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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心得體會

    第一篇:學習《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心得體會

學習《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心得體會

爲政之要,惟在得人。條例的頒佈實施是新時代做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的制度保證。 新修訂的《幹部任用條例》,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幹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論斷。《條例》在網上發佈後,爲了更好的學習,我將新的《條例》下載,與2014 年的版本對比學習,通過對比,有這麼幾點體會:

一、強調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在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第一句話就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對於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發揮黨組織在選人用人中的把關定向作用,習近平總書記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論述,他指出“要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充分發揚民主結合起來,發揮黨組織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如果領導班子、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都說不出哪個幹部強、哪個幹部弱,那就是失職”

新修訂的條例,對加強黨的領導、堅持黨管幹部原則作了進一步深化和規範,充實了動議要求,調整了民主推薦程序,突出了嚴格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有關內容,把黨的領導進一步貫穿到分析研判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各個環節之中,將黨的領導和把關定向作用充分彰顯出來。尤其是對談話調研推薦、會議推薦順序進行了優化,增強個別提拔任職和進一步使用民主推薦的靈活性。對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的定位進行調整,明確提出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一般適用於副職領導職位。防止簡單以分數、票數取人。

二是鮮明提出新時期好乾部標準。這次條例修訂,在總則部分就開宗明義提出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黨政領導幹部隊伍、樹立重視基層和實踐導向、注重發現和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等要求,在選拔幹部原則上首次提出了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公道正派的選人用人原則。。

三是突出對政治素質和政治表現的考察瞭解。幹部考察,政治把關和政治素質考察是第一位的。新修訂的條例,切實加大分析研判和動議的分量,強調用好個別談話等考察方式的同時,將與考察對象面談作爲一項程序單列並突出加以要求。明確把政治素質考察作爲重中之重,強化對幹部道德品行考察,注重瞭解幹部的專業素養,加強對廉政情況的核查,將嚴把人選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的要求更加精準化。

四是把推動改革創新、敢於擔當納入考察內容,提出了容錯機制。這次新修訂的條例,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貫徹“大膽地用、堅決地調、該容的容”要求,將激勵幹部擔當作爲視作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的應有之義,把推動改革創新、敢於擔當納入考察內容,強調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提出寬容幹部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第十章第58條明確提出,對那些符合有關規定給予容錯的幹部,應當客觀公正對待,有利於進一步形成“優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科學機制。

    五是延伸了從嚴選拔的鏈條。新修訂的條例,提出在分析研判和動議環節就要嚴格把關、提前核查有關事項,延伸了從嚴選拔的鏈條,將“凡提四必”“雙簽字”等要求固化下來;明確了不得提交會議討論的具體情形,完善了嚴格把關的措施;要求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幹部考察組切實履行職責,強化了選人主體的責任,充分體現了政策制度的權威性、規範性、嚴肅性。

以上就是我學習條例的一點心得體會,燈塔照亮航程,思想指引方向。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關於選人用人的重要論述,是新時代做好乾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因爲時間短及個人理解水平問題,對條例的有關精神領會不夠深入,對一些具體的規範化操作流程,要進一步學懂弄通,下一步要以貫徹落實條例爲契機,不斷提高系統幹部人事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水平。


第二篇:學習《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心得體會

2019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修訂,是黨管幹部原則和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最新實踐,是黨中央在幹部選拔任用這一核心工作領域上與時俱進地體現新時代黨的路線方針的舉措,是近年黨的政治建設、隊伍建設理論和經驗厚積的成果提煉。2019版《條例》有以下值得注意的總體特徵:

一是擺正了新時代幹部隊伍的政治定位和歷史定位。例如第三條把沿用多年的表述“具有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能力”修訂爲“具有推進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能力”,除了體現時代特徵外,以“推進”取代“領導”,更符合唯物主義馬克思主義歷史觀關於人的主觀能動性的定位,也更能準確體現領導幹部和廣大人民羣衆一同投身於社會主義建設大業之中的真實角色。又如第七條第(五)款新增的“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表述,一方面結合了“修齊治平”優秀中華傳統文化與現代廉政概念,另一方面強調了領導幹部不僅要有良好黨風政風,還要有良好家風,是八小時內外一個樣的“立體”形象,而不是隻有工作一面的平面。

二是更加強調領導幹部的政治標準和擔當作爲精神。對政治標準的強調和對主動擔當的要求貫徹《條例》全文,這實際上是我黨優秀歷史傳統在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新階段的迴響。“德才兼備、以德爲先”原則之“德”,其中當然包括了政治品德和政治紀律,政治素養歷來是黨在選人用人方面的第一標準;幹部的主動擔當、主動作爲,是黨的建設事業得以持續推進的核心內在動力。強調政治素養和擔當作爲,是從建黨至今始終不渝的選材標準和隊伍傳統。今天隨着我國社會政治經濟發展水平到達新階段,國內外形勢持續變化,幹部隊伍建設面臨的任務和挑戰更加複雜,以修訂《條例》的形式強化這一傳統,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三是程序設計更優化、細化、具可操作性,語言表述更嚴謹。《條例》歷次修訂的一個重要背景,是黨的幹部工作始終貫徹實事求是重要思想方法,不斷在實踐中先積累經驗。2019版《條例》在具體程序上的最新規定,例如新增的“分析研判”環節,以及對公開選拔、競爭上崗適用情況的具體規範,都以內部業務培訓和傳達落實等方式經過了3至5年實踐和總結,彙集了數以萬計一線幹部工作者的智慧和經驗,因此纔有了《條例》科學的且可操作的具體程序規定。

明確幹部隊伍政治定位和歷史定位、強調政治標準和擔當精神、細化程序和嚴謹表述,是我們從《條例》上看到對我黨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體現,這對我們組工幹部的工作由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

第一,《條例》體現了加強黨和黨的組織部門在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的領導和掌握,強調了分析研判和動議環節的重要作用,確立了以談話調研推薦和會議推薦爲產生人選的主要方式,在貫徹《條例》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新要求的過程中,以及傳達、解釋黨的幹部選任新精神的過程中,每一名組工幹部都要做到吃透中央精神,瞭解工作實踐,堅守原則毫不動搖,落實工作不打折扣,答疑解難有據得體。

第二,組工幹部更應主動擔當、主動作爲,這既是《條例》對選拔幹部的要求,更是對組工幹部自身的要求。正因爲黨的幹部工作成果都是從實踐中積累的,組工幹部自身就是組織工作的執行者和推動者,必須主動纔有作爲,要真正負起幹部選拔任用的主要責任,從分析研判開始,深入研究,發揮智慧,敢於表態,知人善用,真正做到爲黨的建設事業保駕護航。

    第三篇:學習《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心得體會

我們要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堅持任人唯賢,五湖四海”的正確用人導向,有力地推進幹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進程,不斷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爲新時代黨的教育事業發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新《條例》是黨內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重要法規,明確規定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則、基本程序、基本辦法以及擴大民主、強化監督等實體性和程序性的內容,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條例》,對於培養一支德才兼備、奮發有爲的教育幹部隊伍、進一步提高我黨的執政能力、促進和諧社會的健康成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意義。

在幹部選任中,主要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條例》,正視權力、用好權力,切實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源頭防止不正之風,能夠公正、公平,堅持條件、標準、原則,調整和使用幹部。在用人決策方面,不斷加強和提高自身政治素養,重視發展黨內民主,堅持人人平等,自覺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多方面接觸基層羣衆,夯實基層基礎,切實提高在羣衆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進一步構建和諧高效的幹部選任氛圍。

新《條例》特別強調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堅持任人唯賢,五湖四海。要通過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嚴格考覈程序,規範考覈流程。這在很大程度上杜絕了選拔任用幹部的一些不正之風。

通過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變過去的“伯樂相馬”爲“賽場選馬”,充分體現了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這有利於組織部門更好地發現和使用幹部,拓寬識人選人視野,促進幹部合理流動,實現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大批幹部能夠憑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適的領導崗位,調動教師幹部隊伍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作爲新時期幹部任用工作的一種創新方式,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直接關係到黨的幹部路線的貫徹執行和整個幹部隊伍的穩定。只有黨委切實加強領導,組織部門認真安排部署,並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加以完善,才能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幹部要視學習爲一種工作方式、一種終身事業,爲了工作而主動學習和培訓是幹部理所應當的自覺行動。要建立一支素質優秀、數量充沛的後備幹部隊伍,不斷優化黨政領導班子結構。要堅決打破論資排輩、求全責備等陳舊觀念,用市場激勵機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勵人才、培養人才、選拔人才,建設一支充滿活力的後備幹部人才隊伍。要確立人才資源開發觀念,努力加強後備幹部人才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