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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盜搶車輛處理細則的通知

關於對盜搶車輛處理細則的通知

關於對盜搶車輛處理細則的通知

爲全面規範對盜搶車輛的管理及管控,按照總經理室領導對盜搶車處理方式的批示,特制定了關於對盜搶車輛處理的細則。具體操作細則如下:

一,維修細則

爲更好的維護公司的利益,此次需維修的盜搶車輛,維修地點選擇在安邦定損中心(無定損中心的機構,可選擇在合作二類維修廠)。具體的維修項目請按照總公司統一下發的維修清單模板進行逐項填寫,,分公司只填寫需更換的配件名稱和工時費用。配件金額一欄空缺。所有需更換的配件,由總公司配件管理室統一供貨。關於盜搶車輛的維修明細,均由分公司理賠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上報至總公司配件管理室房貝貝處。總公司審覈後,將及時給予回覆。分公司理賠負責人爲此次盜搶車維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公司損餘物資管理崗(原舊件管理員)爲直接監管人。凡涉及虛報維修項目,虛報維修金額的人員,一經查出,總公司將嚴懲不貸。涉及的維修費用,總公司會下撥專項費用,憑票據據實報銷。此次維修工作10月30號之前全部完成,逾期將給與分公司理賠負責人100元/天進行處罰。

 二,過戶細則

車況良好,無需維修的盜搶車,即日起由分公司損餘物資管理崗(原舊件管理員)協同原盜搶車管理員收集完善材料,將盜搶車輛過戶至當地分公司。需總公司給與支持的,請及時上報至總公司配件管理室房貝貝處。涉及的過戶費用,總公司會下撥專項費用,憑票據據實報銷。車況良好無需修復的車輛,10月25日前完成過戶工作,需修復的車輛,待修復完畢,11月15日之前完成過戶工作。逾期將給與分公司理賠負責人100元/天進行處罰。

三,保管細則

已過戶且可以正常使用的盜搶車,由分公司損餘物質管理崗(原舊件管理員)負責保管,妥善安置停放,將車輛公里數拍照,命名爲車牌號後發至總公司配件管理室房貝貝處備案,未經允許,所有盜搶車輛,一律不準使用。總公司將統一處理車輛的後置問題。

此次關於對盜搶車的處理工作,直接關係到公司的實際利益,爲後期的盜搶車案件,起到規範作用!請各分公司對此項工作引起高度重視。聯繫人:房貝貝,電話:01084921571,手機: 15601216152。郵箱:

                                                            總公司配件管理室

                                                                2009-10-9

標籤:盜搶 細則 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