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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社保局經濟責任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結果報告

【概述】

人力社保局經濟責任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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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區審計局的《審計報告》(臨委審辦報〔2020〕5號)收悉後,我局高度重視,多次召開黨委會,對照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和建議,研究整改措施,並制定《整改方案》,將整改任務逐項逐條分解到相關科室及下屬單位。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問題整改的總體情況

審計報告要求我局整改的主要問題共有10個,已完成整改10個,整改完成率100%。

二、問題整改的具體情況

(一)基金使用管理方面

1.關於“部分人員死亡後仍領取養老待遇”和“養老待遇重複發放”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

根據臨審決〔2020〕3號的審計建議,加強稽覈人員力量,全面依規開展對審計中發現問題人員的追討,已按照有關規定完成所有追討程序。截至8月底,已追回應追回的72.8%,尚未追回部分因追討對象均爲死亡人員,其家屬確實經濟困難無力一次性償還,但已知曉關於死亡多領待遇的情況並簽署承諾書,明確承諾一旦有相應經濟能力後一定償還(追討結果已另行書面反饋)。

(二)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方面

1.關於“委託運營企業存在佔用園區資源現象”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

一是制定出臺《杭州市大學生創業園(臨安)管理辦法》,明確人才管理服務中心對大創園管理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入園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和規範入園流程、創業企業管理以及第三方運營機構監管等內容。二是完善監管考覈機制。制定出臺《區大學生創業園管理考覈辦法》,每月對園區進行巡查,根據第三方運營商月報表,繪製園區平面圖,一一對應覈查,及時掌握瞭解園區項目情況和運營情況,每季度定期走訪企業,且不定期對園區企業進行抽查。

2.關於“大創園日常監管存在漏洞”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

一是組織人員全面覈查大學生創業園管理出現的問題,落實專人加強園區管理,進一步提升工作人員工作責任心和業務能力,加大對第三方運營機構運營的監管力度。二是加強企業入園聯審和園區運營監管力度,對入園申報材料實行紙質和電子版雙重存檔,建立財政、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審制度,指定專人對已成立的企業進行信用、稅務審覈。三是對4家不符合入園規定的企業下發整改通知書,目前已全部清退出園,並及時追繳違規享受政策期間的所有費用,現已全部追回資金。

(三)政策執行管理方面

1.關於“重大項目決策履行不嚴謹”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

一是修訂完善《黨委工作規則》,對涉及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安排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進行細化和明確。二是規範會前議題徵集和準備工作,嚴格執行黨委會工作程序,嚴格落實“三重一大”事項研究決策制度,涉及人財物及重大決策等事項全部納入黨委會研究範圍,充分聽取和交流班子成員內部意見,認真執行集體分工負責制。三是專門指定人員負責局黨委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的會議記錄、紀要整理以及歸檔等工作。

2.關於“政府採購政策執行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

已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程序和有關規定,從政採雲系統中或詢價比價等方式規範採購。

(四)人才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方面

1.關於“超標準補助活動經費”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

一是分管領導對就業培訓科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警示談話,並對各類技能競賽活動補貼是否超標進行全面排查,未發現其他超標覈撥補貼情況;二是在就業培訓科內部加強各類培訓補貼政策的學習,強調政策剛性和風險防控的重要性,做到經費開支有章可循、有理可據。三是及時退回超標準補助款,已協調餐飲協會退回並上繳至財政專戶。

2.關於“個別專項資金實施辦法不夠嚴謹”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

一是出臺《臨安區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見》及相關細則,明確大學生申報創業項目資助的信用狀況以“信用杭州”平臺查詢結果爲準;二是出臺《關於支持大學生創業就業實施意見的通知》及相關細則,明確園內房租政策爲“免費使用100平米內辦公場地和園內公共設施,期限不超過3年”,並於入園前書面告知超過100平米部分以市場價計算支付。

3.關於“個別補助項目審覈程序執行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

一是貫徹落實《杭州市臨安區大學生自主創業扶持實施辦法(試行)》(臨人社發﹝2018﹞50號),與區財政局做好聯合初審工作;二是嚴格執行《臨安區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見》有關規定,按照審批流程嚴格審查申報對象及資格條件,同時明確專人審查各申報企業的信用狀況。

(五)財務管理方面

1.關於“培訓場租費打入個人賬戶進行支付”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

一是抽派局財務人員對技工學校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全面覈查,出臺局《財務及資產管理制度》,規範系統財務管理,指導下屬單位規範使用財政資金;二是進一步規範技工學校社會培訓工作,制定出臺《杭州市臨安區技工學校社會培訓管理辦法》,按照政府定點採購有關規定,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校外培訓場地,培訓實施由專人監督、覈查,場地租賃費以財務轉賬方式進行支付。

三、審計建議的採納情況

審計提出的4條建議均已採納。一是進一步完善制度並嚴格執行。進一步修訂完善《黨委工作規則》《內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各類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集體研究年度預算、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加強政策制度學習和制度執行監督,明確科室和下屬二級單位負責人爲執行第一責任人,發揮制度控制作用,同時對相關業務工作人員、財務人員進行培訓,熟悉制度內容,實現業務工作與財務工作相銜接,有力地推進制度規範執行。二是進一步強化財務管理。制定出臺《財務及資產管理制度》,印製下發《財務制度彙編》,明確資金使用、財務結算以及報銷審批流程等。強化財務監督和業務指導,通過舉行財務法規知識培訓班等形式,深化財務人員專業知識,防範財務風險。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紀委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紮實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巡查,完善巡查內容和方式,增強巡查工作的實效。三是進一步規範大創園管理。制定出臺《杭州市大學生創業園(臨安)管理辦法》,細化管理職責、入園流程、創業企業管理等內容,加強第三方運營機構的監督管理,充分整合園區資源提高使用率。對現有大創園運營模式進行調查研究和評估,提升運營和績效水平,提高服務保障能力,加大監管和整改力度,拓展就業空間,推動雙創升級,優化大學生就業創業環境。四是進一步增強資金使用效益。認真謀劃和科學編制部門項目預算,梳理對所有補助項目的政策依據及流程,進一步完善補助項目評審辦法,確保補助項目評比的嚴謹性和公正性,實施項目經費績效目標管理和跟蹤監控管理,發揮資金最大使用效益。同時,樹立項目資金管理責任意識,資金使用要嚴格按照財政規定和審批程序,保障資金使用規範高效。

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