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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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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精品多篇】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一

“這本書寓意深厚,機敏流露,是在寫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諾貝爾生理醫學獲獎者梅達華如是評價《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爲“年輕人的書”,值得我們一看。的確,作者道金斯,作爲一位行爲生態學家和生物學家,當然這本書的主題是動物行爲。但這本書的重點是講述利他主義。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貢獻也在於,把根據自然選擇的社會學說的這一重要部分,用簡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橫生的語言介紹給大家。

作者並沒有將我們人類看作是一個特殊的整體,而是放在了生物這個大整體中,我們都是生存機器——作爲運載工具的機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編制的,爲的是永久保存所謂基因這種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們人類這種固有的特性,是我們在社會中作出選擇時,都是充滿利他主義的。通過閱讀這本書,作者驚世駭俗地讓我們知道: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使我們人類更全面地窺見了社會關係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後,我們的政治見解將會重新獲得活力,並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

儘管達爾文的自然選擇進化學說是研究社會行爲的關鍵所繫(特別是同孟德爾的遺傳學相結合時),但卻一直爲許多人所忽視。但道金斯對社會學說中這一嶄新工作的主要論題逐一作了介紹:利他和利己行爲的概念,遺傳學上的自私的定義,進犯行爲的進化,親族學說(包括親子關係和羣居昆蟲的進化),性比率學說;相互利他主義,欺騙行爲和性差別的自然選擇。道金斯精通這一基本理論,他胸有成竹,以令人欽佩的清晰文體展示了這一嶄新的工作。

我們可以用書中的原理解釋社會生活中的現象。例如生活中爲何有無數的騙子?知道一點進化論的人會想,既然進化是由低級到高級,那我們的生活也應該會一天天的進步,可事實上,人類進化了上百萬年,騙子卻從未消失,而且現代社會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中,理查德·道金斯曾舉例在一個物種中有鴿派和鷹派兩種情況,利用數學分析的結果是,在正常的羣體中,兩中派是並存的。生活中騙子和好人也是一樣。基因是自私的,其實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個都是騙子的社會是不穩定的,因爲大家都不幹活,都想騙別人,但一個全是好人的社會一樣是不穩定。因爲人性自私的一面會驅使一些人變成騙子,而因爲周圍都是好人,所以行騙是很容易的事情,結果是騙子得到更多的利益,從而驅動更多的人去變成騙子,直到整個社會很警惕,當騙子變的越來越困難,最後當騙子的收益和付出平衡,這個社會就不會有更多的人再去當騙子,最後好人和騙子形成一個比例,達到穩定狀態。當然具體分析很複雜,而且這裏我們只把人當成利益的動物,實際上人的行爲受到的影響是多方面的。結論卻是正確的,就是騙子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觀,其實我們可以儘可能的減少騙子的數量,前面說過,當騙子的原因是收益大於付出,如果我們改變環境,加大懲罰力度,這樣就能減少騙子的數量,比如外國發達國家騙子相對比較少,原因就是他們的環境讓當騙子代價很高。從這個分析我們也能看出,改善社會環境實際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遠不可靠。

本人讀完第一遍後,最大的感受是這本書涉及太多生物、科學的知識,對於我這個文科生來講,太多不明,有許多地方都是囫圇吞棗,必須通過了解其他資料來搞明白,但這樣耗費的時間也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點研究這本書涉及社會這方面,說白了,就是給我們人類的啓示,以及對我們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導,並希望通過我們這個讀書演示,不僅能激發其他人閱讀這本書的慾望,還能影響到他們生活中的思考行爲,讓這本書更好領導我們認識自己。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二

基因在億萬年的進化長河中廝殺倖存並不是因爲它們本身懂得競爭和爭取,自私只是一個比喻。基因纔不懂得要存活下來自己必須得做什麼,必須得擁有什麼條件,得適應什麼環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億萬年來死亡消失的基因連自己敗在哪裏都不會知道,就像這些倖存下來的基因也不會知道爲什麼偏偏是自己得以倖存,或許,只是一個很隨機很偶爾的機遇。自私只是一個比喻,人類的比喻。

很喜歡作者的這種表述方式,喜歡他談論這些東西的口吻。喜歡他一再強調自己只是在用一個人們的都很喜歡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來闡述基因的不自覺無意識無目的性。喜歡他有時候得費力的向我們說明,些些的矛盾我在會意的時候往往內心裏是充滿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這個比喻想要表達的卻和自私這樣一個人類術語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時候我看着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來。正如作者所說,他只能用這個我們都能理解的比喻來做這次闡述,所以,這個標題很恰當卻又很不恰當。

其實讀完這本書是和DM巴斯的進化心理學混着讀的,讀完還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實在有限,也表達不出什麼。不過相信以後會有機會的。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三

經典大作就是不一樣,儘管是幾十年前寫的關於進化理論的書籍,新的理論和技術不會出現在裏面,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建立的解釋體系,仍然是強大的。

從我的閱讀記錄來看,我對關於本原問題的好答案有很濃的興趣,《自私的基因》給爲什麼各種生物會像現在這個樣子?的問題提供了一個邏輯自洽且證據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這本書裏,只是一種擬人的說法,方便說明而已,我們大可以這樣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質,是指它有自發增加自己數量的趨勢,就和物體在高處總有下落趨勢、高溫物體自發向低溫傳熱的性質一樣,是物理規律、化學規律等。

實際上,全書對進化的一個根本邏輯可以這樣概括:爲什麼會這樣呢正常來說,不這樣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從宇宙形成之初,物質已經存在(比這一部分更深入的問題只能交給物理學家了),此書從這樣的條件開始。在某個條件下,例如壓力、溫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穩定的結構,而另外一些,因爲不穩定,無法形成或者無法維持某種結構這時,可以把穩定的結構看作進化了,它們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說,假設原來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種環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爲性質穩定而佔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徹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進了一步。

根據上面的邏輯去演繹,各種各樣的分子機緣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分子,各種分子達到了比例穩定的狀態,穩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狀態了。

有些有機物,可以複製自己據我的理解,應該就是鹼基之間的連接與分開吧,也可以對應形成氨基酸,進而形成蛋白質。這裏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質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穩定,它的數量會逐漸增加。

不同的基因會碰到一起,有時候可以連接在一起,如果連接在一起可以穩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護更好,他們的數量也會變多(不是它們主觀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穩定的東西纔會隨着時間推移而積累變多的)。漸漸地,基因就變成了基因集合,進而形成生命。

單個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壞,在不同的集合裏,同一個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壞。假定草食動物對應合適的牙齒和胃由兩個基因管理,碰巧出現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們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賽艇爲例說明,划槳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爲好,在一個右手漿手多的環境,左手漿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績。

作者極力避免提到意識這東西,更不用說人。他把各種各樣的生物歸類爲生存機器,和當初保護基因分子的蛋白質一樣,把行爲都看作是基因製造的物質的外在表現,是基因這個程序設定好的。(當然,他也說了,對行爲的控制是遲滯的、延時的)。

這種基因控制行爲的理論基礎,解釋了各種各樣的行爲,包括、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的愛、蟻后奴役工蟻、鳥一窩該生幾個蛋等等。即使在個體層面上的利他行爲,拋開意識對行爲的干擾,也可以理解爲基因增加自己數量的手段。這裏並不是說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說不同的行爲,包括利他行爲,都符合以每個基因在盡力使自己變多爲基礎的演繹。

我個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識的,而不是單純受基因控制,儘管受基因控制的行爲還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從哪個階段的動物就算是有意識。我覺得,用書中同樣的邏輯去推理應該是這樣的:在一羣無意識的生物中,出現了幾個有一定記憶力的生物,後者顯然比前者有更強的生存能力,進而擴大了比例;然後,記憶和預計未來的能力在進化歷程中越來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現了放權,即原來慣有的代碼是無論如何你要做這事,新的代碼變成了如果長期來說那樣做更好,你可以那樣做而不用這樣做我猜想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我們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們的長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來說,作弊可以在短期獲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長一段時間的總獲益提高。記憶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來,被淘汰了。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基礎還在,意識能力的發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生,放權的程度不足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四

大約是年齡的原因,現在的我對所有的小說喪失了興趣,只肯去閱讀一些我感興趣並能記住的書藉。

英國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興趣的科普讀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薦過。當下,我與全中國的人們一樣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對於有趣的書,當然值得再次翻閱。

時間回到40億年前的地球,科學家們將那時的海洋稱之爲“原始湯”,在原始湯中極偶然的產生了大的有機分子,某個時刻,一個非凡的有機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夠複製自己,這之後漫長的時間裏,生命產生。

幾十億年後,它們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們在天空中飛翔,它們在山林中奔跑,它們遍佈地球的每個角落,它們是你,它們是我,它們是我們。

科學家們稱它們爲基因,而我們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邊呼呼大睡的貓,我們的身體裏,總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們都來自於40億年前的原始湯。

基因是不朽的。

它們一代一代的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並用自己的方式操縱着這些個體:它們將在這些個體衰老死亡前拋棄個體容器,實現轉移。以這樣的方式,它們在億萬年的時間裏,得以永存。

個體是不穩定的,它們不停地出現與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塵,但是基因卻像鑽石一樣長存。

我們人類的生命是短暫的,短的幾年幾十年,長不過百年。我們會發現,從大概率上來講,體弱多病的總是老年人,而年輕人總是顯得身強體壯。那是因爲,基因這個鬼東西,它需要人們在年輕強壯時生育繁衍,一旦實現後代延續,基因已經得到了傳承,那麼,之前的那個軀體容器,老、破、殘、死,都不再影響基因的生存,再也與它無關,將會得到它無情的拋棄。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萬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過,原因在於長壽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領,即它們善於製造供它們生存的容器,它們讓容器一代代的進化適應環境。地球上生物大滅絕共發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萬年前的恐龍大滅絕。隨之而消逝的,是它們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義,運氣不論好壞並無規律可循,一個一貫敗陣的基因不能怪自己運氣不好,因爲它本來就是個“壞的”基因。這一點,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致的。

雖然地球上物種滅絕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終還是有生存下來的物種,原始人“阿爾迪”的第一塊骨骼化石於1992年在埃塞俄比亞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萬年以前。亦即,我們人類,在這個地球上已經繁衍了440萬年。

我們儘管已經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個個體來說,還是想要儘量地生存得更加長久,不甘於只是承載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發現,成功基因的一個普遍特性就是,它們通常把它們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時間拖至個體生育之後。

因此,他提出了兩個有趣的觀點,第一,人類可以延長生育時間,即可以拖到40歲以後再繁衍後代,這樣才能讓基因對你手下留情;第二,我們可以想辦法去“愚弄”基因,讓它以爲它所寄居的個體比實際的要年輕。即,你在一個老年個體中越能模仿或模擬青年個體的特點,不論這些特點看來是多麼表面化,那個老年個體應該生存得越久。

這是一種“擬態“。

其實在自然界中爲了生存下去,物種的擬態比比皆是。比如枯葉蛺蝶,會擬態一片枯葉來逃避昆蟲天敵的獵殺,使它生存期更長久;蘭花螳螂不僅可以擬態成白色,還可以隨着蘭花的生長而變色,更是迷惑天敵獵殺獵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擬態年輕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讓它以爲你還很年輕,於是,它會給你更長的歲月。

如果說這本書帶給了我什麼啓示,那就是更加堅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氣。

既然生物學上已經給出了支持年輕化的理由,那麼在心靈上也就更加釋然了。所以你纔可以像年輕人一樣任性妄爲敢愛敢恨,所以你纔可以像年輕人一樣勇敢熱血異想天開,因爲你的基因啊,它就以爲你是一個年輕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華健彈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遠,在世界的盡頭撒野,卻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樂。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傷用生命癒合,我還能微笑着活着

……歲月總是跑在靈魂的前面,好在還有一點信念陪我們完成每一天。別忘記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別忘記心中的少年。他像鑽石一樣永存。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五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識字之初,這句話被奉爲真理存於腦海。這句話說人生來都是善良的,之所以會出現好人和壞人之分,是受到後天不同的成長環境所致。直到現在我對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終讓自己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做一個好人。但是,隨着社會中越來越多的關於人性的令人髮指的不良事件走進我們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許多人都開始懷疑這句已流傳千百餘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爲什麼有那麼多人會泯滅良知;若人性本善,爲什麼有那麼多人即使進過牢獄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麼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現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爲人是最高級的動物。然而,對於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爲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爲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展過程中,橫向優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實例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推翻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得以優化的體現。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於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爲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爲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裏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爲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複製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後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現《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並沒有因爲人永恆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並不醜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於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並不能代表什麼,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六

新得一本書,R·道金斯《自私的基因》,非常有趣,剛剛看了第一章就心有慼慼。

讀得很慢,只好一章一章寫讀後感。

第一章 爲什麼會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爲和利他行爲在生物學上的意義。在這裏,他嘗試解釋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場,並舉出一些有爭論的學說。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兩大理論體系:“羣體選擇”理論和“個體選擇”理論。

羣體選擇理論認爲:一個羣體,如一個物種或一個物種中的一個羣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爲了本羣體的利益準備犧牲自己,這樣的一個羣體要比喻之競爭的另一個羣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滅絕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爲那些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個體所組成的羣體所佔據。

個體選擇理論認爲:即使在利他主義者的羣體中,幾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數持不同意見者,拒絕做出任何犧牲。假如有一個自私的叛逆者準備利用其他成員的利他主義,則它比其他成員更可能生存下來並繁殖後代。這些後代都有繼承其自私特性的傾向。這樣的自然選擇,經過幾代之後,“利他性的羣體”將會被自私的個體所淹沒。一個羣體是否會滅絕,可能受該羣體中個體行爲的'影響。

最後,他擺出自己的信念:選擇的基本單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既不是物種,也不是羣體,嚴格說來,甚至也不是個體,而是遺傳單位基因。

這一章,他給了我頭腦冷靜、脈絡清晰,有公正而嚴謹的求學態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賞這個態度。

第二章 複製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並沒有答案的疑問:爲什麼會有人呢?

那麼,爲什麼會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終極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機器。

他首先用極爲通俗的語言展示血紅蛋白模型,然後,在有了一個具象爲基礎的前提上,闡述複製基因的形成、競爭的出現,以及進化過程。

簡單地說,複製基因自我拷貝,集結起着構件作用的分子組成穩定的鏈,當這樣的鏈越來越多,周圍存在的構件分子日漸稀缺時,不同品種或品系的複製基因必然爲了爭奪它們而互相搏鬥,而“在任何導致產生更高一級穩定性的複製錯誤,或以新方法削弱對手的穩定性的複製錯誤,都會自動地得以延續下來併成倍地增長”,由此導致“生存鬥爭隨之逐漸激化,生存機器的體積越來越大,其結構也漸臻複雜。這是一個積累和漸進的過程”,人,就是這個過程積累和漸進至今的產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義是:基因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

我發現,道金斯對他所闡述的理論底氣似乎並不足,或者說,以他的才華,仍無法在宏觀上找到一個合適的具有說服力的比喻,來證明基因如何進行自我拷貝,又如何服從自然選擇等。同時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當然”這些詞,這是我不樂見的,這些詞是在不夠嚴謹。

諷刺的是,“碰巧”、“理所當然”、“運氣好”是達爾文主義者慣用的伎倆,如果他們不致於蠢到變節轉而服從拉馬克學說的話。

當然,儘管這樣,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敘述能力,他解釋了基因之成爲自然選擇基本單位的原因。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說服力。

基因通過拷貝形式的存在幾乎是永恆的,爲爭取生存,犧牲等爲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機會。基因是自私行爲的基本單位,可以肯定地說,能夠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帶有自私特性的。

這一章很長,它顯示了道金斯是一個多麼傳統又地道的達爾文主義者。

我並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過它們太多了。我贊同他提出的:一個(實體)同另一個之間的差別,可以很容易地在環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個或幾個先前的差別,就是這些差別才真正關係到生存競爭和鬥爭,就進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遺傳控制的差別。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七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僅僅多了一個變數。怕是再細微的謬誤,在時間長河不斷積累下,都會被無限放大。也正是這些細微的謬誤,成就了你我,成就了這個美麗的世界。

因此,謬誤再不是貶義。錯也成了無限可能的一種。我們總是做着各種各樣的嘗試,每種嘗試在某個角度總有一種有利於某一個個體或集體,現實或虛擬的解釋。便是這種解釋,讓我們在嘗試的過程中獲取着不同體驗。再由自然法則大刀闊斧的挑剔着嘗試的結果。

成功是一種結果,失敗是一種結果,堅持是一種結果,放棄也是一種結果。每種結果都將在新的世界生根發芽,以各種形式將結果的信息傳遞給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據自身生長環境對於這種信息作出相應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書中描述一個蠻有意思的角度,肉體是基因開的車,每個基因都希望可以穩定的長久的儘可能多的傳播出去。基於這個假設,基因會根據道路的變化調整車的軌跡,改變車的外貌,甚至改變車的功能。

似乎與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徵是傳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個個信息包,所有表現出來的,無非是如何保障讓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傳播出去。

這裏又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信息的傳播是需要載體的,這些載體除了攜帶信息本身,還攜帶了更多東西。這些附加的東西最初可能並不重要,但是隨着傳播次數的增加,附屬的東西可能會反向影響信息本身。

比如人們對黑暗,對高頻噪聲的恐懼。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寫在了基因裏,源自百萬年間人們受到的來自黑暗來自發出高頻噪聲的物體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這樣的例子,比如對抗生素免疫的變異體。變異的病毒分類出的個體同樣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會反思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歸塵歸土的說法。其實我們世間往來一遭是爲了留下些什麼的。比如後代在某種程度上是50%的我們自己,又比如著書立說,工作生活的過程中,我們也把自己對世間萬物的態度與感悟輻射了出去。不管願意不願意,與我們接觸的人與物都會因爲我們而發生或多或少的改變。而這些改變有極大的可能會有部分通過遺傳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輻射出去。

換而言之,只要我們活着,我們就在不斷的成爲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後,或火葬,或土葬。不過是將一點殘留重新劃回萬物運轉。

再聊個小類比,一個朋友公司爲了業務發展,將營銷團隊獨立開來成爲若干產品代理商,自負盈虧。若將企業看成一個智慧生命向外表徵意識的話,在這個階段,就相當於原來依附於智慧生命的組件突然也有了意識。而這些意識相當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繼承下來的。但是新的意識受限於原有的智慧生命。當業務發生重新調整的時候,獨立開來的銷售團隊可能會重回組織,獨立意識也將被收回。相當於人類個體的誕生於消失。

當然也有極個別發展的很好的可以脫離智慧生命的控制,獨立開來另行開闢新的市場。換而爲人怕是爲聖,修仙之道了,也就是傳說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並不是每個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獨立自由的方式生活……這個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總是覺得一切組織都是相近的。無論是菌落,蜂羣,蟻羣,還是像人一樣的細胞集合,亦或家庭,企業,國家。同樣是遵守着類似的基本規則。總有方法可以解釋歸類。越是這樣以爲,便約覺得有個冥冥在看着我們,在寫好的條條框框裏快樂或者不快樂的玩耍着,愛着,恨着,悠閒着,忙碌着……

縱然基因寫了許多相近,但是我們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間一遭,還是要留下些什麼,哪怕只是給那個冥冥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