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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執法局關於審計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概述】

綜合執法局關於審計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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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關於審計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大武口區審計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審計報告》(石大審報〔2020〕7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局黨組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按照“誰分管、誰負責”及“歸口管理”原則,由主要領導親自督辦、分管領導直接負責、安排專人具體落實,對《報告》提出問題認真對照自查,建立整改臺賬,實行銷號辦理。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預算執行力方面存在問題

(一)年初預算編制比例低,預算約束力不強

整改落實情況:我局2019年部門預算資金編制率低,主要是在年初預算時未能提前研判所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概算,所以未能將項目建設資金納入年度預算,造成預算資金編制率低。在今後的年度預算中,我們將嚴格按照《預算法》及《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相關規定,聚焦部門主責主業,結合轄區財政實力,適當加大項目支出年初預算比例,將本年度明確實施項目和可支配財力全部納入年度預算,提高部門年度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以增強預算執行的嚴肅性。

(二)單位指標執行率較低

整改落實情況:我局嚴格按照項目建設投資完成進度比例支付相應工程款,因部分項目建設進度不平衡影響,報告中指出的三筆專項資金未能及時支付。截至目前,三項專項資金已支出100%。今後,我局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用途、用款計劃及時支付資金,加快資金支付進度,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非稅收入10.16萬元未及時上繳國庫

整改落實情況:未上繳資金分別於2020年3月和2020年5月已上繳國庫。今後,我局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有關規定,將應當上繳的預算收入,按照規定的預算級次、預算科目、繳庫方式和期限將非稅收入上繳國庫。

(四)未按照資金用途使用專項資金704.69萬元

整改落實情況:我局歷年實施各類重點項目拖欠工程款較多,2019春節前施工單位多次上訪,區財政無項目資金指標撥付。爲解決突發上訪問題,區財政撥付了5萬元人員經費用於支付2015年大武口區朝陽街以北街路市政基礎設施維修工程二標段工程款;2019年大武口區中心商貿區提檔升級項目建設資金699.69萬元,用於支付2013年至2017年曆年工程欠款。對上述兩個方面問題,我局已多方申請項目資金,待資金到位後及時歸還資金原渠道。

二、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存在問題

關於報廢資產未及時處理、調撥資產未辦理手續、借出資產未及時收回等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我局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已組織人員對佔有、使用、借出的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及時與調撥接收單位及資產借用單位進行覈准,對已報廢資產儘快辦理報廢手續,對已調撥資產及時辦理調撥手續,對借出資產及時收回並做好登記管理,切實做到賬實相符,確保資產和財務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三、工程項目管理方面存在問題

(一)未按照規定辦理施工許可證

整改落實情況:在今後項目建設管理中,我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在未取得項目施工許可證前,不因趕搶工期而開工建設。

(二)工程項目未按期竣工

整改落實情況:我局承建的大武口區保障性住房污水管網建設工程,工程共分五個標段施工,其中:一、二、三標段於2019年11月份全部完工;四、五標段牽扯綠化補植,2019年11月份綠化補植無法保證成活率,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三家單位協商,決定於2020年春季實施綠化補植;2020年年初受疫情影響,於2020年4月底復工,5月下旬完工。同時,由於該項目雨水管網需穿越世紀大道,且世紀大道西側道路下有國防光纜,工程施工只能在國防光纜不執行戰備任務的間隙組織,所以雨水管網遲遲未能穿越世紀大道。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與國防光纜管理單位協商,該段管網進行頂管施工。因大武口區保障性住房污水管網建設屬於整體連通系統工程,五標段管網未能及時穿越世紀大道,所以該工程未能及時竣工驗收。目前,該項目已進入環保驗收階段。

大武口區城市排澇系統建設工程一期二、三標段合同簽訂計劃開工日期爲2019年8月10日,因爲項目佔用寧夏合力工程檢測有限公司部分土地,協商解決完畢土地補償費用金額及及資金來源問題,實際進場施工爲9月中旬,在施工過程中需報請規劃變更管線位置的問題,導致11月15日冬季停止施工前無法完工,在2020年春季復工前,又遇到疫情致使復工時間比原計劃延後70天,導致工期滯後。復工後,在確保施工安全和質量的前提下,組織施工單位加班加點,至8月底二、三標段已基本完工。

(三)項目績效管理方面存在問題

——未按照相關規定對工程項目進行績效管理

大武口區中心商貿區提檔升級工程。我局與湖南城市學院規劃建築設計研究院於2019年7月26日簽訂本項目設計合同,按照2002年國家發改委、建設部編寫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此類型改造項目3000萬元以內項目設計收費基價爲103.8萬元,我局與設計單位協商後簽訂設計費用爲93萬元。2019年11月26日,大武口區發展和改革局批覆設計費按3%記取爲66.52萬元。我局向大武口區發展和改革局請示超出批覆部分的26.48萬元通過項目預備費進行支付,大武口區發改局批覆同意。

大武口區特色農副產品一條街改造工程。2019年12月11日,我局與浙江恆欣建築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簽定此項目設計合同,按照國家規範要求設計費率爲2%—5%,由於改造項目設計內容較多,故我局與該公司簽定設計費率爲3.8%,在文本編制過程中,由於設計單位疏忽,將設計費率編制爲3%,2019年12月31日,大武口區發展和改革局批覆設計費率下浮爲3%。

大武口區特色餐飲街(解放街文明路至前進路段)改造項目。2019年12月3日,我局與浙江恆欣建築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簽定此項目設計合同,按照國家規範要求設計費率爲2%—5%,由於改造項目設計內容較多,故我局與該公司簽定設計費率爲3.8%,在文本編制過程中,由於設計單位疏忽,將設計費率編制爲3%,2019年12月23日,大武口區發展和改革局批覆設計費率下浮爲3%。

以上項目設計合同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簽訂合同,後續批覆低於設計合同簽訂金額,屬於設計文本編制失誤,我局今後將嚴格加強管理,確保設計文本編制與設計合同保持一致。

大武口區城市排澇系統建設工程一期項目,在項目實施前期,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委託寧夏圖域達測繪有限公司進行地形圖測繪,委託寧夏德坤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進行地質勘察,後委託中國市政西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進行設計。施工過程中,一是由於開挖需要破壞建設東街延伸段機動車道道路,同時,在深基坑專家論證階段,專家提出放大開挖坡比,爲了保證現有道路完整性,所以將此段管線向南遷移4.5米;二是此項目管線需穿越海城星湖天地小區現有混凝土路面,爲保證兩側樓體建築安全,設計考慮鋼板樁支護方式進行保護,在深基坑專家論證階段,專家提出鋼板樁支護對兩側樓體有基層擾動,有安全隱患,需要將鋼板樁支護更換爲螺旋灌注樁支護;三是五、六標段地勘報告顯示存在0.5—2.5米深液化土質,設計考慮液化土層挖出晾曬處理後重新回填,實際施工過程中,挖出的液化土土質較差,晾曬處理後重新回填無法達到地基承載力要求,故設計出具變更,採用砂夾石換填。

大武口區特色農副產品一條街改造工程、大武口區特色餐飲街改造工程、朝陽街文明路賀蘭山路春節道路亮化工程、2020年春節氛圍營造和中心商業區美化工程,該四個項目均在國家發改委《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改委2018年第16號令)發佈之後實施;2019年3月28日,爲進一步規範大武口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大武口區發展和改革局印發《關於印發<大武口區政府投資項目關鍵節點管理規定及流程導則>的通知》,通知中第二條招標投標中明確規定,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在滿足施工(按照項目投資規模和類別確定的資質要求)最低資質的同時,項目業主單位採取委託方式選擇信譽好、資金力量雄厚的企業爲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按照施工規模和類別及取費標準直接委託。我局委託的施工單位均不屬於列入懲戒對象“黑名單”的企業。

(五)內控制度方面存在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在局黨組(擴大)會議上傳達學習了《大武口區黨政主要領導幹部不直接分管幹部人事、財務等工作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促進局機關和基層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廉潔自律,建立“副職分管、正職監管、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的權力制約監督模式,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權力制衡機制,從源頭上預防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爲示範等腐敗行爲的發生。二是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對我局幹部人事、財務管理、行政審批等內控制度進行了修訂完善,使各項內控管理制度更加適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及區委、政府相關規定要求,更加符合部門工作需要,並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管權,依法依規依制度辦事。三是由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局項目辦和財務人員,認真學習《招投標法》、《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大武口區發展和改革局關鍵節點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規定》等相關項目(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規定,進一步提高關鍵崗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切實做到懂法守規,爲更好履職盡責奠定堅實基礎。

大武口區綜合執法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