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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廠運煤車輛管理實施細則

入廠運煤車輛管理實施細則

入廠運煤車輛管理實施細則

前言:

由於運輸車輛在廠區超速行駛,拋撒貨物,故意擁堵,損壞煤場設施等事件頻繁發生,嚴重污染了廠區環境衛生,給人身和設備安全帶來極大隱患,同時也給企業帶來很大的經濟損失,爲貫徹公司“關於進一步加強廠內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規範不文明行車和運輸違章行爲,加強企業交通管理,確保交通安全秩序,創建安全文明衛生和諧的生產工作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公司《車輛出入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細則。

一、適用範圍:

宏光燃料部簽署的各運輸承運供應商所屬的所有運輸車輛。

二、具體要求:

第一部分:煤場車輛管理細則

進入廠區的所有車輛應一律聽從門衛、磅房、採樣、煤檢、巡査等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按照專人的安排在規定的地點及路線停放和行駛,任何車輛不得佔用廠區道路,影響通行。

1、從礦發地開始嚴格按公司要求規範封條、票據等。

2、進入廠區、園區道路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3、廠區道路上不準超車、鳴喇叭,按規定路線行駛。

4、運煤車輛應有明顯標識,無牌車輛嚴禁進場。

5、車輛過磅時應減速慢行,關閉大燈,停靠指定位置。

6、過磅時不準車內有人,司乘人員離開磅體,不得站在磅上,更不允許給工作人員任何財物.

7、嚴禁在行駛的車輛上揭篷布或做其他不安全的事。

8、運煤車輛進入煤場必須聽從煤檢人員的指揮,按順序把煤卸到指定地點,嚴禁隨意卸煤,堵塞煤場道路。

9、卸車過程中若要動車,司機必須觀察周邊環境安全後方可作業。否則造成的後果自負全部責任。

10、若煤質差,司機必須無條件接受煤檢人員的扣噸處理,如不接受煤檢人員有權拒收,並沒收煤票等。

11、自卸車卸煤後應及時將車斗放下,以免掛損高空設施等。

12、車輛在廠區內不準私放車輛水箱中的水。

13、吃飯、平整煤場時間,嚴禁一切車輛進入煤場。

14、運煤車輛不得損壞公司任何公共設施、設備(升降杆、路燈限速警示牌、綠化帶、馬路沿等),否則後果自負。

15、運煤司機相互監督,鼓勵進行質量監督,禁止將劣質煤、摻假矸石等運到廠區,凡向公司舉報摻假、換煤現象的人員,經査證屬實,將給予10000元/車的獎勵,併爲其絕對保密。

第二部分:燃料自動化系統車輛管理細則

1、對所有運輸車輛的駕駛員要現場進行設備操作培訓;

2、司機要正確安裝識別卡,造成秩序混亂,設備損壞,將加倍考覈所在車隊;

3、車輛入廠時,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有序排隊,禁止插隊,搶道等行爲;

4、運煤司機在進廠前,需要按照系統流程,在一體機輸入準確的信息,及時根據引導大屏,語音播報內容,有序進廠,違規破壞秩序者考覈,若造成設備損失,全部由所屬車隊承擔;

5、車輛過磅時,只允許刷一次卡,所有車輛需根據顯示屏提示和語音播報準確上磅;

6、上磅時,若發現道閘未落下,暫時不要上磅,聯繫監管室中值班人員處理;

7、上磅時,當道閘杆落下後,嚴禁車輛向後倒車,防止車輛信息不能識別到,影響上磅

8、車輛採樣前,篷布必須完全拉開,避免因篷布未完全拉開造成採樣設備的損壞,相關損失由所在車隊負責賠償;

9、車輛在採樣前,司機要將車輛熄火,下車後按採樣按鈕採樣,在採樣機返回原位採樣完成後方可上車;若有故障,司機需及時操作急停按鈕,停止採樣。故障處理後,司機需按按鈕,重新採樣。

10、在上下坡路段至少保持兩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11、新車入廠的卡由車隊向燃料部提出申請,批准後由管理人員安排外委單位辦理;

12、若車輛過磅時,出現卡損壞或信息不正確,要向管理人員提出申請辦卡,由當班人員和外委單位人員聯繫辦卡;

13、車輛實測信息與車輛信息不符合時,要及時聯繫管理人員重新複覈信息;

14、由於車輛信息不符合造成的設備設施損壞,由所在車隊負責賠償;

15、若過磅數據出現錯誤,需修改數據時,由監控值班員落實數據真實性及錯誤原因,提交數據修改申請單,經管理人員簽字後,方可安排外委人員修改。

三、考覈實施細則

1、車輛亂停亂放,無明顯標識等,每發現一例考覈50-100元。

2、司乘人員進入廠區範圍內必須佩戴反光背心及安全帽,安全帽帶必須繫好,否則視爲未帶安全帽,發現一例考覈100元。

3、車輛前牌照及後放大號必須完整並清晰,否則每例考覈100元。

4、車輛進入計量期間駕駛室內不得留人,發現每例考覈100元。

5、車輛行駛過程中解篷布,發現一例考覈200元。

6、車輛計重後水箱放水,發現一例考覈500元。

7、不聽從煤場管理人員指揮,私自卸煤,每例考覈200元。

8、車輛卸煤完成後,必須及時放下料斗,嚴禁立鬥行駛,發現一例考覈200元,如運輸煤泥、煤粉等發生粘鬥時,需向煤場管理人員說明原因,並在煤場管理人員的指揮下前往指定區域清理。

9、車輛進入燃管計量區域前必須卸掉篷布,發現一例考覈200元。

10、故意插隊、堵塞廠區及園區道路,影響車輛通行的。視情節嚴重情況每次考覈100-500元。

11、廠區內超車、超速行駛的,每次考覈200元。

12、道路上拋撒,亂扔垃圾造成污染的,考覈500元(並按照誰污染誰治理清理污染區域)。

13、運煤司機有撬磅行爲,每次考覈1000-3000元,如對磅體及傳感器等部件造成損壞,經維護部門鑑定需照價賠償。

14、導致計量設備、煤場設施、廠區設備設施造成損壞,根據實際情況,按修復價的2--3倍考覈。對損壞設備、設施的逃逸車輛,一經查出將加倍考覈,視實際情況而處理。

15、導致人員傷害,除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賠償外,最低考覈50000元。

16、對於觸犯法律者,移交公司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本管理實施細則於2021年5月20日開始實施,請各運輸供應商將以上細則內容對所屬車輛駕駛員進行宣傳並進行培訓,做到不包容、不放縱。我公司會對發現的違規現象按照上述細則內容進行考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