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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情況的報告(精選多篇)

第一篇:檢察機關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情況的報告

檢察機關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情況的報告(精選多篇)

主任、副主任、祕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本次常委會的安排,現在,我代表省人民檢察院,向會議報告全省檢察機關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情況,請予審議。

一、2003年以來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的主要情況

2003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堅持把執法規範化建設作爲踐行“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落實“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總體要求的基礎性工作,貫穿於法律監督和隊伍建設的各個方面,強化工作措施,狠抓制度落實,取得了較好成效,有力促進了檢察工作的規範健康發展。

(一)注重更新執法理念,打牢規範執法思想基礎

幾年來,我們堅持把更新執法理念貫穿規範執法活動的始終,切實提高廣大檢察人員對規範執法重要性的認識。一是認真開展“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主題教育,進一步明確檢察機關的憲法定位,強化對法律監督職能的認識,引導(來源好範 文網:)檢察人員樹立與依法治國和法治江蘇建設相適應的執法觀,在司法實踐中自覺做到: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執行實體法與執行程序法並重,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並重,加強法律監督與自覺接受監督並重。二是紮實開展執法思想大討論和“更新執法理念,提升執法能力”專題研討,教育引導全省檢察人員自覺克服執法中的陳舊觀念和模糊認識,牢固樹立立檢爲公、執法爲民,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開拓創新、充分發揮職能,以公正司法爲核心、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堅持求真務實、清正廉潔等四種司法理念。三是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舉辦法治理念報告會、輔導講座等專題培訓464次,廣泛開展“析案明理”活動,引導檢察人員全面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科學內涵和本質要求,增強嚴格依法辦案和依法辦事的自覺性。通過開展一系列教育活動,全省檢察人員的執法思想進一步端正,執法理念不斷更新,爲嚴格規範公正執法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認真開展專項整改活動,着力解決執法不規範的突出問題

從2005年5月開始,全省檢察機關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和部署,全面開展了“規範執法行爲,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集中整治執法不規範的突出問題。

一是深入查擺突出問題。結合檢察工作實際,確定職務犯罪偵查、公訴、偵查監督、民事行政檢察、控告申訴、監所檢察等六個辦案部門作爲查擺重點,集中三個月時間深入系統查擺執法辦案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對2003年以來辦理的無罪判決、作撤案處理、捕後不起訴等案件開展專項排查,對涉檢上訪案件進行逐個摸底和複查。全省檢察機關共發放徵求意見函2萬多份,召開座談會500多個,走訪3000多家單位,複查案件6000多件,通過自下而上的排查,共梳理出執法不公正、爲檢不清廉、執法不文明、監督不到位等七個方面40多個較爲突出的問題。

二是認真解決不規範執法的突出問題。對查擺梳理出來的問題進行深入剖析,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決不規範執法的突出問題。推行了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慎用監視居住強制措施、規範贓款贓物處理、保障律師會見當事人等四項舉措,防止職務犯罪偵查工作中不規範、不文明現象的發生。開展集中解決涉檢信訪突出問題專項活動,推行檢察長巡迴接訪制度,建立“涉檢信訪案件綠色通道”,維護羣衆合理訴求,共辦結越級訪、上訪老戶和赴省進京上訪案件397件,其中息訴罷訪的362件,佔91.2%。加強對偵查活動的監督,對立而不偵、久偵不結的案件,適時向偵查機關發出立案監督案件催辦函,對刑訊逼供問題開展專項偵查監督,促進偵查機關依法規範辦案。認真試行派駐看守所、監獄、勞教所檢察和社區矯正檢察“四個工作流程”,規範監所檢察工作,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針對人民羣衆反映突出的超期羈押問題,與公安、法院等機關密切配合,組織開展清理糾正超期羈押專項行動,共糾正超期羈押81人次。依法清理和規範涉案款物的處理,對扣押的涉案款物,區別情況,依法處理,該上繳的上繳,該返還的返還,共清退扣押款物合計人民幣1270萬元。

三是着力加強制度建設。在查擺和整改的基礎上,堅持把建章立製作爲專項整改的重點環節。針對發現的漏洞和問題,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以制度促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全省檢察機關共廢除不合時宜的制度550項,修訂880項制度,增訂了930項新的制度和措施。省檢察院先後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執法活動內部監督制約的意見》、《關於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職務犯罪偵查中涉案款物的扣押、凍結、保管和處理工作的意見》等20多個規範性文件,修改、完善有關工作規範文件649個,使每一個執法環節和執法行爲都置於嚴密的制度規範之下。

(三)建立完善執法規範化體系,積極構建執法規範化長效機制

全省檢察機關以規範執法行爲、促進執法公正爲目標,以完善辦案工作流程和工作機制爲切入點,積極探索建立統一的執法規範化體系,努力構建執法規範化長效機制。

一是積極推行辦案流程管理和案件質量考評。爲進一步強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切實解決不嚴格執行程序、執法隨意性等突出問題,2005年,省檢察院在總結執法規範化建設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用半年時間,幾經修改,制定了15萬餘字的《全省檢察機關辦案工作流程》和《辦案質量考評辦法》,形成了全省統一、涵蓋全部業務工作的辦案流程和考評標準。針對執行中遇到的困難和阻力,各級檢察院採取強有力措施,堅決予以克服,確保兩項制度落到實處。首先是抓學習培訓。將流程和考評辦法下發給每位幹警,做到幹警人手一冊。通過舉辦培訓班、巡迴講座、網上教學、辯論賽、閉卷考試等形式,使每一位辦案人員都能熟練掌握並嚴格執行辦案流程。在此基礎上,加強對流程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2006年8月,各地普遍進行了自查,省檢察院對南京等四市檢察機關進行了抽查,發現糾正存在的問題。年底,省檢察院又從全省檢察機關抽調70餘名業務骨幹,從辦理的10萬多件案件中隨機抽出8類1300件案件,集中進行質量考評,深入查找辦案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通報講評,督察糾正。試行一段後,根據辦案實際,對流程和考評辦法進行修改完善,於2007年5月在全省檢察機關正式實施,使執法規範化建設進入了強力推進、自覺入軌的新階段。

二是創新規範執法的工作機制。爲促進平安建設、構建和諧社會,我們將處理涉檢信訪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對接,探索建立了“涉檢信訪息訴和解”、“檢察環節刑事和解”以及“民事申訴執行和解”等“檢調對接”工作機制,以機制創新實現處理涉檢信訪工作的規範發展。加強大案要案偵查指揮中心建設,深化初查工作試點,探索建立職務犯罪線索評估和動態管理機制,構建偵查基礎信息查詢平臺,不斷增強偵查辦案工作的規範化。推行批捕、起訴案件分類審查、簡易案件流程提速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被告人認罪案件普通程序簡化審查手續,提高辦案效率,規範辦案程序。完善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機制,探索開展附帶民事訴訟、支持起訴工作,採用上下級檢察院會審案件等方式,提高抗訴案件質量。規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辦理機制,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訴制度和適合未成年人特點的支持起訴方式。與省公安廳、省審計廳等單位加強聯繫,建立了聯席會議、案件查詢、備案審查等工作機制。規範立案監督的渠道,與省整規辦、省公安廳、省監察廳及各行政執法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平臺,有效推動了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及時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線索,建立健全和規範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機制。

三是依靠信息化推動執法規範化。積極開展網上辦公、辦案工作,促進執法的規範化和管理的科學化。開發檢察應用軟件,將辦案工作流程軟件化,使執法辦案工作的各項規範和要求細化爲前後相連、環環相扣的網上操作流程,逐步實現對執法辦案全過程的網上動態管理、適時監督和質量控制。目前,全省檢察機關開展網上辦公應用的有68個單位,開展網上辦案應用的有64個單位。通過推進信息化,有效解決了全省檢察機關執法辦案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減少了人爲因素,提高了辦案質量,促進了執法的規範化。

(四)強化督察檢查,推動制度規範落到實處

針對執法規範化制度、執法責任不落實等問題,全省檢察機關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加強執法督察檢查,認真落實執法責任,確保法律規定和各項規

章制度得到嚴格執行。

一是加強對內部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建立健全案件質量監督管理機制,對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等各個環節進行跟蹤監督,形成統一、全程、嚴密、高效的執法監督機制。探索建立了案件監督管理中心等機構,規範案件的受理、登記、分案、告知、開具法律文書、扣押物品管理等工作。推行辦案回訪制度和檢察長直接辦案制度,增強規範執法、文明辦案的責任和意識。制定檢察委員會議事規則,提高檢察委員會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在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建立“雙報批、雙報備”制度,即下級檢察院決定撤案、不起訴必須報上一級檢察院批准,決定立案、監視居住、逮捕必須報上一級檢察院備案,加強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業務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二是強化執法專項督察檢查。成立專門的檢務督察機構,強化對執法各環節的監督,重點加強對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訴等環節的監督,規範檢察權的運行。針對執法中的主要問題和重要環節,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專項監督和專項檢查。2003年以來,省檢察院先後組織開展了集中處理涉檢信訪,打擊製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專項立案監督,對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工作進行專項檢查等專項監督和檢查20多次。今年以來,我們又開展了覈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等4項專項工作;組織各省轄市檢察院對2006年以來辦理的2345件立案監督案件進行全面複查,對260件不捕不訴案件進行了專項檢查,切實找出執行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漏洞和執法中的薄弱環節,研究整改措施,不斷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

三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積極推行績效考覈,制定目標崗位責任考評辦法,對各個執法環節的責任作出具體規定,分解細化辦案人員、部門責任人、主管領導的責任,把責任落實到人。健全紀檢監察工作機制,通過明察暗訪、接受舉報、當場糾察和深入調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和督察執法辦案中存在的問題。認真落實錯案責任追究制和工作責任追究制,嚴格執行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對違反法定訴訟程序、造成錯案或者給當事人造成嚴重損失的辦案人員,依法嚴肅追究責任。2003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對20件28人違法違規辦案進行了立案查處,嚴肅追究責任。

(五)依法主動接受監督,促進檢察權的規範正確行使

全省檢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監督法》,不斷強化依法接受監督的意識,完善接受監督的機制,拓寬接受監督的渠道,促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監督和社會各界監督。依法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認真落實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共向各級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檢察工作1654次。認真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和轉交的案件801件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迴音。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視察檢察工作1784次,召開座談會1875次,主動徵詢對檢察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共聘請2830名特約檢察員、專家諮詢委員和檢風監督員,有效發揮他們對檢察工作的監督和決策諮詢作用,促進檢察權的規範正確行使。今年七月,省人大組織部分省人大代表對徐州、蘇州、南通三市檢察機關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八月份,省檢察院邀請部分特約檢察員和人民監督員對宿遷、淮安兩市檢察機關規範執法、文明辦案情況進行了視察和調研。各地根據代表、委員、特約檢察員和人民監督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地加強和改進各項工作,着力提升執法規範化水平。

二是認真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從社會各界聘請人民監督員,對檢察機關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進行監督,把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中擬作撤案、不起訴處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的“三類案件”置於人民羣衆的監督之下,從制度上保證職務犯罪偵查權、起訴權的正確行使。不斷拓寬接受監督的範圍,積極開展對超期羈押以及違法搜查、扣押、凍結等“五種情形”的監督;探索實行約請人民監督員參與回訪考察等制度,提高監督質量。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選任人民監督員1216名,共監督“三類案件”930件,人民監督員提出不同意見42件,檢察機關已採納14件;監督“五種情形”127件。通過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進一步提高了規範執法水平,促進了職務犯罪偵查權的正確行使。

三是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建立健全主動公開和依法申請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開檢察機關的辦案原則、辦案程序和檢察工作進展情況,增強執法透明度。拓寬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羣衆監督的渠道,省檢察院和26個市、縣檢察院建立了定期通報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向社會適時通報檢察工作部署和一些重大案件的辦理情況,確保羣衆的知情權,方便羣衆監督。有80個檢察院在各類新聞媒體上開闢了檢察專版專欄,有50個檢察院在互聯網上設立網頁,有101個檢察院設置了電子顯示屏或自動觸摸屏,方便羣衆查詢有關信息。

經過幾年來的不懈努力,特別是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規範執法行爲,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廣大檢察人員規範執法、公正執法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一些執法不規範的突出問題得到較好解決,執法辦案制度措施進一步完善規範,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成效正在逐步顯現,形成了服務大局有新舉措,檢察業務有新業績,檢察改革有新突破的良好局面。一是辦案質量逐年提高。全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職務犯罪案件撤案率逐年降低,起訴後有罪判決率逐年提高;捕後不訴率全國最低;公訴案件無罪判決率由2002年的0.4‰下降到目前的0.1‰,案件質量位居全國前列。二是規範化促進了檢察業務工作的爭先進位。超期羈押和涉檢進京上訪案件數量爲全國最少的省份之一,派駐監管場所一級規範化檢察室和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均爲全國第一。三是檢察人員違法違紀數量逐年下降。2006年,全省檢察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受理的檢察人員違法違紀初信初訪線索比2003年下降了30.68%。四是基層檢察院建設和檢察隊伍建設得到加強。2003年以來,全省共有80個基層檢察院被評爲全省、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張家港市檢察院、南京市江寧區檢察院分別榮獲第一、第二屆全國十佳基層檢察院稱號,通州、蘇州工業園區檢察院被評爲全國基層檢察院規範化建設示範院。檢察隊伍中涌現出了顧曉生、湯在勉、李文明等一批公正執法、爲民執法的先進典型,展示了新時期人民檢察官的良好風貌。

在執法規範化建設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時,我們清醒地看到執法規範化建設是一個長期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當前,檢察機關執法不規範的問題依然存在,有的還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檢察人員的執法觀念有待進一步更新,執法方式簡單粗糙,不能適應新形勢、新情況的需要,影響了執法辦案的效果。二是一些地方對上級檢察院有關規範執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實不到位,執法不文明、不規範以及違法違規辦案等問題仍有發生,有的甚至邊整邊犯,特別是今年6月贛榆縣檢察院發生了少數幹警辦案中嚴重違法違紀致嫌疑人死亡的事件,性質惡劣,後果嚴重。三是規範執法保障機制還不夠健全,全省檢察機關案件多人手少的矛盾還比較突出,一些基層檢察院特別是蘇北地區基層檢察院辦案經費嚴重不足,信息化建設資金缺口較大,有的地方仍然實行辦案經費與上繳贓款掛鉤,導致一些檢察院容易受利益驅動辦案,影響嚴格執法和公正執法。

對規範執法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尤其是對贛榆縣檢察院少數幹警嚴重違法違紀致嫌疑人死亡的犯罪案件,省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指示和要求,正在依法依紀嚴肅查處。目前,四名涉案人員已被依法逮捕,追究刑事責任,下一步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違紀責任。爲舉一反三,認真吸取教訓,省檢察院決定用兩個月時間,在全省檢察機關紮實開展規範執法檢查和“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主題教育,深入排查整改存在的突出問題。8月下旬,省檢察院領導帶隊,分四個組到各地進行督促檢查,確保規範執法檢查和主題教育取得實效,促進檢察工作規範健康發展。

二、進一步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安排和打算

執法規範化建設是檢察機關一項長期自身建設工作,任重道遠,我們將抓緊、抓實、常抓不懈。下一步,全省檢察機關將認真學習貫徹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緊緊圍繞新時期檢察工作主題和總體要求,在執法規範化建設方面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一步增強規範執法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與檢察隊伍建設緊密結合在一起,堅持政治建檢、從嚴治檢,樹立檢察隊伍公正嚴明、執法爲民的良好形象。省檢察院和各級檢察院領導幹部率先垂範,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帶動全省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深入開展。建立健全經常性教育培訓機制,繼續開展以案析理活動,不斷增強規範執法的自覺性,夯實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思想根基。深入開展“嚴格規範執法、確保司法公正”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爭創活動,大力學習和宣傳規範執法先進典型。進一步強化廣大檢察人員公正執法、文明辦案的責任和意識,切實把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當作一項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推動檢察工作發展的“效率工程”,促進檢察隊伍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陽光工程”。

(二)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制度規範的貫徹落實。針對規範化制度執行和落實中的突出問題,健全完善執法規範化體系。加大檢務督察和案件質量考評的力度,確保依法規範辦案。省檢察院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年底組織案件質量考評。積極推行績效考覈機制,完善考評體系,引導和激勵廣大檢察人員自覺嚴格規範執法。深入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進一步規範偵查權的行使。明確和完善案件監督管理中心的職責和制度,進一步完善檢務督察機制和執法責任追究制,對無視制度規範,違法違規辦案的,嚴肅追究責任,增強監督的有效性。

(三)着力推進檢察信息化建設,提升執法規範化和管理科學化水平。全面提升檢察信息化應用水平,用信息化手段支撐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面開展網上辦公、辦案工作,以信息化規範執法程序、落實辦案制度、強化執法監督,提升執法水平。進一步建立、豐富和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的平臺、職務犯罪信息系統和檢察機關內部信息共享機制,整合信息資源,實現信息共享,爲辦案提供有效服務。

(四)突出抓好檢察隊伍和基層建設,夯實規範執法的基礎。把規範執法的重點放在基層,切實加大對基層檢察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力度。加強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檢察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嚴格偵查人員的資格條件,未參加培訓或培訓後未通過考試、考覈的人員,嚴禁直接辦理案件。完善基層檢察院考覈評價模式和指標體系,推動基層檢察院建設。積極探索適應檢察工作特點,有利於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的經費保障體制。推動《關於制定全省縣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的意見》的貫徹落實,不斷提高基層檢察院經費保障水平。及時解決人員編制短缺和檢察人員斷層問題,加強檢察機關基礎設施、科技裝備建設,增強檢察工作科技含量,爲規範執法活動提供必要的物質技術保障。

(五)認真貫徹執行《監督法》,依法主動接受人大監督。進一步完善檢察機關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的工作機制,不斷強化法律監督機關接受監督的意識和自覺性。加強與人大代表的溝通聯繫,定期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檢察工作,積極爲人大代表履行職責提供條件。認真辦理人大代表轉辦的案件和事項,切實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主動聽取人大代表的意見、批評和建議,切實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提高執法規範化水平。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加大檢察工作宣傳力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不斷增強執法工作透明度,提升檢察工作的公信力,使社會各界更多地瞭解和支持檢察工作。

主任、副主任、祕書長、各位委員:

嚴格執法、規範執法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公信力的重要保證。全省檢察機關將以鄧小平理論和“xxxx”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在已有工作的基礎上,開拓進取,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努力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爲“全面達小康,建設新江蘇”,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第二篇: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執法規範化建設是檢察機關“四化建設”一項重要內容,關係着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關係社會和諧穩定、關係黨和政府形象。檢察機關作爲司法機關,是憲法規定的法律監督機構,承擔着推進民主法治進程的重任,自身不僅要帶頭學法,自覺守法,更要自覺嚴格執法、規範執法。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是解決檢察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的客觀需要、提高執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徑,也是滿足人民羣衆新要求、新期待的迫切需要。

一、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1.思想觀念有偏差。少數幹警執法觀念陳舊,沒有樹立人權觀念,不重視法律的人權保障,不嚴格遵守各項執法規定,超期羈押,刑訊逼供。沒有樹立辦案數量、質量、效果、效率、規範、安全相統一的觀念,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序,重口供輕證據,片面追求辦案數量、辦案力度,放鬆對規範執法、辦案效果的要求。沒有樹立理性、平和、文明、規範的執法理念,不能客觀公正地行使檢察權等等。

2.落實舉措不全面。部分幹警對上級檢察機關出臺的促進規範執法的舉措和要求不理解,認爲會束縛辦案行爲,影響辦案進程,是浪費人力財力沒有實際作用,所以對這些措施和要求滿足於表面上的應付,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對上級提出的整改意見不全面落實,敷衍塞責。

3.監督管理不到位。認識上,檢察機關領導不願自我揭短,執法幹警對自己的監督行爲不理解、不支持,對各項監督行爲有抵抗情緒,從事監督工作的人員,認爲和同事低頭不見擡頭見,不願得罪人,不敢監督。方法上,缺乏那些真正管得住,使執法幹警對執法不規範的行爲不敢爲、不能爲、不願爲的辦法。

4.追究責任不嚴格。一些檢察機關的領導幹部,疏於對執法辦案幹警的管理,對執法辦案中出現的問題責任追究不嚴,該調查的不調查,該處分的不處分;有的隱瞞不報,壓案不查;有的避重就輕,遷就照顧;有的用組織處理代替紀律處分,以批評教育代替組織處理等,縱容和袒護違規辦案,使得執法中存在的問題不能得到有效查處,培育了執法不規範現象的滋生土壤。

二、提高執法規範化建設水平的對策建議

1.從人的角度出發,打造規範執法隊伍。一是大力加強規範執法觀念教育。要通過深入開展“忠誠、爲民、公正、廉潔”核心價值觀主題教育,讓每位幹警牢固樹立“人權”觀念、“理性、平和、文明、規範”的執法理念、“三個效果”統一的觀念、在“鏡頭下”

辦案的觀念,引導幹警一步步打牢規範執法的思想基礎,逐步實現由剛性執法向理性執法的轉變。二是大力加強規範執法能力建設。要組織幹警認真學習高檢院《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範》,/同時組織和參加各類實務培訓、崗位練兵、技能競賽活動,突出抓好以執法規範化建設爲重點的教育培訓工作,促進他們熟練掌握執法行爲規範,提高規範執法的能力。還可以開展檢察禮儀規範教育,邀請知名禮儀專家根據檢察實際主講禮儀課,使廣大幹警掌握儀表禮儀規範、公務禮儀規範、接訪禮儀規範、案件受理禮儀規範、辦案禮儀規範等方面,使禮儀內化於心,外固於行,自覺遵守各項檢察規範。三是大力加強規範執法引導。定期組織開展正反兩方面案例點評活動。選擇體現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要求的案例,從正面引導幹警執法;選擇因執法不規範引發輿論炒作或者羣體性事件等方面的案例,深刻剖析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危害,以典型案例警示幹警規範執法。通過以上措施,執法規範化建設根植於幹警腦中、融入到執法實踐中,推動執法辦案工作健康發展。

2.從執行的角度出發,嚴格執法過程控制。一是執法過程實行流程控制。201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檢察院試點推行檢察業務、隊伍與信息化建設“三位一體”規範化管理機制,通過在檢察工作中引入質量管理理論,精確規定每項檢察工作職責,以程序化的方式描述運作流程,工作的每一個步驟都清晰明確,這種流程化的方式對執法過程起到指導、提醒和制約作用。目前,“三位一體”規範化管理機制可以在檢察機關推廣,以此強化對執法各環節的全程監控和動態監督,不斷提升執法規範化科學管理水平。二是案件實行規範統一管理。在各地探索成立案件監督管理機構的基礎上,高檢院案件管理辦公室也於今年1月1日成立,履行集中管理職責,對案件進行全程管理和動態監督,這對強化內部監督制約、規範執法行爲具有重要的意義。各地也應該增設案件管理辦公室,履行案件監督管理職能,在辦案程序、案件質量上科學設置“把關點”,切實保證執法辦案活動的嚴格、公正、規範、文明。三是執法結果實行事後回訪。每年要開展一次案件大回訪活動,對當年辦理案件,採取電話回訪、信函回訪、直接回訪等方式,進行隨機回訪和重點回訪。重點回訪的案件包括上級院交辦、在本地有較大影響以及羣衆關注的案件。回訪的目的主要是看執法過程是否規範,執法結果是否實現了“三個效果”的統一,同時主動聽取當事人對檢察執法辦案工作的反饋。

3.從監督的角度出發,加強規範執法監督。一是強化內部監督。一方面,要推行檢務督察工作機制,案件在辦理過程中,檢務督察小組和安全督察員作爲“流動哨”,要隨時對案件進行“規範化掃描”,促使辦案幹警時刻注意自身行爲。對執法不規範現象進行有效監督。另一方面,可以推行安全督察員制度,在檢察機關內部聘請安全督察員履行督查職責。

安全督察員從四個方面進行督查:一查安全預案是否制定,避免時間緊急不制定預案,制定的安全預案是否有針對性,避免流於形式;二查手續是否到位,避免違反程序辦案;三查“一問兩告知”是否落實,即是否詢問犯罪嫌疑人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權利義務和同步錄音錄像情況;四查“一案三卡”是否制定,即監督卡、告知卡和自律卡。同時對辦案過程進行重點督查,對發現辦案安全隱患的,立即向有關責任人提出糾正意見,並督促整改。二是接受外部監督。要努力健全外部監督網絡,主動爭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監督,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視察檢察工作,召開座談會,主動徵詢對檢察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要健全人民監督員工作機制,“三類案件”、“五種情形”全部納入監督範圍,保證執法活動的公正與規範。三是深化檢務公開。要將訴訟程序、訴訟期限、辦案流程、案件處理、辦案紀律等信息通過檢務公開欄張貼、電子觸摸屏查詢等形式,供相關當事人查閱,接受羣衆監督,在便民、利民的同時提高執法辦案的透明度。

4.從信息化的角度出發,強化執法規範保障。一是執法辦案工作實行網絡化管理。有條件的檢察院,可以安裝辦公、辦案規範化管理系統。辦公系統可以傳閱電子公文、收發電子訴訟文書、記錄工作日誌、討論案件等的平臺,保密又快捷。辦案系統可以對案件進行錄入管理,由電腦自動對辦案程序、時間進行監控、警示,督促辦案人員及時辦結,杜絕超期羈押等不規範的現象。二是看守所訊問室實行同步錄音錄像。看守所也是提審犯罪嫌疑人的重要場所,有必要安裝同步錄音錄像訊問系統,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爲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另外,有條件的檢察院還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將看守所和辦案區同步錄音錄像訊問室聯入檢察機關監控系統,方便對辦案區和同步錄音錄像訊問室的情況進行實時察看和指揮,提高辦案工作效率,增強對執法規範的監督實效。三是辦案區域實行全天候視頻監控。辦案區視頻監控是不同於同步錄音錄像的另外一個獨立的監控系統,通過對檢察機關辦案區的訊問室、詢問室、指揮室、備勤室、暫押室、衛生間、走廊等部位實行全天候、全覆蓋監控,強化執法辦案過程監督,促進幹警嚴格依法文明辦案。

5.從結果應用的角度出發,鞏固執法規範實效。一是嚴格執行通報處罰和執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範執法相關規定、不遵守辦案紀律等問題,情節較輕的,經查屬實後要發出書面通報並對個人和分管領導進行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作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對辦案過程中因失職失誤出現差錯的相關人員予以責任追究,通過嚴厲的處罰措施使幹警時刻繃緊“規範執法”這根弦。二是執法規範情況與績效考覈、評先表模掛鉤。要將執法規範內容量化在幹警個人的績效考覈中,對落實上級院規範執法規定不到位、執法不嚴格不規範的扣除績效分數。同時評先表模也只在執法規範項目全部合格且考覈爲優秀的

幹警中產生,以此樹立良好的導向作用,提高規範執法的積極性。三是認真做好執法不規範問題的總結、反饋和整改工作。在嚴格責任追究的基礎上,將執法規範日常和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作爲“一案一總結、一事一評議”的重點內容,通過及時反饋、個人和部門總結整改、全院集中評議,引導幹警認真總結反思,不斷提高規範執法的水平。

文章來源:免費法律諮詢

第三篇:基層檢察機關如何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探析

公平正義是法治社會下人們普遍追求的社會理想、價值和目標,能否保障在全社會事項公平和正義,直接關係到人民羣衆根本離異的保障和安居樂業,關係到社會長遠發展及和諧穩定。作爲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既是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機關,又是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力量,還肩負着依法對訴訟活動和執法活動實施法律監督、維護公平執法、公正司法

的重任,因此,檢察機關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對於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具有重要意義。檢察機關要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必須堅持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提升執法監督能力,尤其是基層檢察機關更要圍繞當地社會發展的要求,深刻認識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要意義,深入推動執法規範化建設,提升執法監督能力。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的自覺性

1、檢察機關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提升執法監督能力是新時期實現檢察工作主題的要求。

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是檢察工作主題,是檢察工作總體思路的核心內容,檢察機關要更好地肩負起法律監督職責,維護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堅持並不斷豐富和完善這一主題的內容。當前,基層院的法律監督工作還存在着一些薄弱環節,監督的力度、水平與人民羣衆的要求還有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執法監督工作不夠規範,依法辦案還沒有形成自覺行動,導致訴訟活動中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的問題被忽視,得不到監督或得不到及時的監督。規範執法不僅是檢察機關自身公正執法的保證,也是提高法律監督能力的途經,因此,實踐新時期下的檢察工作主題,我們必須增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的自覺性,在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實踐中不斷提高法律監督能力。

2、檢察機關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提升執法監督能力是實現我市三保一促目標的客觀需要。

當前,全球金融危機進一步加劇,我國面臨着日益嚴峻複雜的治安、穩定形勢,經濟、社會面臨嚴重的挑戰。如何實現我市保平安、保穩定、保先進、促和諧的三保一促工作目標,確保我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治安良好,客觀上需要檢察機關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引,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加強法律監督。科學發展觀在檢察工作中的具體化,要求檢察機關加強監督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執法規範化建設就是正確處理監督力度與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問題,如在刑事訴訟監督過程中,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涉黑涉惡犯罪、恐怖犯罪、毒品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暴力犯罪、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堅持依法嚴厲打擊;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要求主訴檢察官正確把握犯罪嫌疑人自首和立功等影響量刑情節,嚴格把握適用相對不起訴的標準,嚴防出現對職務犯罪分子重罪輕罰的情況。

二、明確任務、突出重點,開展規範執法行爲的專項活動

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任務就是通過創新檢察工作機制,提高自身執法監督能力,確保我市三保一促目標順利實現。基層院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點在於執法監督行爲的規範化,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履行憲法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能,加強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建設,涉及到隊伍、制度、保障等一系列問題,必須採取一定的方法和步驟:

1、開展專項整改活動,深入查找,認真整改,切實解決執法不規範的突出問題。

這是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首要前提,也是確保執法規範化建設取得實效的關鍵環節。基層院執法規範化專項整改活動要落實到各個部門,要求每個檢察職責部門和每位檢察幹警都要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執法不規範的突出問題或者薄弱環節,包括從曾經發生的和可能發生的問題中查找,從錯案、辦案安全事故中查找,從突出踐行科學發展觀教育活動和機關效能年活動中查找;從自我批評和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中查找,切實把本部門、本人存在的執法不規範的突出問題,特別是人民羣衆最關心、反映最強烈的問題找準,並認真加於整改。如在公訴工作中,要求深入查找監督意識不強,忽視監督糾正刑事訴訟中的違法行爲;不嚴格執行辦案程序,不履行告知義務、不及時送達文書、不注意聽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委託的律師的辯解、被害人及其委託的訴訟代理人意見的行爲;證據意識不強,把握起訴與不起訴法定條件不嚴格的行爲。各部門及每位檢察幹警都要圍繞整改中的重點問題,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從自身執法工作和履行監督職責兩方面對照檢查,堅持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麼問題,哪個工作環節薄弱就重點加強哪個工作環節。

2、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落實工作責任。

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就是要着眼於規範,着眼於建設,通過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執法行爲,使每個執法環節和執法行爲都有章可循。首先,基層院各檢察職責部門對本部門檢察業務進行了全面清理,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雖有制度但沒有落實的,要在認真分析原因的基礎上制定落實措施。其次,在檢查清理的基礎上,基層院要求各檢察職責部門

第四篇:市檢察機關就規範化建設情況工作彙報

根據本次常委會的安排,現在,我代表市人民檢察院,向會議報告全市檢察機關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情況,請予審議。

一、去年以來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的主要情況

全市檢察機關堅持把執法規範化建設作爲踐行“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檢察工作主題、提高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的基礎性工作,貫穿於法律監督和隊伍建設的各個方

面,強化工作措施,狠抓制度落實,取得了較好成效,有力地促進了檢察工作的規範健康發展。

(一)注重更新執法理念,打牢規範執法思想基礎

我們始終堅持把更新執法理念貫穿規範執法活動的始終,切實提高廣大檢察人員對規範執法重要性的認識。一是按照省檢察院統一部署,認真開展“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主題教育,進一步明確檢察機關的憲法定位,強化對法律監督職能的認識,引導檢察人員樹立與法治無錫、平安無錫建設相適應的執法觀,努力做到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執行實體法與執行程序法並重、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並重、加強法律監督與自覺接受監督並重。二是紮實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結合“無錫還少什麼”思想大討論,教育引導全市檢察人員自覺做到“四破四立”:破除按“慣例”辦事的觀念、確立嚴格依法辦事的意識,破除“坐堂辦案”的觀念、確立執法不作爲也是違法的意識,破除方便自己、省事省力的觀念、確立主動服務羣衆的意識,破除檢察神祕主義的觀念、確立以公開促公正的意識。三是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通過舉辦法治理念報告會、輔導講座、全市檢察系統領導幹部素能培訓等專題培訓77次,引導檢察人員全面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科學內涵和本質要求,增強嚴格依法辦案和依法辦事的自覺性。通過開展一系列教育活動,全市檢察人員的執法思想進一步端正,執法理念不斷更新,爲嚴格規範公正執法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改活動,着力解決執法不規範的突出問題

全市檢察機關以“嚴格規範執法,確保司法公正”爭創活動爲契機,抓住檢察執法活動中可能發生不規範問題的重點領域和環節,查薄弱、排隱患、析原因、促整改、抓成效。

一是深入查擺突出問題。結合檢察工作實際,確定職務犯罪偵查、公訴、偵查監督、民事行政檢察、控告申訴、監所檢察等辦案部門作爲查擺重點,集中時間深入查擺執法辦案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市檢察機關通過發放徵求意見函、召開座談會、走訪發案單位、組織案件複查等方式,開展自下而上的排查,發現一些幹警中存在理念不適應、執法不文明、辦案不規範、監督不到位等四個方面較爲突出的問題。

二是認真解決執法不規範的突出問題。對查擺梳理出來的問題進行深入剖析,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決突出問題。依託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基地,按照“不間斷、高品質、強監督”的更高要求,投入專項資金,進一步改造了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設備,併爲9個基層檢察院全部配備了便攜式錄音錄像設備,確保了隨時、隨地實施全程錄音錄像。狠抓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的安全防範,堅持使用金屬探測器對犯罪嫌疑人隨身攜帶的危險物品探測清理,嚴格落實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前的體檢規定,健全應急預案,暢通“急救綠色通道”,併爲市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指揮工作基地配備了2名醫師、1名護士專職負責醫療保障。圍繞奧運維穩要求,深入開展集中解決涉檢信訪突出問題專項活動。堅持檢察長接訪、包案制度,落實首辦負責制,建立健全涉檢信訪案件應急處置機制,正確處理羣衆合理訴求。省檢察院排查出的3件重信案件全部結案息訴,市檢察院排查出的13件重訪案件已結案12件,停訪息訴8件。加強刑事立案監督,建立健全對未到案犯罪嫌疑人的建檔跟蹤監督制度。認真實施人民檢察院監外執行檢察、監獄檢察、看守所檢察、勞教檢察“四個辦法”,建立並落實監所檢察工作巡察制度,由市檢察院派員對全市監管場所定期巡察,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依法對價值3000餘萬元的涉案款物清理和規範,對扣押的涉案款物,區別情況,依法處理,該上繳的上繳,該返還的返還。

三是着力抓好制度建設。在查擺和整改的基礎上,堅持把建章立製作爲專項整改的重點環節。針對發現的漏洞和問題,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增強對規範執法行爲、違紀處理、問責追究的剛性規定。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改、廢規章制度200餘項。市檢察院先後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關於在偵查階段保障律師會見工作的若干規定(試行)》、《關於進一步規範職務犯罪偵查中涉案款物的扣押、凍結、保管和處理工作的意見》等21個檢察業務規範性文件,使執法環節和執法行爲都置於嚴密的制度規範之下。

(三)建立完善執法規範化體系,積極構建執法規範化長效機制

全市檢察機關以規範執法行爲、促進執法公正爲目標,以完善辦案流程和工作機

製爲切入點,積極探索建立統一的執法規範化體系,努力構建執法規範化長效機制。

一是全面推行辦案流程管理和案件質量考評。嚴格執行《全省檢察機關辦案工作流程》和《辦案質量考評辦法》,以涵蓋全部業務工作的辦案流程和考評標準來規範辦案工作的各個環節。繼續通過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網上教學、辯論賽、閉卷考試等形式,督促每一位辦案人

員都能熟練掌握並嚴格執行辦案流程。加強對流程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在各市(縣)、區檢察院自查的基礎上,市檢察院每季度都從全市檢察機關抽調業務骨幹對重點案件進行抽查。去年以來已從辦理的20145件案件中隨機抽出6類1135件案件,集中進行質量考評,選編優秀案例,查糾質量問題,及時通報講評,有效促使執法規範化建設進入了強力推進、自覺入軌的新階段。

二是創新規範執法的工作機制。爲促進平安無錫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市檢察院探索建立了民事行政檢察息訴與人民調解的工作對接機制、檢察環節刑事和解、法律監督文書說理改革、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規範職務犯罪線索評估和動態管理機制,全面推行“結案釋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貪污賄賂案件質量督查員制度、初查工作“兩表制”。全面推行批捕、起訴案件分類審查、簡易案件流程提速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被告人認罪案件普通程序簡化審。兩個基層院被高檢院確定爲“認罪輕案辦理程序改革”試點單位。爲加大對環境保護的司法保障力度,專門出臺了《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全力促進生態環境保護的若干意見》。規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辦理機制,深化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創建,落實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援助,探索建立未成年人關愛教育基地,會同團市委、市教育局開展“百所校園法制宣講行”。推動司法合力建設,與市中級法院聯合出臺關於加強司法協作、構建和諧司法的工作意見,與市公安局聯合出臺《關於在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有的基層院還牽頭與區公、法等單位聯合建立執法信息共享平臺,促進了司法效率的進一步提高。

三是依靠信息化推動執法規範化。在基層檢察院普遍設立檢察技術信息科,全面開展網上辦公應用,積極推進網上辦案應用,努力使執法辦案工作的各項規範和要求細化爲前後相連、環環相扣的網上操作流程,逐步實現對執法辦案全過程的網上動態管理、適時監督和質量控制。通過推進信息化,有效解決全市檢察機關執法辦案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提高辦案質量,促進執法規範化。

(四)強化督察檢查,推動制度規範落到實處

針對執法規範化制度、執法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等問題,全市檢察機關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努力做到執法辦案進行到哪一步,監督制約就跟蹤到哪一步,發現問題就查究到那一步。

一是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在全市檢察機關普遍設立案件監督管理專職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全面開展對案件質量的監督、管理、督查、督導,對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等各個環節進行跟蹤監督;統一負責開具法律文書,規範案件的受理、登記、分案、告知、扣押物品管理等工作。推行辦案回訪制度,增強規範執法、文明辦案的責任和意識。完善檢察委員會議事規則,提高檢察委員會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嚴格執行省檢察院規定的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雙報批、雙報備”制度,做到下級檢察院決定立案、監視居住、逮捕必須報上一級檢察院備案,決定撤案、不起訴必須報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加強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規範辦案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二是加強專項檢務督察。重點加強對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訴等環節的監督,規範檢察權的行使。針對執法中的主要問題和重要環節,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專項監督和專項檢查。按照上級檢察機關統一部署,先後組織開展了集中處理涉檢信訪,打擊製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專項立案監督,對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工作進行專項檢查,覈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等專項工作;認真組織對以來辦理的126件立案監督案件進行全面複查,對53件不捕不訴案件進行了專項檢查。切實查找執行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漏洞和執法中的薄弱環節,研究整改措施,不斷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

三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積極推行績效考覈,對各個執法環節的責任作出具體規定,分解細化辦案人員、部門責任人、主管領導的責任,把責任落實到人。健全紀檢監察工作機制,通過明察暗訪、接受舉報、當場糾察和深入調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和督察執法辦案中存在的問題。認真落實規範執法問責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嚴格執行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對違紀違規的辦案人員,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五)依法主動接受監督,促進檢察權的規範正確行使

全市檢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監督法》,不斷強化“法律監督機關更要依法接受監督”的意識,完善接受監督的機制,拓寬接受監督的渠道,促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監督。依法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認真落實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全市檢察機關共向兩級人大常委會報送信息簡報等相關材料2324份。認真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和轉交的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迴音。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視察檢察工作,召開座談會,主動徵詢對檢察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一些基層檢察院還通過短信平臺等方式,及時向人大代表等報告檢察機關的重大活動、人民羣衆關注的刑事案件的辦理情況,主動接受監督。今年9月,13名省人大代表在省檢察院主要領導陪同下專程來錫視察我市檢察機關規範執法、文明辦案的有關情況,對我們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認真開展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從社會各界選任人民監督員,對檢察機關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進行監督,把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中擬作撤案、不起訴處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的“三類案件”置於人民羣衆的監督之下,從制度上保證檢察權的正確行使。不斷拓寬接受監督的範圍,對擬不起訴的普通刑事案件試行人民監督員監督評議、公開聽證,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涉檢信訪案件的接待處置,積極開展對超期羈押以及違法搜查、扣押、凍結等“五種情形”的監督。到今年4月,全市共選任兩屆人民監督員165名,共監督“三類案件”28件。通過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進一步提高了規範執法水平。

三是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全市檢察機關通過在各類新聞媒體上開闢檢察專版專欄、在互聯網上設立網頁、設置電子顯示屏或自動觸摸屏、開展“市民開放日”活動、建立民生服務站等多種形式,及時向社會公開檢察機關的辦案原則、辦案程序和檢察工作進展情況,增強執法透明度,拓寬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羣衆監督的渠道。今年7月,市檢察院還根據市委政法委統一安排,召開了“強化規範執法,促進司法公正”新聞發佈會,通報有關工作情況,認真解答新聞記者提問,主動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羣衆對檢察機關規範執法的監督。

經過不懈努力,全市檢察機關廣大幹警規範執法的自覺性、責任感進一步增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成效逐步顯現:一是辦案質量進一步提高。全市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撤案率、起訴後無罪判決率均爲零;受理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的刑事案件捕後不訴率、起訴後無罪判決率均爲零,在近期全省反貪工作會議通報的我市案件質量有關六項指標位居全省前列。二是規範化促進了檢察業務工作的爭先進位。全市7個檢察院被評爲“嚴格規範執法、確保司法公正”先進集體,涌現出9個先進個人;兩級檢察院全部建成省級“文明接待室”,其中7個建成全國“文明接待室”,2個被評爲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示範窗口”;1個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被評爲一級規範化檢察室;涉檢信訪案件數量爲全省最少。三是檢察人員廉潔從檢的意識進一步增強。,全市檢察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受理的檢察人員違法違紀初信初訪線索比上年下降了15.8%。今年1至10月同比下降10%。四是基層檢察院建設和檢察隊伍建設得到加強。一個基層院被高檢院確定爲全國檢察機關規範化建設試點單位;2個集體、2名同志被評爲全省“十佳”反貪局、反瀆局,“十佳”反貪局長、反瀆局長,2名同志還被評爲“全國優秀偵查員”、“全省優秀公訴人”,1名幹警入選江蘇省“十佳檢察官”。

在取得成效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執法規範化建設是一個長期漸進的過程,當前,檢察機關執法不規範的問題依然存在,有的還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檢察人員的執法理念有待進一步更新,執法方式比較簡單,不能適應新形勢、新情況的需要,影響了執法辦案的效果。二是規範執法保障機制還不夠健全,全市檢察機關特別是基層檢察院案件多人手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檢察信息化建設的步伐還需進一步加快。三是上級檢察院有關規範執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實不夠到位,執法不文明、不規範、打擦邊球的問題仍有發生。

二、進一步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安排和打算

執法規範化建設是檢察機關加強自身建設的一項長期工作,任重而道遠。下一步,全市檢察機關將認真學習貫徹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緊緊圍繞檢察工作主題和總體要求,在執法規範化建設方面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一步增強規範執法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與檢察隊伍建設緊密結合在一起,堅持政治建檢、從嚴治檢,樹立檢察隊伍公正嚴明、執法爲民的良好形象。兩級檢察院領導幹部率先垂範,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帶領全市檢察機關把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當作一項惠及全市百姓的“民心工程”,推動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基礎工程”,促進檢察隊伍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陽光工程”,抓緊抓實,常抓不懈。

(二)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制度規範的貫徹落實。針對規範化制度執行中的突出問題,通過組織自查、互查、抽查和專項督查,加大建規立範抓落實的力度;通過完善考評機制,引導和激勵廣大檢察人員自覺嚴格規範執法;通過嚴格領導問責制和執法責任追究制,增強監督的有效性。

(三)着力推進檢察信息化建設,提升執法規範化和管理科學化水平。全面提升檢察信息化應用水平,用信息化手段支撐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面開展網上辦公,加快推進網上辦案,以信息化規範執法程序、落實辦案制度、強化執法監督,提升執法水平。

(四)突出抓好檢察隊伍和基層建設,夯實規範執法的基礎。把規範執法的重點放在基層,切實加大對基層檢察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力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切實提高檢察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推動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加強“兩院”工作的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進一步提高有利於規範執法的檢務保障水平。

(五)認真貫徹執行《監督法》,依法主動接受人大監督。進一步完善檢察機關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的工作機制,不斷強化法律監督機關接受監督的意識和自覺性。加強與人大代表的溝通聯繫,認真負責地辦理人大代表轉辦的案件和事項,主動聽取人大代表的意見、批評和建議,切實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加大檢察工作宣傳力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不斷增強執法工作透明度,提升檢察工作的公信力,使社會各界更多地瞭解和支持檢察工作。

主任、副主任、祕書長、各位委員:

嚴格執法、規範執法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檢察院執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證。全市檢察機關將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開拓進取,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努力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爲我市實現“一當好、三爭創”目標,建設和諧宜人新無錫作出新的貢獻!

第五篇:談談基層檢察機關如何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

談談基層檢察機關如何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

陳可增

公平正義是法治社會下人們普遍追求的社會理想、價值和目標,能否保障在全社會事項公平和正義,直接關係到人民羣衆根本離異的保障和安居樂業,關係到社會長遠發展及和諧穩定。作爲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既是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機關,又是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力量,還肩負着依法對訴訟活動和執法活動實施法律監督、維護公平執法、公正司法的重任,因此,檢察機關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對於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具有重要意義。檢察機關要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必須堅持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提升執法監督能力,尤其是基層檢察機關更要圍繞當地社會發展的要求,深刻認識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要意義,深入推動執法規範化建設,提升執法監督能力。

1、檢察機關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提升執法監督能力是新時期實現檢察工作主題的要求。

“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是檢察工作主題,是檢察工作總體思路的核心內容,檢察機關要更好地肩負起法律監督職責,維護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堅持並不斷豐富和完善這一主題的內容。當前,基層院的法律監督工作還存在着一些薄弱環節,監督的力度、水平與人民羣衆的要求還有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執法監督工作不夠規範,依法辦案還沒有形成自覺行動,導致訴訟 1

活動中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的問題被忽視,得不到監督或得不到及時的監督。規範執法不僅是檢察機關自身公正執法的保證,也是提高法律監督能力的途經,因此,實踐新時期下的檢察工作主題,我們必須增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的自覺性,在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實踐中不斷提高法律監督能力。

2、推進執法規範建設,切實解決執法不規範的突出問題。 這是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首要前提,也是確保執法規範化建設取得實效的關鍵環節。基層院執法規範化專項整改活動要落實到各個部門,要求每個檢察職責部門和每位檢察幹警都要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執法不規範的突出問題或者薄弱環節,包括從曾經發生的和可能發生的問題中查找,從錯案、辦案安全事故中查找,從"突出踐行科學發展觀"教育活動和"機關效能年"活動中查找;從自我批評和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中查找,切實把本部門、本人存在的執法不規範的突出問題,特別是人民羣衆最關心、反映最強烈的問題找準,並認真加於整改。如在公訴工作中,要求深入查找監督意識不強,忽視監督糾正刑事訴訟中的違法行爲;不嚴格執行辦案程序,不履行告知義務、不及時送達文書、不注意聽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委託的律師的辯解、被害人及其委託的訴訟代理人意見的行爲;證據意識不強,把握起訴與不起訴法定條件不嚴格的行爲。各部門及每位檢察幹警都要圍繞整改中的重點問題,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從自身執法工作和履行監督職責兩方面對照檢查,堅持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麼問題,哪個工作環節薄弱就重點加強哪個工作環節。

3、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落實工作責任。

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就是要着眼於規範,着眼於建設,通過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執法行爲,使每個執法環節和執法行爲都有章可循。首先,基層院各檢察職責部門對本部門檢察業務進行了全面清理,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雖有制度但沒有落實的,要在認真分析原因的基礎上制定落實措施。其次,在檢查清理的基礎上,基層院要求各檢察職責部門進一步建立健全規範執法的制度,該廢除的立即廢除,該修訂的儘快修訂,該完善的及時完善。

基層院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的重點是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細化辦案流程,就減少執法隨意性,逐步實現對辦案的流程管理和動態監督,要求大道辦案工作項項有規定,件件有標準,事事有程序,是每個執法環節和每個執法行爲都處在嚴密的制度規範之下。二是完善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增強辦案責任制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把責任落實到每個人和每個崗位,對破壞制度、違反紀律的堅決追究,維護制度嚴肅性。三是健全內外部監督制約機制,增強監督的剛性和效力。加強內部各個訴訟環節之間的制約,就是加強舉報、立案、偵查、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和申訴等環節的相互制約,強化檢察長、分管檢察長對職責部門的領導和監督;加強外部監督就是進一步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的完善,健全和規範檢務公開,接受人民羣衆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4、加強執法行爲規範培訓考覈,提高幹警規範化執法的水平和

質量。

在完善規章制度的基礎上,基層院要加強對檢察幹警的業務培訓,把執法規範化與管理科學化、隊伍專業化結合起來,按照"幹什麼、練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以執法規範化爲重點,立足崗位、注重實效,通過培訓使幹警準確把握崗位要求,明確業務規範和職業紀律,在業務培訓中加強執法行爲規範培訓,使檢察幹警熟練掌握業務的同時增強規範執法的自覺性。每一項培訓考覈內容都有組織實施辦法配套實施,培訓採取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等多種方式組織進行,並在培訓結束後組織考試考覈,對考覈不合格的再進行鍼對性教育培訓,幫助其查找原因,提高規範化執法、公正執法的水平和質量。

當前,監督已經成爲社會的熱點,作爲國家專門法律監督機關的檢察機關,尤其是承擔大量法律監督職責的基層基層檢察機關,自然成爲人們關注的重點,基層檢察機關及其幹警的每個執法監督行爲都關係着檢察機關的整體形象及人民羣衆對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的信心,深入推動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提升執法監督能力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