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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與法規心得多篇

教育政策與法規心得多篇

教育政策與法規心得篇1

在高等學校法律制度的這一章節中,詳細的闡述了高等學校的權利:自助管理權、教育教學權、招生權、學籍管理權利、頒發證書權、聘任權、管理財產權、拒絕干涉權、以及現有法律、行政法規及地方性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同時還包括將來制定的法律、法規所確定的有關權利。同樣的,學校在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一定的義務,高等院校作爲當代的"象牙塔"必須履行自己的義務,如遵紀守法義務,貫徹方針義務、維護權益義務、提供情況義務、合理收費義務、接受監督義務。只有將權利和義務相結合,高等教育才會高效率,從而讓高等院校經得住時間的考驗。

作爲高等院校的教師,身上有着"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所以爲了我國國民教育的持續的發展,改善教師的工作環境,提高教師的教學質量就逐漸顯得越發的重要,只要教師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經濟地位得到相應的保障,才能更好的高校的教育發展貢獻出自己的一分光、一份熱,才能讓高等教育的學生在社會上立足,不被這個社會所淘汰。教師有教育教學權、學術研究權、學生管理權、報酬待遇權、參與管理權、進修培訓權等權利。同時教師作爲學生和社會連接軌道的一座橋樑,也有教育教學的義務,尊重學生人格的義務,保護學生權益的義務,明確的規定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更清楚的讓教師明白自己應該什麼,不應該做什麼,也讓自己的工作範圍得到相應的確定,這樣讓教師更加註重對學生的培養。

學校總的來水說是由教師和學生來兩個大的羣體組成;《高等教育政策法規》明確的規定了教師的權利與義務,那對學生的權益和責任也應該有明確的規定,這樣才能更好的減少學生與老師的衝突,這樣矛盾才能能到解決,找到一個調和點。高等學生的基本權利有獲得獎學金的權利,獲得公正的評價權參加社會服務和勤工助學活動的權利,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權利,這樣有利於增加學生的社會閱歷,豐富學生的業餘生活,對於學生來說這無疑是一個讓自己和社會接軌的方法。學生有組織和參加學生的團體權,這樣可以擴大學生的交友面,讓學生的各方面得到系統的提升,但是學生的活動應該最憲法、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管理制度範圍內活動,接受學校的管理和領導。特殊學生享有特殊的教育權利如女生、經濟困難學生、殘疾學生、少數民族學生。權利和義務從來對等的,學生在獲得相應的權利的時候,也應該承受一定的義務,養成良好品德,努力學習的義務,如果學生違反了學校的校規校紀也應該接受學校的處分。

讓我記憶猶新的是高校學生學籍管理制度建設策略,首先對與學生的管理制度,應該實現制度的剛性與柔性的統一讓學生從免修、免聽、輔修、間修等幾個方式。讓學生的能力等到相應的結合,要制定出人性化的管理辦法。實現高校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的統一,讓學生的綜合能力得到提升,不僅僅只是知識面的拓展,讓他們有自主選擇的空間。

雖然貴州的高校近幾年來有了很快的發展速度,但是和其讓省份的高校還是有一定的差距,這樣的差距不僅需要老師的共同協作,也需要學生的共同的努力。而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指明瞭發展方向,也提供了相應的措施和解決辦法,這樣爲貴州省教育事業的發展也是一種機遇。

就我近幾年在高校的工作,我認爲目前就貴州的發展情況來看,在一些方面還是沒有達到相應的水平例如,在免修、免聽、輔修、間修等方面的做的不夠完善,高等教師和高等學校管理等方面做得較好。在學生的管理工作也作爲工作的重中之重,與此同時,我們學校也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爲我校是一所民族大學,有來自貴州乃至全國五湖四海的學生,所以在某些問題上中作重心就應該有所轉移,例如在經濟困難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等方面要適當的傾斜,要顧及到這一部分學生。

學校在學生的綜合素質等方面也特別的重視,我校培養出來的學生應該是適應社會的發展,在社會之中找到自己歸宿感,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崗位,而不被這個社會所淘汰,成爲社會的"棄兒"要讓學生成爲這個專業的"寵兒"。在社團方面學校也投入高度的重視力度,讓學生自主發展,讓學生可以選擇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從而找到一份屬於自己業餘生活的歸屬感。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作爲一個高校的老師,最重要的就是以身作則,將《高等教育政策法規》落實到實際的生活中,在教學的規程中貫徹實行,這纔是學有所教,學以致用的最高境界。全身心投入教育事業中,爲貴州的教育事業儘自己的一點綿薄之力。

教育政策與法規心得篇2

中國高等教育正處於蓬勃發展的時候,我國的高等職業教育也在不斷崛起。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辦學規模已佔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我是從高等院校的學生走進高等職業院校的老師,對高等教育有一定的瞭解,在看《高等教育政策法規》之後,有着自己的對教育法、高校教師的權利與義務、高校學生權利與地位、高等職業教育等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認識,自己的感想!特別是我所從事的高等職業教育有新的體會和收穫。

一、高等教育法與高等職業教育

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回答的是高等教育在國家的教育體系中的地位,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是高等學校作爲一個法律參與的主體在社會法律生活中的地位,兩者不屬於一個層面。兩者的聯繫是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和決定着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是高等教育法律地位的體現。

職業教育一般是指爲生產、服務、管理第一線從事工作的人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進行培養和培訓的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就是指在高等教育階段的職業教育。職業教育的特點就是教學內容緊密結合生產崗位或者崗位羣的需求,注重實踐訓練,做到在校期間基本完成上崗的準備,學生畢業就基本上能夠直接上崗工作。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應用技術型專門人才。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具有的主要特點:以培養適應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爲根本任務;以社會、市場需求爲目標,以培養專業技能爲主線,來設計教學體系和培養方案,實訓、實踐教學在教學計劃中佔有較大比例;實行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相結合

二、高等職業教育教師和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高等職業教育教師的權利:對高等職業院校教師有雙重身份,一是教師作爲普通公民所享有的各種權利;二是作爲教師所特有的權利,教育教學權,學術研究權,學生管理權,獲得報酬權,參與管理權,進修培訓權等等

高等職業教育教師的義務,教師也必須和任何組織和公民一樣遵守憲法和法律,也就是尊紀守法義務,教育教學的義務,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的義務,尊重學生人格義務,保護學生權益義務,提高自身思想業務,提高自身思想業務水平義務,

行政法律關係高校與學生之間的行政法律關係是指高校作爲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主體依據法律法規對學生進行管理時形成的法律關係。民事法律關係高校與學生之間還存在着民事法律關係,即平等民事主體(高校作爲法人、學生作爲公民)之間基於民事法律規範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在這種法律關係中,高校以民事主體的身份而存在,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對作爲相對方的學生並無概括支配、命令的權力,學生也無接受、容忍的義務,而是以平等的民事主體的身份而存在,例如學校因收取住宿費、爲學生訂購教材等事項而與學生形成的法律關係。

三、高等職業教育的特殊地位

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中的兩個發展方向、兩種教育類型,教育類型是由社會需要的人才類型決定的。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從大的方面來看,可以分爲兩大類:一類是發現和探索客觀規律,即研究科學原理的人才——學術型、研究型人才;一類是將科學原理應用於實踐,從而轉化爲工程、產品等物質形態的人才——應用型、實用型人才。在把科學原理轉化爲物質形態的過程中,一般要經歷兩個階段:一是將原理轉變爲具體的工程設計、工作規劃等;二是將設計、規劃等轉變爲工程、產品等物質形態。承擔第一階段轉化的人才,稱爲技術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不同類型的人才要由不同類型的教育來造就。一般來說,學術型、科研型和工程型人才由普通高等教育來培養,而技術型、技能型人才則由職業教育來造就。其中的技術型、高級技能型人才一般由高等職業教育來培養。高等職業教育在類型上屬於技術應用型教育,而不是學術型、科研型、工程型教育。

高等職業教育在整個職業教育體系中處於龍頭地位,它引領了職業教育的發展方向現階段,高等職業教育是職業教育的最高層次,是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龍頭,引領了職業教育的發展方向。

四、高等職業教育法律制度

職業教育作爲一種獨立的教育制度,嚴格地說,是教育發展至近代才產生的,是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產業結構的變化、經濟水平的提高以及社會的進步而不斷髮展。其中高等職業教育作爲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通過《高等教育法》、《職業教

育法》、《勞動法》和《教育法》等對其舉辦主體和責任作出了相關規定。由於《高等職業教育法》沒有出臺,高等職業教育只能依附於《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勞動法》和其他相關的法律制度。一方面,《職業教育法》的規定,多是宏觀方面的條條框框和原則性規定,缺乏具體的操作程序和實施步驟。另一方面,管理體制不順。管理部門關係不順,內部管理不順。職業教育要得以發展必須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我過職業教育起步較晚,法律保障體系不夠健全,有必要借鑑外國職業教育發展的先進經驗,不斷完善我國職業教育的法律法規,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康莊大道。

五、要制定具體適用的法律法規

從立法層面建議完善或者制定相關的《職業教育法》,用於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新的法律,指導職業學校與企業的合作,進一步明確和規範政府、學校、企業在合作教育中的責任和義務,其中要對企業在參與,人才培養中的地位和性質做出明確規定使之細化,具體化、加強執法監督力度,建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問責制度,把是否參與職業教育納入企業領導考覈內容。對拒不履行職業教育責任的企業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方式。

制定相關人事法規,完善職業教育管理,現階段,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管理權主要在地方政府,行業管理部門權限相對不足,行業管理部門對於高職教育的發展有政府部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爲行業管理部門與企業的關係最爲密切,對企業用人的預測,企業崗位變化趨勢掌握得最爲準確,如能發揮行業管理部門在職業教育中的積極作用。勢,必會給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辦學帶來巨大的推力。同時,要進一步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引進更多的企業高精尖人才參與學校的人才培養促進雙師結構教師隊伍的良性發展實現學校與企業更深入的合作

作爲高等教育迅速發展、快速進入大衆化階段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我國的高等職業教育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其改革不斷深入,質量不斷提高,一個基本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等教育新體系已初步形成。高等職業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職業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職業教育是屬於高等層次的職業教育,是一種有別於普通高等教育的特殊類型的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在我國的國民教育體系中具有其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

總之,作爲一名高等職業教育工作者,在傳到、授業、解惑的同時,更要擔負起提高民族素質,增強綜合國力的歷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教育事業的偉大實踐過程中。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未來教學工作中必須要用相應的政策法規來約束自己,樹

立法制觀念、拓展法律知識、規範自己的師德、師風,加強自我修養,努力磨鍊自己,使自己成爲一名合格的職業教育教師,從而爲推進我國教育法制的建設和實施工作略獻自己的微薄之力。

教育政策與法規心得篇3

通過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我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有了一定的瞭解,對於自身定位有一定認識,高等教育政策法規以教育法爲基礎,教育法規的研究的主體是教育體系,教育法規以馬克思主義、教育學理論、政治學爲理論基礎,通過社會調查、歷時考察、比較分析、個案研究的等方法發現教育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把問題反饋給國家教育部門,教育部門通過制定新的法規不斷的完善我國的教育政策法規從而推動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在高等學校教育法規中高等學校、教師、學生三者的地位、權利、義務是本文着重要闡述的。

一、教育法規相關的基礎性知識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業的必要手段,同時,教育法制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認真學習,掌握以及運用教育法規,是推進我國教育制度發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國教育法的基本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保證教育社會主義方向的原則;2、受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3、堅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則;4、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5、教育與終身學習相適應的原則。

二、高等學校、高校教師和高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

高等學校的相關法律問題,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學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能力、行爲能力及責任能力,具有辦學自主性、財產獨立性、機構公益性的特徵,通常是由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而確定。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依據在不同關係中的不同特徵分爲兩大類,一類是以權力服從爲基本準則,以領導與被領導爲主要內容的教育行政關係;另一類是以平等有償爲原則,以財產所有和流轉爲主要的教育民事關係。高等學校在辦學過程中與政府、社會、教師、學生之間都會發生法律關係。所以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學校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高等學校教師的相關法律問題,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師的權利和義務,考覈,培訓等。高等學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包括學生的法律地位,特點,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核心問題。

(一)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及權利與義務

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具有辦學自主性、財產獨立性、機構公益性等特徵,通常是由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而確定。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依據在不同關係中的不同特徵分爲兩大類,一類是以權力服從爲基本準則,以領導與被領導爲主要內容的教育行政關係;另一類是以平等有償爲原則,以財產所有和流轉爲主要的教育民事關係。並且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變遷,分爲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學校,是計劃體制的一個縮影。作爲國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高等學校實際上具有一種類似國家行政機關的性質。第二階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學校體制改革。這一時期學校的法律地位雖然有了諸多細微的變化,卻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變,仍然具有典型的強制性和計劃性特徵。第三階段是1995年以後的教育體制改革。確立了學校的法人地位,賦予了政府舉辦的高等學校法人資格,使高等學校真正擁有了自主辦學的實體地位。

?教育法》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的權利有: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2、招收學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處分;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3、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4、管理和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費用,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活動的非法干涉;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同時,《教育法》具體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履行下列義務:1、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2、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3、以適當方式爲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瞭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4、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項目;依法接受監督。

(二)高等學校的教師和學生

教師和學生是教育的主體,在教育法規中對這兩個主體也着重提到。教師教書育人,爲社會培養人才。教師個人素質對學生的影響十分的大,從而教師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學水平,還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質,在教學中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教師也有相應的權利如接受培訓等。學生作爲教育體系中最大的羣體,也是教育法規的主要對像,但隨着我國教育的發展現代競爭激烈的社會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強的新一代大學生,爲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待遇和機會則正是大學生自立、自信、自強的體現。法規就應更加註重大學生在個性方面意識的配養和在傳統文化的教育。

三、我國教育基本制度:學歷制度和學位制度

學歷制度和學位制度對我國教育的基本制度進行了詳細的界定和劃分,同時吸收了與時俱進的特點,對於當前多種多樣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關的描述,嚴明瞭證書的管理和發放,督導等各個環節的細節問題。這些政策與法規的制定,使關於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嚴謹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四、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職業教育是給學生從事某種職業或生產勞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的教育。隨着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發展需求來看,教育結構應適當的調整,當前應加大職業教育的發展。我國的職業教育包括職業學校教育、職業培訓和職前培訓。對國小、國中、高中後未能升學的青少年進行就業前培訓,提高其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有利於發展生產。通過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銜接、共同發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學校教育的繼續、補充和延伸,是終身教育的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職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們受基礎教育;使受過不完全教育的人們補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使已經受過相當教育的人們充實新的知識;使任何人根據自己的需要和興趣,進行學習,發展個性,增長知識才能和道德修養。

五、學歷證書的分類和獲取的資格

1、學歷證書是學業證書的主題,是學制系統內的教育機構,對完成學制系統內一定階段的學習任務的受教育者所頒發的文憑,分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三種。

2、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是普通高等學校,以及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其他機構發給學生受教育程度的憑證。

3、對具有學籍的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或修滿學分),德智體育合格,准予畢業者,可取得畢業證書。

4、對具有學籍的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其中有一門以上課程補考後仍不及格,但不屬於留級範圍內或未修完規定的學分,德智體育合格者,准予結業,可取得結業證書。

5、對具有學籍的學生,學滿一學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中途退學者(被開除學籍者除外),可取得肄業證書。

6、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畢業證書;

7、普通高等學校接受的進修生,進修結束後可取得進修證明書;

8、普通高等學校未按國家招生規定,而自行招收的學生,以及舉辦的各種培訓班的學生,學習結束後學校只能發給學習證明書,不得頒發畢業證書。

9、此外,隨着高等教育辦學形式的日趨多樣化,在教育部相關規定中,特別規定了對於高校中一些特殊的辦學形式的畢業或肄業證書的填寫要求。

教育政策與法規心得篇4

我有幸參加了縣組織的中學教師教育法律法規全員培訓,在這次培訓中,認真聆聽韓博士的講座,又一次讓我的思想和心靈受到了淨化,得到了昇華。法律法規的制定爲我們從教者指明瞭前進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實現的目標。

在學習中認真對照,自我反思;在尋找差距與不足中正視自己。從而爲自己以後學習與提高的道路指明瞭方向,最重要的是,讓我們老師對教育事業充滿了激情、鬥志與信心,現在,我想談談我今後的努力方向: 作爲一名老師,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我去學習。

對於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這些都是我們平時在大學裏接觸不到的。從名師的言語之間無不感到他們對學生無私的愛。在學習中,應該以表揚爲主,我們面對的是高中學生,雖然他們有一定的基礎,但是他們仍然需要教師從生活去關心他們,幫助他們,並以微笑來鼓勵他們繼續發展,讓他們能夠儘早的適應學校生活,提高他們對學習的興趣。

教師必須關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入他們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都得到發展,我們應多與學生進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學生的知心朋友,多給他們一份愛心,一聲讚美,一個微笑,少一些說教,要更多和他們談心,幫助他們查找“後進”的原因,真正做到對症下藥,在學習和生活細節上關心他們。老師對學生不要體罰,不要訓斥,不要高高在上,而應該做一個和氣的人,一個嚴謹的人。學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強烈的。老師對學生的批評,恰當的,就是一種激勵;不恰當的,就會成爲一種傷害。

在實際生活中要給給予學生獨立思考的機會,刻意培養學生的創造性和批判性思維。更重要的是,要誠心誠意地歡迎學生的質疑和挑戰。教學過程不僅僅是學生學習的過程,也是一位老師學習的過程。教師要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學識,博學多才對一位教師來說當然很重要。我們是直接面對學生的教育者,學生什麼問題都會提出來,而且往往“打破沙鍋問到底”。沒有廣博的知識,就不能很好地解學生之“惑”,傳爲人之“道”。

作爲一名教師,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依法執教,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爲培養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這樣才得以我們的教育事業走向輝煌。

教育政策與法規心得篇5

聽了《教育政策法規》這一課程的專題報告,我瞭解了各種各樣相關的法律知識,增強了法規意識,更更新了教育觀念,樹立了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學生觀,還深刻體會到師德決定了教師對學生的熱愛和對事業的忠誠,決定了教師執着的追求和高尚的人格。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師德就是一部教科書,就是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對學生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終生受益的。

通過學習《教師法》,我知道了教師必須履行的義務:遵守法律、職業道德;爲人師表;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對學生進行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及思想、文化、科學領域教育;組織和帶領學生開展有意的社會活動;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等等內容。

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我更明確了,作爲一名教師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爲規範。在工作中,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學生,不威脅、責難家長,處處“身正爲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以學生爲主體,以教師爲主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把促成學生成長成才做爲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近年來,我國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因此,《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適時出臺,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這對老師日常管理學生的工作中也提到了細緻的要求,顯示出了老師的責任與義務。

學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但每一棵都有其不同的特質。在教學中要用不同的方法用心澆灌。在教學組織中要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一把鑰匙開一把鎖。調動每一個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熱愛學習。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爲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課。作爲教書育人的人,培養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我們,只有學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學生,培養出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人,有利於社會的進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