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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新版多篇】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新版多篇】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以及《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同意選聘乙方對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大樓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1、歸集和管理大樓檔案和物業資料,按規定製訂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工作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以及門廳、樓梯間、走廊、樓道、扶手、護欄、電梯井道、架空層及設備間等;

3、物業共用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電梯、水泵、水箱、避雷設施、消防設備、樓道燈、發電機、變配電設備、給排水管線、電線及空調設備等;

5、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做好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收集清運工作,做好綠化樹木養護工作,對車輛停放進行規範和管理,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6、制訂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環境綠化等方面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並予公示和組織實施,制訂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預案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7、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對房屋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8、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將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進行公示;

9、雙方認可的其他事項: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叄年,合同簽訂後,合同的履行期(含試用期)從大樓正式運行前1個月開始計算(正式運行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試用期叄個月,試用期滿後,經甲方考覈合格,則合同正式生效,否則,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合同簽訂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爲前期物業管理服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有權要求乙方對違反服務承諾的事項進行限期整改;有權要求乙方採納合理要求;有權對乙方的違紀、違規、不履行職務人員提出撤換的建議;有權對乙方的管理及服務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人員失職、瀆職,造成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合同賠償;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覈定,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物業管理法規、違反大樓管理規定、違反設備、設施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的行爲或乙方的工作人員違紀、違法、違規、不履行職務行爲進行應急處理,包括責令立即停止行爲、恢復原狀、覈查事實情況、採取有效措施等。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達不到管理方規定的質量標準,或存在問題,甲方有權利和義務向乙方反饋,並得出整改意見。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立即給予糾正、改進,解決問題。對甲方提出的較難處理的物業管理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時限,乙方必須在商定合理的時間內予以解決。不能改進工作,達到質量標準,或解決問題的,甲方有權延期支付相應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直至問題解決。

5、甲方委託乙方對大樓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團體)、個人如有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對大樓設備和設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樓安全和影響大樓辦公環境的行爲進行有效處理,並及時報告甲方。

6、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管理標準提供物業管理狀況報告等管理信息。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無償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倉庫等物業管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交相關物業管理檔案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1、大樓的水電費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電公司交納。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須按時支付有關款項。

13、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1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規定,制定大樓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測算物業管理收費標準,並由乙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大樓建築本體及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及大、中型維修方案,經雙方商定報批後組織實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甲方負責,單項費用少於叄佰無(含叄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維修,並承擔費用。

4、有權依照本合同對在物業管理範圍內發生的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樓安全、影響大樓辦公環境的行爲以及突發事件(如盜竊、火災等)進行應急處臵,並及時報告甲方有關人員。

5、乙方有權要求大樓所有辦公人員遵守有關大樓管理規定。

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安保工作,檢查大樓出入物品、車輛,盤查進出人員。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掛靠等)將本合同的權益與責任轉讓給其他第三人。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選取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一、二項專業服務並支付費用,但必須是有相應資質的專營公司;甲方只與乙方發生合同關係,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第三方過錯責任視爲乙方過錯責任。

8、接受甲方監督。

9、就“大樓”管理設立專門賬戶,用於“大樓”的物業管理並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佈一次管理費用的收支賬目。

10、對“大樓”的功能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改變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樓”內、外,改建、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11、建立本大樓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2、及時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和計劃報告。

13、向甲方提交各類治安、刑事及突發事件處理的報告。

14、加強乙方員工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

15、乙方有義務執行甲方制定的節電節水節油的各項規定,採取有效措施給予支持和配合,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1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從合同終止之日起十天內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項目、管理用房及其他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

1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管理目標

1、在合同期限內,執行《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大廈標準評分細則》,開展工作。

2、嚴格按照方案中承諾的物業服務標準組織實施物業服務,在甲方組織的檢查考覈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訴率低於2‰。

4、有效投訴及時處理率達100%。

5、報修項目的及時處理率達到100%(小修項目在1小時內組織有效地維修)。

6、公共配套設施、設備完好率達99%以上,衛生保潔率100%。

7、對房屋、設備設施、環境衛生、車輛、綠化及物業人員行爲規範等各方面的管理,民意測評滿意率95%以上。

8、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對物業進行管理。

9、消防管理設備設施按照法規規定,隨時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持配合甲方做好節電節水節油的工作,有明顯效果。

11、工程維護人員中有總公司派出的經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電梯維護)人員1人。

六、管理服務費用(合同價格)

1、本物業的年管理服務費109萬元,即“ 3.3元/㎡建築面積〃月”,每月人民幣9.1萬元。甲方每月中旬撥付,簽署付款憑證,本合同期滿當月的管理服務費待甲乙雙方辦好交接手續後,再予支付。

2、合同簽訂後,合同的履行期(含試用期)從大樓正式運行前1個月開始計算,正式運行前1個月之前的物業管理費按覈定的公司的人員等費用總額加20%的管理費由甲方支付。

3、大樓超過叄佰元以上的日常維修僅收材料費,其它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相應補償。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不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扣付相應部分物業管理費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築、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4、甲方根據方案對大樓的物業管理服務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考覈;如乙方達不到管理目標的要求,甲方有權扣付5%以下月物業管理費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互爲補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標書若有與本合同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合同爲準。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協商並簽訂相關的補充協議,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吉安市政府採購辦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資質等級: 企業資質證書號: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小區(以下簡稱“本物業”)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及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詞解釋

1、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生效之日止期間的物業管理。

2、共有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業主樓梯間的供、排水總管、內天井、戶外牆面、屋面、治安監控室、消防監控室等)。

3、公用設施設備:是指冷暖設施、雨落管、給排水主管道、綠地、道

路、化糞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轉站、水泵、水箱、電梯)本站○(、消防設施、公共照明設施、監控設施、避雷設施、公用天線、公用設施設備用房等。

4、維修資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後建立的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的資金。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資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臵:

四 至:東 南

西 北

建築面積: ;

住宅面積:

商業面積: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甲方,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甲方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

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車輛停放管理服務;

7、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

第五條 甲方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

第三章 服務質量標準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以下第 壹 項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按“陝西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共服務指導標準》(試行) 級執行;

(二)雙方約定服務標準;

第七條 甲、乙雙方對實際管理效果發生異議的,由雙方認可的第三方予以評定。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相關費用標準和收取辦法

第八條 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採取以下第 種計費方式: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標準支付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約定標準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酬金支付給乙方,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灌溉、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乙方固定資產折舊;

(八)法定稅費;

(九)利潤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列入維修資金專項支出解決,不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區域內公共水電分攤費用,每月發生的公共水電費(各類水泵、公共照明、中央空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的水電費、電梯運行等費用)以建築平方米爲單位,每月按實抄表,據實分攤。

第十條 費用標準

1、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爲:

(1)住宅物業服務費用: 0元/月。平方米;

(2)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用: 元/月。平方米。

2、交通工具停放服務費:

(1)、由乙方按照物價部門審批價格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2)、乙方應與地下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3、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用按照( )規定執行

4、代收代繳費用按以下標準收取

(一)電費:執行政府公佈的基準價+損耗+公攤

(二)水費: 執行政府公佈的基準價+損耗+二次加壓

(三)生活垃圾處理費: 執行市政辦發(20xx)71號規定

5、代辦服務、特約服務由業主按規定或約定支付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 費用交納及相關約定

1、物業服務費用按季度預先繳納,甲方應於每個自然季度的首月10日之前向乙方交納該季度基本物業服務費。

2、交通工具停放服務費按月預先交納,甲方應於每月月初5日之前向乙方交納該月交通工具停放服務費。

2、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在業主辦理裝飾裝修手續時交納。

3、代收代繳費用 業主應以月爲單位按期繳納,如業主或使用人未按期繳納,乙方無代繳責任,可以停止相關服務。

4、甲方逾期繳納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的,應按欠費額0.3%/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三條 維修責任

(一)物業公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費用、保修期滿後,由乙方承擔,保修期間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保修期內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後,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由業主大會決定在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二)物業服務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相關管線和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應由其供應單位承擔。

第十五條 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乙方應明碼標價,按公示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

第十六條 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如遇政策性調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關政策性文件並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後執行,屆時不需要再另行約定。

第十七條 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如遇因某項成本的變化而導致最終供應成本的增加或減少,乙方需進行成本覈算、送甲方覈定後雙方另行約定,同時將變更後的價格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後執行。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業主規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基金;

5、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共用水、電、電梯、空調運行費等分攤費用;

6、裝飾裝修房屋時,簽訂並遵守本物業《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7、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8、房屋轉讓時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9、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等行爲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法律、法規和《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製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公共制度;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提供物業服務,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3、可以委託專業性的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內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

4、及時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內有關物業服務方面的重大事項;接受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物業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監督;

5、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

6、對本物業內發生違反有關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內的共用部位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內的道路、場地;

9、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教育服務人員在從事物業管理服務、維護公共秩序時,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10、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管理規定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11、向業主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不承擔對業主及房屋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責任;

13、有關法律、法規和《業主臨時公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並支付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一條、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物業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支付遲交或欠交的費用,逾期支付的,甲方每日按遲繳或欠繳費用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乙方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議處理。

第七章 其他約定

第二十四條 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發生產權轉讓,受讓的業主必須繼續執行本協議條款。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業主臨時公約》、《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爲本協議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貳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業主)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三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保潔

1.公共保潔

A.公區域院內及外圍衛生、南北生活區院內衛生

B.人員編制:_____人

C.保潔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2.樓宇保潔

A. 主樓__________層 __________層走廊、衛生間、牆面玻璃及地面衛生; __________樓電梯口; __________層 地面及電梯間及樓面平臺衛生;電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衛生;一樓室外平臺及兩側通道

綜合樓兩側樓梯、__________樓走廊衛生間及玻璃衛生

羣樓兩側樓梯、二樓衛生間及走廊、平臺衛生

人員編制主樓_____人、綜合樓及羣樓_____人

保潔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綠化

1. 綠化範圍:辦公及外圍區域、生活區域的草坪及樹木管理

2.人員編制:_____人

3.綠化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衛

1.保衛範圍:生活區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員編制:_____人

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室外保潔:____________________

2.室外保潔: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

4.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委託物業管理承包經營、自負盈虧形式

費用包括:

1.工資及福利費、管理費用、稅費

2.保潔工具、保潔用品及勞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勞服用品

4.綠化工具及勞服用品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物業的委託物業管理費用爲(大寫)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物業管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及辦公區域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4)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6) 如有重大活動有權支配乙方人員,乙方人員必須服從安排;

(9) 對乙方人員有有任免權,如出現一個月內同一員工連續投訴三次有權要求換人

(5)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的關係;

(6)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定期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公佈管理費支出帳目;

(6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物業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九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招標書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住 所:

公司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類型: (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 區(市、縣) 路(街道) 段(巷) 號附 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南西 北 佔地面積: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爲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位於 。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爲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 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費用: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 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費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 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費用:/月·平方米; 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 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費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 元/月·平方米。

3、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 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費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 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費用: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 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物業買受人自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繳納。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 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置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甲方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的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乙方應當將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 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房屋使用說明書》,並將其作爲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二)在銷售物業前,應在其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依照《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保證本建築區劃內的附屬設施設備符合《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交付使用條件;並完善本建築區劃內的其他配套設施設備,包括物業的安全防範和消防設施、標識系統、環衛處理系統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交存、補存新建住宅物業保脩金,繳存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七)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業主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 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爲;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但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業主大會尚未設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選舉產生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社區居民委員會代管;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一13一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 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應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造成業主、使用人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經濟賠償。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作爲招標人選聘或全體業主共同決定選聘的新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的,業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在本建築區劃內的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爲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爲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一)雙方協商解決;

(二)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九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樣本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的,向市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外的,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五

甲 方:德陽中建東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 方:四川鑫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企業資質:

證 號:

根據《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通過招標方式,甲方選聘乙方,爲 (項目名稱)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雙方在公平、自願、誠信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信守。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

合同期限: 物業承接查驗 年 月 日 至本小區業主大會成立,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第一條 物業服務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

2、物業共用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暢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

5、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事項的協助;

6、裝飾裝修的管理服務;

7、車輛停放場地環境衛生維護;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9、爲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以下物業有償服務:

業主物業專有部位維護維修服務,業主物業專有設施的維護維修服務、室內清潔衛生,家政服務,車輛停保管服務等有償服務。有償服務的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乙方與接受有償服務人另行約定。

第二條 物業服務質量與標準

按《德市發改物價[20xx]25號》綿陽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一級提供物業服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 年 月 日提供能直接投入使用的位於本小區物業服務辦公用房 m2,

位於本小區保安備勤用房 m2,位於本小區值班崗亭 個。物業服務辦公用房、值班崗亭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

2、甲方交付的建設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並按照建設部《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承擔保修責任,履行保修義務;

3、甲方交付的設施設備質量和安裝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標準,其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不低於國家相關規定;

4、未進行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但又必須進行物業服務,經協商乙方承接此項目,但甲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儘快完善,此期間的責任人爲甲方,乙方不承擔責任。造成損失甲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5、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場地、道路,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物業服務區域的場地、道路的,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恢復原狀;

6、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在售房前將《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向購房人明示,並予以說明;

7、根據相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空置房和未交付房屋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維修,公共秩序、環境衛生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予必要的配合;

2、準確轉達小區業主關於物業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甲方反饋信息;

3、乙方應及時向業主通告本物業服務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物業使用人的投訴。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及規章使用物業的行爲,有權制止或提請有關政府部門處理;

4、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管理規約》、違規違章使用物業及本合同的行爲進行制止處理;

5、乙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全部服務責任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6、編制房屋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報請相關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及禁止行爲;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依法告知有關禁止、限制條件、訂立書面協議,並依法監督執行;

8、乙方可以採取勸阻、警告、停水、停電、停止服務、要求停工等措施制止業主(住戶)違規使用物業、違規違約裝飾裝修行爲。可以提請有關部門對於嚴重損害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危及樓宇安全的行爲進行處理;

9、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場地、道

路,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物業服務區域的場地、道路的,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恢復原狀;

10、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足額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第五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服務中斷的;

2、因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自己的財產保管不當、造成財產損失的;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財產損失的;

3、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因其他原因造成業主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

4、因維修養護物業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氣、停止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5、非乙方的原因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故障造成損失、人身傷害的;

6、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失的。

第六條 物業的承接查驗

1、在物業承接驗收前十日,甲方向乙方移交全套工程竣工圖紙、小區(大廈)平面圖 、水、電、氣管網圖、隱蔽資料、技術資料、質量保修文件、開發文件、業主資料等與物業服務服務有關的資料:

對於物業的共用部位,公共場地、共用設施設備,甲、乙方應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物業服務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2、在物業承接驗收前十日,由甲方、建築工程承包商、乙方三方組成移交驗收小組對承接驗收的具體事項進行磋商;

3、建築工程、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由甲方責成工程承包商整改完善。整改完善後移交,質量保修期自驗收合格開始計算;

4、供電、供氣、供水設備的試運行(調試)階段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接前發生的水、電、氣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移交驗收過程中形成的文件爲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效力;

6、服務區域內綠化成活後符合移交條件再移交,移交前的養護費用(用水、勞務、補苗、除草、施肥、殺蟲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

根據《綿陽市發改物價[20xx]25號》《綿陽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一級,按物業建築面積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1、電梯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營業用物業: 元/平方米·月;

辦公用物業: 元/平方米·月;

住宅改商用(辦公):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費不包括物業共有部位、公共場地、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設

施設備改造費用。不包括園林建築、園林配套設施設備、園林綠化更新費用。不包括業主物業專有部位、專有設施的維修維護費;不包括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護、保管費用。物業服務費自甲方通知乙方開始物業服務時起計算,甲方未出售的房屋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支付,甲方若減免業主的物業費,其減免費由甲方支付。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用,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3、乙方按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服務費,並按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服務,盈餘和虧損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4、停車收費按政府有關規定向停車人收費:

(1)車輛臨時停放場地使用費、服務費(輛):

小型汽車:3.00元/次·輛;

摩托車:1.00元/次·輛;

電動車:1.00元/次·。輛;

(2)公共場地業主(住戶)車輛停放場地使用費、服務費(輛):

小型汽車:80元/月·輛;

摩托車: 30元/月·輛;

電動車:30元/月·輛;

(3)地下停車場車位所有權(使用權)業主已購置的車輛停放服務費:

小型汽車:40元/月·輛;

5、樓宇、小區亮化光彩工程的電費,維修、維護費、技術改造更新及運行費用費由甲方支付;

6、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物業共用部位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費用;

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清潔衛生費用;

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秩序維護費用;

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綠化養護費用;

辦公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法定稅費;

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第八條 前期物業補償

1、前期物業服務補償費計: ¥ 萬元,大寫:

物業服務補償費主要用於:貼補新建管理處購置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印刷前期物業服務資料及業主建立檔案、設置物業服務處的公示、公告欄、宣傳欄必備設施,前期人員的招聘培訓,服裝費,相關物業服務的各項維修工具和設備。

支付方式:在甲方向乙方交房前30天一次性付給乙方。

2、若甲方需乙方派工作人員特約服務,其工資由甲方支付,每月:人均按2500元計算,大寫: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含保險費用;

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工資。

第九條 代收代繳費用

1、依法與相關部門簽署有關委託收費的協議,乙方依據委託的收費標準及收費內容向收費對象收費;

2、乙方收取業主繳納的各種代收費用必須按委託協議的約定向委託方繳納,乙方無權挪作他用,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3、按總表計量繳費的水、電等費用按實際繳費金額全額分攤到用戶,向用戶收費, 不收取手續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六條約定,由此給住戶、乙方、他人造成損失、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費用及造成的損失和人身傷害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業主或住戶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條的約定,未能及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和代收的相關費用,應按應繳費用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及時繳清應繳費用;

業主(住戶)因拖欠應繳納的相關費用導致相關服務停止、影響其他業主的物業使用,拖欠繳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

5、乙方違反第二條、第四條的約定,根據《物業服務條例》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雙倍返還。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因政府相關規定變動及市場價格的變化,按國家規定執行或雙方進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組成部分。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爲對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4、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5、物業項目保修期滿後的維修費用,大於伍佰元(包括伍佰元)在維修資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所佔物業份額比例分攤;

6、供電、供氣、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等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責任按照《物業服務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和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7、小區內發生財物被盜、損毀、滅失(不包括自然損毀、滅失)等事故的責任明確如下:

(1)小區公共設施、設備被盜、損毀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由於使用不當或人爲損壞造成的損失,由當事責任人承擔責任;

(2)乙方協助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對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財產、商業經營場所財產、辦公場地的財產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不承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人身安全保護和保鏢責任。物業使用人可單獨委託乙方有償專項服務。雙方的權利義務另行約定;

(3)小區內發生火災、盜竊等安全事故,乙方積極協助消防、公安等部門的工作;

(4)小區業主車輛的防盜、防損管理,業主與乙方需另行簽訂有償管理服務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另行約定;

8、本合同除附件外共6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房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爭議的解決:協商解決;協商未果,雙方一致同意由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0、乙方已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因其他原因導致乙方的物業服務不能正常進行時,乙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簽署地:綿陽市

甲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章 雙方權利義務 篇六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期限爲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前期物業管理合同 篇七

被委託方: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搞好廠房的物業管理,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進駐企業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大樓進駐企業的供水、供電和電梯,以及提供治安保衛,環衛清掃、綠化管理等項服務。甲方爲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 用 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 櫃直供。

2、每月水費、排污費按____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污費的收費標準計取;

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0.15元度;每月初3號抄表,7號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因維(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準備。

4、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戶,不得向樓外鄰近的用戶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設備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並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

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錶、水錶時,則按電錶、水錶的實用數進行各戶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戶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市供電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A。月,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底價,作爲該戶的起動價。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後,如對耗電量費用有疑問時,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諮詢、覈對,逾期被視爲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收費項目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項目)後____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0。05%,每月____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設備、設施(如門窗、配電櫃、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衛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亂紀者將處以550元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甲方負責門衛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運行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並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衛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爲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項目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0.1元平方米月,使用電費由企業共同承擔。

2、物業管理費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衛、公共衛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籤孵化場地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____日期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八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一、總則

㈠本合同當事人

⒈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xxx

電話:

⒉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xxx

電話:xxx

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以承包制形式對北京xxx大廈整體(不含a座酒店)提供後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㈡ xxx大廈位置、面積及服務範圍

1、坐落位置:

2、物業類型:綜合性商業物業。包括寫字樓、商鋪、會議中心、停車場(地上、地下)等。

3、建築面積:4.6萬平方米(含停車場)。

二、物業服務期限

㈠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爲24個月,即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㈡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續簽。

三、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㈠乙方以承包制形式爲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制定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租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

2、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公共衛生間、走廊通道、配電房、消防監控室、安全中控室、衛星電視機房等(如以上存在與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權責以酒店與寫字樓分攤管理合同爲準)。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積水井等。

4、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圍牆、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車棚、停車嘗溝渠、池、井、路燈等。

5、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客戶提出要求時,應爲客戶提供室內有償花卉租擺服務等。

6、配套服務設施根據甲方委託進行管理。

7、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樓宇外牆(含玻璃幕牆)的定期清洗、化糞池定期清掏服務及爲物業使用人提供室內的有償清潔服務等。

8、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安全監控、消防監控。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疏導管理;地下停車場的日常管理與收費服務等((如以上存在與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權責以酒店與寫字樓分攤管理合同爲準)。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火災事故時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制定(租戶裝修指南)供租戶作爲操作依據,裝修圖紙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並簽訂(裝修管理協議),負責監督租戶按照乙方批准的裝修圖紙和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裝修。

12、寫字樓前臺服務,包括解答客戶諮詢、接受客戶投訴、處理客戶報刊郵件等服務。

13、公共區域節假日物業裝飾佈置。

14、聯繫政府各職能部門及協調工作。

15、每月定期抄水錶、電錶,並對數據進行統計、彙總。

16、寫字樓集中開放時間(8:00—18:00)內的夏季空調製冷及冬季採暖供應。

17、與酒店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及運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負責,乙方負責監督,按照與酒店最終協商爲準。

18、寫字樓會議中心會議組織管理服務,包括接受會議中心租賃客戶諮詢、組織管理會議中心會議服務、收繳會議中心會議服務各項費用。

19、負責地下二層員工餐廳的監督和管理服務質量以及收繳日常經營收入等各項費用。

㈡財務管理原則

xxx大廈項目物業相關經營性收入歸乙方所有,與之相配比的支出由乙方承擔。

1、賬戶管理原則:

本物業管理的相關收入和支出均通過乙方爲本項目物業管理處所開立的專用銀行賬戶進行處理,專用銀行帳戶預留三方印鑑,即太平物業財務專用章、太平物業法定代表人名章、國際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乙方付款均需以轉帳支票形式付款,並通知銀行必須見三方印鑑纔可辦理付款手續。

2、費用收繳原則:乙方在任何時候向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者收費應提交收費通知單,並提供正式發票。包括固定費用及非固定費用,固定費用即物業管理費、空調製冷費及採暖費,非固定費用包括有償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會議層由乙方代爲管理,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會議召開的時間及地點,並辦理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會議用時記錄,並根據會議實際召開的時間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實收會議費全部交給甲方。

3、乙方所轄物業處根據甲方與租戶簽訂的租賃合同之規定內容,每月向租戶代發繳費通知書,並將收取款項存入甲方專用賬戶,並提供正式發票。

4、乙方必須按國家稅法規定,足額繳納自己應負擔的各種稅款。

5、乙方所轄物業處將定期覈對空置單元面積和管理費金額,向業主收取空置單元管理費及其他能源費用(如有),以保障物業管理工作能順利進行。

6、按照實際開支情況並針對市場情況變化,需調整本物業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則須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商議確定新的物業管理費標準並簽署補充協議後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仍爲有效。

7、甲方應積極協調(乙方配合)xxx大廈集團自用部分物業費用的收取,保證物業管理區域工作的順利進行。

8、在不違反現行的

法律、法規和北京市的地方法規的前提下,物業管理費主要但不限於以下開支:

⑴管理服務人員的招聘、工資、獎金、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解聘費用及其他人工成本類費用;

⑵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能源及維護費用;

⑶物業管理公共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⑷物業管理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⑸物業管理公共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⑹辦公費用及法律訴訟、審計費用;

⑺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及其它相關保險;

(8)該項目的供暖、製冷費用和公共區域的給排水費用;

(9)其他有關物業管理開支及臨時應急需支出的(如有)的其他費用;

9、物業管理費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得用於其他支出。每一年度結束後,甲方派出中介審計機構對物業公司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專項審計,並視審計結果出具具體意見,如發現物業公司有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將物業收入挪做他用,甲方有權單方中止合同;

10、乙方所轄物業處應向甲方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算、決算,並將每月的經營情況及資金收付情況上報業主備案,業主有權根據月度經營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物業費的使用情況。

㈢人事管理

爲本項目提供物業服務的乙方所聘用的全部物業管理人員,其勞動人事關係(包括工資、福利待遇、保險等)隸屬於乙方,由乙方負責簽訂勞動合同予以聘用並承擔全部人工類費用。並由乙方對各級人員擁有直接人事任免權。

㈣其他委託事項

⒈組織開展本物業內的文化娛樂活動;

⒉可以與客戶簽訂其它與物業有關的特約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乙方與客戶另行約定;

⒊發現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行爲,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㈠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⒈設備運行方面(供冷供暖)

⑴夏季空調供應時間爲5月1日—9月30日,特殊情況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

⑵冬季供暖時間爲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特殊情況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

⒉其他服務標準及服務保證

⑴物業外觀:保持統一外觀,禁止違章建築並確保外觀明亮整潔,禁止違規設立各種廣告、招牌等;

⑵設備運行:確保直接管理的機電設備運行順暢,除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外不得無故中斷;遇檢修停運時,需提前兩天書面告知全體客戶;

⑶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由專業公司定期進行維修及保養,確保運作安全正常;

⑷急修:提供客戶單元內二十四小時有償急修服務,排除故障,解決問題。小修:參照執行(房屋及其設備小修服務標準);

⑸綠化維護:保持草坪春夏常綠及進行保養,四季時節定期更換時花;

⑹環境衛生:保持物業環境優雅、整潔、美觀;

⑺公共秩序維護: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保證24小時的門崗和巡查;

⑻交通秩序和停車管理:保證物業內交通暢通無阻,保證車輛停泊行駛合理有序,24小時設專人看管;有發生緊急情況的處置預案;

⑼消防管理:確保物業範圍內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及巡查,不得出現嚴重事故;

⑽電梯運行維護:確保主梯運行順暢,不得無故中斷,有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置預案,日常維護由專業公司負責;

⑾裝飾裝修管理:有健全的裝修管理服務制度;

⑿在公共區域安裝及擺放與物業管理無關的裝飾品、擺件、掛件等物品須經甲方同意;

⒊物業管理服務量化指標(如乙方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當月物業費5%—10%並每月上報甲方以下9項報表):

⑴辦公室管理:督促指導各類文件處理,急件催辦率95%;做好公司內外部關係的協調,重大失誤率爲1%以下;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及時率99%;

⑵人力資源管理:做好員工崗前培訓,上崗合格率9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⑶質檢管理;各項檢查內容計劃落實實施率95%;不合格處理率及跟蹤驗證及時率100%;

⑷財務管理:服務費用收繳率95%;繳費通知單發放率、正確率100%;

⑸秩序維護及消防管理:秩序維護管理範圍內無責任事故;消防控制系統24小時值班;車輛專人疏導,排放整齊;無責任丟失、責任盜竊、治安案件;無重大刑事案件;無重大人員傷亡;無責任火警、火情;火災報警通知率達100%;

⑹工程管理:設備完好率不低於98%;無重大責任事故;設備返修率低於1%;不發生人爲責任事故,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零維修及時率98%,合格率100%;制定設備安全運行,崗位責任制,定期巡迴檢查、維修保養、運行記錄管理;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⑺環境保潔管理:大廈內公共區域衛生達標率98%;綠植養護達標率99%;

⑻客戶服務管理:規範服務,儀容儀表及言行舉止符合要求;業戶投訴及報修受理率100%;重大投訴及維修事件回訪率100%;本合同期內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客戶滿意率調查,且保證客戶滿意率80%以上,並統計投訴率且客戶投訴率低於1%以下;

⑼催繳租戶租金:大廈外部租戶拖欠租金超過2月以上;

五、物業管理費用收取及支付

㈠物業服務費

⒈物業管理費爲辦公樓人民幣32元/m2/月,首層商鋪爲人民幣35元/m2/月;裙房商鋪爲人民幣30元/m2/月。注:以實際租戶簽約租賃合同爲準;

⒉收取及支付酒店管理公司的物業費內容及標準詳見雙方共用設施設備管理合同;

⒊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或根據本物業實際管理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適當調整;

⒋物業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應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而未繳費用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該標準應

在租賃合同及其它相關文件中加以約定並遵照執行。如出現物業使用人欠繳物業服務費嚴重情況,乙方應通過法律途徑或其它正當措施,保持和保證物業管理維持正常服務內容和標準。甲方給予充分配合;

⒌按國家有關法規,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包括:

⑴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在物業管理費中列支。大、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獲批准後實施;

大修標準:對設備進行分解檢查,修理或更換不符合計劃標準的零部件,將設備調整到規定的功能狀態。

例如:建築結構、玻璃幕牆、室外廣場損壞,防水層老化失效,室內裝修大面積破損,大型設備(如電梯、擦窗機等)因使用年限達到大修標準,末端設備達到使用年限需要大批量更換以及因技術發展和使用需求進行的設備更新改造、新建等。

1、地下室防水層老化失效,採取局部堵漏的方法無法解決滲漏問題,需重新做防水;

2、電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況下,當主機和電控設備磨損嚴重或性能全面下降時,應進行大修,大修時間宜定爲5~6年一次;

3、擦窗機在一般使用情況下,當故障率升高,電氣線路、零部件達到嚴重損壞時應做更新工程。大修時間宜定爲3年一次。

中修標準:只對設備的某些分系統、分機、重要部件按大修要求進行,或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排除故障、調試性能,使主要技術性能達到規定要求。中修一般在設備某些技術狀態惡化時進行。

例如:室內牆面、地面、天花板大面積空鼓、脫落,室內裝修重新粉飾,大型設備(如電梯、擦窗機等)重要部件磨損嚴重、性能下降達到中修標準,末端設備零配件批量更換等。

1、瓷磚空鼓、裂縫、風化、有脫落危險時應修補或重作。

2、電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況下,當部分重要部件磨損嚴重,運行性能下降要進行中修,中修時間宜定爲3年左右一次。

3、擦窗機在一般使用情況下,需更換部分損壞的零部件及電氣線路。中修時間宜定爲2年一次。

⑵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在物業管理費中列支;中修費和大修費用、更新費用及其它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須經甲方審覈同意後45天內支付。建築和設備設施大中修的清單及規定時間見附件。

㈡空置費

⒈定義:空置單元係指物業全部可租售面積減去已租售面積,空置費指甲方自拿到(竣工驗收備案表)後,按買賣或租賃合同的約定時間將物業交付於首位物業使用人使用當日起,向乙方支付仍未出租/出售部分面積的物業服務費用,簡稱空置費,以維持本物業的正常運轉。無論該單元是否自用、出租、空置或做其它用途。該費用屬甲方履行產權人付費的責任,並享受其它產權人應有的權利。

⒉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空置費(如空置期在15日內,免收空置費,超過15天,按一個月收取),確保乙方能維持大廈的正常運轉。

⒊如甲方不能在3個月內支付乙方空置費造成乙方無法正常進行本物業的管理服務,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直接經濟損失。

㈣停車場管理

⒈乙方按照基本開支、實報實收的原則管理停車常

⒉涉及乙方停車場管理的其他條款,包括停車場經營、管理及交付使用後的運營費用、臨時停車費的處理等,甲、乙雙方已於停車場交付使用前簽訂協議,詳見雙方停車場管理合同。

3、現停車場管理公司“北京陽光海天停車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到期20xx年04月08日,甲乙雙方重新協商停車場管理事宜。

六、雙方權利義務

㈠甲方權利義務

⒈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對乙方各階段的服務質量做出評價,並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內容及時整改。

⒉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內列明應收取的費用。

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運行成本及費用預算和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⒋甲方有權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內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務態度及質量進行隨機監督檢查。

⒌審覈批准乙方呈報的物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並有權檢查、監督其執行情況。

⒍根據建設部關於房屋承接查驗標準的規定向乙方交接物業,並針對物業實際情況協助乙方完成客戶入夥工作。

⒎甲方負責對外招標並簽訂本物業所需要的各類對外承包服務、材料等合同,由乙方負責監督各類服務提供商的日常工作後訂定三方合同。相關費用經過甲方審覈後由乙方直接以轉帳支票方式對外支付。

⒏當客戶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乙方進行催交。

⒐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⒑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在本物業的租售及本物業管理宣傳的廣告媒體中,按乙方的標識使用規定使用乙方的名稱及標識(包括文字和圖案),聲明本物業由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⒒甲方不得無故干預乙方的正常物業管理工作。

⒓乙方商業資料,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向與本物業無關的第三方透露;如有違反並造成乙方損失,甲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⒔協助乙方對酒店的設備管理進行督促檢查。

14、若本合同期內,由於乙方過錯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出現較重責任事故,甲方有有權扣除當月物業費20%—50%;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有追究乙方經濟責任並賠償其損失的權利。

㈡乙方權利義務

⒈按照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務,主動優質地在合同期內完成各項工作內容。

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向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客戶提供物業服務。協助甲方向租戶收取物業服務費,包括通過必要途徑催收欠繳費用。

⒊有權要求甲方和租戶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⒋乙方需對各項管理職責定期做出調整和建議,並針對改善本物業管理或增加服務項目等事宜向甲方遞交報告及做出建議。

⒌對租

戶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仲裁或起訴等一切充分必要措施,保障產權人合法利益和物業正常管理。

⒍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⒎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⒏向租戶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

⒐乙方每季度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⒑乙方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租戶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⒒遇客戶投訴服務質量問題時,須由乙方出面向客戶解釋及解決。

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圖紙、管理資料及原始憑證,以備需要時查驗,及時蒐集與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統計資料,並應在本合同屆滿時將上述資料及全部用房、所購物資、所餘資金及全部檔案資料,如數歸還甲方或下一任物業公司。

⒔及時向甲方呈報物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物業管理運行成本及費用預算和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經雙方覈准後認真組織貫徹執行。

⒕對本物業的共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並呈報有關部門批准後實施。

⒖乙方不得以本物業的名義向外貸款、擔保或做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凡涉及甲方權利或權益問題均須徵得甲方同意。

⒗對於甲方提出的在物業管理方面的合理意見與建議,乙方應予以接受,並在合理期限內改正。對於乙方不接受或限於條件的限制不能完成的,乙方應向甲方及時做出合理解釋,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⒘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有關物業管理相關工作,在管理工作範圍內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資料。

⒙甲方商業資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與本物業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19、乙方每季度就經營和物業管理的制度執行狀況自行檢查並向甲方出具經濟分析報告。

20.乙方需無條件接受甲方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內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務態度及質量等工作進行隨機監督檢查。

21、乙方對業主/租戶自用部位的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可另行協商和另行收取費用。

22、乙方將按照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報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制訂有償服務的收費標準。

七、其他事項

㈠物業的承接查驗

⒈驗收標準:乙方按照國家房屋交驗的相關標準和物業的實際情況進行驗收工作。

⒉交付:物業承接查驗過程中須按照乙方制定的承接查驗收文件進行填寫,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進行交接。對承接查驗過程中發現的遺留問題或需進行整改的部分,甲方須認真及時的進行解決。

㈡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八、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㈠本合同之一切條文,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做出修改、刪減、增加或解除。

㈡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可做相應修改或解除。

㈢本合同期滿(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甲方決定在本合同期滿後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亦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㈣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完成各自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費用由甲方直接承付。

㈤如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⒈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市的地方法規、規章,進行違法經營活動。

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物業服務資質的。 ⒊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公共建築、共用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用途。

⒋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擅自利用物業公共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進行經營的。

㈥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公司內部出現的股權轉讓、股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或甲方將本物業整體或部分轉賣第三方及其它原因均不構成修改或終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守約方直接經濟損失。

㈦本合同終止後,乙方如因客觀原因仍不能撤場並交接的,甲、乙雙方應本着善意態度友好協商過渡階段服務和計費辦法,盡最大努力妥善處理後續事宜,但最長不超過合同終止後三個月,雙方應將所有工作交接完畢。在交接期間,甲、乙雙方仍需按原合同的約定履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確保本物業營運暢順。

九、違約責任

㈠因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導致乙方不能進行正常的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並與甲方協商有關解決方案。如甲方仍不履行自己在本合同中的義務,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根據損失情況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㈡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㈢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違約方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十五日內應當改善或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接到書面通知一個月內仍未能改善或履行合同義務的,守約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㈣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爲維護公衆、本物業客戶的切身利益而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附則

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㈣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特別約定

㈠乙方不負責酒店管理的設備設施審批;根據函〔XX〕44號約定,甲方代表寫字樓管理方北京xxx太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寫字樓與酒店分攤協議”中所有合同。北京xxx太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合同的執行並繼承合同內約定責任及利益。

㈡乙方遵守“寫字樓與酒店分攤協議”,不得長時間拖欠協議規定款項。

十二、物業委託管理風險金

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30天內,乙方須繳納甲方物業委託管理風險金100萬元。

附件:1.建築和設備設施大中修規定時間表

2、設備設施和建築大中修清單

3、保潔衛生標準

4、秩序維護服務月評估細則

前期物業管理合同 篇九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有關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前期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管理界限: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時,本物業的開發建設現狀是:規劃設計進入_________階段,工程施工進度及竣工狀況_________,是否已通過綜合驗收_________,入住狀況_________。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根據本合同生效時本物業的開發建設現狀,乙方參與下列事項管理:

(一)參與項目設計,負責_________。

(二)參與工程質量監督,負責_________。

(三)參與竣工驗收,負責_________。

第五條 根據規定覈實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和經營用房的位置和麪積。

第六條 制定《物業使用守則》,與業主、使用人辦理物業交接驗收和入住手續,收取有關費用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第七條 負責保修期滿後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結構部位(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面)、專用房間、樓梯間、走廊通道及外牆面、_________、_________。

共用設備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公共照明、安全監控、消防設施、郵政信箱、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共用設施包括:非市政道路及路燈、化糞池、自行車棚、垃圾房、庭院燈、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其它委託管理事項

(一)按《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甲、乙雙方的約定提供維修服務。

(二)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

(三)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

(四)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場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_________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五)實行封閉物業管理住宅區內的停車位,由乙方負責管理。對未參加車輛保險的有效制止停放。

(六)維護社區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值班、巡視、_________。發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報公安部門處理。

(七)與房屋及附屬建築物改建裝修相關的垃圾清運、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八)物業檔案管理。包括物業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_________。

(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電梯運行費,經委託可代收電費、水費、煤氣費、房租、採暖費、_________、_________。

(十)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若產權人委託乙方維修時,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九條 委託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委員會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審定乙方前期物業管理方案和規章制度;

2、審覈乙方有關前期物業管理的財務預算,批准決算;

3、檢查、監督乙方前期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4、監督乙方物業管理辦公用房、經營用房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爲乙方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提供條件,協助乙方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方案,協調好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與乙方的關係。

2、徵求乙方對本物業規劃設計、工程施工、竣工驗收等方面的意見,並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整改。

3、執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負責落實保修責任。

4、承擔相關的前期物業管理費用。

5、按規定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術檔案資料。

6、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文件規定代收維修基金。

7、按有關規定提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物業辦公用房(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應於通過竣工綜合驗收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交由乙方使用。

8、按物業管理區域總建築面積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經營用房(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應於通過竣工綜合驗收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交由乙方使用。

9、負責處理有關工程建設遺留問題。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根據甲方委託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前期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方案和規章制度並實施管理。

2、依據本合同委託管理事項,向甲方及有關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3、提出維修資金年度使用計劃並對委託物業實施維修養護和管理。

4、規勸、制止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物業使用守則》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行爲。

5、有權使用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和經營用房。

6、依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費用。

7、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物業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的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權利。

(二)乙方義務

1、履行本合同並依法經營管理,自覺維護甲方及產權人或使用人的權益。

2、主動接受甲方的監督。

3、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保修期滿後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有關規定實施維修、養護和管理。

5、按照有關規定使用維修基金利息。

6、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1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7、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日內,向業主委員會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全部物業管理檔案資料、有關財務賬冊和物業辦公用房、經營用房及本物業的公共財產等。

8、《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的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義務。

9、_________。

第五章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十二條 竣工綜合驗收前的管理服務標準由甲、乙雙方按約定標準執行;竣工綜合驗收後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及《濟南市物業管理辦法》、《濟南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等級服務評定(試行)標準》制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妨礙市容觀瞻現象。

2、房屋行政街號、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

3、封閉陽臺、空調外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一樓護欄無探出牆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部門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並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8、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戶立檔。

(二)共用設備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應爲18℃,不低於16℃。

(三)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四)綠化及養護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五)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公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6、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8、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六)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七)停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1、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停車場,車輛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衛生無污染、無破損,車輛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啓用。

2、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實施裝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六章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業主未辦理入住手續前,由甲方按_________標準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本合同有效期內未交付使用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付費時間_________。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已交付使用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根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按下列標準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費時間_________。

(四)合同有效期內,若物價部門批准調整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乙方按調整標準向甲方、業主、使用人收取。

(五)甲方、業主、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按照應交金額的_________%按日交納滯納金。

(六)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保修期內物業的維修養護執行建築工程保修的有關規定,由甲方承擔保修責任。也可委託乙方實施保修,保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具體支付方式爲:_________。

第十五條 保修期滿後發生的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更新,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根據有關委託,按政府定價向業主、使用人代收水費、電費、煤氣費、房租、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十七條 業主或使用人委託乙方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實施維修養護及其他服務時,乙方可按約定標準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服務費。

第十八條 電梯運行費按下列約定執行:_________。

第十九條 在實行封閉物業管理住宅區內的停車車位,由乙方對停放車輛的業主、使用人實行委託服務,按物價部門規定收取車位費。車位費收入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後的結餘部分,主要用於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

2、綠地養護;

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項有關約定,使乙方不便或無法實施前期物業管理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二)項有關約定,未盡職責、未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物業管理標準管理物業,給甲方經濟上和聲譽上造成損失和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二十三條 物業交付使用後,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甲乙雙方應提請政府主管部門並組織其他相關單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屬設計、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負責處理,屬使用不當、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業主、使用人使用不當發生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費用,由相關的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影響物業結構安全和設備使用安全的質量問題,由甲方在約定期限解決。影響相鄰房屋安全問題,由甲方處理。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組織施工單位負責解決。對於不影響物業結構安全和設備使用安全的質量問題,由甲方在約定期限_________日內負責修繕,也可採取費用補償辦法,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和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3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

(一)由濟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