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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交黨費的黨性教育黨課

關於交黨費的黨性教育黨課:交黨費不只是在交錢

關於交黨費的黨性教育黨課

在生活中我們的每一筆支出,要麼是購買了商品供我們使用,要麼是購買了服務供我們享受,而我們的黨費卻好像是什麼都沒有買到。因爲沒有“獲得感”,致使黨費失去了“存在感”。黨費雖然是一筆錢,但絕不能和其他費用同等看待。黨費,雖是錢財,實爲信仰,是對黨忠誠的符號;實爲性質,是明確黨員應盡的義務。今天我從三個方面來講:

一、牢記黨員身份和義務,就要按時交黨費

現在,我們持續推進“兩學一做”教育活動---學黨章,學講話,做合格的共產黨員,首先讓我們來學下黨章第一條、第九條的內容吧。

黨章第一條:只有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先進分子,纔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黨章第九條: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爲是自行脫黨。

也許大家會說,每個月交黨費太麻煩,我們一年交一次也沒少交嘛。這裏不妨來讀一下《中國紀檢監察報》上刊登的評論文章《黨費交不交,差的是黨性》:作風問題都是從一件件小事開始的,蛻化變質墮落是有演變過程的。所謂“不以惡小而爲之”,一次兩次的忘記交黨費,可能不會釀成什麼大差錯。但是,若長此以往,總是忘記自己在黨章、黨旗面前的承諾與誓言,恐怕就爲更大的錯誤撕開了內心裏最脆弱的口子。想一想,若連黨費的繳納都嫌麻煩,又還有什麼樣羣衆的疾苦、改革的艱辛會不嫌麻煩、縈繞心頭?

王願堅寫了一篇小說《黨費》,相信大家都很熟悉。故事寫的是1934年秋天,主力紅軍開始長征後,主人公黃新是一個二十五、六歲帶着孩子的女黨員,她在與黨組織失去聯繫,白色恐怖籠罩的險惡環境下,念念不忘組織,將丈夫留下的兩塊大洋和醃製的鹹菜作爲黨費交給地下交通員,而自己爲了掩護交通員獻出了寶貴的生命。

政委收到這一份黨費,在登記黨費的本子上端端正正地寫上: 黃新同志1934年11月21日繳到黨費……卻再也寫不出黨費的數目。

一筐鹹菜是可以用數字來計算的。而一個共產黨員愛黨的心怎麼能夠計算呢?一個黨員獻身的精神怎麼能夠計算呢?

這裏也告訴我們:用一筐鹹菜來交黨費,它並不值多少錢,但它告訴我們:交納黨費,不是一種形式,而是一種儀式,它能時常提醒我們,“我是一名共產黨員!”

1935年10月,中央紅軍抵達陝北後,周恩來忙於處理各種工作,非常勞累。有一次,警衛員魏國祿不忍打擾他,就替他交了五分錢的黨費。在得知自己的黨費被別人代爲繳納後,周恩來馬上對警衛員魏國祿提出了嚴厲的批評。他說,黨費不能讓別人代繳,軍政大事重要,交黨費也很重要,這是每個黨員的義務。

黨費凝聚了老一輩革命者對中國共產黨的深厚感情。周恩來身後沒有留下任何個人財產,他和夫人鄧穎超的全部工資積蓄都交了黨費。朱德兩萬元的存款單至今仍存放於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裏。生前,他囑咐這筆錢不分給子女,要作爲黨費交給黨組織。

90歲抗日老兵翟樂春託人向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委組織部交來了5000元的黨費。他說:“這5000元的黨費就算是我替在戰爭中捐軀的年輕戰友繳的黨費。”

重病在身的原豐田中心學校退休教師周孝時老人,知道自己來日不長了,在2007年12月13日上午10時他便拖着病體,帶上120元黨費來到村支書家,將黨費交上。村支書說:“周老師,還沒到交黨費的時候呢,明年元月交吧!”周孝時吃力地道:“我可能拖不到明年了。我這一輩子啊,享了共產黨許多的福。作爲老共產黨員,我不能忘記黨的恩情,交黨費是我應盡的義務,你就提前給我收下吧。”摸着那留有老人餘熱的120元黨費,村支書眼圈紅了。怎知,就在當天下午6時,周孝時老人因病去世,距他最後一次交黨費僅僅不到8小時。

腥風血雨的戰爭烽火,篳路藍縷的創業時期早已過去。黨費“這件小事”,黨費“這點小錢”似乎變的“越來越小”,可時下感覺卻是“越來越大”。在當下物慾橫流和市場經濟大潮的雙重衝擊下,有些黨員放鬆了警惕,受到不良風氣的影響,對組織的忠誠和紀律意識有所淡薄和退化。從而出現繳納不及時、集中繳納、代繳代扣、強行收取和“上門服務”的現象。以上的幾個故事再次告訴我們:黨費雖不以數額分高低,但通過考量黨員個體對黨費這件事情的盡心程度和重視態度,足可以照見黨員內心的忠誠、信念、使命和擔當。從這個角度來看,黨費又是一面鏡子,一面對照黨員標準檢查自我的鏡子。

二、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定期按時主動

黨費除爲黨組織提供活動經費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意義——強化黨員的黨章意識和黨的觀念。定期交黨費,就是不斷提醒你,你的身份是黨員,要爲組織盡義務,要承擔黨員的責任。

《黨章》規定的“交”黨費在基層實踐中變成了“收”黨費,一字之差可能差出一個人心背向,差出一個天翻地覆,差的不是錢,是對黨的態度,是對黨的信仰,是對黨的忠誠。當“貨幣固定成爲一般等價物”,當“人民幣成爲我國唯一的合法貨幣”,當我們時時不忘自己是一名共產黨員。黨員幹部不妨從黨費“這件小事”做起。

中央巡視組在某些地區的巡視情況通報會上提出“有些黨員幹部組織觀念淡薄,不按期足額的交納黨費。”作爲黨員自身主動繳納黨費的過程本身就是黨員自我昇華黨性重要手段。不多的黨費背後潛藏的是黨員的組織紀律和黨性意識。如何做合格的黨員,辦法很多,但是落腳點都在“做”上。

中央組織部的《黨員管理手冊》第159條明確,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自覺。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積極,除特殊情況外,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一般不宜由別人代交。並特別強調,黨組織不準採用從工資中扣除的形式代替黨員交納黨費。

二是按時。黨員的黨費要按時交納,不能無故拖交。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黨章第九條規定,對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三是足額。黨員交納黨費必須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規定的比例和標準交納。不準隱瞞收入或減小交納基數少交。談到這一點,讓我們進入今天講課的第三部分:

三、不忘初心,牢記使命,讓我們從交黨費做起

這裏我們不禁捫心自問,多久沒有關心過黨費了。這一瞬間也許會有人覺得“無聊”:黨費這麼小的事情,幹嘛這麼費事;也會有人覺得“無奈”:現在生活節奏太快、工作壓力太大,忙起來就忘記了;甚至有人會覺得“委屈”:自己是流動黨員,工作地點經常性變動,很難聯繫上黨組織……

根據山西省國資委的消息,在山西省監管企業黨費收繳自查自糾工作中,22家國企共補交黨費8000餘萬元。(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既然是補交,那肯定是之前或忘或漏,或避或混,不是主動交納。8000餘萬元,數額不小,想必涉及的人數不少,涉及的時間範圍也不短。雖有“黨費的收繳工作滯後於企業改革發展”的解釋,但是所涉單位黨組織渙散、所涉人員黨員意識淡薄可見一斑,更何況黨費應該是交的,不是收的

品讀老一輩的事蹟,我們可以清晰發現存在這些“困難”是因爲缺乏一種力量,即一種自覺性、主動性的力量,沒有自覺主動履行交黨費這一義務,沒有自覺主動以一名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從而難以體現出我們黨的先進性。

由此可見,黨費不是一個數字,而是一種責任;交黨費不是一個規定,而是一種精神。通過交黨費這個行爲,時刻牢記堅持爲人民服務的責任,傳承中國共產黨的優良傳統,讓“艱苦奮鬥”、“謙虛謹慎”從枯燥的文字中走出來,用共產黨員的實際行動讓它們在生動的現實世界中熠熠生輝,向衆人說明它們並不是高高在上不切實際的教條主義、說教主義、本本主義,而是在我們生活中真實存在、切實有效、不可或缺。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踐行三嚴三實,要落細落小,注重細節小事;要修枝剪葉,自覺改造提高。加強黨性修養正應如此,從黨費這一小事做起,從交黨費這一細節做起。讓“交黨費”化爲共產黨員自覺主動行爲,將黨性修養融入在日常生活中,通過日常生活細節來展現,密切黨羣關係,讓黨費成爲溫暖人心的力量,

黨費數字是客觀冰冷的,但黨費故事卻情感豐富。這些故事中主人公也許不是名震天下的名人,但其重情重義、履行義務、善盡責任的行爲讓我們感動,告訴我們加強黨性修養、踐行“三嚴三實”,正是從小事做起,從自覺主動交黨費開始,時時銘記、事事堅持、處處上心,方能讓羣衆正確認識我們的黨,感受到黨的溫暖。

一名黨員一面旗幟,一名英模一座豐碑。自覺地按時足額交納黨費,是一個黨員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也是一個黨員黨章意識、黨員意識的具體體現。過去如此,現在和將來也會如此,願我們所有的共產黨員,能夠用行動來證明,時刻準備着,爲人民的利益,貢獻出自己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