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彙報材料

關於開展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清理整頓的情況報告

關於開展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清理整頓的情況報告

關於開展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清理整頓的情況報告

省林業局:

按照《海南省林業局關於加強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管理工作的通知》(瓊林[2010]62號)通知精神,我儋州市農業委員會立即組織人員,對全市範圍內馴養繁殖陸生野生動物的單位進行了清理整頓,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組織安排

成立了清理整頓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陳海潔主任擔任,副組長由陳木興副主任擔任,成員由森林資源管理科林大豐科長、森林公安局負責人符世彪、森林資源管理科副科長陳良等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2個清理整頓行動小組,對全市範圍內馴養繁殖陸生野生動物單位進行了清理整頓。

二、清理整頓措施

(一)、組織參加清理整頓行動的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海南省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審批和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員相關知識,統一思想和清理整頓方法。

(二)、把全市分爲兩大片區,即分爲南部區和中北部區,由兩個行動小組分赴各鎮、各農(林)場進行檢查。

(三)、依照省林業局下發的本轄區野生動物養殖單位名單,逐個進行檢查。

(四)、對未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而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由森林公安局和野生動植物保護辦聯合依法查處。

三、清理整頓結果

(一)、已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的養殖單位清理情況。

根據《海南省林業局關於加強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管理工作的通知》(瓊林[2010]62號)附件《海南省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單位或個人情況統計表》所列的7個單位,本次行動都一一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果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一些單位雖然特有《馴養繁殖許可證》,但已不進行馴養繁殖陸生野生動物活動:如⑴位於儋州市八一總場汽車隊的養殖點(法人爲:王永成);⑵位於海南儋州市那大鎮的養殖點(法人爲:關康華)。第二種情況是正在籌建養殖基地,沒有開展或少批量開展馴養繁殖陸生野生動物活動:如⑴位於儋州市蘭洋鎮大皇嶺水庫區內的養殖點(法人爲:陸桂花);⑵儋州蘭洋星火龜鱉養殖場(法人爲:林春蘭)⑶儋州蘭洋金凱龜鱉養殖場(法人爲:符金愛)。第三種情況是無法聯繫到法人的養殖點。如⑴位於儋州那大鎮的養殖點(法人爲:鄒麗琴),此養殖點無法聯繫到法人,也找不到具體地點;⑵位於那大鎮大明街51號的養殖點,該聯繫不上法人,無法瞭解到情況。

(二)、未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的養殖單位清理情況。

行動小組到各鎮、各農(林)場後,採用訪問等方法,對未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的養殖單位進行了解調查

,但沒有發現存在未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而馴養繁殖陸生野生動物情況。

(三)、整頓情況

一是對持有《馴養繁殖許可證》,而停止馴養繁殖陸生野生動物的單位,要求業主自動申請取消《馴養繁殖許可證》;二是對存在技術力量薄弱,養殖條件較差,檔案記錄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經營不夠規範的單位,責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