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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迪克土木工程條件2006版關於承包商的部分條款

在海外項目開發與執行中,各個國家項目合同普遍採用菲迪克合同模式,因此,作爲國際工程承包企業,對菲迪克合同條款的學習與研究是必不可少的,熟練掌握並運用菲迪克條款來擬定有利於承包商的項目合同是每一個項目開發人員必備的技能,在項目執行中靈活運用菲迪克合同中關於承包商的條款是一名合格的項目經理必有的素質。鑑於次,本文將根據本人在海外項目中積累的一些經驗對菲迪克合同中關於承包商的部分條款在海外工程中的應用提出一下個人的看法。本文共分爲五章:

菲迪克土木工程條件2006版關於承包商的部分條款
菲迪克土木工程條件2006版關於承包商的部分條款

第1章,簡述菲迪克合同中關於承包商的條款(以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2006版爲例)。

第2章,詳細敘述菲迪克合同中對承包商影響較大的兩個關於承包商條款。

第3章,菲迪克合同中關於承包商的兩個條款對承包商的影響及承包商的應對措施。

第4章,菲迪克合同中關於承包商的兩個條款在工程實例中的體現。

第5章,總結全文

關鍵詞:僱主的設備和免費供應的材料,進度報告

第1章

菲迪克合同中關於承包商的條款

在菲迪克工程合同條件2006版中,共有20個章節,分別從業主、諮詢工程師、承包商、項目執行過程中及完工交驗等各方面擬定了一系列的條款,而關於承包商的條款,共有24條,列舉在第4章節中,主要包括:

1.承包商的一般義務

2.履約保函

3.承包商的代表

4.分包商

5.分包合同權益的轉讓

6.合作

7.放線

8.安全程序

9.質量保證

10.現場數據

11.中標合同金額的充分性

12.不可預見的物質條件

13.道路通行權和設施

14.避免干擾

15.進場通路

16.貨物運輸

17.承包商設備

18.環境保護

19.電、水和燃氣

20.僱主設備和免費供應的材料

21.進度報告

22.現場保安

23.承包商的現場作業

24.化石

第2章

菲迪克合同中對承包商影響較大的兩個關於承包商的條款

在菲迪克合同條件2006版中,對承包商的規定有24條,這些規定是對承包商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各個階段需要提供的資料、需要履行的義務以及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的集中描述,作爲施工承包商,特別是是項目開發人員及現場項目管理人員,我們需要熟練掌握這24條,本文中僅摘取第20條及21條進行詳細描述,以便後文進行分析。

第20條:僱主設備和免費供應的材料:

僱主應準備僱主設備(如果有),供承包商按照規範要求中規定的細節、安排和價格,在工程實施中使用。除非規範要求中另有說明:

20.1.除下列(b)項所列情況外,僱主應對僱主設備負責;

20.2.當任何承包商人員操作、駕駛、指揮、或佔用或控制某項僱主設備時,承包商應對該項設備負責。

使用僱主設備的適當數量和應付金額(按規定價格)應由工程師按第2.5款〔僱主的索賠〕和第3.5款〔確定〕的要求商定或確定。承包商應向僱主支付此金額。

僱主應按照規範要求中規定的細節,免費提供“免費供應的材料”(如果有)。僱主應自行承擔風險和費用,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點供應這些材料。隨後,承包商應對其進行自視檢查,並將這些材料的短少、缺陷或缺項迅速通知工程師。除非雙方另有協議,僱主應立即改正通知指出的短少、缺陷或缺項。

自視檢查後,這些免費供應的材料應由承包商照管、監護和控制。承包商的檢查、照管、監護和控制的義務,不應解除僱主對自視檢查難發現的任何短少、缺陷或缺項所負的責任。

第21條:進度報告

除非專用條件中另有規定,承包商應編制月進度報告,一式六份提交給工程師。第一次報告所包含的期間,應自開工日期起至當月的月底止。以後應每月報告一次,在每次報告期最後一天後7日內報出。

報告應持續到承包商完成工程接收證書註明的竣工日期時所有未完掃尾工作爲止。

每次報告應包括:

21.1.設計的每個階段(如果有)、承包商文件、採購、製造、貨物送達現場、施工、安裝、試驗等每一階段進展情況的圖表和詳細說明;包括各指定的分包商(按照第5條〔指定的分包商〕中的規定)所承擔工作的這些階段;

21.2.反映製造情況和現場進展情況的照片;

21.3.關於每項主要生產設備和材料的生產、製造商名稱、製造地點、進度地點、進度百分比,以及下列事項的實際或預計日期:

21.3.1.開始製造,

21.3.2.承包商檢驗,

21.3.3.試驗,和

21.3.4.發貨和運抵現場;

21.4.第6.10款〔承包商人員和設備的記錄〕中所述的細節;

21.5.材料的質量保證文件、試驗結果及合格證的副本;

21.6.根據第2.5款〔僱主的索賠〕的規定發出的通知和根據第20.1款〔承包商的索賠〕的規定發出的通知的清單;

21.7.安全統計,包括對環境和公共關係有危害的任何事件和活動的詳細情況;以及

21.8.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對比,包括可能影響按合同竣工的任何事件或情況的詳情,以及爲消除延誤正在(或準備)採取的措施。

第3章

菲迪克合同中關於承包商的兩個條款

對承包商的影響及應對措施

3.1.在承包商條款第20條中,主要是指在合同中約定,承包商付費或免費使用僱主的設備,以及僱主可以爲項目免費供應的材料。

3.1.1.該條款適用範圍:

這個條款在大部分工程項目不適用,一般來說,承包商需要自帶設備,施工材料需要自己購買。而在非洲一些國家的項目中,特別是免稅項目中,業主可以提供部分免費材料,比如常見的紅土、石頭等。但在一些特殊的項目中,特別是一些成套項目,業主要對現有的工廠進行升級改造或者擴建生產等,在業主的廠區中,業主擁有大量的可以滿足項目施工的機械設備,在這種情況下,爲了節約開支,就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使用業主的設備。

3.1.2.該條款對承包商的影響:

該條款可以有效的降低工程造價,節約資源,既有利於業主減少支出,也有利於承包商節約成本,節約運輸時間及風險,特別是對沒有後續項目的工程,可以減少承包商處置完工後的機械設備的麻煩。該條款帶給承包商的好處包括:

A. 減少項目前期資金投入,人員投入。

B. 降低設備採購風險,運輸風險。

C. 縮短項目開工動員時間。

D. 減少項目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數量,減少機械設備管理維護成本。

E. 如果業主提供免費施工材料,可以減少項目採購人員,可以避免在當地採購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系列法律糾紛。

F.    項目結束後可以迅速撤場。

3.1.3.建議我方採取的措施:

對於符合該條款的工程項目,建議從項目商務合同談判階段,就要重視該條款,在談判中多瞭解業主擁有機械設備的數量、類別及狀況,是否滿足整個項目施工的需要。如果可以滿足項目需要,就要在談判中引導業主,爲了減少業主投入,可以讓業主提供施工設備及免費的施工材料。如果有條件,業主一般是會同意的。業主同意後,就需要擬定合同條款,作爲承包商,我方需要爭取免費使用設備,且爲了設備安全,業主提供操作手,負責設備的操作及維護保養,而我方的承諾則是在報價時適當降低項目造價,以此來達到雙贏的目的。

另外,在該合同條款中,還需要註明,應業主設備或材料供應不到位,引起的工程延期等或造成的損失,業主需要給與承包商補償。

3.2.在承包商條款第21條中,主要是指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承包商需要編制月進度報告,在每個月規定時間內提交給工程師。

3.1.1.該條款適用範圍:

該條款適用於業主聘請有監理工程師的所有項目。

3.1.2.該條款對承包商的影響:

該條款是業主爲了解項目進度,控制項目工程質量,要求承包商每個月彙報的材料,是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該條款帶給承包商的影響包括:

A. 需要整理的資料較多,需要一名或多名專業的資料員來整理。

B. 菲迪克合同條款中要求承包商提供的資料種類較多,收集、整理起來難度較大,工作量較多。

C. 月報是業主瞭解項目進度及項目質量的一個途徑,是承包商在業主那交的一個成績單,這個成績單是要存檔的,因此對承包商的聲譽有一定的影響。

D. 在海外項目中,月報的格式一般是由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承包商可根據不同的項目與監理協商進行調整。

3.1.3.建議我方採取的措施:

對於該條款,國內項目執行中,月報格式及資料調整不大,但在海外項目執行中,特別是在非洲一些國家,不同的監理工程師要求不一樣,月報格式比菲迪克合同條款的要求較簡單,要求提供的資料也較少。因此,在項目開工之初,建議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關於月報格式與外方監理工程師進行溝通,不要拿出國內月報格式進行填報。一般是由外方監理工程師提供月報及其他資料表格,我方根據項目需要選擇一定的表格進行填報。

一般情況下,月報內只要體現出項目人員情況、機械設備情況、工程進度情況、材料準備情況、項目安全情況就可以了,如果監理工程師沒有要求,其他的材料就不要報了,報的越多,麻煩越大。

在非洲一些國家的項目中,除了試驗資料與驗收資料,監理工程師對其他資料的要求沒有那麼嚴,比如說施工材料,一般同一品牌的產品,只要第一次進場時提供產品合格證及材料抽樣試驗(如果有的話)就可以了,以後直到工程結束,監理工程師很少再過問材料合格證的事,除非工程質量出了毛病。大家知道,在國內項目中,材料驗收是很繁瑣的,項目中需要一名專業的材料工程師專門負責材料的報驗等工作,增加了成本,拖慢了工程進度。

第4章

菲迪克合同中關於承包商的兩個條款

在工程實例中的體現

4.1.關於承包商條款第20條,業主提供設備及免費的材料,我在執行海外一家化工廠項目時就是業主提供免費的施工設備。

化工廠項目是我司與業主簽訂的成套項目,我司負責成套化工設備出口、設備安裝指導及運行,業主負責廠房基礎設施建設,設備安裝等。因爲該項目業主爲涉密單位,因此業主不希望過多的中方人員參與到項目中,因此只要求必要的技術人員參與項目建設及運行,我方僅提供生產設備及技術人員,其他土建工程,所需各類設備及施工人員均由業主承擔。在該項目中,我方僅派了3名專家,5名工程技術人員便完成了全部工程任務。

4.2.關於承包商條款第21條,我在海外執行過兩條公路項目,一座電廠項目,這三個項目月報格式均採用外方監理工程師提供的報表格式。

就去年剛剛交工的城市道路項目來說,項目伊始,我便與外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探討項目資料問題,外方現場監理工程師向我提供了一套當地常用的各類工程報表格式,在這些報表中,月報格式很簡單,共有十項,分爲項目介紹,承包商的資源及調動,項目進度及機會,現場材料,資金計劃,現場事故,天氣記錄,需要解決的事項,安全、健康、環境,現場進度照片。而且,在這十項中,都是簡單描述,無需提供詳細的證明材料或者論述。這樣的月報報起來相對簡單,項目部指定一名工程師就可以完成,無需專業的材料員。如果和外方監理工程師搞好關係,報告裏面可以寫一些有利於我方的陳述,這對公司的聲譽會有很大的好處。

第5章

總結全文

在國際工程承包中,菲迪克合同條件是目前世界上應用最廣,影響最大的國際通用合同條件之一,是國際土木建築行業的具有國際權威的標準範本。我司作爲一家海外工程承包企業,在項目開發及項目執行中都要用到該合同條件,深度理解、靈活運用該合同條件,將會更好的提高公司競爭力,擴大公司海外市場佔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