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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和請示的區別(實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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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和請示的區別(實用8篇)

篇1:報告和請示的區別

報告和請示的區別 -報告

一、報告:適用於向上級單位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答覆上級單位的詢問或交辦事項、上報有關材料等,分爲呈報報告、呈轉報告、回覆報告三類,常用“特此報告,請閱知”、“謹此報告,請審閱”等作爲結束語。

二、請示:適用於向上級單位請求指示或批准, 分爲請求指示、請求批准、請求批轉三類,一般由請示緣由、請示事項、結束語三部份組成。

請示緣由:即請示事項的原因、背景、理由和依據,特別要寫清楚請示事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引起上級單位的重視。

請示事項:即寫明請求上級單位給予指示或批准的具體事項。請求事項一定要明確,以便上級單位做出準確的判斷和答覆。

結束語:常用“妥否,請示”、“以上當否,請審批”、“特此請示,請批覆”等作爲結束語。

請示文一定要寫明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三、報告與請示的區別

1.行文功能不同。報告主要是彙報情況、反映問題等;請示則主要是請求批准、指示和解決問題等,

報告

《報告和請示的'區別》()。

2.處理方式不同。報告屬閱件,可不回覆;請示屬辦件,需要辦理、批覆。

3.提交時間要求不同。請示應在事前行文,即“事前請示”;報告一般是報告辦理結果或有關情況,即“事後報告”。

4.內容要求不同。請示一般一文一事,並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報告則不必一定如此,它可以是專題性的,也可以是綜合性的,有成績、有問題、有建議,比如一次時間跨度較大的工作完成之後的總結性報告,等等。

四、行文注意事項

1.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上級單位,需要同時送其他單位的,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級單位;無特殊情況不允許超級請示。

2.報告中不得夾帶請示事項,報告中如夾帶請示事項,往往達不到行文的目的,還會影響工作。報告中若涉及請示事項,應另行用請示行文,與報告嚴格分開。

3.請示與報告是兩種不同的公文種類,沒有“請示報告”或“申請報告”這樣的文種。

篇2:請示與報告的區別

請示與報告的區別 -報告

一、請示與報告的含義和異同

關於“請示”與“報告”的含義,《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和《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都有明確的規定: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二者不能混爲一談。

請示與報告都屬於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的功用,但也有其明顯的不同:

1.內容要求不同。請示的內容要求一文一事;報告的內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數事。

2.側重點不同。請示屬於請示性公文,側重於提出司題和請求指示、批准;報告屬於陳述性公文,側重於彙報工作,陳述意見或者建議。

3.行文目的不同。請示的目的是請求上級機關批准某項工作或者解決某個問題;報告的目的是讓上級機關了解下情,掌握情況,便於及時指導。

4.行文時間不同。請示必須事前行文;報告可以在事後或者事情發展過程中行文。

5.報送要求不同。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受雙重領導的單位報其上級機關的請示,應根據請示的內容註明主報機關和抄報機關,主報機關負責答覆請示事項;報告可以報送一個或多個上級機關。

6.篇幅不同。請示一般都比較簡短;報告的內容涉及面較爲廣泛,篇幅一般較長。

7.標題寫作不同。一般來講請示的標題中不寫報告二字,就是x x x關於x x x x x x的請示;報告的標題中不寫請示二字,就是x xx關於x x x xx x的報告。

8.結束用語不同。請示的結尾一般用“妥否,請批示”或“特此請示,請予批准”等形式,請示的結束用語必須明確表明需要上級機關回復的迫切要求;報告的結尾多用“特此報告”等形式,一般不寫需要上級必須予以答覆的詞語。

9.處理結果不同。請示屬於“辦件”,指上級機關應對請示類公文及時予以批覆;報告屬於“閱件”,對報告類公文上級機關一般以批轉形式予以答覆,但也沒必要件件予以答覆。

二、請示與報告不分的.幾種表現形式

1.把請示當作報告。就是把請求指示、批准的請示當作了報告。如《x x xx關於申請購買x x x x的報告》,指本機關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購買x x x的要求,請求上級機關予以批准,批准後方可執行的事情。這類應屬於請示,而行文實踐中有時恰恰使用了報告這一文種。

2.把報告當作請示。有些報告是下級呈送給上級並要求批轉的報告,這類報告應屬於呈轉性報告極易被當作請示。如《x x x x關於x x x x的報告》末尾處應寫“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x x x執行。”屬於典型的呈轉性報告但是往往被當作了請示。

3.請示與報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請示工作又報告情況或者既報告情況又夾帶請示事項,這些形式都不符合文種的使用規範。如《x x x x關於x x x x的請示報告》,這類文件形式,其內容既彙報了工作,又順便提出了請示或者一文數項請示,這種混合的形式,極易使上級機關理不出頭緒,處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誤了另外幾件事情。

請示和報告是兩種常見的文種。但在現實中,二者常常被人們所混淆。其實,這兩者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文種。

在實際工作中,往往遇到這樣的情況:你向領導口頭請求解決某一個具體問題,領導便說:“這樣吧,你寫一個報告,供領導研究解決,

報告

在這裏,這個所謂“報告”,其實不是“報告”,而是“請示”。爲什麼?因爲按照國務院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對“請示”作了如下界定:“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也就是說,凡是請求上級指示、批准的事項,都要用“請示”。而對“報告”,《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是這樣界定的:“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這顯然,與“請示”的性質是完全不同的。上述領導所說的“報告”,其實就是“請示”。

爲什麼領導不說寫一個“請示”呢?這裏面有兩種情況,一是領導僅僅是一種口語習慣,長期以來,由於二者常常被人混淆,所以習慣成自然,便脫口而出,說成“報告”了;二是某些領導本身缺乏公文知識,對“請示”和“報告”的區別不瞭解,把“請示”當成“報告”了。

但作爲文職人員,不能把二者混爲一談,應該力求嚴謹。那麼,怎麼區分二者呢?下面根據我個人實踐,談談二者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相同點:“請示”和“報告”都屬於上行文,即下級向上級反映情況的公文。

不同點:

(1)“請示”是請求上級給予批准或答覆,同意或不同意,上級都要給予明確的意見;而“報告”,只是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上級可以不予批准或答覆。

(2)“請示”只能有一個主送機關,不能多頭呈送和抄報;而“報告”一般情況下,雖然也只有一個主送機關,但可以就相關的上級部門進行抄報。

(3)上級機關收到“請示”後,無論是同意,還是不同意,必須用“批覆”的書面形式給予答覆,因爲“批覆”是“適用於答覆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而上級機關收到“報告”後,可以“置之不理”,不需要進行答覆或批准,也不需要用“批覆”。

請示例文:

關於購置數碼單反相機的請示

XXX公司:

爲了進一步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加強原始資料的收集和儲備,更好地用視覺形式宣傳我部的模範集體和先進個人,現需購置一部數碼單反相機。

經市場詢價,有兩種品牌供領導參考:

1、尼康D90,價格8000元(套機,含18—55mm尼克爾鏡頭一隻);

2、佳能450D,價格4850元(套機,含18—55mm佳能EF鏡頭一隻)。

上述兩款相機的詳細技術規格附後。

妥否,請批覆。

附件:尼康D90、佳能450D技術規格(略)

XXX辦公室(章)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需要指出的是,“請示”之所以只能有一個主送機關,是因爲多頭請示會造成批覆的意見不一,會延誤辦文的效率,影響事物的解決。另外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不能越級“請示”,同時也不能抄送下級機關。

篇3:請示與報告的區別

(1)行文目的要求不一樣。請示是向上級機關陳述理由,以請示批准指示,要求必須答覆;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狀況,讓上級機關了解,僅供上級參考,並不要求必須答覆。

(2)性質和處理辦法不一樣。請示是請求、期復性公文,要求上級機關明確回覆,是一個雙向過程;報告是陳述性公文,一般是單向行文。

(3)行文時限不一樣。請示是事前行文,請示的資料是未解決的事情,不能“先斬後奏”;報告是事後行文。

(4)資料含量不一樣。請示只能一文一事;報告有綜合性,一文一事或一文多事。總而言之:事前請示,事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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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與請示的區別和寫法

一、報告與請示的區別

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狀況,提出意見或者推薦,答覆上級機關詢問所用的一個文種。

請示,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從行文方向上看,這兩個文種都是上行公文,撰寫中都要注意陳詞懇切,語氣謙恭,有近似的一面。但它們又有明顯的區別:

第一,所擔負的任務、使命不一樣。請示要求批覆,報告一般不做批覆。

第二,使用時間不一樣。請示要事前行文,一般狀況下不得“先斬後奏”;報告通常是在事後或事情進行中行文。

第三,資料繁簡不一樣。請示的公文一般應一文一事,而報告中綜合性報告,資料往往涉及到許多方面。

目前,一些地區和部門在報告和請示的使用上把握的不夠準確,常常把請示寫成報告,或在報告中夾帶請示事項,有的標題就寫成“請示報告”,類似這類現象,務必予以糾正。

二、報告的一般寫法

常用的報告大體有4種,即綜合報告,專題報告,答覆性報告,報送文件、物件的'報告。答覆性報告要有針對性地回答來文中提出的問題,文字力求簡要;報送文件、物件的報告把所報送文件、物件的名稱、數量寫清楚就能夠了。那裏重點介紹綜合報告和專題報告的寫法。

(一)綜合報告

綜合報告的資料較多,寫法上一般要注意三點:第一,要概括說明有關工作和活動的動態;第二,要點明工作或活動中發生的問題和傾向;第三,提出解決辦法。一般狀況下,綜合報告要說明的工作項目較多,撰寫時要注意突出重點,有調查,有分析,決不能面面俱到,堆砌材料。

(二)專題報告

專題報告主要有兩種:狀況報告和工作報告。狀況報告,以反映經濟社會動態、傾向以及工作中正反兩方面的狀況爲主。反映狀況要講清事情的來龍去脈,防止問題交待不清;講問題要揭示事物的本質,避免被表象迷惑。工作報告,也要彙報工作狀況和問題,但以提出改善的意見和措施爲主。在寫法上,開頭要集中寫狀況和問題,然後以主要篇幅陳述工作意見或推薦,這部分要力求從實際出發,貼合政策精神,使之用得上,行得通。

篇4:請示與報告的區別

一、請示與報告的區別

1.側重點不一樣。請示屬於請示性公文,側重於提出司題和請求指示、批准;報告屬於陳述性公文,側重於彙報工作,陳述意見或者提議。

2.資料要求不一樣。請示的資料要求一文一事;報告的資料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數事。

3.行文時間不一樣。請示必須事前行文;報告能夠在事後或者事情發展過程中行文。

4.行文目的不一樣。請示的目的是請求上級機關批准某項工作或者解決某個問題;報告的目的是讓上級機關了解下情,掌握情景,便於及時指導。

5.報送要求不一樣。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受雙重領導的單位報其上級機關的請示,應根據請示的資料註明主報機關和抄報機關,主報機關負責答覆請示事項;報告能夠報送一個或多個上級機關。

6.篇幅不一樣。請示一般都比較簡短;報告的資料涉及面較爲廣泛,篇幅一般較長。

7.標題寫作不一樣。一般來講請示的標題中不寫報告二字,就是...關於.....x的請示;報告的標題中不寫請示二字,就是xx”x關於.....x的報告。

8.結束用語不一樣。請示的結尾一般用“妥否,請批示”或“特此請示,請予批准”等形式,請示的結束用語必須明確證明需要上級機關回復的迫切要求;報告的結尾多用“特此報告”等形式,一般不寫需要上級必須予以答覆的詞語。

9.處理結果不一樣。請示屬於“辦件”,指上級機關應對請示類公文及時予以批覆;報告屬於“閱件”,對報告類公文上級機關一般以批轉形式予以答覆,但也沒必要件件予以答覆。

二、請示與報告不分的幾種表現形式

1.把請示當作報告。就是把請求指示、批准的請示當作了報告。如《...x關於申請購買...x的報告》,指本機關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購買...的要求,請求上級機關予以批准,批准後方可執行的事情。這類應屬於請示,而行文實踐中有時恰恰使用了報告這一文種。

2.把報告當作請示。有些報告是下級呈送給上級並要求批轉的報告,這類報告應屬於呈轉性報告極易被當作請示。如《...x關於...x的報告》末尾處應寫“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執行。”屬於典型的呈轉性報告可是往往被當作了請示。

3.請示與報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請示工作又報告情景或者既報告情景又夾帶請示事項,這些形式都不貼合文種的使用規範。如《...x關於...x的請示報告》,這類文件形式,其資料既彙報了工作,又順便提出了請示或者一文數項請示,這種混合的形式,極易使上級機關理不出頭緒,處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誤了另外幾件事情。

篇5:請示與報告的區別

請示和報告都是上行公文,常常被混淆使用,但實際上是有明顯區別的兩類文種。

一是行文目的、用途不一樣。這是兩類文種最基本的區別。請示旨在請求上級批准、指示,需要上級審批,重在呈請;報告是向上級彙報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見或提議,答覆上級詢問,一般不需上級答覆,重在呈報。

二是呈送時間不一樣。請示需要事前行文,不能“先斬後奏”;報告一般在事後或者工作進行過程中行文。這正如平常工作中所說的“事前要請示,事後要報告”。

三是主送機關不一樣。請示一般只主送一個直接上級機關。不宜多頭、多級主送,以免因職責不明、或者互相推諉影響到辦文效率和質量。即是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單位上報請示,也應根據資料分別寫明主送、抄送機關,以根據主次分清承辦職責,由主送機關負責答覆請示的問題。而報告有時可多級多頭主送,如情景緊急需要上級領導機關儘快明白的災情、疫情等等。

四是受文機關處理方式不一樣。請示均屬承辦件,收文機關必須及時處理,明確作答,限期批覆;報告多屬閱知件,除需批轉的提議報告外,收文機關對其它報告都不可作答覆。如果把請示誤寫爲報告,就可能因不一樣處理方式而誤時誤事。

五是涉及資料不一樣。請示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批准、指示,凡是下級機關、單位無權處理、無力解決以及按規定應經上級機關批准認定的問題,均可寫爲請示。由此可將請示分爲請求指示的請示、請求批准的請示和請求批轉的請示等三類。其中第一類多涉及法規政策上、認識上的問題,第二類多涉及人事、財務、機構等等方面的具體事項。而報告按其資料可分爲向上級彙報工作的工作報告、反映情景的情景報告、提出意見提議的提議報告、答覆上級詢問的答覆報告、報送文件、材料或物品的報送報告。

六是寫作重點不一樣。請示和報告雖然都要陳述、彙報情景,但報告的重點就在彙報工作情景,報告中不能夾帶請示事項。而請示中陳述情景只是作爲請示原因,即使反映情景所佔篇幅再大,其重點仍在請示事項。

七是文面結構形式不一樣。請示多采用篇段合一式、三段式或總分條文式結構,篇幅一般較短。報告常用總分條文式、分部式或貫通式(多段式)結構,篇幅一般較長。

正因爲有上述區別,絕不能把請示誤用爲報告,也不能寫爲請示報告。

篇6:請示與報告的區別

請示和報告兩個文種不能混用已經是老生常談,但在具體使用的過程中仍發生混用的現象,其主要原因就是對兩個文種的使用界限辨別不清,乾脆籠統使用“請示報告”行文。

共同點:都屬於上行文,用於向上級領導機關請示彙報重要工作、重大事件。

區別:請示,一般用於向上級黨委政府或主管單位請示解決重大事項、疑難問題,必須在事前行文請示。如:關於解決棚戶區改造項目配套資金的請示。一般都是一文一請示,一事一請示,不夾雜兩個或多個事項,原則上必須回覆或批覆,提出明確的意見。

報告,一般用於向上級黨委政府或主管單位彙報重大工作進展情景及完成情景,以及工作中總結出來的經驗做法,特色亮點。報告在事前、事中、事後都可行文。如:關於2017年產業扶貧推進情景的報告。報告,可不批覆,領導可做出批示,提出要求。

在具體工作中,絕對不能同時使用。當前,無論是市州,還是縣鄉,都容易混淆,筆者曾多次見到這類錯誤的用法。

例1.《關於呈報辦公業務用房土建增設附屬工程的請示報告》。這份文件,使上級機關不便於處理,有時甚至會貽誤工作。能夠修改爲:《關於辦公業務用房土建增設附屬工程的請示》

例2.《xx縣人民政府關於xx公路施工期間嚴重影響我縣公路運輸情景的報告函》。這份公文標題的主要問題出在發文機關與主送機關之間的關係處理上,XX縣人民政府向XX州交通局報告XX路施工期間嚴重影響該市公路運輸情景。因爲,某縣人民政府與某州交通局之間沒有隸屬關係,正確的應當使用“函”這一文種行文。能夠修改爲:《××縣人民政府關於某路橋施工期間嚴重影響我縣公路運輸情景的函》

篇7:請示與報告的區別

一、概念定義不一樣

根據國務院2000年發佈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見或者提議,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從請示與報告的概念定義能夠看出,請示是下級在遇到本單位權限範圍內無法決定的重大事項,如機構設置、人事安排、重要決定、重大決策、項目安排等問題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問題、新情景或克服不了的困難時請求上級給予指點,說明處理的原則和方法,或下級爲了搞好工作,打算進行某些活動和事項,而決定權又不在本單位,特拿出意見,報請上級給予批覆;報告則多是下級在本單位權限範圍內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景、陳述問題,提出意見和提議、報送表冊資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級的詢問。

二、行文區別

請示與報告雖同爲上行文,但在行文上卻存在很大區別。

(一)行文目的不一樣

請示是請求性公文,重在呈請,行文宗旨是期望得到上級機關的支持或批覆;報告是陳述性公文,重在呈報,行文宗旨是下情上達,使上級機關及時瞭解情景,掌握動態。

(二)行文作用不一樣

請示作爲請求性公文,要求上級必須做出批覆,體現了請示主旨的求答性與執行性的統一,這是請示所獨有的;而報告只是陳述性公文,主要敘述事實,起備案作用,不需上級做出答覆(呈轉性報告除外)。

(三)行文時間不一樣

請示必須在事前行文,絕不允許先斬後奏;報告則比較靈活,儘量事前行文,但視情景需要也可事後報告或在事情進行過程中隨時報告。

(四)主送機關不一樣

請示必須堅持主送一個機關(受雙得領導的機關可同時抄送另一個領導機關),因爲多頭請示易造成意見不一或互相推諉,從而延誤時間,貽誤工作。而報告一般應堅持一個主送機關,但根據需要可同時報送兩個或多個主送機關。

(五)行文資料不一樣

請示必須堅持“一文一事”原則,文字簡潔,資料單一,主題明確,以免使原先分屬不一樣機關部門負責的若干事情混到一齊,以便於上級批答處理;報告能夠是“一文一事”的專題性報告,也能夠視情景將若干有關聯的事情綜合在一齊陳述,構成綜合性報告。還有一點必須注意的是,請示之中能夠包含原本屬於報告的資料,作爲背景或緣由而使請示事項獲得一種充足支持;但在報告中則不能夠包含任何屬於請示的資料,以免領導忽視對所請示問題的處理,從而影響工作。

(六)正文的格式不一樣

請示行文簡單,開頭寫明請示理由,之後提出請示的具體事項和問題。對已決定擬辦的事項則應提來源理意見或提議,最終用謙恭恰當的期復性語句作結。報告的正文,異常是彙報工作和反映情景的報告,一般涉及面廣,篇幅長,寫法多采用總述與分述相結合。正文開頭部分進行總述,概括說明諸如有關工作的背景、總評價等,然後在主體部分分述,將報告的資料分條列項一一加以具體說明。

(七)結束語不一樣

請示與報告都要在結尾處提出期望和要求,但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批准急需得到解決的問題,行文用語應懇切謙恭,一般用“當否,請批示”、“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准”、“可否,請指示”等固定結語,且結語應單獨成段;而報告是向上級彙報反映情景,無需批准,無固定用語,常用的有“特此報告”、“以上報告如有不妥,請指正”等結語,但絕不能使用類似“請批示、批准”等結語。

三、歸檔處理不一樣

作爲收文機關,請示應當歸於“批辦類”,供有關領導及時批閱、審查,給予回答;報告則應歸於“傳閱類”,相對於請示來說,有關領導能夠先辦緊要事,後看報告一類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作爲發文機關,請示類文件歸檔時應儘量將上級機關的批覆一併歸檔處理;報告類則無這種要求。

篇8:請示與報告的區別

關於“請示”與“報告”的含義,《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和《.....機關公文處理條例》都有明確的規定: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見或者提議,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二者不能混爲一談。

請示與報告都屬於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景、提出提議的功用,但也有其明顯的不一樣:

1.資料要求不一樣。請示的資料要求一文一事;報告的資料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數事。

2.側重點不一樣。請示屬於請示性公文,側重於提出司題和請求指示、批准;報告屬於陳述性公文,側重於彙報工作,陳述意見或者提議。

3.行文目的不一樣。請示的目的是請求上級機關批准某項工作或者解決某個問題;報告的目的是讓上級機關了解下情,掌握情景,便於及時指導。

4.行文時間不一樣。請示必須事前行文;報告能夠在事後或者事情發展過程中行文。

5.報送要求不一樣。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受雙重領導的單位報其上級機關的請示,應根據請示的資料註明主報機關和抄報機關,主報機關負責答覆請示事項;報告能夠報送一個或多個上級機關。

6.篇幅不一樣。請示一般都比較簡短;報告的資料涉及面較爲廣泛,篇幅一般較長。

7.標題寫作不一樣。一般來講請示的標題中不寫報告二字,就是...關於.....x的請示;報告的標題中不寫請示二字,就是...關於.....x的報告。

8.結束用語不一樣。請示的結尾一般用“妥否,請批示”或“特此請示,請予批准”等形式,請示的結束用語必須明確證明需要上級機關回復的迫切要求;報告的結尾多用“特此報告”等形式,一般不寫需要上級必須予以答覆的詞語。

9.處理結果不一樣。請示屬於“辦件”,指上級機關應對請示類公文及時予以批覆;報告屬於“閱件”,對報告類公文上級機關一般以批轉形式予以答覆,但也沒必要件件予以答覆。

請示與報告不分的幾種表現形式

1.把請示當作報告。就是把請求指示、批准的請示當作了報告。如《...x關於申請購買...x的報告》,指本機關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購買...的要求,請求上級機關予以批准,批准後方可執行的事情。這類應屬於請示,而行文實踐中有時恰恰使用了報告這一文種。

2.把報告當作請示。有些報告是下級呈送給上級並要求批轉的報告,這類報告應屬於呈轉性報告極易被當作請示。如《...x關於的報告》末尾處應寫“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執行。”屬於典型的呈轉性報告可是往往被當作了請示。

3.請示與報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請示工作又報告情景或者既報告情景又夾帶請示事項,這些形式都不貼合文種的使用規範。如《...x關於...x的請示報告》,這類文件形式,其資料既彙報了工作,又順便提出了請示或者一文數項請示,這種混合的形式,極易使上級機關理不出頭緒,處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誤了另外幾件事情。

請示和報告是兩種常見的文種。但在現實中,二者常常被人們所混淆。其實,這兩者是完全不一樣的兩個文種。

在實際工作中,往往遇到這樣的情景:你向領導口頭請求解決某一個具體問題,領導便說:“這樣吧,你寫一個報告,供領導研究解決。”

在那裏,這個所謂“報告”,其實不是“報告”,而是“請示”。爲什麼因爲按照國務院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對“請示”作了如下界定:“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也就是說,凡是請求上級指示、批准的事項,都要用“請示”。而對“報告”,《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是這樣界定的:“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景,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這顯然,與“請示”的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上述領導所說的“報告”,其實就是“請示”。

爲什麼領導不說寫一個“請示”呢那裏面有兩種情景,一是領導僅僅是一種口語習慣,長期以來,由於二者常常被人混淆,所以習慣成自然,便脫口而出,說成“報告”了;二是某些領導本身缺乏公文知識,對“請示”和“報告”的區別不瞭解,把“請示”當成“報告”了。

但作爲文職人員,不能把二者混爲一談,應當力求嚴謹。那麼,怎樣區分二者呢下頭根據我個人實踐,談談二者的相同點和不一樣點。

相同點:“請示”和“報告”都屬於上行文,即下級向上級反映情景的公文。

不一樣點:

(1)“請示”是請求上級給予批准或答覆,同意或不一樣意,上級都要給予明確的意見;而“報告”,只是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景,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上級能夠不予批准或答覆。

(2)“請示”只能有一個主送機關,不能多頭呈送和抄報;而“報告”一般情景下,雖然也僅有一個主送機關,但能夠就相關的上級部門進行抄報。

(3)上級機關收到“請示”後,無論是同意,還是不一樣意,必須用“批覆”的書面形式給予答覆,因爲“批覆”是“適用於答覆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而上級機關收到“報告”後,能夠“置之不理”,不需要進行答覆或批准,也不需要用“批覆”。

×××化工廠關於貫徹按勞分配政策兩個具體問題的請示

省勞動廳:

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分配的基本原則,也是社會主義優越性之一。幾年來,我廠由於認真貫徹了按勞分配政策,極大地激發了廣大職工的社會主義勞動進取性,使得生產率成倍地增長,乃至幾倍的增長。

爲全面貫徹按勞分配原則,進一步調動職工的勞動進取性,現就兩項勞資政策問題請示如下:

一、擬用1990年全廠超額利潤的10%爲全廠職工晉升工資。其中,1990年4月30日在冊職工每人晉升一級,凡班(組)長和車間先進生產(工作)者及其以上領導和先進人物再依次晉升一級;全廠技術突擊組成員每人浮動一級工資,組長每人浮動兩級工資。

二、擬用1990年全廠超額利潤的10%一次性爲全廠職工每人增發獎金平均100元,具體金額按勞動出勤率和完成定額計算。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示。

×××化工廠

xx年xx月xx日

關於購置數碼單反相機的請示

...公司:

爲了進一步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加強原始資料的收集和儲備,更好地用視覺形式宣傳我部的模範團體和先進個人,現需購置一部數碼單反相機。

經市場詢價,有兩種品牌供領導參考:

1、尼康d90,價格8000元(套機,含18—55mm尼克爾鏡頭一隻);

2、佳能450d,價格4850元(套機,含18—55mm佳能ef鏡頭一隻)。

上述兩款相機的詳細技術規格附後。

妥否,請批覆。

附件:尼康d90、佳能450d技術規格(略)

...辦公室(章)

XX年四月二十日

關於調整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的報告

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最低工資保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實施已近3年,我廳根據《規定》第九條“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由省勞動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測算並提出方案,由省人民政府確定並下達執行”和“最低工資標準每年7月1日前確定和調整一次”的規定,現提出確定1997年最低工資標準的意見。

一、1996年全省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景

199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下達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川府發〔1996〕61號)文下達最低工資月標準爲130元、150元、170元、190元,各地按照《規定》精神選擇結果是:全省179個縣級行政區域內(不含原重慶市、萬縣市、涪陵市、黔江地區所轄行政區域)有37個縣(市、區)執行130元,94個縣(市、區)執行150元,36個縣(市、區)執行170元,12個縣(市、區)執行190元。1996年因部分企業經濟效益差,報經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批准暫緩執行最低工資保障規定的企業有58戶,涉及職工101319人,佔全省企業職工人數的0.21%。各地勞動部門反映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實施3年來,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得到了有關部門和工會的密切配合,實施情景基本良好。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依法加強企業工資收入的宏觀調控,解除職工的後顧之憂,得到了廣大羣衆的擁護,對促進勞動力市場的發育,促進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起到了進取的作用。

二、確定1997年最低工資標準的依據

最低工資標準是以保障職工的基本生活需要來確定的,它受物價、工資、就業等因素的影響,並隨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逐步提高。根據我省目前情景,現行最低工資標準需要調整,主要依據是:

(1)我省1995年7月1日起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以1993年資料爲主要依據,在1994年下半年測算和確定的,基礎比較低。1996年採取微調的辦法,每檔增加5元或10元,調整幅度低於物價上漲幅度。爲保障職工基本生活,1997年有必要對現行最低工資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

(4)1994年以來,我省已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兩次提高了離退休人員待遇,1997年7月將再一次提高離退休人員待遇,這對最低工資標準也有必須影響。

三、確定1997年最低工資標準的提議

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是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關鍵。由於1996年影響最低工資標準的主要因素已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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