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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黃打非 護苗’工作站”工作總結

光谷左嶺一初“掃黃打非 護苗’工作站”工作總結

“掃黃打非 護苗’工作站”工作總結

學校“護苗”工作站要做到有人員、有設施、有活動、有宣傳、有標牌、有分工、有職責、有制度等“六有”要求。

(一)有場所。在辦公場所門口安裝了“武漢市光谷左嶺第一初級中學‘掃黃打非·護苗’工作站”標牌,大小和其他辦公室銘牌一致。根據人員配置情況,可利用現有黨支部書記辦公桌椅、電腦、打印機等設備開展工作。

(二)有人員。設立站長1名(袁勇書記)、副站長2-3名(田琪副書記、彭新海副校長),“護苗”宣傳員(牛陽)、監督員(王敏、陳思慶、胡宏)。有負責人和相關工作人員基本情況、分工以及聯繫方式。

(三)有宣傳。依託學校現有的宣傳櫥窗、電子顯示屏、校園廣播站等設施開展“護苗”宣傳。

(四)有活動。結合學校正常教學計劃,根據學生、家長現實需求,每學期制定“護苗”活動計劃,並逐項抓好工作落實。

(五)有職責。建立健全工作站基本職責,圍繞站長職責、宣傳員職責、督查員職責,落實好相關要求。

(六)有制度。制定職責分工、協調聯動、工作會議、工作臺帳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