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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合同【新版多篇】

招標合同【新版多篇】

招標合同 篇一

合同條件採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件(gf—1999—0201)的《合同條件》。

合同協議條款將由招標單位(甲方)與中標單位(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協商後簽訂。以下爲招標單位提出涉及投標單位的主要條款,投標單位應在投標文件中進行承諾。

一、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一)進度計劃

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甲方對進度計劃提出質疑和合理修正時,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後七天內提供修正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代表將在三天內批覆。

(二)工程開工和工期

1.乙方中標後三天內準備進場。

2.乙方與甲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後,須在七天內開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標工期爲準。

(三)工期延誤

1.對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監理方和甲方代表確認簽證後,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設計變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應承擔違約責任,除罰沒工期履約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再罰XX元。

二、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工程質量標準

1.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強制性條例、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施工,如有違反施工規範規程,甲方有權暫停其施工,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甲方提交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的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進行施工圖技術會審,會議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

3.如發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設計時,必須事先由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並交甲方及設計單位辦理認可手續後方可實施。

4.甲方或設計單位提出合理修改設計時(聯繫單),乙方不得藉故拒絕。

(二)工程質量等級

1.乙方中標所承諾的質量等級標準爲本工程的合同約定條件,中標方如未達到質量保證的除限期整改外,罰沒質量履約金。

2.本工程質量等級:一次性驗收合格以具備竣工驗收備案條件爲準,創杯以獲獎正式證書爲準。

3.本工程甲方委託_________監理公司監理。

4.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監理公司,經甲方和監理方等有關單位驗收簽字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價款與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關部門審覈作爲付款依據(具體另商議);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價格可以調整:

(1) 暫定材料價確定(需經甲主及監理公司簽證);

(2) 設計變更:需經設計院甲方及監理公司簽證;

(3) 中標單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員的勞保統籌交納有效證件。

四、關於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執行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裝______年。

2.保修期從甲方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爲工程總造價的3%(其中15%爲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滿28天后,退還保脩金(不計息)。

3.保修期間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內前來負責做無償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權請第三方進行修理,其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4.竣工後,乙方應按規範進行沉降測量,並將資料提供給甲方。

五、其他事項

1.本工程的中標單位爲承包單位,嚴禁轉包,特殊分項工程確需分包部分,應經甲方許可。項目經理在工地現場時間到位率如少於90%,且中途無故更換項目經理,甲方有權按工程總造價的1%~5%扣取罰金,直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2.乙方在施工中應按照國家有關施工規範和規程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材料、設備、操作等施工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乙主必須切實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會治安等有關規定,搞好環境衛生,搞好計劃生育工作,因違章而導致罰款和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工程竣工後中標方應向招標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築工程檔案要求的資料三套,其中二套爲原件。

5.本招標文件作爲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標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從(簽字並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標合同 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2、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次招標範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爲人民幣____元(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付款方式爲____(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____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____作爲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七、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爲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八、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爲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並任命____爲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爲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報招標管理機構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招標合同 篇三

甲方(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標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的招標委託事宜,經甲乙兩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甲乙兩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託代理關係,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甲乙兩方承諾本着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爲保證項目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託範圍

1、委託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職責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准文件(複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

(1)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項目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

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後,甲乙兩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

四、費用

1、甲乙甲乙兩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的代理費用作爲本項目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後,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並在招標完成後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五、保密

有關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六、協議書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甲乙兩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項,由甲乙兩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爲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合同 篇四

國際採購招標合同

xx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決定採用國際公開招標方式採購兩艘深艙貨輪,並邀請各合格貨源國的造船者或在合格貨源國組成和註冊並受該國控制的有良好聲譽和豐富經驗的造船廠或貿易公司參加投標。

凡願參加兩艘深艙貨輪的投標,務必於19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期間持公函向xx國際有限公司購買“投標資格預審”文件,每份100美元。

投標者應交一式三份的投標書,該投標者可向xx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領取,每份1,000美元。

預審合格的製造商或貿易公司,在收到邀請信後,按邀請信上所規定的時間、地點前來購買投標文件。

投標書的發放日期於19__年__月__日時截止。

深艙貨輪的性能規格附於投標書。

組織單位:____

電傳:ns22215 電掛:sic-115

電話:5-23567 郵政編號:110012

預審資格文件

凡申請參加“深艙貨輪”投標“預審資格”的營造商需按下列項目填寫

1.由公司法定代表簽名的表示願意參加投標的意向書。

2.賣方____(某地)註冊證明的最新版本及公證書。

3.由投標者的國家政府機構或在____的外交使團出具的介紹函件,證明投標者的信譽和建造“深艙貨輪”的能力。

4.公司名稱:____

5.公司創辦日:____

6.營業地址/電話/電傳:____

7.組織形式與註冊辦公地址:____

8.公司的組織法和章程,或其證明無誤的副本。

9.董事長姓名:____

10.資產負債表,關於借項、貸項、固定資產、投資、股份和在其他公司合作及盈虧狀況等,並附過去3年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和盈損計算書。

11.詳細說明債務及其他財務義務,附有闡明最近結帳和經審計的損益計算書。

12.銀行、商業和信貸的參考函件。

13.年度營業額(標明近3年的)。

14.關於訂單金額。

15.在船舶建築和造船工程方面的主要技術人員的姓名、專業條件、任職、經歷、及其特長。

16.擬視情況決定提供國家或國際組織出具的證明書,以資證明該投標公司有經營業務的經驗,曾向哪些國家或買主提供過類似的船舶。

17.提供目前執行定單詳情,包括工程名稱、金額、地點、買主姓名、開工日期、預計完工日期、船舶類型、原產地、安裝的設備、勞務及完工比率等。

18.過去十年執行的大宗合同,請提供如下:

(1)客戶; (2)地點;

(3)金額; (4)合同簽訂日期;

(5)交船日期; (6)提供設備清單。

19.請附上貴公司詳細的技術資料。

預審資格申請書

致:____

日期:____

先生:____

茲代表____公司參加____艘____船投標,送上申請書並授權以此名義予以接受預審資格。

按預審資格文件所列要求,呈送我公司與預審資格有關的情況和文件。

隨申請書附上經官方當局簽發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書和文件,請准予簽字人代表我公司申請參加投標和簽署合同。

本簽字人知曉審查者對無簽字的申請書,有權予以拒收。

申請人(簽字)____

招標通知

xx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決定採用招標方式採購2艘深艙貨輪,並邀請各合格貨源國的造船者或具有良好信譽和豐富經驗的造船廠或貿易公司參加投標。

招標條件

1.xx國際有限公司採購兩艘深艙貨輪的性能規格詳見投標書。

2.價格部分詳列於投標書價格表中。

3.招標截止日期。

投標書可用掛號郵寄,並應於19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前寄到xx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

如果招標者委託____(某地)代理處理上述事項而不用掛號郵件投寄投標書,可於19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前按上述要求註明並將密封后的投標書投入xx國際有限公司大樓的投標箱內。在投標書信封上寫明投標者的姓名和地址。 投標押金 4.在投標書的正本(不是副本)中應附有以銀行保函作擔保的投標押金,款額爲1,000美元。可由____(某地)任何一家銀行付給xx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投標押金的有效期應在招標截止日期後90天內有效。中標者的投標押金將在履行所需保證手續時退回。若中標者出於任何原因,未能簽訂合同和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未能履約,該投標押金作爲違約賠償金,由招標委員會主席予以沒收。

未中標者的投標押金將在中標者簽訂合同後壹個(01)日曆月內,最遲不得超過招標截止日後的陸個(06)日曆月,予以退回。凡未附投標押金的“投標”均不予受理。

開標

5.開標將於19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在xx國際有限公司辦公樓舉行。投標者或其委託的代理人可在開標時出席。凡投標者或其委託的代理人,如有要求,可經主席的同意與主席約定,檢查投標書的複製件,只供開標時對報價修訂確認。

中標者的通知書

6.中標者的通知書將按照投標者提供的地址,用掛號郵件寄出,則視爲中標通知“已收到”。

投標者應註明投標者的地址,便於互相遞交標書的通知、訂單和協議書等。地址的變更應書面通知xx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爾後應按變更的地址遞交訂單和來往書信。

接受全部或部分投標或拒絕接受投標的權力

7.招標委員會保留拒絕或接受任何一個或僅接受一部分投標的權利,投標者應有所準備,只被接受和採用投標的一部分,投標書所報價格不變,接受投標的通知將在招標截止日期後儘快以掛號郵件寄給中標者,按投標者寫給投標委員會的地址予以投寄,邀請中標者舉行談判便於合同順利的履行。

能力

8.投標者應提供令人滿意的證據,證明投標者是一個合格的造船者,或者是一個合格造船者的授權代表。該造船者具有豐富的技術知識,實踐經驗和資金能力並曾製造相似設備和型號的深艙貨輪並以投標書附件的形式提供至少包括三個不同用戶的清單。

訂單應註明這些用戶均使用過與報價船相似的船舶,並註明訂購單位的地址、訂貨日期以及交船日期等情況。

行賄和舞弊

9.若發現賣方以行賄、送禮、佣金和在合同價格支付方面進行其違法活動,買方有權撤銷所籤合同並要求賠償由撤銷合同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語言

10.合同文件、買賣雙方之間的通訊往來,全部圖紙、說明書、手冊和其他文件等均應用英文書寫。除非買方另有要求,本合同一律採用公制單位。

本合同所述的工作,應用的代號和標準,一律按合同文件規定的爲準或以買方認可爲準。

注意事項

11.投標者必須通曉投標書規定的條款條件。屆時均不得以資料不全或情況不明爲藉口不遵守投標書的條款條件。

有關本招標的其他資料,可向xx國際有限公司聯繫。

價格

12.投標金額應以美元表示或以造船國家的貨幣表示。如有可能,在投標時提出最優惠的信貸條款和財務條件的細節。報價儘可能採用固定價格或採用基本價格加滑動公式,應對滑動公式予以說明並提供最近3年來相應指數的抄本。

13.投標者應按下列情況分別予以報價:(填寫投標書報價表)

14.深艙貨輪試航檢驗後於____港口交船。

15.深艙貨輪由買方委派的檢驗人員於檢驗試航後,在建造方的船廠接船,並在建造方保證人員的保駕下由xx國際有限公司的人員操船自航。此時賣方應擔負在海上航行的全部費用及每艘船5名xx國際有限公司船員從a地到船廠的飛機票費用及在賣方國內的食宿費用。

16.投標應包括旨在維修用的技術說明書,船用手冊的固定價格。

17.投標價格應用數字和文字填入價格表。如果文字和數字之間有不符之處,則以文字爲準。如果價格沒有用文字填寫,或者有填寫錯誤等,則按不完全的投標予以拒絕。在投標書上凡有修改或擦掉的字跡處,均應由投標者簽名。

18.凡投標者未填寫價格的項目,應視其價格已包括在其他項目的價格之內。投標書均應填寫完整,凡不完整的投標者予以拒絕。投標者應在不擬報價的項目欄內,填上“無”(none)字。

付款條例

19.投標者應提供最優惠的支付條款和支付方式。在建造過程中所需付款,應按下列付款條件支付:

(1)在籤合同時應預付合同價格的10%,中標者應出具以xx國際有限公司爲受益人的全金額的保函,而保函應由在____(某地)註冊的一家商業銀行出具。

(2)每艘深艙貨輪分段合擾時,支付每艘船價格的25%。

(3)每艘深艙貨輪所需主推進裝置在造般者的船廠交貨時支付合同價格的20%。

(4)每艘深艙貨輪下水時支付每艘船價格的15%。

(5)交船時,支付每艘船價格的25%。

(6)每艘深艙貨輪保修期爲12個月,在保修期終了後支付價格的5%。第(1)條中提出的銀行保函,其有效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船日期或雙方協議的延長日期爲止。保函的保證金額應隨着每艘深艙貨輪交船而逐漸減少。

技術的定義和內容

20.關於每艘深艙貨輪所附性能規格中的全套技術資料應爲英文並附有總圖、設計圖、尺寸圖、斷面圖、透視圖及船體型線圖。

21.技術部分應滿足招標條件及所附性能規格要求的全部資料,一式三份,每份均由投標者簽字。

22.按附件要求,應提供機械設備清單。

23.投標書包括投標者出具的保證書,保證其深艙貨輪可以完全滿足性能規格中所規定的全部要求。

24.投標書中的一份用印刷體大寫字母標明“原本”(original)字樣。

25.投標者需明確闡明其建造的深艙貨輪應符合招標條件所規定各項要求的程序,對於不能滿足性能規格中任何一項要求,投標者應醒目標出並說明理由。

26.投標書一式三份,每份均由投標者簽名並附兩份投標條件(價格、付款條件),裝在一個密封信封內。信封左上角寫明致xx國際有限公司2艘深艙貨輪投標書。投標書寄給xx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

27.由代理人代表造船者或委託人進行投標,應持有造船者或委託人的授權書,授權他/他們作爲代表投標,並有權代表造船者或委託人簽訂有效的合同和履行有關條款,除此者,其他一律不予考慮。

檢驗

28.賣方根據買方要求至少提前6周通知xx國際有限公司做好參加深艙貨輪的檢驗、試航的準備工作。該船不經xx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或招標委員會主席正式委託的代表--檢驗人員的檢驗、試驗和批准,均不得進行交接。

29.賣方應向檢驗人員提供合理所需要的檢驗、檢查、試驗和測量的設施。檢驗人員在船塢對交付使用的材料進行檢驗,以確知的用材料已達到合格的要求。凡不符合規格要求的材料均不得予以使用,在賣方接到拒絕使用的通知後,予以免費更換。在進行施工前,如有需要,賣方要提供檢驗人員所需的圖紙、資料並將施工方法提請檢驗人員認可。檢驗費用由xx國際有限公司負擔。

交船期的起始日

30.中標者在接到中標通知後開始供貨,無須等到正式合同簽署。在未籤正式合同前,可由招標委員會主席向賣方提出意向書,陳述協議的概要,簽訂意向書的日期視爲深艙貨輪交船日期的起始日。

保修期

31.賣方同意承擔自船廠交船日開始計算爲期1年內的保修期。對深艙貨輪的設計和安裝予以質量保證。

32.在保證期內,凡屬建造和所用材料質量而產生的缺陷,賣主負責進行消除。

33.對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正常磨損及直接或間接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負賠償責任。

保險

34.如有要求,賣方應將深艙貨輪準備交船日期通知招標委員會主席,便於在____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手續。在未辦理手續前該船不得起航。

35.賣方應建造深艙貨輪所用的由賣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機械和部件投保,這些材料、設備、機械、發動機和部件由賣方保管時,應由賣方按這些材料、設備、機械、發動機和部件的全金額投保。在建造期間,直至按本招標條件由買方接船時,深艙貨艙由買賣雙方聯合名義按比率投保一切險。

不可抗力

36.如果發生戰爭、**、罷工、瘟疫、地震、火災、風暴、水災及其他,或由雙方都不能控制的天災,本合同條款應按實情予以修改。

37.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儘快用電報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通知另一方,並在通知後10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產品性能的修改

38.雙方所同意的對性能規格所作的任何修改和所需的附加費用及交船日期的變更均由雙方以書面確認並列爲合同的一部分。除應由買方保留支付那部分款額外,如有需要買方應保留支付這種附加費用的5%。保留的總額應在保證期終止時,由買方付給賣方。

39.如果買方對性能要求進行改進、變更、修正或增訂,則可一次或多次將交船日期延至買賣雙方議定的日期。

施工進度

40.全部工作進度或任何一部工作的進度應按時進行,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交船。如買方認爲施工進度緩慢,不能確保在原定時間或已延長時間內完成,買方應以書面通知賣方,採取必要的買方認可的步驟加快進度,使施工(全部或部分)按規定的期限或已經延長的期限完成。採取步驟所需的一切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遲交違約賠償金

41.若賣方在規定時間內;或者需要增加工作量、修改及改進而在買方規定的延長時間內;或者賣方因不可避免之原因而得到買方書面允許其進一步延遲之時間內,仍然未能按時建成和交付每艘深艙貨輪。在這種情況下,賣方應向招標委員會主席的買方每月支付每艘深艙貨輪價格的1%作爲違約賠償金,不作罰款論。足月者按月支付,不足月的按天數支付,若能證明延遲是賣方不可避免的,無法預見的或無法克服的,買方可以同意予以延期,可以推遲深艙貨輪交船的期限。

速度降低的違約賠償額

42.如果深艙貨輪(dhcs)達不到按性能規格規定的最高速度,賣方應按下列速度降低的比例支付違約賠償金:

1.0.5節或低於0.5節--每艘船單價的1%;

2.大於0.5節至1節包括一節--每艘船單價的5%;

3.大於1節至2節包括2節--每艘船單價的10%;

4.大於2節最多3節--每艘船單價的15%。

退款

43.若這些船(或其中任何一艘)屆時構成如下狀態--出於任何原因構成全損,經調整或折衷處理的推定全損或出於任何原因而造成嚴重損害時,買方有權作出繼續完成合同或終止合同的抉擇。若合同被終止,賣方應按合同、協議規定將已付的全部款額退買方。

無論已裝船的或尚待裝船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材料、設備、機器、發動機或部件,由於任何原因遭至嚴重的損壞,本招標書中所規定的深艙貨輪的交船日期應予推遲至買賣雙方相互同意的時間,以便重新恢復施工,購得所需材料、設備、機器、發動機或部件以代替已被損壞的部分。

違約

44.若深艙貨輪交付或供應,未按投標書或合同/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招標委員會主席不排除任何其他的違約補救的辦法並保留終止合同的全部或違約部分的權利。

45.如果違約,主席保留向其他方式訂購同樣或類似深艙貨輪的權利以補償這一違約所遭受的損失。

46.因違約或修正違約超出投標價格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履約保證

47.中標者在收到中標函後於2周內自費取得履約保證,辦理有信譽銀行(經主席確認)的履約保證。其金額爲合同價格的5%,保證按時履行本合同。若合同金額增加可觀時,主席可要求增加另書一份履約保證。

48.銀行保函的有效期應以確定的交船期或以雙方協議的延長期爲止。每艘深艙貨輪交船後,該保函應按比例相應扣除。

合同權利的轉讓

49.中標者沒有主席的書面授權,不得將投標和中標的供貨或提供服務的義務轉讓或分包出去,若中標者將其上述按規定轉讓或分包出去,他仍然對受讓方或分包包商的時履約承擔責任。

招標委員會主席有權拒絕承認由中標者出具的代表授權任命書,授權的任何人代表他進行工作。投標者由一個或幾個公司聯合投標,如果中標得到合同,他們應對按時履約負共同連帶責任。

文件及報告書清單

--投標書應附文件及報告書清單(簡稱清單)--

1.投標書。

2.價格表。

3.深艙貨輪的性能規格。

4.機械設備清單(按技術說明書由投標者提供)。

5.銀行擔保書。

6.公證書。

7.委託書。

8.關於履行招標條件的保證書。

9.介紹信。

投標書

投標者姓名:____

致xx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提供____投標書。

數量:____提供給____

1.茲遵照貴方____年__ ua __月____日招標通告和招標條件的要求,按本標書所附“清單”____所列的價格表的價格和所附“清單”____規定的性能規格投標,提供上述____般____船。若能中標我們約定將與____一起履行和完成上述所含的書面條件和規定,爲按時履行本合同我們有義務向____按招標條件____條款規定應給予合同價格的5%金額的保函,其金額爲____美元,存於____。

若出於各種原因不能履行上述文件所含的書面條件和規定而造成難以準確估計的損失,合同價格的5%金額即____美元,可由xx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主席作爲違約賠償金沒收,不作罰款論。

2.茲同意在規定招標截止日期後的120天內信守本招標條件。

3.在未簽訂正式協議前,本投標書和貴方書面中標通知書一併形成貴方與我方雙方之間合同,其全部內容視作合同內容而執行。

4.茲理解貴方不擬以最低價格爲準來接受投標,同時也不償付我方在投標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日期:____

簽字全名:____

名稱的地點:____

見證人姓名:____

簽名:____

地址:____

價格表

離岸價格

a地到岸價格

第一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二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三艘:u.s.d.:____美元:____

第四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五艘:u.s.d.:____美元:____

交船港口 交船日期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投標者名稱:____

姓名:____

簽字:____

地址:____

日期:____

見證人:

姓名:____姓名:____

簽字:____簽字: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若該船達不到性能規格的最高航速,茲同意按下列比例予以罰款:

a)0.5節或低於0.5節--每艘船價的1%

b)大於0.5節-1節--每艘船價約5%

c)大於1節-2節--每艘船價約10%

d)大於2節最多3節--每艘船價約15%

深艙貨輪性能規格

1.總圖

2.設計圖

3.斷面圖

4.尺度圖

5.透視圖

6.船體型線圖

7.概要及用途:____

8.主要尺度:

總長:____

型寬:____

平均設計吃水:____

9.入級:本深艙貨輪dhcs設計滿足(勞氏船級社loyds+100al+lmc)要求。

10.船舶性能:

浮性

穩性

11.最大航速:

機構設備清單

(按技術說明書由投標者提供)

┌──────┬─────────┬───────┬────┬────┐

│項目名稱│容量/額定功率│牌號/型號│規格│附註│

├──────┼─────────┼───────┼────┼────┤

│ │ │ │ │ │

└──────┴─────────┴───────┴────┴────┘

擔保書 查詢號:l/g8331

應中國____公司的要求,按照19____年____月____日

xx國際有限公司招標通知和招標條件的規定向xx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提供2艘深艙貨輪。茲開具以貴方爲受益人的,金額以1,000美元爲限,作爲投標的保證金。

此保證金有效期限爲120天,從19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19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過期失效。

順致敬意

中國銀行香港分行

授權簽字

19__年__月__日

公證書(1) 我查詢號____

關於____船投標事

先生:

____公司向____招標委員會

致意:

我公司願意對____所需的____船進行投標。

順致敬意

____公司

__年__月__日

蓋章

公證書(2)

茲證明前面文件所蓋的____公司之印鑑屬實,並證明所附英文譯本與中文正本內容相符。

____公證處

公證員簽字

__年__月__日

公證處印章

公證書(3)

茲證明文件上所蓋的____公司的印章和董事長____簽字均屬實。並證明英文譯本與中文正本內容相符。

委託書

關於向xx國際有際公司招標委員會提供深艙貨輪事臺鑒:

中國____公司擬參加xx國際有限公司招標委員會的深艙貨輪投標。茲委託香港abc私人有限公司代表我公司在香港爲投標作必要的準備工作。但爲此所需費用須經我公司同意。 中國____公司董事長______

履行招標條件的保證書敬啓者:

除於19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投標書中對“招標條件”的建議書內容外,我們同意遵守以上規定的投標條款,對“招標條件”的建議書內容將構成正式合同的一部分。

投標者簽字

______

19__年__月__日

介紹信我查詢號____日期____

關於向xx國際有限公司提供兩艘深艙貨輪投標事

敬啓者:

茲確定由____公司的下列兩位先生爲參加者,代表敝公司出席“開標”。

1)____先生技術經理

2)____先生總工程師(造船)

鑑於貴方允應代表先生出席“開標”,謹表謝意!

謝謝!

____公司董事長

_________

no.2

貨物採購國內競爭性招標合同

1.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爲:

(1)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應付給的價。

(3)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工具、手冊和其他技術資料及其他材料。

(4)報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服務,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義務。

(5)買方係指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6)賣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2.技術規範

提供和交付的貨物技術規範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範以及所附的技術規範響應表(如果有的話)相一致。

3.專利權

賣方應保護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4.包裝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難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粗略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賣方承擔。

4.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嘜頭

5.1賣方應在第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以下標記:

a.收貨人:_________;

b.合同號:_________;

c.嘜頭:_________;

d.收貨人代號: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_________;

g.毛重/淨重_________;

h.尺寸(長×寬×高以釐米計):_________。

5.2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點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誌。

6.裝運條件

6.1如是外國貨物:

6.1.1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名、數量、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把詳細貨單一式六份,包括合同號、貨名、規格、數量、總體積、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價、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的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6.1.2賣方負責安排運輸和交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

6.1.3賣方應在租訂的運輸工具抵達前7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把運輸工具名稱、裝貨日期、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總重量和總體積通知買方。

6.1.4裝單日期應爲實際交貨日期。

6.2如是國內貨物:

6.2.1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箱號、總毛量、總體積和備妥貸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量、總體積(立米)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寬×高)、單價、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6.2.2賣方負責安排運輸,運輸費由賣方承擔。

6.2.3運輸部門出具運單的日期應視爲貨物交貨日期。

6.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賣方應對超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後果負責。

7.裝運通知

7.1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24小時之內將合同號、貨名、數量、毛重、總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應由賣方負擔。

8.保險

8.1出廠價合同,貨物裝運後由買方辦理保險。目的地交貨價的合同,由買方以人民幣辦理按照發票金額的110%的“一切險”的保險。

9.支付

9.1支付應使用人民幣。

9.2賣方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交貨。交貨後賣方應向買方提供下列據,買方按合同規定審覈無誤後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提交下列單據後,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由賣方銀行爲買方出具的合同總價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函。

b.形式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爲合同總價。

c.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9.2.2提交下列單據後,支付每批交貸金額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運輸部門出具的運單正本一式三份,副本兩份;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爲所交合同貨物的相應金額;

c.詳細的裝箱單一式五份;

d.製造商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條要求的裝運通知電傳一份。

賣方應在每批貨物裝運完畢48小時內將上述單據除e以外航寄給買方。

9.2.3合同中全部貨物被買方驗收之後,提交下列單據可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雙方簽訂的合同貨物驗收證書一式五份;

c.以買方爲擡頭開始_________的即期匯票一份。

10.技術資料

10.1合同生效後60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樣本、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發運。

11.質量保證

11.1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製造而成,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賣方並保證其貨物業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驗收後的十二個月質量保證期內,賣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賣方負擔。

11.2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保證期內所發生的索賠。

11.3賣方在收到通知後三十天內應免費維修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1.4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後二十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2.檢驗

12.1在發貨前,製造商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等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書。該證書將作爲提交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要的檢驗不應視爲最終檢驗。製造商檢驗的結果和詳細要求應在質量證書中加以說明。

12.2貨物運抵現場後,買方應向當地的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證書。如發現貨物的規格或數量或兩者都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在貨物運抵現場後90天內,根據當地商檢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除責任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

12.3如果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條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買方應報請當地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檢查,並有權憑商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

13.索賠

13.1根據當地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除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

13.2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且合同中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金、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保護拒收的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定同意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規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賣方應承擔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對更換條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3.3如果在買方發出的索賠通知後30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後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款或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14.遲交貸

14.1賣方應按照要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如果賣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沒受履約保證金,加收罰款和/或終止合同。

14.3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5.違約罰款

15.1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課以罰款,款金應從貸款中扣除,罰金應按每週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但罰金的最高限額爲遲交貨物或提供服務合同價的5%。一週7天計算。如果達到最高限額,買方應考慮終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雙方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於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響合同履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6.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儘快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航寄給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7.稅費

17.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買方負擔。

17.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7.3在中國以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8.履約保證金

18.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30天內,通過中國的任何一家銀行,或買方可接受的外國銀行,向買方提供相當於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貨物保證期滿爲止。

18.2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保函應按招標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與此有關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18.3如賣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9.仲裁

19.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從協商開始60天內仍不能解決,雙方應將爭端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尋求可能解決辦法。如果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決,則應採取仲裁。

19.2仲裁應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其仲裁程序和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19.3仲裁裁決應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4仲裁費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決外由應敗訴方負擔。

19.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20.違約終止合同

20.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不受損害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a.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在上述任一情況下,賣方收到買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後30天內,或經買方書面認可延長的時間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20.2買方根據上述第20.1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其認爲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類似未交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費用部分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末終止部分。 21.破產終止臺同

21.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可在任何時候都以書面通知賣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

22.轉讓和分包

22.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2.2如投標中沒有明確分包合同,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本合同中所授給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標中或後來發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23.適用法律

23.1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合同應在雙方簽字並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後即開始生效。

24.2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文書就,雙方各執一份。

24.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經協商,雙方應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賣方(公章):_________ 買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招標合同 篇五

定義及解釋

1 定義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併爲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爲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僱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爲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僱於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佈並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 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爲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複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爲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 服務範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範圍在附件a中規定。

4 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 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爲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爲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推(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儘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 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於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爲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 資料

爲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並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 決定

爲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 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z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0 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爲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 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爲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 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爲負責。

職員

13 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爲此類提供對於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爲附加的服務。

14 代表

爲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爲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 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並且

(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爲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

16 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 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 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 賠償

如果認爲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1)此類賠償應限於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2)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於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3)如果認爲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 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 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 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 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監理工程師免受一切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此類索賠:

(1)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保險中;

(2)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後提出。

18.3 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於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1)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2)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 對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a)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b)在業主首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爲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之上,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追加保險額;

(c)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

(d)在業主第一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爲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追加保險額;

(e)進行其它各項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

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 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b)由於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保險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 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後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准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爲準。

22 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 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並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 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爲一項附加的服務。

25 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遲,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

(a)監理工程師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爲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 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於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於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 撤銷、暫停或終止

27.1 業主的通知

(a)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並將開支減至最小。

(b)如果業主認爲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

27.2 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纔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1)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後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

(2)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並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 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爲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爲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 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 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並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於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b)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1)監理工程師的職員在履行服務當中所花費額外的用於附加的服務的時間的報酬;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淨費用。

31 支付的時間

(a)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註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 支付的貨幣

(a)適用於本協議書的貨幣爲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並支付來加扣除的淨額。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b)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履行服務期間,業主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

(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幣,或

(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後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徵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爲適用於第26條規定情況。

33 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39條、協議書附錄或附件c中規定外

(a)在任何可能時,業主都應爲監理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爲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項辦理豁免,包括: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

(3)用於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文件。

(b)當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時,他應償付監理工程師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

(c)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於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1)沒有業主的批准,不得將上述物品在項目所在國內賣掉;

(2)在沒有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可回收並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 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項目。第31條第(b)段應適用於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 獨立的審計

監理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於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 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 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後,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 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 稅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稅,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稅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稅收。

40 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於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爲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在爲此目的使用而複製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 利益的衝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 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爲書面的、並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後要用信函確認。

43 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准。

爭端的解決

44 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5 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鎮守裁決的結果,並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此種棄權實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