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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林環保工作情況彙報

 

涉林環保工作情況彙報

爲全面貫徹落實中、省、市和縣委縣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涉林環境保護工作,按照蓬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蓬溪縣環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的通知(蓬府辦【2017】175號)文件精神要求,現將我局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組織領導情況

爲確保環境保護大檢查大整改工作取得實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爲組長、班子其他成員爲副組長、森林公安局、林政股、辦公室等科室單位負責人爲成員的“蓬溪縣林業局環保督查工作領導小組”;以蓬林發【2017】57號文件制定了“蓬溪縣林業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方案”,進行專題安排部署,全面開展專題檢查整改工作;以蓬林發【2016】63號文件印發了“蓬溪縣林業局環境保護工作網格化監管實施方案”,建立了縣、鄉、村三級林業生態保護監管體系,實現林業生態保護監管全覆蓋。

(二)責任落實情況

近年來,我們不斷加大森林管護力度,全面落實森林管護責任制。以蓬林發【2017】53號文件明確了林業局各股室具體工作任務和職責;與鄉鎮分別簽訂了“森林管護”、“森林防火”、“天保工程”等目標責任書,建立了縣、鄉、村、三級管護網絡,劃分了管護責任區,森林資源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保護;縣委、縣政府出臺了《森林管護考覈辦法》和《創建省級綠化模範縣考覈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各鄉鎮職責;明確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林業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林業建設的主要責任人,任期內出現超限額採伐、發生重大破壞森林資源案件、重大森林火災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縣政府不得對其提拔重用,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污染防控情況

根據上級要求,我局先後召開局黨組會議、局務擴大會議對涉林環保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安排相關工作。一是全面摸排,出臺了《蓬溪縣林業局關於清理非法侵佔林地濫伐林木工作的通知》(蓬林發【2017】55號),對全縣亂佔林地、濫伐林木、亂捕濫獵野生動物進行全面清查;二是及時安排森林公安局森林幹警、林政股工作人員組成巡查小組,對我縣森林資源較好的地方又特別是赤城湖庫區、高峯山、常樂寺、紅海景區等縣內風景區重點進行了涉林環保檢查。檢查內容一是赤城湖周邊的唐興書院、農家樂等建築工程是否存在亂佔林地行爲;二是赤城湖水庫是否存在違法亂捕白鷺、野鴨等現象;三是重點林區和景區是否存在亂砍濫伐林木現象;四是退耕還林是否存在毀林復耕現象;五是對全縣機磚廠規範佔用林地進行了檢查指導。並對巡查情況建立臺賬,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進行整改。對部分機磚廠違規佔用林地項目共發放停止違法行爲通知書20餘份,同時由森林公安局進行處理。

(四)宣傳貫徹情況

一是印發“保護森林資源,愛護生態環境”、“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等內容豐富的各種宣傳資料累計十萬餘份,發至全縣鄉村進行張貼;二是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和街道的板報、宣傳欄,大力宣傳林業法律法規。特別是每年利用“綜治宣傳月”、“植樹節”、“愛鳥周”等契機大力宣傳“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四川省綠化條例”、“退耕還林條例”、“天然林保護條例”;以蓬府通【2016】1號印發了“蓬溪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爲的通告”;利用逢場天安排相關科室到鄉鎮集市設立街頭宣傳站,累計發放宣傳單4萬餘份,宣傳效果良好。

、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着力培育現代林產業體系。全縣建成核桃、蓬溪青花椒、香桂三大特色經濟林木基地8.5萬畝,全縣全年林業產值達到16.3億元,佔農業總產值23.15%,比上年提高4個百分點。

(二)着力培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通過林權確權頒證,大力推行林地流轉,積極引進業主從事林業適度規模經營和產業化經營,全縣已流轉林地和非林地10.55萬餘畝,引進和培育業主近300戶,發展核桃產業基地5萬畝,發展蓬溪青花椒產業基地2萬畝,發展香桂產業基地1.5萬畝。

(三)森林資源培育成效顯著。近年來,造林營林生產工作重點以林業重點項目建設爲抓手,森林資源增長爲目標,全力搞好退耕還林、天保公益林、森林撫育、造林補貼、現代林業重點縣等林業重點項目建設,實施完成了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後續產業建設和新增專項項目建設面積4萬畝,完成造林補貼項目1.5萬畝,完成森林撫育補貼項目4.4萬畝,完成現代林產業基地建設3萬畝,每年指導全縣31個鄉鎮開展義務植樹栽植各類苗木150萬株以上,在開展大規模綠化全川蓬溪行動中,動員和組織部門(鄉鎮)開展公路、水系、四旁等增綠活動,每年完成造林面積(摺合)2萬畝以上。鄉村綠化與“城鄉一體化”和“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重點在涪江、國省道和縣城周邊栽植生態林、景觀林,完成道路、渠系綠化0.65萬畝。

(四)繼續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及退耕還林鞏固工作,生態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

在天保二期工程中,繼續對全縣32萬畝生態公益林進行管護,並保持一期工程的優良做法,吸取一期管護的經驗教訓,努力提高工程建設成效,充分調動大企業、大戶造林管林的積極性;對全縣5.87萬畝退耕還林面積嚴格保護,嚴防反彈復耕,使生態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至目前全縣林業用地面積已達51.8萬畝;全縣活立木總蓄積量270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32.96%。

(五)有害生物防治目標通過省級驗收。我縣作爲國家級中心測報點,以 “預防爲主,科學治理,依法監管,強化責任”爲目標,結合全省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和“綠盾”行動,進行檢疫執法和法律法規宣傳,排查檢疫重點企業和苗圃,全面確保我縣森林資源的安全。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面積47.65萬畝,防治率爲90.42%,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爲0,種苗產地檢疫率爲100%。2013年以來完成產地檢疫苗木3000萬株、複檢各類林木種苗8萬株。我縣作爲全市唯一開展飛機防治林業有害生物的縣,通過飛機噴灑農藥防治林業有害生物,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縣森防站2015年榮獲全省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先進集體。

(六)實現連續5年未發生重大森林火災。不斷完善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森林防火綜合防控能力顯著提升,全縣2013年以來未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及羣死羣傷事故,一般性森林火災發生27起,受害森林面積6.145公頃,森林火災損失率控制在 0.0145 ‰以下,火案查處率達到100%。

(七)有力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開展保護森林資源各類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鞏固綠化造林成果。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嚴格處理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案件,強化野生動物馴養管理,實施重大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管理。2013年至今,查處行政案件231件,行政處罰227人次,單位4個,收繳木材711.842立方米,行政案件綜合查處率95%以上,辦理刑事案件11件,移送起訴10件。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中幼齡林撫育進程較慢

我縣森林資源90%以上爲中幼齡林,面積近50萬畝,其中鬱閉度在0.8以上急待撫育的森林面積達15萬餘畝。近年來,國家每年下達我縣森林撫育面積僅爲1萬餘畝,如按此進度進行中幼林撫育,則需要很多年才能全部完成,影響了保留木的生長,導致森林質量低下。

(二)森林生態系統整體水平較低

我縣森林以柏木純林爲主,其中低效林佔半數以上,人工林密度較高,單位面積蓄積量較少,平均胸徑較小,林下灌木和雜草極少。這些低效林穩定性較差,生物多樣性低,導致森林的健康狀況惡劣,森林病蟲害和火災隱患嚴重,因而系統的生態防護功能低下,水土和林地有機質流失嚴重,林地自養能力差,森林生態效益不能充分發揮。

(三)森林保護與管理利用存在一定的矛盾

 林地劃分爲公益林後,存在不能流轉不能採伐等具體問題。而可以流轉的商品林又不能改變性質和用途,不能任意採伐,確需採伐的,政策和技術條件要求又非常高,但業主發展林產業流轉林地後,需規模種植經濟效益較好的林木,就要淘汰原有林木,由於受到林業部門林木採伐政策的嚴格限制,導致個別地方出現業主在流轉的林地上因換種經濟林而違法採伐林木現象。另外過去在進行森林分類經營區劃時,同村同組公益林和商品林互相穿插劃分,但這樣又達不到業主將林地集中連片、規模化流轉便於管理的要求,一些業主只好避開政府和林業部門監管私下違規一併將公益林和商品林合併集中流轉,導致許多遺留問題,政府和林業部門面臨的風險較大。

(四)亂砍濫伐林木現象仍然存在

隨着大量農民工外出和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出現大量“空巢”家庭,加之丘陵區森林資源面寬量大,林地分散、小塊,道路暢通,農村基本無人看管守護山林,導致個別地方仍存在亂砍濫伐、偷拉盜運現象,森林管護難度較大。

    下步工作打算

爲確保完成涉林環保生態資源的各項工作任務,我們將按照省、市總體安排部署,全面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涉林環保工作有序開展。

(一)加強宣傳教育工作

加強對森林資源管理的宣傳教育是涉林環保和森林資源保護工作重要手段和有力措施,我們將始終以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爲中心,努力提高公民保護森林資源意識,大力營造“森林保護、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同時,我們除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進行宣傳外,還通過植樹節、愛鳥周、世界環境日等活動,開展更加廣泛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 加大森林資源管護力度

努力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防止亂佔林地、亂砍濫伐林木和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等工作;繼續加大對以蜀柏毒蛾爲主的森林病蟲害進行有效的防治;加強對亂佔林地、亂砍濫伐林木和亂捕濫獵野生動物案件的查處力度,確保森林資源安全。繼續停止天然林商品性採伐,除爲滿足基本生活需要保留一部分農民自用材、薪炭材的資源消耗外,停止一切天然林商品性採伐。

(三)繼續深化林權改革

認真開展集體林權確權頒證“回頭看”工作。將集體林權確權頒證“回頭看”工作納入農村各類產權“多權同確”,統一安排部署,對錯登、漏登、重登林權的進行覈查糾錯,對個別地方未落實到戶的集體林權,全部落實到戶。認真做好糾紛調處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加強林權糾紛調處化解,將林權糾紛納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內容,及時調處化解林權糾紛,依法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做到一般糾紛不出鄉鎮、重大糾紛不出縣,維護農村林區社會穩定。

    (四)繼續加大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查處力度

組織開展涉林環保違法犯罪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重點針對非法佔用林地、亂砍濫伐林木、亂捕濫獵和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爲進行嚴厲打擊,確保我縣森林資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