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藥房管理制度(精選多篇)

第一篇:醫保藥房管理制度

藥房管理制度(精選多篇)

醫保藥房管理制度

一、收方後應對處方內容、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服法、禁忌等詳加審查,方能調配。

二、配方時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操作規程並執行處方制度的規定。

三、熟記各種藥品的價格,劃價準確,嚴格區分醫保、自費處方。執行先收費後發藥的制度。

四、發藥時應耐心向病人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解答病人用藥的諮詢。

五、急診處方須隨到隨配,其餘按先後次序配發。

六、上班時工作衣帽穿戴整潔,保持調劑品及儲藥瓶等清潔、整齊;室內要保持整潔衛生。

七、對違反規定濫用藥品、有配伍禁忌、塗改等不合格處方,藥劑人員有權拒絕調配,情節嚴重者報告院領導處理。

八、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劇、毒藥品的處方按其管理條例細則進行調配。

九、嚴格執行國家發改委制定公佈的藥品零售價格,按醫院藥品採供供應制度採購藥品。

十、公佈本源所使用的藥品價格及一次性醫用材料價格,接受監督。 十一、確保醫療保險藥品備用藥率達標,不得串換藥品。

吉林百合口腔醫院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

第二篇:藥房管理制度

附件(二)

抗菌藥物的預防應用

1、綜合病徵的預防用藥指徵:對涉及各科病人均可出現的昏迷、中性粒細胞減少、免疫缺陷等綜合病徵應用抗菌藥物並無效果,相反招致菌羣失調,耐藥菌株產生。因此,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酌情應用。

綜合病徵的預防用藥

綜合病徵預防用藥指徵預防用藥方法昏迷

1、體溫>38 2、周圍血象wbc>12×109/l,n>80%

3、呼吸道分泌明顯增加(喉頭痰鳴)

4、有多器官功能衰竭

5、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6、心肺復甦後

1、定期進行菌羣調查

2、符合左側用藥指徵中一項以上,按優勢菌藥敏試驗選藥

3、消化道局部去污染

中性粒細胞減少

中性粒細胞<1×109/l 1、成人可選用喹諾酮類、大環內酯類,小兒科選用大環內酯類等藥物

2、必要時進行腸道局部去污染

細胞免疫功能低下、抗體生成障礙

1、與急性傳染病有密切接觸史

2、進行導尿、安裝人工起搏器病竈活檢等侵入性操作

1、根據各種可能病原體預防用藥

2、操作前預防用藥1次

2﹑常見疾病的預防用藥

常見疾病名稱預防用藥指徵預防用藥方法上呼吸道感染

病毒感染並伴有下述一項者:

1.疑有繼發細菌感染

2.年齡<3歲或>60歲

3.周圍血象wbc>10×109/l,n>80%

針對病原菌選藥,以β-內酰胺類藥物爲佳。

菌尿症

下述病人需留置導尿者:

1.妊娠期婦女,老年人

2.中性粒細胞<1×109/l 3.免疫功能低下者

插導尿管及留置導尿管前半小時各服阿莫西林1g或呋喃妥因0.1或諾氟沙星0.2,定期尿培養,若出現菌尿儘量拔管並按優勢均藥敏選用抗菌藥物,行治療用藥。留置導尿旨在拔管時追加1次藥物。

腸源性感染

1.重度免疫缺陷

2.各種原因所致休克

3.器官或骨髓移植受體

4.中性粒細胞<1×109/l 5.重症肝炎,肝昏迷

6.嚴重燒傷病人

7.接受結腸-直腸手術者

8.多器官功能衰竭

危中期進行消化道局部去污染,選用新黴素、多粘菌素e、妥布黴素、兩性黴素等,也可口服鏈黴素及制黴菌素等。國外介紹的配方有:

多粘菌素e 100mg

妥布黴素80mg

兩性黴素b 500mg

以上3種口服qid1-3天

同時可用2%糊狀混合劑塗搽口腔粘膜,每日4次。也可根據菌羣調查結果選用藥物。

細菌性心內膜炎

風心病、先心病,人工瓣膜患者伴有下列一項:

1.進行拔牙、扁桃腺切除或呼吸道其它手術操作

2.尿路或胃腸道手術或其它侵入性操作

術前靜脈用青黴素g80萬u-160萬u,術後同量q8h×1-2天;青黴素過敏者可選用林可黴素0.6或慶大黴素8萬u肌注或靜滴,術前一次,術後8小時再用一次。

術前用氨苄西林2g並加用慶大黴素8萬u靜滴,術後用藥q8h×1天;預防腸球菌感染可用去甲萬古黴素0.4靜滴1-2次(間隔8小時)

真菌感染

1.長期應用廣譜抗菌藥物、腎上腺皮質激素、細胞毒性藥物治療的病人

2.細胞免疫功能低下者

3.大面積燒傷需使用大量廣譜抗菌藥物者

1.經常觀察有無表淺真菌感染(口腔、會陰部位)

2.定期送咽拭子、尿、大便真菌培養

3.如塗片和培養髮現真菌,應根據致病菌及藥敏治療

風溼熱復發

1.反覆發作的鏈球菌咽炎的青少年

2.有風溼熱病史者

3.有風溼性心瓣膜病者

長效青黴素120萬肌注,每月一次,持續5年以上(或用至25尿)。

青黴素過敏者改用紅黴素0.2bid定期服用。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有密切接觸的家屬、陪護、醫務人員

磺胺嘧啶1-2g/日,小兒0.25-0.5g/日,分2次,同復等量碳酸氫納。對磺胺過敏者改用利福平0.4-0.6g/日,小兒10mg/kg/天,<1歲,減半,q12h×2天。

輸血瘧疾

瘧疾高發區受血者

輸血同時口服氯喹2片(每篇基質0.15g),每天一次,連續2天。

結核病

試驗陽轉需用藥物治療的糖尿病病人和未接種卡介苗的嬰幼兒

試驗陽轉活前後2次比較硬結直徑增大6mm者

3.與痰菌陽性病人密切接觸的小兒及免疫功能低下的陪護人員

4.有結核病史或胸片示有陳舊性結核病竈,因其它疾病需長期應用激素或其它免疫抑制劑者

雷米封

成人0.3/日,小兒10mg/kg/天,療程3-6個月

百日咳

近期有百日咳接觸史的7歲以下兒童

紅黴素50mg/kg/天×2周,或克拉黴素7.5mg/×14d

霍亂

1.流行地區或密切接觸者

2.流行期間非典型腹瀉

四環素0.25qid或強力黴素0.1-0.2bid×3天

卡氏肺孢子蟲感染

1.艾滋病病人

2.長期應用激素及免疫抑制劑者

3.器官或骨髓移植受體

smz 25mg/kg/天

tmp 5mg/kg/天

分二次口服,持續用藥(或定期清掃);對磺胺過敏者選用戊烷脒定期清掃。

危重型腎綜合徵出血熱

1.24小時尿量<300ml 2.血肌酐>442μmol/l(>5mg/dl)

3.肺水腫、咯血

青黴素g80萬u-160萬u iv q8h或頭孢噻肟鈉1g iv q8h,危重期間3-5天。

重型肝炎

1.肝性腦病

2.流行期間非典型腹瀉

3.重度腹水

4.使用激素

1.定期進行咽部、糞的菌羣調查

2.消化道局部去污染

3.肝性腦病可選用頭孢噻肟鈉

a組溶血性鏈球菌或肺炎球菌感染

脾切除後

長效青黴素120萬u,肌注,每月一次×2-3年。

甲亢危象

頭孢噻肟鈉1g iv q8h×1-3天

新生兒感染的預防

1.產婦有生殖道b組溶血性鏈球菌感染

2.新生兒室內有金黃色葡萄球菌、a組溶血性鏈球菌、大腸桿菌等感染流行時

3.有胎膜早破6小時以上,第二產程延長,羊水

ⅱ0以上污染、羊膜炎及出生有羊水吸入、蒼白窒息等

4.產婦生殖道有淋球菌和衣原體感染,其經產到分娩的新生兒

可選用青黴素20萬u q8h×3天或氨苄西林0.125iv q8h×3天

可分別選用苯唑西林0.1、青黴素20萬u、氨苄西林0.1,靜脈用藥q8h 3天

淋球菌:用1%硝酸銀滴眼

衣原體:用0.5%紅黴素或1%四環素眼藥膏塗眼

放療後感染

1.放療後中性粒細胞<1×109/l 2.各個部位有放射性潰瘍

1.消化道去污染

2.菌羣調查

3.根據優勢菌選藥,用藥5-7天

皮膚病感染

1.大皰性皮膚病有皮膚破損,分泌物增加且需應用激素者

2.自身免疫疾病需長期、大劑量使用激素(>60mg/日)者

1.定期菌羣調查

2.可根據菌羣調查結果針對優勢菌選藥,選用smz-tmp(6個月以下嬰兒不用)或紅黴素口服

3﹑外科圍手術期預防用藥

圍手術期用藥必須根據手術部位、可能致病微生物、手術持續時間及抗菌藥抗菌譜及半衰期選用抗菌藥物,一般應在麻醉誘導期靜脈注射1次足量抗生素或術前1/2-1小時肌注。手術持續時間超過4-6小時,根據藥物半衰期,術中追加1次,圍手術期用要以用單劑量爲佳,其預防效果同樣或更爲滿意,毒副作用明顯減少。藥物選擇一般以第一代頭孢等第一線藥物爲主,不用第三、四代頭孢菌素、碳青黴烯類、萬古黴素(vre mrsa感染除外)等藥物。外科預防用藥不能忽視手術技巧和無菌操作。

預防用藥原則:

(1)潔淨的手術:大致分爲甲、乙兩類。

甲類:如疝氣、精索靜脈曲張…等,原則上一般不用抗微生物製劑,如需使用,可術前一劑量,術後一劑量。使用的抗菌藥物以本表第一線抗微生物製劑爲主。介入治療術中有關抗菌藥物應用亦可按此類處理。

乙類:如人工關節、心臟、腦部、骨、關節…等手術,原則上可使用3-5天抗菌藥物,以本表第一線抗菌藥物爲主。糖尿病或免疫抑制等情況若需行介入治療可按此類處理。

(2)潔淨但易受污染的手術

手術也潔淨但術中易受污染,如胃、腸、肺、婦科、耳鼻科、產科、口腔、頜面外科…等手術。原則上使用抗菌藥物3天,以本表第一線抗菌藥物爲主。

(3)污染的手術

對膿瘍、燒傷疤痕、皮膚移植或已感染器官進行的手術,術錢術後使用抗菌藥物有必要性使用時可依病情發展,按抗菌藥物使用原則用藥,一般術後用藥3-7天,藥物選用按治療用藥方案進行。

第三篇:醫院藥房管理制度

深圳和協醫院藥房管理制度

爲了規範我院藥房管理,保障用藥安全、有效,規範醫保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管理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接受藥事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

二、藥房管理

1、藥品的購進與驗收: 購進藥品應當以保證質量爲前提,嚴格審覈供貨單位、購進藥品要逐批驗明藥品的包裝、規格、標籤、說明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做到票、帳、物相符。

2、督促內容: 1.開月週會,打印各種登記表:績效表、領藥登記表、溫溼度登記表。

2.統計上月醫保處方、治療單、檢查單分類存放,檢查醫保來貨單據(上月)

3、每天查看網上醫院最新通知,查看各羣是否有最新消息(每天10分鐘)

4.督促打印醫保費用日報表,填寫醫保費用結算申報彙總表,督促檢查查看效期表上已過期的藥品,並對已過期藥品進行處理,統計效期藥品(6月內到期)並製作藥品效期催銷表。

5.督促檢查來貨、上貨、藥品信息錄入,點來貨、上貨、藥品入庫,對藥品價格進行維護。

6.查看醫保處方錄入情況(當日)醫保藥品是否缺貨,來貨單是否補齊,檢查藥品儲存及補充。

7.藥房知識學習(督促檢查)協定處方學習,藥房業務學習,有記錄(督促檢查)。

8.藥房及處方成本控制覈算(督促檢查)

9.每月每天進藥記錄,處方統計數據抽查,藥房數據,制度是否正確,抽查10品種進行覈實。

10.督促檢查藥品消耗數量控制,藥品發放準確率督查,四查十對。藥劑人員微笑服務知識培訓。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處置果斷、依法處理的原則。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

三、有關檔案、記錄和憑證管理

1.嚴格執行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

2.相關人員、藥品、購藥單位等檔案由專人負責保管。

3.醫師處方按相關規定由專門人員保管。

深圳和協醫院辦公室2014.12.41

第四篇:病房藥房管理制度

醫院病房藥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爲營造溫罄的住院環境和加強藥品的管理,保護病患用藥安全。依據國家衛生部藥房管理辦法及病房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醫院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 病房管理

第三條:病房由護士長負責管理,住院部主任協助。

第四條:住院部管牀護士在病人入院時向病員宣傳講解衛生

知識,注意事項,協助做好病員思想、生活管

理等工作。

第五條:病房護士保持病房整潔、舒適、肅靜、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輕、關門輕、操作輕、說話輕。

第六條:病房護士統一病房陳設,室內物品和牀位要擺放整齊,固定位置,未經護士長同意,不得任意搬動。

第七條:

第八條:清潔工應保持病房清潔衛生,注意通風,每日早7點,晚5點各清掃一次,每週日大清掃一次。

第九條:醫務人員進入病房必須穿戴工作服帽,着裝整潔,必要時戴口罩。病房內不準吸菸。

第十條:病員被服、用具由管牀護士按基數配給病員管理,出院時清點收回。

第十一條:護士長全面負責保管病房財產、設備,並分別指派專人管理,建立帳目,定期清點。如有遺失,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病房內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會客。醫師查房時不接私人電話,病人不得離開病房。

第十三條:病房工作人員守則

1.管牀護士對新入院的病員介紹醫院的制度和情況,瞭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勵病員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

2.全體醫護人員對病員的態度要親切和藹,語言要溫和,避免惡性刺激。對個別病員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應耐心勸解,既要體貼關懷又要掌握治療原則。

3.有關病情惡化,預後不良等情況,護士不要告訴病員,必要時由管牀醫師進行解釋。

4.全體醫護人員不要對病員談論其他醫院治療和工作中的缺點或錯誤,以免造成不良影響。

5.醫護人員在檢查、治療和處理中要耐心細緻,選用合適的器械,不增加病員痛苦。進行有關檢查和治療時,如換藥、灌腸、導尿等,應有擋遮或到治療室處理,必須注意保護病人隱私。

6.護士應將醫院普通病人和痛苦呻吟的病員分別安置不同病房。不得將男女病人安排在同一病房。

7.病房醫護人員對手術的病員,術前應做好解釋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員的恐懼和顧慮;術後要告訴病員良好的轉歸情況,使其安心休養。

8.病房值班護士應合理安排工作時間,避免紊亂嘈雜,早晨7時前,晚上9時後及午睡時間,尤應保持病房安靜。在不影響醫療效果的情況下,有些處置可待病員醒後施行。

9.清潔工保持病房空氣流通,大、小便器隨時洗刷。廢料桶和垃圾要及時處理。廁所每小時檢查一次,保持清潔衛生。附2:第十四條:病人住院須知:

1.住院病員應遵守住院規則,聽從醫護人員的指導,與醫護人員密切合作,服從治療和護理,安心休養。

2.住院病員應遵守病房作息時間,經常保持病室內外環境整潔與安靜,不隨地吐痰,不在室內吸菸和喧譁。

3.住院病員的飲食須遵照醫師的決定,不能隨便更改;院外送進的食物,需經醫師或護士同意後方可食用。

4.住院病員不得自行邀請院外醫師診治,不得要求不必要的治療或指名要藥;也不得隨意到院外購藥服用。

5.住院病員不得翻閱病案及其他有關醫療記錄。

6.住院病員不得隨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況經醫師批准後,方可離開。

7.住院病員應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損壞按價賠償。

8.住院病員可以攜帶必需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帶入。貴重財物自行保管,嚴防遺失。

9.爲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員不得亂串病房或自行調換牀位,非探視時間不許會客。

10.住院病員可隨時對醫院工作提供意見,幫助醫院改進工作。

11.病員如有不遵守院規或違反紀律者,院方應給予勸阻教育,必要時應通知原工作單位或請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章:藥房管理 第十五條:院辦主任負責爲藥房工作的人員建立個人檔案,包含資料有身份證複印件、畢業證書複印件、專業技術職稱複印件、疾控出具的健康證明。

第十六條:藥品的購進與驗收

藥房主任負責審覈購進藥品的合法資質,包含藥品經銷商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書,藥品經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法人授權委託書,授權人身份證及從業資格證複印件以上材料逐個加蓋其鮮章),同時與藥品經銷商簽定質保協議,並建立檔案,存檔保存。藥品驗收由藥房收藥人逐批驗明藥品的包裝、規格、標籤、說明書、合格證明和有效期;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做到票、帳、物相符。購進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3年。

第十七條:藥品的保管

藥房人員應按需將藥品保存在常溫(溫度爲0—30℃)、陰涼(溫度不高於20℃)、冷藏(溫度爲2—10℃)條件下儲存藥品,相對溼度保持在45—75%之間。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應當按照藥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所標註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儲存。做好溫溼度的監測和管理,溫溼度超過規定範圍的,應及時調控並予以記錄。

藥房工作人員應當定期進行檢查和養護,並做好記錄,庫存藥品每季度養護1次,陳列藥品每月養護1次,重點品種每半月養護1次;對影響藥品質量的隱患應當及時排除;對過期、污染或變質等不合格產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第十八條:藥品的調配

藥房工作人員調配的藥品應當與醫師診療範圍相適應,必須憑註冊的執業醫師開具的處方或醫囑進行,非醫師開具處方不得調配藥品。

藥品發放應當遵循“先產先出”、“近效期先出”或按批號發放的原則。

調配、拆零藥品,應當根據臨牀需要設立獨立調配、拆零場所或者專用操作檯每日清潔消毒,保持工作環境衛生整潔;容器和工具使用後應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藥品;拆零時不得裸手直接接觸藥品。在完成處方調配後,簽字。將藥品和處方交由另一藥師

審覈簽字。藥師將藥品交病人,處方留存。每日清點,下午4點以前處方與上一日4點以後處方一起裝訂保存,普通處方至少保存1年。

第十九條:藥房主任將開處方權限及醫師簽字,報院辦審批後,其簽字筆跡留存藥房備案。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負責修訂與解釋

牽頭部門: 護理部 藥房

監督責任人:護士長藥房主任

第五篇:藥房管理制度

**************人民醫院藥房工作制度 爲確保藥房藥品滿足臨牀的需要, 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製度。

一、 及時瞭解、掌握藥房藥品使用和管理情況。

二、 藥房每週五做到填寫藥品採購計劃申請單,將填寫好的藥品

採購計劃申請單交由西藥庫房, 西藥庫房按照藥房填寫的藥品採購計劃申請單配發藥品, 藥房必須保證一定的藥品庫存量, 滿足臨牀需要。

三、 藥房人員對藥庫調入的藥品,要及時進行驗收,特殊管理的

和需冷藏的藥品應隨到隨驗。

四、 儲存藥品要按照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合理儲存。

五、 根據藥品的性能及儲存要求,分別存放於常溫庫存、陰涼庫

或冷藏庫。

六、 藥品堆碼規範、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且應留有一定距離。

與牆、屋頂(房樑(請關注))的間距不小於30釐米,與地面間距不小於10釐米。不得有藥品直接放在地面上。

七、 藥品儲存時對近效期藥品應有明顯標誌,並按月填報近效期

藥品催銷表。

八、 藥品實行分類存放,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

藥分開;性質相互影響、容易串味的藥品分開存放;品名和外包裝容易混淆的品種分開存放。

九、 特殊管理的藥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存放和管理。

十、 庫存藥品應按藥品批號及效期遠近依次相對集中存放。 十一、不合格藥品應單獨存放於,並有明顯標誌。對不合格藥品的報告、確認、報損、銷燬應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十二、根據季節氣候的變化,做好藥房溫溼度監測工作,堅持每日上午9點,下午3點各一次觀測並記錄“溫溼度記錄表”,並根據具體情況和藥品的性質及時調節溫溼度,確保藥品儲存安全。

十三、保持藥房、貨架的清潔衛生,經常進行清理,並有安全、消防設施,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污染和防蟲、防鼠、防黴變等工作。

十四、堅持預防爲主的原則,每月對在庫藥品進行檢查和養護,做好養護記錄,發現質量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確保所有藥品質量安全、有效。

十五、當班人員應着工作服,佩戴胸卡,注重個人衛生,衣帽整潔。

十六、藥房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嚴格按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或替檢行爲。發現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疾病的人員,要及時調離其工作崗位。

十七、根據《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 按照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的規定,藥房人員注意收集由本單位使用藥品/醫療器械的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並按照要求按時上報, 不得有任何原因遲報。

十八、對於新的不良反應(指藥品說明書中未載明的不良反應)或嚴重的不良反應(引起死亡、致癌、對生命有危險並能夠導致人體永久的或顯著的傷殘的等)並按照《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

法》要求上報。

十九、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