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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合同(多篇)

招標合同(多篇)

招標合同 篇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中合同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爲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以上是關於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的約定。按照《合同法》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因此,工程發包人承包人就工程施工依法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所有協議都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除構成合同文本的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外,這裏給出了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對於招標工程,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是雙方簽訂合同的主要依據,自然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他如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等也是工程施工中所必不可少的。雙方在合同履行中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是對合同的補充,也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組成合同的文件是相互補充說明的,當出現不一致時,應按照本款給出的優先順序進行解釋。此優先順序是參照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確定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中對組成合同的文件進行補充,也可以對解釋的優先順序進行調整,但不得違反有關法律的規定。

招標合同 篇二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爲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本着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經召開社員大會同意,公開招標,由乙方中標。經甲、乙雙方協調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現將 鎮 村組畝土地承包給乙方租種,承包期年,每年每畝承包費 元,合計 元。

二、

(1)承包期間:五年,從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2)在承包期內:義務工由乙方承擔,國家給予土地的各種優惠政策也由乙方享受,甲方不承包土地的任何費用,

(3)承包期內,如乙方安裝滴灌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即不承擔滴灌費用。

(4)水費、電費、滴灌管理,由承包人自己承擔管理。

(5)水電費必須由乙方先交錢,隊上再派水。派水與村民同等待遇。

(6)滴灌如有機械損壞由承包人自己承擔修理。

(7)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徵收土地,甲方向乙方退還剩餘包費,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給乙方任何賠償。

三、付款方式: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五年土地承包費元。否則不予劃給土地。

四、雙方責任:如有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方向對方賠償承包土地總金額30%的違約金。不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種植性質,不得轉包、轉讓。如乙方違約,甲方即收回土地,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按違約處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到履行合同期滿爲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招標合同 篇三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爲順利完成 (項目名稱) 項目的招標工作,甲方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活動的若干意見》,已通過代理方式確定乙方爲該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具體招標事宜。爲規範招標代理服務,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組成本合同協議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協議書的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不得與本合同已規定的條款相牴觸或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只能就本合同未盡事宜作出約定,否則該補充條款無效);

二、委託代理範圍和具體代理內容

招標範圍:招標代理機構負責按招標人的要求並結合現行有關規定完成本項目的 (委託範圍)等全部招標代理業務。 工作內容:該項目要求招標內容的全部招標工作,包括:招標公告的發佈;招標文件的編制、印刷和發售;投標文件的收取;組織招標文件的評審;組織開標會議、清標及評標會議;組織進行合同談判並向中標人發中標通知書;按照業主要求的格式和份數準備合同協議書、廉政合同、安全生產合同。

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爲:自本合同備案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託代理範圍內的事項止。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包括招標方案的核準手續; ⑵ 向乙方提供有關招標的相關文件和資料,以及項目內容和籌備情況;

⑶ 與乙方共同商定招標有關事宜,並密切配合乙方開展招標工作;

⑷ 對乙方擬定的招標公告及編制的招標文件予以審覈和認可;

⑸ 授權由乙方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⑹ 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評標報告和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情況,依法確定中標人(或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簽訂招標項目的承包(或供貨)合同;

⑺ 根據招標代理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

⑻ 接受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 擬定招標工作計劃,向招標人提供招標前期政策法規諮詢,保證招標程序的合理合法;

⑵ 在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⑶ 乙方及附屬機構保證不參與本項目任何標段的投標,也不爲其他任何投標單位提供諮詢服務;

⑷ 嚴格按照招標方案覈准部門覈准的招標方案進行招標,認真履行代理職責,未經原招標方案覈准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⑸ 保證代理人員及時到位服務,不得更換比選申請文件中載明的代理服務人員,更不得非法轉讓委託事項;

⑹ 在甲方提供有關技術資料的基礎上編制招標文件,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報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備案後印刷發售;

⑺ 負責發佈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函。凡是公開招標的,必須在國家和省發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發佈招標公告和中標公示;

⑻ 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如有)和預備會議(如有)負責招標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⑼ 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從《河北省統一評標專家庫》中抽取評標專家,開標前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履行告知義務,接受依法實施的開標、評標全過程監督;

⑽ 負責組織和主持有關開標會、評標會等活動,並承擔有關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差旅費等;

⑾ 在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完成評標報告的基礎上,負責將評標結果提交甲方,由甲方依法確定中標人;

⑿ 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邀請其在規定時間內和招標人簽訂合同,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⒀ 委託事項全部完成後,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標的完整檔案資料,並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報送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⒁ 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保守招標活動中的各項祕密,自覺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有關部門因監督事項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的,應當積極提供;

⒂ 收取約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費。

五、招標代理服務費

1、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照20xx年10月15日國家計委印發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xx]1980號)之附件《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收取代理費;

2、代理招標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約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由招標人支付。

4、因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造成招標、評標、中標無效的,招標代理費不予支付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解除代理關係,並及時報原招標方案覈准部門備案:

⑴ 因不可抗力致使委託招標的項目不可能實現的;

⑵ 委託招標的項目被國家有關行政審批部門依法撤銷的;

⑶ 任何一方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破產的;

⑷ 在招標代理過程中,乙方被有關部門取消代理資格或被市場禁入的;

⑸ 乙方被有關部門降級而不具有承擔本項目相應資質的;

⑹ 有證據證明乙方損害招標人利益或給招標人的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除上述6種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合同終止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據履行情況和解除原因,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3、合同終止後,有未完成的招標事項的,甲方將重新確定招標代理機構,乙方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代理。

七、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因甲方違約而導致雙方合同解除的,如果招標代理服務費已支付了,則無權收回;如果尚未支付,則由甲方按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乙方。

2、因乙方違約而導致雙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務費,應雙倍返還給甲方;如果乙方尚未收取,則按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的違法行爲而受到行政處罰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雙方都有違約行爲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5、如通過上述辦法不能解決糾紛,雙方同意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方式解決爭議。

6、在糾紛解決過程中,除受爭議影響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以可以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補充條款不得與本合同已規定的事項相牴觸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2、合同的生效: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報經招標方案覈准部門備案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向招標方案覈准部門備案一份。如雙方發生爭議,以向招標方案覈准部門備案的一份爲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合同 篇四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爲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代理報酬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合同 篇五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委託方將 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甲乙兩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

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爲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爲 現 金 或 轉 賬 ,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乙兩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甲乙兩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甲乙兩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爲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甲乙兩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合同 篇六

委託人(甲方,全稱):

代理人(乙方,全稱):

爲規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託行爲,明確建設單位和代理機構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他)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總工程規模:佔地面積約_______畝。建築面積約_____萬㎡。分期實施。

4、單向合同估算價:

5、結構及層次:

第二條 招標

1、招標方式:

2、招標範圍:施工圖紙以內的土建、水電安裝工程項目

第三條 招標代理合同天數

1、開始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2、完成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完成總日曆天數_____天。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寫相應內容序號):

1、提供招標前期的諮詢工作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2、申報及填寫有關的招標資料及表格;

3、起草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4、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5、入圍投標單位的確定;

6、編制招標文件及備案;

7、招標有效期內授權乙方簽章認可有關招標事宜;

8、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將答疑會內容形成書面文字解答送給各投標單位;

9、編制標底;

10、編制工程量清單;

11、組織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12、編制評標報告;

13、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14、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15、協助招標人調查,瞭解有關招標活動的投訴,處理糾紛工作;

16、其他委託內容。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1、對委託項目的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爲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乙方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的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

2、及時完整的提供項目施工圖紙、招標人的招標要求、期望及其他有關招標資料;

3、招標人應按合同,規定配合招標代理機構開展代理業務,對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有關技術資料及填寫的有關招標表格等按要求審查後蓋章,同時將蓋章審查後的有關文件、表格及有關技術資料及時送招標監督機構備案(可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審定招標程序及對有關招標過程中的一切合法行爲和活動予以認可;

4、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7、招標人對應保密內容負有保密職責,不得泄密。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並在其資格規定範圍內依法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2、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託的範圍內依法開展代理活動、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當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

7、負責本次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8、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轉讓第三方;

9、由於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造成代理人工作嚴重失誤或泄漏標底及其他保密內容,使招標人收到重大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扣減代理費用,對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依法提出責任賠償;

10、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費用的約定及標準

招標代理費、標底編制費依據國家計委關於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xx】1980號或按《關於頒佈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贛價房字【20xx】1號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收費標準按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幅度不超過20%。

1、全過程招標代理費按中標價的________收取;

2、招標代理費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收取;

3、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按總制價的_______收取;

4、甲方要求外出封閉編制標底、差旅費、住宿費由_____負擔。

5、其他。第八條付款方式1招標人代理費: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招標代理費的6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五日內一次性付清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付清。

第九條 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的;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需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大寫)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金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爲,經招標監管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釋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後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五份,委託人貳份,代理人貳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建設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開戶銀行:

賬號: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代理機構(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開戶銀行:

賬號: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招標合同 篇七

委託方(甲方):xx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託方(乙方):xx房地產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住建部《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精神,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乙方就xx廣場商住項目的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事宜協助甲方開展工作,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簡介

本項目招標名稱: 總建築面積: 總戶數: 物業類型: 招標方式:

乙方於招標文件審批、首次付款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協助甲方辦理完本次招標、投標相關事宜,並完成在房管局相關部門的合法備案手續。

二、費用金額約定:

根據市場情況,雙方約定本次招標、投標諮詢服務費共計 xx 元,甲方分三次支付給乙方。在本合同簽字蓋章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xx,開標結束時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xx,其餘 xx於本招標、投標工作結束,且乙方做完招標備案工作後給付乙方。

三、甲方權利及義務:

1、

2、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物業招標需要的相關資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時間協助完成本次招標、投標工作; 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的物業招標、投標服務行爲進行全程監督。

四、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負責物業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招標備案等相關諮詢事宜。協助甲方在選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過程中提供全程諮詢服務;

2、乙方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此項目物業招標、投標文件及相關資料的編制諮詢工作;

3、乙方負責與xx市房屋管理局物業處就本次招標、投標全過程進行溝通和審

核,並經xx市房屋管理局相關部門確認備案,達到招標、投標要求。

4、乙方應當對本次招標、投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相關情況承擔保密責任。

5、乙方按照合同總款項提供相應的完稅發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背本合同約定,不能按時支付諮詢服務費用,乙方有權終止服務,並保留追償欠款的法律權力。

2、乙方違背本合同約定,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協助甲方完成招投標工作(完成以開標結束確定中標單位時間爲準),乙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諮詢服務費用;若因甲方資料缺陷或遲延提供,導致招標工作時間延誤,所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招標備案結束後履行完畢。

八、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xx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xx房地產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招標合同 篇八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承擔下列項

目的服務招標代理。爲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經詳細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建設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服務地點:

2、服務內容:

2.1 服務招標代理。

3、雙方責任:

3.1 甲方責任

3.1.1 辦理前期的各種申報及審批手續。

3.1.2 按時提供足夠的工程技術資料給乙方製作招標文件。

3.1.3 甲方必須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迅速地解答問題

及提供資料給乙方及投標單位。

3.1.4 按照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 乙方責任

3.2.1 代理甲方編制招標文件等招標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 發佈招標文件,主持開標及評標會議; 3.2.3 填報相關資料,由甲方發出中標通知書;

3.2.4 爲甲方編制設計合同;

3.2.5 爲甲方詳細解釋招標代理的具體程序及操作步驟。

4、酬金:

代理酬金:一筆算人民幣伍仟元整。

5、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項目招標服務並提交招標過程資料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6、合約有效期

本合約有效期自20xx年04月至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爲止。本合同規定的服務項目,在發展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雙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斷合約或延長合約時,乙方爲此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屬乙方原因,則乙方爲此項目開支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7、違約責任

7.1 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約履行義務,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其違約內容,如該違約事項繼續發生,則14天后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終止合約。合約終止後,違約方必須負責因其違約使合同終止而引致對方的損失。 7.2 倘若項目爲貸款項目,因貸款協議沒有執行,或國家計劃項目,因故停建緩延,則本合約終止。而甲方必須對乙方直至終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務支付費用並就乙方未完成服務的已投入部份,給予補償。

8、其他事項

8.1 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需要,經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8.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儘量採取協商解決,仍不能一

致時,可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的,請當地仲裁機關或法院解決。

8.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全部費用結清後自然失效。 8.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簽約人

蓋章:(乙方) :

簽約人蓋章:

開戶銀行 帳號:

日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標合同 篇九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爲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_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_財政局、_________稅務局、_____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分行組成的_____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作爲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_____爲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爲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_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爲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_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爲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爲: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爲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爲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爲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爲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爲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爲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爲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爲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爲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爲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爲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四款 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爲_____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爲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爲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覈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爲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係指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覈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覈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_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爲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_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包方如認爲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範圍按_________勞字___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爲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爲生產發展基礎。

第十九條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_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覈,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爲止。

第四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_____%。

第六款 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爲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爲,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爲單位按滯納數額的3‰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3%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爲,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爲單位按滯納數額的3%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人協議書》)、_________,均爲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____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