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合同範本

短信合作協議書

第一篇:短信合作協議書(thumb)

短信合作協議書

合 作 協 議 書

甲方:

乙方:

1. 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至20年 月 日止。

2. 合作原則:

雙方組成戰略合作單位,並遵守以下幾款原則:

? 互相尊重、相互支持

? 友好協商、互相監督

? 相互信任、相互協作

? 優勢互補、資源共享

3、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 甲乙雙方在浙江地區就“務展開合作。

? 甲方負責協調媒體及商家資源,內容策劃、短信技術開發及市場推廣 ? 乙方負責短信業務、語音業務申報和開通工作,負責語音技術開發。 ? 甲乙雙方共同進行該項目的計費標準確認及業務平臺開發、維護工作,負責技術接口的連接及平臺穩定。

? 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業務數據查看網頁,該網頁可即時查詢該項目的參與用戶數與各種流量數據,這些數據將作爲雙方結算的依據。

? 爲保持合作的不間斷性,甲乙方雙方均指派專人就該項目進行溝通。 ? 成本說明:指在此項目上的合作保底費用、宣傳支出和獎品支出。成本構成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雙方確認的費用均不計算入成本。 ? 收益說明:指在此項目上乙方從運營商得到的信息分成費扣除成本後的部分,如果乙方成本費用超過乙方從運營商的總信息分成費,則乙方成本由乙方獨立承擔。爲了結算方便,無論最終分成多少,信息分成費均按照雙方約定公式計算得出。

? 約定公式:

信息分成比例×當月平均對帳率; 按條業務信息分成費=計費條數×資費標準×運營商信息分成比例×當月對帳率。

? 分成比例:甲乙雙方按照8:2的比例分享本項目業務收益,甲方80%,

乙方20%。語音業務收益,甲乙雙方按照7:3的比例分享本項目,甲方70%,乙方30%。

? 結算週期:業務收益開始進行分成結算的時間爲整個協議有效期,結算

週期以乙方和中國電信的結算週期爲準,即乙方收到運營商對帳單並款項後的5個工作日內乙方根據以上結算辦法結算給甲方。

? 結算方式:雙方結算方式爲轉帳或現金支票形式,雙方所有結算均出具

公司發票。

? 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獲悉對方的包括但不限於資料、文件、項目均構成

各自商業祕密,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違約責任

? 乙方不按時結算給甲方應得收益,按照每天萬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

滯納金。

?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失誤,甲方承擔相應責任,雙方協商具體責任

金額。

? 由於乙方所提供設備和網絡的不穩定性造成的雙方損失由乙方負責,雙

方具體協商責任金額。

? 甲方使用該項目的任何資料均需在協議範圍內,否則因此引起的任何投

訴均由甲方負責。

? 由於甲方協調工作原因導致短信增值業務重大損失,由甲方承擔相應責

任,由雙方協商具體責任金額。

? 甲乙雙方無論有意、無意泄露對方的商業祕密並造成對方傷害,由泄露

方承擔相應責任,由雙方協商具體責任金額。

5、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及責任由更改方承擔。

6、協議終止

? 締約的任何一方如發生實質性的違約,則由另一方通知違約一方,在通

知書確定之日起,終止履行協議。

7、爭議處理

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解決;如經協商無法解決糾紛,雙方約定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保密條款

? 雙方均有義務確保不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透露中。

? 以上款項並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撤銷而失效。

9、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簽名:

蓋章:

日期:

乙方:

代表簽名:

蓋章:

日期:

第二篇:短信合作協議書

企 業 短 信 服 務 合 同

甲方:

乙方:青島創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爲進一步開展短訊服務以及產品推廣服務,乙方爲了拓展短訊方面的增值服務,雙方本着共同的目的,經過認真友好的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合同: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按照合同規定預付相應費用;

2、甲方在預付費用後,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短信發送資源發送短信息,但甲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不得在短消息內發佈和傳播含有反動、色情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信息;

3、甲方不得擅自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條件、資源與其他電信運營商進行任何形式的業務合作;

4、甲方如有違反上述第2、3條信息安全規定,乙方有權立即終止該合同,且不退還剩餘費用。同時甲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甲方在乙方給予的短信接口基礎上進行的調試、開發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在收到甲方預付的相應費用後1個工作日內,提供其支持互聯網的中文短信息資源,並向甲方提供“中國聯通”和“中國移動”的短信息批發業務;

2、乙方在業務開發和運行過程中,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包括技術、用戶信息等)有保密義務,否則須向對方承擔法律責任。但此前若乙方已經享有的、或乙方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或已爲公衆所知悉的信息不屬於前述保密信息。

3、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統運行所需的常規技術支持;

4、乙方設立客戶服務中心,爲甲方提供電話諮詢、故障申報、帳戶操作等服務;

三、資費:

1、 甲方每月發送的短信在一萬條以下時,按照 0.080元/條繳納預付款;

甲方每月發送的短信在一萬條以上時,按照 0.070元/條繳納預付款;

2、 甲方於合同簽定後三日內需支付預付款元(即獲得條短信息);

四、續費:

1、 當甲方預付金額不足10元時,乙方以短信方式通知甲方續費,當甲方預付金額不足1元時,乙方有權關閉按本合同提供給甲方的短信發送接口,直至甲方續費成功。

2、

五、付款方式:銀行轉帳、支票支付、現金均可。

六、合同有效期:

該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1、甲方應在合同期內使用完畢預付短信費用,如甲方在合同期屆滿後不再續費,需提前一個月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該合同;

2、如甲方在合同期屆滿時尚未消耗完預付短信費用,則甲方在遵守此合同約定義務的情況下,繼續使用完畢;

3、乙方如希望在本合同屆滿後與甲方續簽合同,則乙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如無異議,則按此合同規定之條款續簽新合同;

4、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爲甲方提供的短信發送帳號連續3個月未發送短信,則乙方有權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已繳納的費用中的剩餘部分乙方不予退還;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合作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內容及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2、甲乙雙方有責任對通過該業務獲得的所有用戶資料及相關信息予以保密;

八、違約責任:

1、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在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改正而違約方在3日內未改正的,則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如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根據本條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不再返還甲方預付款項中的剩餘部分;如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根據本條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應當返還甲方預付款項中的剩餘部分。

2、違約方因違約給守約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則守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責任,要求其消除影響,並作相應的經濟賠償; 當甲方續繳短信費用後,乙方應在1個工作日內爲甲方完成短信發送接口的開通;

九、解決及仲裁事宜:

如有糾紛,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生效:以上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乙方:青島創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三篇:楚天科技商業短信應用合作協議書

濟南楚天科技——與君合作,和諧共贏,不完美而獨特!

楚天科技商業短信應用合作協議書

合同編號: –dx-2014-09.–xc000000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濟南楚天科技(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是中國移動、中國聯通集團短消息業務合法代理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授權甲方使用“楚天億秒通”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內容

1、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楚天億秒通”商業短信發送軟件 。

2、乙方爲甲方提供客戶管理平臺,協助甲方通過平臺對其自有客戶進行管理。

3、知識產權:本協議並不涉及任何技術轉讓,在乙方“楚天億秒通”集團短信裏所包含和涉及所有權利,產權和利益屬於乙方獨自所有。

第二條合作期限

本合作協議有效期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到短信發送完截止。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仍繼續履行,視爲合同期限順延,雙方按原合同條款繼續承擔權利義務。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在合作期內享有對乙方“楚天億秒通”的使用權。

(2) 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按本協議標要求,按時與乙方結算。

(3) 甲方應妥善保管好自身賬戶名稱和密碼,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短信。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負責提供短信系統平臺、系統升級、技術維護等工作。

(2) 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按本協議標要求,按時與甲方結算。

(3) 乙方有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過濾或者拒絕發送不符合相關國家規定內容的短信息。

3、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各指派一名工作人員作爲該公司代表,負責該項目的業務聯繫與工作進展確認;該工作人員的簽字對公司具有約束力。其中甲方指定人員爲乙方指定人員爲。

第四條 短信價格:

(1) 甲方使用乙方“楚天億秒通”價格爲元/條。

(2)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購買短信條,合計人民幣元。

第五條結算方式:

(1)甲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將相應款項支付給乙方。

(2)短信使用費結算採取款到即刻開通發送條數的形式。

(3)乙方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內與甲方指定代表人員對甲方提供其上月所購短信量、消費短信量、剩餘短信量等資料與甲方核

對;申請甲方如對乙方出具的核對資料有異議,應於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未提出異議視爲對上述內容的認可;有異議的,雙方應對有異議部分進行及時覈對。

1 第頁共 2 頁

濟南楚天科技——與君合作,和諧共贏,不完美而獨特!

第六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政策)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應退還甲方相關短信條數的款項。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十五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七條協議終止

1、 下列情況之一出現時,本協議被視爲即時終止:

(1) 協議期限屆滿;

(2) 甲、乙雙方書面協議提前終止本協議;

(3) 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提前終止;

(4) 本協議項下的條款部分或全部被行業主管部門或法院、仲裁機構認定爲無效,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執行;

2、 協議終止後,有關甲方的用戶糾紛由甲方負責承擔。同時甲、乙雙方應在30天內辦理以下手續:

(1) 按協議的結算規定,結清雙方的應收、應付款。

(2)甲方應拆除、銷燬所有使用的乙方服務標識。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解除和延續

1、 如國家行業管理部門的有關政策調整,涉及本協議項目的,雙方應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共同協商修改本協議的相關條款。

2、 本協議合作期滿後,如需繼續合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3、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及有關文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成爲本協議附件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

爲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第九條違約責任

1、 乙方若未按協議規定數量爲甲方發送短信,乙方需按未發送的比例返還甲方款項並承擔甲方因短信造成的經濟損失。

2、 甲方應保證其發送短信內容的真實、合法,並承擔相應不利法律後果,因短信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引發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若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乙方短信款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款項30%的違約金。

4、因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糾紛,一方訴訟到法院產生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中產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其它

1、 本協議一式二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由單位蓋章。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以及有關文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成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

期溯及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簽訂之日。

3、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商定的內容以協議、紀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經簽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業務聯繫人:

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年月日簽署日期:年月日業務聯繫人:聯繫電話:

2 第頁共 2 頁

第四篇:短信節目合作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發展手機短信增值業務以及有關服務,本着“友好合作、共進雙贏”之原則,經認真協商,就業務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合作內容:甲乙雙方聯合開設短信服務項目,合作項目爲《_________》。雙方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

2.合作區域:_________省(市)。如擴大合作範圍,必須事先告知乙方,便於乙方協調區域合作資源。

3.甲方與乙方共同合作,向移動用戶合作提供短信節目服務,並分享因此產生的收益。

4.甲方作爲業務運營商,在市場開發和運作、推動及與用戶溝通的基礎上,促使更多的用戶使用短信節目。

5.甲方負責與移動運營商的合作洽談及推動業務和客戶服務、進行市場推廣策劃及執行,雙方擔宣傳推廣費用;乙方負責提供節目軟件產品、節目系統維護。

6.關於產品版權:短信節目(包括但不僅限於“節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像、聲音)的知識產權由乙方擁有。甲方未經乙方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對“節目”進行反向工程、反向編譯和反彙編;不得對“節目”進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7.關於收益分配帳單標準:雙方收益分配所依據的帳單標準以移動運營商所提供的本項目帳單爲準,合作雙方有權要求進行對帳。

8.關於註冊用戶:註冊用戶資料歸甲乙方雙方所有。

9.合作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作期爲_________年,期滿後雙方關係及本協議自動作廢。在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可以續簽,繼續展開合作。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移動sp資質和業務代收費資源,負責新業務的測試和開通。

2.與乙方共同分享短信息節目服務項目的合作收益。並及時將乙方協商的收益部分按月、足額劃撥到乙方帳戶。

3.甲方必須注意確保乙方及節目的形象與完整,不得利用節目及節目的附屬內容從事與本合同無關的活動。

4.甲方提供移動運營商(中國移動)業務計費中使用乙方短信節目用戶的業務計費統計報告。

5.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短信節目進行選擇、論證、研究,最終確定可以合作的產品,進行發佈和運營。但協議簽署後,不得用“需要重新論證與研究”之名義終止本合作。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擁有短信節目(包括但不僅限於“節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象、聲音)的知識產權。

2.乙方必須保證短信節目內容的合法性。對開發的短信節目承擔所有責任,包括並不限於知識產權、內容性質等。

3.乙方必須根據短信節目服務的市場發展需要,處理每個項目有關更新換代、技術升級方面的工作事宜。

4.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短信息節目服務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穩定運行。系統出現故障,甲方電告乙方後,必須在4小時內解決。

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向甲方提供有關節目的介紹、市場計劃及宣傳等文檔內容。

6.乙方負責提供合作項目的短信節目服務系統,並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維護、節目的更新。

7.乙方保證信息的準確、及時。因乙方信息錯誤而產生的糾紛、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三條 價格與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淨收入(見本條第2款定義)的40%作爲內容使用費。

2.淨收入:淨收入指用戶在移動電話或者網站下載使用雙方合作提供的內容而支付的信息服務費總額,扣除甲方應當向移動營運商支付的短信服務通信費,扣除甲方應當向中國移動及其子公司與中國聯通及其子公司(移動運營商)支付的代收手續費。雙方均需自行繳納己方因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經營收入的各類稅款。供雙方分配的淨收入計費以甲方與移動運營商的對賬單爲準。

3.結算時間:按月結算。

(1)甲方於每月三十(30)日前,將上個自然月自移動營運商處收到的服務費總額中淨收入的40%支付給乙方。

(2)在每次向乙方支付淨收入中乙方應得的部分前,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淨收入的計算說明,以便乙方確認每次的淨收入金額。若雙方產生爭議、則淨收入以移動營運商實際向甲方支付的淨收入爲準計算。如果甲、乙計費誤差超過5%,雙方具體協商解決。

(3)雙方確認後將乙方應得淨收入匯到乙方指定帳戶。乙方銀行帳戶資料如下:開戶名稱: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乙方帳戶:_________。

4.乙方應當於收到甲方支付的任何一期淨收入分成後一週(7)日內,按收到的甲方付款額向甲方開具商業發票。

5.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須本着友好互助的原則進行協商。

第四條 業務運行與客戶服務

1.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網絡推廣: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務推廣;

(2)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3)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戶服務見面會等;

2.甲乙雙方應當建立快捷、聯合的業務運做交流體系,該體系包括:

(1)設立技術諮詢業務(包括電話、傳真、網站、電子信箱等),進行實時諮詢,爲對方和最終用戶提供諮詢服務。

(2)定期整理相關的材料並提供給對方。

(3)及時反饋和交流信息,包括與移動運營商的業務聯繫、客戶服務等。

3.客戶服務

(1)甲乙雙方應該緊密配合、齊心協力,共同爲用戶提供短信節目服務。

(2)甲方應保證用戶在接受其所提供的各項服務之前,充分知悉該服務的價格、內容及提供的方式等。

(3)除移動運營商的1860及1001客戶服務外,甲方可以安排專人負責處理用戶有關對其所提供的應用服務或內容的諮詢、費用查詢、申告和投訴,並提供客戶服務電話。

(4)該項具體業務運做涉及乙方產品的,乙方必須承擔責任,並配合甲方客戶服務部爲用戶提供解決方案。

第五條 商業保密條款

1.商業祕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信息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序、技術數據、製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祕密。

2.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3.本協議終止後,雙方仍然負有本條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協議,造成該業務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協議,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協議規定通過法律程序終止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非違約方的經濟損失。

2.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3.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設備的正常運作,如完全因甲方技術設備原因,從而給消費者造成的相關損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4.如因爲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以及由於移動運營商的網關造成信息延時、未成功發送等問題,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5.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6.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1.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有關規定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當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向糾紛發生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

3.除判決書另有規定外,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4.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仲裁部分以外的合同條款。

5.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內如一方要求中止協議,須提前兩個月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如果對方同意解除協議,則協議在對方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起兩個月後自動廢止。

2.經甲乙雙方方書面同意的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變更事宜,均需書面文件。

3.如乙方有與本項目合作模式相近的短信節目新項目推出,在經甲、乙雙方確認同意、以補充協議的書面確認後,按本協議之商務條款執行。

4.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但雙方爲合併、整合、出售全部或實質上全部資產、其他造成任一方超過50%的有投票權的股權轉移的交易而轉讓本合同的情況不在此限。

5.本協議及其附件爲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爲憑。

6.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爲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爲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7.本協議期滿,如雙方不再就本項目繼續合作,任意一方應在協議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與對方人員完成業務資料的交接,並完成財務包括但不限於資金清算、往來發票等資料的移交手續。雙方在辦理交接過程中,必須保證系統與服務正常運轉。

8.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短信端口合作協議書(渠道)

協議編號:kh-2014_ _-_ _ _ _

商業機密

短信端口合作協議書

甲方:乙方: 廣州光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合作、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協商,就合作短信端口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利用自身資源優勢,形成優勢互補,共同合作短信端口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短信端口進行正規商業短信的發送,不得發送黃賭毒等與國家法規相違的信息。

2.2甲方可以利用短信端口進行二次開發和推廣。

2.3按照協議約定定時交納端口使用費用。

2.4處理由於該端口發送短信而引起的投訴。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提供短信端口供甲方用於商業短信羣發。

3.2乙方提供基於短信端口的二次開發文檔,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

第四條費用繳納(預付款) 合作期限內,甲方採用預付費的形式進行短信數量的購買。按照甲方提交進行計費,資費標準按照提交計費元/條。 當甲方購買數量使用完畢後未能及時購買,乙方有權停止該短信端口通道。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若有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相應責任。

5.2若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則對方有權追究該方責任,要求其消除影響,並作相應的經濟賠償。

5.3如果發生以下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整改,並有權對甲方進行罰款,罰款視以下情況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而定,按實際發送處於不低於兩倍以上的標準進行罰款;情況特別嚴重的,乙方有權立即單方終

止雙方的合作。

1) 甲方違反國家電信和互聯網信息等的有關政策、法規、法令。甲方提供的信息內容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利用乙方系統發送《信息源入網信息安全保障責任書》(附件一)中列明的九類非法信息。

2) 用戶對甲方服務提出強烈投訴。 3) 甲方在其宣傳和廣告內容中未按規定使用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其他品牌標準時,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4) 甲方其他違反本協議內容的行爲。 5) 以下情況按特別嚴重的情況處理: a) 甲方爲乙方提供虛假的營業執照等公司相關資料、資訊來源及銀行帳戶,或所提供的信息服務的資費不符合國家物價部門的相關規定。

b)在合作期間,甲方有其他欺詐行爲或違約行爲且情節嚴重。

第六條 保密

6.1任何一方對於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及其他祕密資料和信息(以下簡稱“祕密信息”)均應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給予或轉讓祕密信息等。

6.2如對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應將載有對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或軟件,按對方要求歸還對方,或予以銷燬,並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6.3在本協議終止之後,各方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並不隨之終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協議之祕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對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實事上不會違反本協議的祕密條款而給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爲止。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

協議編號:kh-2014_ _-_ _ _ _

商業機密

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5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嚴重自然災害、政府行爲、第三方服務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爭議,任何一方有權選擇將爭議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除正在仲裁或訴訟的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其餘權利,並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九條 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信息,應按本協議列明的地址以郵件或圖文傳真的方式發送。任何一方對其聯繫方式的變更應及時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廣州光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

第十一條 附則

11.1如遇國家、運營商調整有關資費或代收費標準,或雙方主管部門下達有關政策文件,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商定結算方法。

11.2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1.3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11.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5本協議所有附件作爲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銀行帳號:銀行帳號:通訊地址:通訊地址:聯 系 人:聯 系 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020-66639632 13002014317傳真:傳真:

簽署日期:年月日簽署日期:年月日

標籤:協議書 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