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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農村貧困邊緣戶幫扶工作的情況報告

關於加強農村貧困邊緣戶幫扶工作的情況報告

關於加強農村貧困邊緣戶幫扶工作的情況報告

 

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戰略思想,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堅決打好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防範貧困人口新增風險,按照區委主要領導要求,區扶貧辦對貧困邊緣戶進行了摸底調查,並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提出了一些幫扶舉措,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村貧困邊緣戶情況

截至目前,我區農村貧困人口建檔立卡X人,分佈在駐14個村,其中大多爲因病、因殘致貧,自我脫貧能力差,家庭經濟條件薄弱,無勞動能力,還有一些農戶處於貧困臨界線邊緣。做好貧困邊緣戶幫扶工作,是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重要論述的具體舉措,不僅事關脫貧攻堅整體成效,更事關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大局。但這些貧困邊緣戶的界定標準,目前上級部門並無明確規定,依據我區實際情況,建議界定爲未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低保戶、五保戶、殘疾戶;家庭無勞力等特殊羣體;因病、因學等大額支出造成家庭實際生活水平接近建檔立卡貧困戶的經濟困難農戶以及其他應納入的農戶。

二、農村貧困邊緣戶界定

貧困邊緣戶的確定嚴格按照“農戶申請、入戶覈實、民主評議、公示公告”等程序規範操作。

(一)非貧低收入戶。即不在建檔立卡範圍內、不享受扶貧政策,但家庭收入較低、貧困發生風險較高的農戶,以是非建檔立卡低保和特困供養對象爲重點,劃定預警監測線(暫按當年低保標準掌握),以“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爲參考,參照貧困人口識別程序、方法,建立防貧臺賬。

(二)非持續穩定脫貧戶。即已脫貧但脫貧成果不穩定、持續穩定增收能力不強的脫貧戶。對所有建檔立卡脫貧戶,在脫貧攻堅期內繼續享受各項扶貧政策措施(不含最低生活保障等行業部門明確要求動態調整的政策)。同時,劃定防貧保障線,以退出驗收時覈定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當年國家脫貧線的1.5倍爲基本標準,納入防貧臺賬重點監測。

(三)其他農戶。對遭受自然災害造成收入驟減、家庭突遭重大變故造成支出驟增等情況的農戶,參照以上情況納入防貧臺賬監測範圍。

三、農村貧困邊緣戶幫扶舉措

通過實施貧困邊緣戶扶持政策,使全區貧困邊緣戶收入保持穩定增長,生活水平保持穩步提高,不增加新的貧困人口,促進我區脫貧攻堅工作再上新臺階,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一個都不少、一戶都不落”。

(一)實施精準防貧保險項目。積極探索精準防貧機制,與商業保險公司合作,財政拿出資金作爲防貧保險金,按照每人每年50元保費標準,爲全區農村貧困邊緣人口購買了防貧保險。保險金“多退少補、餘額結轉”,主要保障因病、因學、因災致貧或返貧。

(二)突出產業就業扶持。對有勞動能力、有發展產業意願的貧困邊緣戶給予政策、技術等必要的幫扶措施。對具備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貧困邊緣戶,加強技能培訓,提高就業能力,幫助提供就業崗位,或通過開發輔助性崗位實現就業。

(三)激發內生動力。注重防貧幫扶同扶志、扶智相結合,同精準扶貧脫貧有效銜接,激勵羣衆自立自強、勤勞致富,有效降低致貧風險,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和脫貧人口穩定增收能力。

(四)提高幫扶水平。鎮、村對貧困邊緣農戶,要確定一名鎮幹部和一名村幹部聯繫幫扶,及時上門走訪,瞭解貧困邊緣戶家庭情況和實際困難,與貧困邊緣戶共同商定幫扶措施,由貧困邊緣戶在已經出臺的幫扶政策中自主選擇一項幫扶政策。扶貧包聯單位要將貧困邊緣戶的幫扶工作納入脫貧攻堅工作統籌推進。

(五)提供政策保障。低保制度與防貧政策要有效銜接,對防貧對象中符合低保、特困供養條件的,應及時納入低保、特困供養範圍,採取低保、特困兜底保障措施,做到應保盡保。要綜合運用多種救助和幫扶手段,保障此類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於防貧保障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