終將扶困控輟放在控輟保學的第一位,堅決不能因爲貧困而導致輟學的發生。

一是建檔立卡貧困學生。紅崗區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貧困學生20人中,具有紅崗區戶口的5人,外省市縣15人。這20人中現在區內學校就讀的有18人,其中杏樹崗中學就讀學生6人、第十六中學就讀5人,民吉國小就讀1人,宏偉國小就讀1人,創業國小就讀1人,八百垧第一國小就讀1人,杏樹崗國小就讀1人,乘風第四國小就讀1人,金山堡國小就讀1人。另外,有2人在校外辦學機構學習,其中杏樹崗中學1名安達戶籍學生回原籍,學籍仍在紅崗區,現已初四畢業,四十七中1名明水籍學生,七年級就沒有到四十七中報到,現已初四畢業,聯繫家長,已在汽修技校學習汽修技術,學籍仍在紅崗區。

二是貧困家庭子女救助。我區現有貧困家庭子女就學33人,其中杏樹崗中學9人、十六中學4人、十七中學1人、八百垧中學2人、八百垧一小1人、創業國小1人、民吉國小1人、先鋒國小3人、興隆河國小2人、杏南二小3人、杏南三小1人、杏南一小5人。

三是殘疾兒童入學情況。我區現有適齡殘疾兒童44人,其中隨班就讀23人、特殊教育機構就讀20人,還有1人沒有就讀,主要原因是孩子隨家長在大連生活,在大連市東昕特殊兒童服務中心做康復,未建學籍。

四是扶困助學資金髮放情況。今年4月初,我們爲16名建檔立卡貧困學生髮放了2020年春季的助學資金4562.5元,發放了33名貧困家庭子女助學資金9250元,發放了23名殘疾學生助學資金6437.5元。7月份,我們又爲這72名貧困學生補發了2019年秋季的非住宿生補助共計20250元,爲9名住宿生髮放2020年春季助學資金5000元。

五是用制度強力控輟。我們建立了各項控輟保學各項規章制度,層層簽訂責任狀,想盡一切辦法依法控輟。針對目前九年級、初四輟學外出打工,用人單位需要提供國中畢業證的實際情況,我們要求各國中學校學生如果沒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堅決不允許發放國中畢業證,教育局在覈準發放畢業證時以參加會考學生數爲準。

(四)送教上門、關愛留守兒童,確保適齡殘疾兒童全覆蓋接受義務教育。

一是關愛留守兒童實行了全覆蓋。各學校全部建立了標準的心理輔導室(青愛小屋),100%配備了1名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爲留守兒童提供了學習輔導、生活幫助和心理輔導。同時,各校建立了留守兒童檔案,並制定了相關的管理制度,開展了關愛留守兒童的主題活動,開闢了各種興趣社團,多措並舉促進了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發展。

二是保障了適齡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實行全覆蓋。局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加強與扶貧、殘聯、民政等部門的對接,全面掌握了本地適齡殘疾兒童信息,其中區內**人持有殘疾證,**人在特校就讀,**人區內隨班就讀,**人送教上門,**人尚在康復治療。學校根據其殘疾程度和未入學原因確定教育形式,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建檔造冊並建立學籍,納入學籍管理。針對不同類別殘疾兒童接受教育的實際需求,採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方式,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能夠接受義務教育,確保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全覆蓋、一個不漏。

三、存在問題

在控輟保學和扶困助學工作中,我們做了一些工作,但與上級要求還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是控輟保學難度較大。我區生源主要來源於進城務工子女,流動性較大,家庭搬遷也不向學校和教育局提出轉學申請,造成非輟學性流失。

二是農村輟學情況較爲突出。受讀書無用論影響,導致部分學生讀到九年級四就輟學外出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