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合同範本

商業及技術保密協議(精選多篇)

第一篇:商業及技術保密協議範本

商業及技術保密協議(精選多篇)

商業及技術保密協議範本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地方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鑑於乙方服務於甲方在服務期間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機會;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會對甲方損害,爲保護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甲方及乙方長遠利益雙方自願約定如下:

1.保密內容和範圍

1.1乙方在合同期內開發設計技術包括技術、配方、發明專利、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

1.2甲方現有開發和技術祕密及設計開發方案;

1.3甲方所有工藝技術資料、圖紙和所有財務資料及數據;

1.4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經營戰略、規劃及生產經營數據;

1.5甲方銷售方案、計劃及客戶資料;

1.6甲方採購計劃及供給商資料;

1.7甲方生產定額、工時定額;

1.8甲方其需要保密其保密

2.保密要求

2.1乙方在合同期內按甲方要求從事產品設計與開發其設計開發所

有資料屬甲方所有;

2.2乙方遵守甲方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業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2.3對含有甲方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作品如乙方發表論文、評定、職稱等需要在範圍內公開應事先甲方書面認可;

2.4乙方在與甲方解除合同後五年內不得使用雙方約定保密的技術資料來進行設計和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爲在有競爭關係其他企業設計和建造類似工程;

2.5乙方不使人獲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人勸誘企業內把握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員工離開企業;

2.6乙方遵守甲方爲保護知識產權制訂製度與規章保密措施在人有侵犯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時有義務有責任向甲方通報,當乙方結束在甲方工作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文件、記錄或材料交給甲方指定人員;

3.協議期限

雙方在有合同關係期限內及解除合同關係後5年內

4.雙方違約責任

4.1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均有權無條件解除本合約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違約金額五倍違約罰款,並追其法律責任;

4.2乙方違反協議致使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4.3違約責任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

法院上訴

5.說明

5.1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具文與本合同書同等效力

5.2本協議一式肆份協議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簽字):

第二篇:商業、技術保密協議管理規定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管理規定

1 目的

爲保守公司商業、技術祕密,保護知識產權,規範保密協議日常管理,維護公司利益,

根據《用工合同管理辦法》、《員工保密制度》以及公司(來源好範 文網)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及下屬(分)公司(以下簡稱“各單位”)。 3 術語

無。

4 職責

4.1 公司人力資源部:

負責公司本部保密協議的簽訂、變更、解除等日常管理工作;

4.1 公司人力資源部:

負責公司本部保密協議的簽訂、變更、解除等日常管理工作; 負責公司新籤保密協議的歸檔保存;

負責對下屬各單位保密協議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2 各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負責本單位保密協議的簽訂、變更、解除等日常管理工作。 5 正文

5.1 保密協議的簽訂

5.1.1 在經營管理、產品開發、工藝技術、產品營銷等重要部門擔任重要職位,掌握公

司重要商業、技術祕密和知識產權的人員以及其他公司認爲有必要的人員(職員或助理工程

師一般不納入協議簽訂範圍),應簽訂《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附件4)。

5.1.2 新進員工或新調入員工如符合5.1.1 所述範圍,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應就是否籤

訂及簽訂的標準報部門分管領導、單位總經理、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公司人力分管領導審批後

方可簽訂。

5.1.3 員工對保密協議部分條款有異議的,可在平等協商的前提下對部分條款作修訂。

修訂條款須經人力資源部及公司人力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簽訂。

5.1.4 保密協議一式三份。員工持有一份,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員工所在單位持有一份。

協議簽訂後各單位應於一周之內交公司人力資源部保存,同時應於一周之內將協議相關信息

錄入e-hr 系統,以便查詢。

pdf 文

5.2 保密協議的變更

5.2.1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應根據當前狀況考慮是否對保密協議中的競業期限、競業限

制補償金標準或競業限制違約金等內容進行調整:

a)員工勞動合同主體未變,但崗位或崗位工作內容發生變化的;

b)員工離職時,經確認需繼續履行保密協議的。

5.2.2 變更協議時,應由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公司人力分

管領導審批後方可變更,並與員工溝通後簽訂《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變更協議書》(附件

1)。

5.3 保密協議的履行

5.3.1 保密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同時有相應的權利。

5.3.2 競業禁止期內,員工須向公司提供與新單位有效的勞動關係證明(包括勞動合同

原件及複印件、社保關係證明、個稅申報證明等)和新單位5 名以上證明人(至少應包括姓

名、部門、職位、辦公電話、手機號碼)簽名手續,或向公司提供由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出具

的有效失業證明。競業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前提和條件以具體簽訂的協議爲準,各單位人力資

源部門對資料審覈無誤後應按保密協議的約定按月支付給員工競業禁止補償金。

5.3.3 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相關人員對簽有保密協議的員工離職後的實際工作情況負有

追蹤調查責任。

5.4 保密協議的解除

5.4.1 調離涉密崗位時解除

簽有保密協議的員工調離涉密崗位1 年後,應根據員工掌握相關涉密信息的具體情況考

慮是否解除保密協議。

5.4.2 跨法人主體調動時解除

簽有保密協議的員工發生跨法人主體調動時,原單位應該解除保密協議,並將原有簽訂

信息書面告知新調入單位。

5.4.3 離職時解除

簽有保密協議的員工離職時,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應向職能部門分管領導和單位負責人

徵求意見,根據員工崗位涉密情況判斷是否解除協議,如需解除保密協議,應在員工辦理離

職手續前與員工簽訂解除協議。

5.4.4 解除流程和審批權限

員工調離涉密崗位或離職時解除保密協議需報公司總裁審批,跨法人主體調動時解除只需各單位人力負責人審覈即可。

保密協議解除應簽訂《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解除協議書》(附件2),若員工

拒絕簽訂《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解除協議書》的,則向員工發出《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解除通知書》(附件3),並由本人簽收,如不簽收或無法簽收的,則採用法定的送達程序(如

爲離職員工,應在其正式離職前送達)。

5.5 其他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修改、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三篇:商業信息技術保密協議

商業信息技術保密協議

甲 方:xxxxxxxx有限公司

乙 方:xxxxxxxxxxxxxxxx

因乙方現正在爲甲方提供信息技術諮詢服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技術祕密。爲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技術祕密,防止該商業技術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和江蘇省的規定。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技術祕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文件管理辦法》中列爲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爲乙方已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技術祕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並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爲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

第 1 頁 共 5 頁

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祕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1.乙方爲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爲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調研而知悉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的人員。

2.保密義務人在甲方服務或從事先期調研活動期間不存在任何報酬。

3.保密義務人同意爲甲方甲方利益盡最佳努力,在從事信息、技術調研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的行爲。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保密義務人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義務人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從事調研服務關係期間,保密義務人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爲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爲第三人謀利、或爲故意加害於甲方,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製造再現商業祕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祕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服務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

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爲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服務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服務工作範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4.調研關係結束後,甲方保密義務人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甲方。

5.鑑於保密義務人在信息技術調研期間,獲得或製作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對甲方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因此保密義務人離開甲方甲方調研,不得將在甲方甲方調研所獲得的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信息技術資料(包括受僱他人或自行從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泄露。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補償金。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

2.

3. 甲方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技術祕密。 有關的信息、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乙方調研工作結束,不再進行調研或服務,且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如將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祕密使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

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 損失賠償爲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爲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爲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 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爲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爲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爲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爲損失賠償額。

③ 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爲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④ 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爲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保密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

2. 本協議與商業技術保密協議的簽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乙方(簽章): 代表(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技術商業信息保密條例(保密協議)

公司技術商業信息保密條例

xx公司是從事高科技精細化工產品的科研、生產、進出口貿易企業。企業所屬的科技成果、專有技術及國際市場的商貿信息是公司平穩發展的保證,也是全體員工穩定就業的基礎。爲此公司的技術信息、商業信息的保密極爲重要,每個員工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遵守執行公司專有技術、商業信息保密條例。

第一章 企業技術商業保密範圍

1、 公司的總體佈局、綜合能力、遠景規劃和反映工業經濟、技術實力的重

要文件、統計資料。

2、 公司科技開發、生產、國際商貿的建設方針、政策和經濟活動的重要事

項。

3、 公司下達的企業內部文件、計劃、總結。

4、 公司科技開發、生產、貿易過程中的文件、資料、圖紙、傳真、記錄等

文檔。

5、 公司所屬的專有技術工程、工藝設備資料和圖紙。

6、 公司人事安排與工作分工。

7、 公司對國際市場的信息分析、外商動態、產品價格。

第二章 在職工作的保密要求

1、 員工各負其責,保證本崗位工作任務的完成,不涉及其他崗位工作內容。

2、 涉及公司技術、商貿、財務等方面的資料,不得隨意放在辦公桌上,應

隨時入櫃加鎖。

3、 各部門技術檔案需統一專人保管,非工作需要不得帶出公司。

4、 保管好技術商貿資料,不得隨意丟棄,廢棄不用的資料必須燒燬或用碎

紙機處理。

5、 非工作需要不得隨意複印公司的文件、資料。

6、 不得隨意使用由他人負責的電腦。

7、 不準傳播尚未公佈的內部消息,在一定範圍內傳達的事項不準擅自擴大。

8、 不準翻閱和順看別人桌上不需要自己知道的文件、資料。

9、 與外單位接觸,不得隨意談論涉及公司產品、工藝、技術、商貿、財務

等問題。

10、若發生泄露或可能泄露事件,要及時向領導彙報,以便採取應急措施補

救。

11、不是本職責範圍,無權向外單位介紹公司產品開發、生產價格、商

貿情況。

12、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進入生產區域和生產崗位。

13、外單位的來訪人員不得進入辦公大廳。

14、不得帶公司公章或空白介紹信外出辦事。

第三章 應聘或離職保密要求

1、 凡到公司應聘者(簡稱乙方),在開始試用期之前,必須與本公司(簡稱

甲方)簽訂技術、商貿保密協議。

2、 試用期間未被錄用者,或經領導同意離職者,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聘者,

必須將分管的技術資料、商貿資料、財務賬款移交清楚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3、 凡在甲方及其所屬單位所從事的一切科研、生產、商貿活動均屬甲方商

業祕密,乙方必須嚴格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向其它單位或個人泄露。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科研成果歸甲方所有,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

自使用或從事相關業務。

5、 所屬甲方商業機密,均受法律保護,無論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都有效。

6、 乙方離開公司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條例的規定,不得披露公

司的相關專業和商務祕密;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

7、 乙方因有意或無意披露、竊用所屬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將訴訟法律,

要求經濟賠償,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章 泄露或侵權的經濟賠償條款

凡公司員工或離職的員工違反本條例,泄露公司商業祕密,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均應承擔以下責任:

(1) 在甲方工作期間,退還社會平均工資以外的其它收入。

(2) 退還甲方解決的住房或租房租金。

(3) 退還超過社會平均工資以上繳納的社會保險額度。

(4)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規定,賠償違約金50,000.00元。

(5) 乙方應聘甲方時,甲方代繳納的教育補償費10,000.00元。

(6) 甲方爲解決乙方工作,戶口調動的費用由乙方自付。

(7) 賠償造成甲方經濟直接損失的60%。

(8) 賠償造成甲方經濟間接損失的30%。

公司技術商業信息保密條例修訂後,於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開始執行,經雙方簽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xxx公司乙方

第五篇:商業保密協議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甲 方乙 方

單位:xx工業有限公司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地址:九龍坡區九龍園區xxxxxxxxxx號家庭地址: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

爲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技術祕密和知識產權,根據《勞動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國家科委《關於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祕密管理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和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合同編號:[])中的約定,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保守商業、技術祕密和知識產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商業、技術祕密是指由甲方研製開發或以其他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且採取了保密措施的商業、技術信息以及生產經營信息(商業、技術祕密的具體內容附後)。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主要包括髮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的工業產權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的版權(著作權)兩部分。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年月日

1、甲方依法享有商業、技術祕密和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乙方利用甲方該商業、技術祕密和知識產權及工作條件取得的職務技術成果或職務發明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涉及商業、技術祕密工作,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支付合理的勞動報酬。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守商業、技術祕密和知識產權

1、對在工作期間所知悉或掌握的商業、技術祕密和知識產權,無論乙方在甲方任職或離職,非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轉讓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方式用來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

2、乙方離職後,利用知悉的商業、技術祕密和知識產權獲得新的技術成果,在不損害甲方利益、徵得甲方的同意、訂立相關協議並支付一定的使用費的前提下,可以就新的技術成果予以實施,否則視爲乙方侵犯甲方的商業、技術祕密和知識產權,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新的用人單位有過錯的,應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競業禁止

1、乙方與甲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須受甲方競業禁止,期限爲貳年。

2、在競業禁止期內,乙方不得在生產與甲方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具有競爭關係或其他利害關係的任何單位謀職、任職;或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得自行組建、參與組建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其他組織;不得利用所掌握的銷售渠道勸說、誘使客戶脫離甲方的業務關係,不得參與及通過提供甲方商業、技術祕密和知識產權的方式幫助他人進行同甲方技術本質相同產品的研究、開發工作,不得將甲方的技術用於他人的產品生產。

3、補償金髮放:競業禁止期內,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與新單位的有效勞動關係證明和新單位5名以上證明人(姓名、部門、電話)簽名手續,或向甲方提供由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出具的有效失業證明。在競業禁止期內,甲方每月按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標準的%向乙方發放競業禁止補償金。因乙方責任導致補償金從規定支付日起一月內未領取的,視爲自動放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未履行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乙方違

反本協議,未履行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人民幣)萬元。

3、甲方逾期三個月未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應承擔違約責任(人民幣)萬元;乙方違反本協議,未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人民幣)萬元。

以上第2~3類違約責任,可以累計計算。若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實際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蒙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本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續訂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乙方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乙方因崗位變更,仍從事甲方其他涉密工作的,其競業禁止期、違約金和競業禁止補償金標準按甲方規定作相應調整,本協議對乙方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3、乙方因崗位變更,不再從事甲方涉密工作,從事甲方其它工作且滿六個月的,可以不履行競業禁止義務;如未滿六個月,仍需履行競業禁止義務。

第六條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商業、技術祕密和知識產權另訂有法律協議的,繼續有效。

第七條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因崗位變更,不再從事甲方涉密工作,競業禁止期、違約金和競業禁止補償金標準按甲方規定另行協商。

2、關於甲乙雙方競業禁止部分的權利和義務,在乙方與甲方終止勞動關係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

第八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九條本協議系雙方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貳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

商業、技術祕密的具體內容

1、甲方未公佈的長遠發展規劃、重大經營決策;

2、產品調研、技改技革的可行性報告、設計方案及其圖表資料;

3、產品、零部件配套方案,配套網絡,產品價格、配套價格及其產品、配套價格調整;

4、新開發和重點開發產品的相關信息、研究報告;方案、論證、設計草圖、產品圖紙、技術資料、試生產中的產品零部件及其樣品和記錄;

5、產品的關鍵部件、零件的圖紙和技術資料;

6、產品內控質量指標消耗定額、成本、價格、利潤等重要數據;

7、質量管理和監控的信息、數據、報告、結論;

8、重要的質量、計量、理化、檢測數據和分析報告、結論;

9、非專利技術、技術訣竅、科技成果、關鍵性的設備、工裝、工藝流程等設計、圖、表形資料;

10、關鍵性的生產現場、試驗場所;

11、經濟技術信息資料和生產人事勞資、財務月度以上計劃、統計報表、總結等數據以及證券處未公開的披露的信息;

12、營銷的重要計劃、策略、營銷網絡、客戶名單等經濟信息;

13、對外學術交流、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貿易、商務洽談、承擔保密義務的;

14、計算機資源和應用系統的管理;

15、商標創意資料;

16、甲方有內部保密規定的計算機、傳真機、移動電話等不能宣佈的數碼及其他信息;領導的指示作爲祕密辦理的事項;

17、其他保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