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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婦女工作報告多篇

農村婦女工作報告多篇

【第1篇】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工作調研報告

近年來,由於農村城鎮化和項目建設的不斷髮展,尤其是部分鄉鎮、開發區的農村集體土地被國家徵用,徵地款的分配問題引起羣衆的廣泛關注,在分配土地徵用款時往往出現一些侵害婦女權益的問題。近兩年來,我市婦聯共接待涉及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的信訪案件 7件(其中 4件,XX年3 件),涉及25人,其中重複上訪 2 批 7人。佔信訪總量 181 件(126件,XX年55件)的3.8 %。爲依法維護農村婦女兒童土地權益、探索婦女土地權益案件解決、落實婦女土地權益的辦法,婦聯就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在我市的幾個重點鄉鎮作了專題的調研。

一、接待來訪事項的簡要情況和特點

從我市婦聯接待有關農村婦女反映土地權益糾紛的信訪事項的情況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上訪來源地相對集中,主要集中在土地被徵用的地方,如:高碼鄉、經濟開發區、東江鎮、香花鄉等;二是反映的訴求基本一致。基本上是戶口在本地的出嫁女、男到女家落戶者家庭成員要求享受土地徵用分配款,也有少部分爲丈夫去世後或離婚後其土地權益受到一定侵害的問題;三是因婦女權益受損引發的上訪多存在重複上訪傾向。如高碼鄉邵愛玲因其夫到女家落戶家庭成員要求享受組上同等待遇問題多次赴京、赴省、赴郴,到本市不計其數上訪;四是造成上訪的原因焦點基本爲村規民約與法律的衝突。主要是法律規定男女平等,計劃生育政策也提倡男到女家落戶,但由於農村傳統的影響,以及一部分地方村規民約的規定,出嫁女戶口必須外遷,即使不外遷在一定年限後也不再享受村組的經濟成員待遇,同時,對於農村男到女家落戶也有一定的限制。

權益侵害體現在:

1、有的村組外嫁女和離婚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得不到落實。農村外嫁女和離婚婦女,因爲土地不可移動的特殊性,往往在孃家或依附於前夫,無法單獨分出來;如香花鄉星塘村一離婚婦女,夫家所在地將承包土地給再婚妻子,而孃家所在地也不給或無法落實其承包土地,鄉村經過多次協調都得不到解決。

2、外嫁女和離婚婦女的宅基地分配權得不到落實。周邊城區鄉鎮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宅基地成了一項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經濟利益,部分村組在宅基地分配問題上按照男婚女嫁習俗,採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村村規民約明文規定男子成年或結婚後可單獨立戶批一間宅基地,而大齡女青年、戶口仍在本村的出嫁婦女、離婚婦女包括孩子不能單獨立戶批房,只能計入孃家或夫家大戶人口。

3、徵地補償款和集體福利享有權得不到保障。隨着城鎮一體化的不斷推進和項目建設的需要,對土地的非農建設性需求也不斷增大。在分配土地補償金政策上,雖然各級政府都明確男女平等的原則,但在實際操作中,對外嫁女、離婚婦女不發或少發土地徵用補償金;在分配集體經濟時採取剝奪或不公平分配的形式,導致土地權益糾紛,其子女戶口在本村的也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二、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存在問題和根源

1、受傳統觀念影響。受幾千年傳統觀念的影響,認爲嫁出去的姑娘理應到男家落戶,不能與孃家的村民爭土地、爭飯吃,所生的子女更沒有理由再到孃家爭土地和經濟利益。由於《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頒佈實施,在法律上確認了村規民約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農村過分強調“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而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對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確規定,中央和地方對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也專門制定了許多政策,但是部分村組仍以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爲由,以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決議、村委會決定或村規民約的形式,侵害甚至剝奪作爲少數人的農嫁女、離婚婦女、大齡女的土地權益,出現村規民約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現象。這些村規民約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侵害婦女土地權益以及相關權益的現象。

2、依法解決該類問題在實際操作中有一定難度。缺乏必要的解決手段是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糾紛始終難以得到解決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許多土地權益受侵害的農村婦女找村幹部,村幹部因爲村規民約的規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對而無能爲力;而且有的村本來就是村上的主要幹部反對,即使大多數村民同意,因支書或組長的不同意也得不到落實;找鎮政府或街道,總認爲土地是村裏的,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強制執行,則勢必造成幹羣關係對立,影響其它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在處理中手段不多,力度不夠,陷入兩難境地;找到市婦聯,市婦聯缺乏相應的執法權限,心有餘而力不足,也只能結合受害婦女所在的鎮街道婦聯做一些宣傳教育工作,或是協調有關部門解決,但解決起來難度很大,收效甚微。依法起訴,法院因爲村民委員會具有社會管理的職能,由於我國法律中對婦女土地承包權缺乏詳盡的可操作的司法解釋,以致法院在受理、判決此類案件時彈性很大。即使訴訟時婦女勝訴,執行起來也很難。爲此,婦女要求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婦女去找法院起訴時,法院答覆暫緩受理外嫁女土地權益侵害案。因此各個部門在解決此類問題上顯得拖沓和被動,使受到侵害的婦女們往往爭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很難。

3、利益驅動導致矛盾加劇。當前農村特別是城鄉結合部村級集體經濟迅速壯大,當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經濟收益及宅基地。農村戶口利益的優厚使經濟發達村的出嫁女不願意把戶口遷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鎮男子結婚的“農嫁居”婦女更不願隨其夫將戶口遷往城鎮。長此以往,導致農村資源和經濟利益增長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長速度急劇性的矛盾比較突出,利益分配、人地關係壓力逐年加大,“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們認爲自身的利益被搶走了,所以紛紛排斥“出嫁女”、“離婚婦女”等邊緣人羣。

三、解決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的建議和對策

目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受侵害問題,我們認爲一是有違背法律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二是不利於和諧社會建設,問題不妥善解決,帶來不穩定因素;三是不利於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在現有的社會保障程度以及集體經濟發展水平之下,維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特別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護,需要各級政府及部門的積極介入和有力的司法救助與監督。現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村組幹部的法律意識。通過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把高層意識逐步轉化爲廣大人民羣衆的共識,推動農村廣大幹部和羣衆學法、知法、懂法和用法,增強法制觀念,強化責任意識,徹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樹立男女平等意識,堅持依法辦事,在農村形成依法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氛圍。

2、建立執法監督制度,廢除與法律相牴觸的村規民約。明確各級政府部門責任,建立執法監督制度,嚴懲瀆職人員。目前,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不力現象的發生,固然有歷史、立法的原因,但“執法不嚴”的因素也不容忽視。因此,應明確各級政府部門保護農村婦女權益的職責,建立起相關執法監督制度,加大對瀆職人員的懲罰力度,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加強國家法律對村規民約等的指導和規範,建立“村規民約”審查制度,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時,出臺相關法律條文,規範政府監督、管理村規民約的具體權限和程序,對涉及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規定、村民或社員代表會的決定、村規民約進行徹底清理,對村規民約中侵害婦女合法財產權利的條款堅決予以清除,堅決制止村委會、村民小組制定的土政策大於法律的做法,完善對村規民約的審查和監督,確保村民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行使自治權。

3、積極爭取政策,提高婦女參政比例。當前農村重大事務的決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規則制定過程中,婦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見難以得到充分的表達,往往是由村幹部和村民代表決定,婦女在利益分配中處於不利地位。鑑於這種狀況,要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爭取在原有的“至少要有一名女幹部”的基礎上,制定出適當增加女性“一把手”比例的相關政策,爲女性當選“一把手”提供組織保障和政策支持。

【第2篇】農村婦女教育培訓工作調研報告範文示例

隨着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我縣婦女也逐步進入決策管理領域,與男性平等享有政治、經濟和教育的權利提高,這是貫徹男女平生基本國策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幾年來,_____縣婦女工作在縣委、縣政府大力重視下,接受各級各類教育的比例不斷擴大,婦女整體文化素質得到改善。爲構建和諧_____作出了一定貢獻。但由於受到社會,經濟發展的制約,陳舊思想的束縛,我縣農村婦女的教育培訓方面都有困難,但我們堅信隨着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我縣農村婦女的教育培訓將會充滿光明和希望。

一、我縣婦女基本情況

_____縣共有12個鄉鎮,4個社區,總人口 13.85 萬,其中婦女6.9萬,佔49.82 %,農村婦女47238人,佔婦女總數的69%,文盲、半文盲佔62% ,高中文化以上程度 12360人,僅佔26.16 %。我縣農村婦女大多在家務農,特別是較偏遠,貧困的農村,更是過着足不出戶的生活,由於農村重男輕女思想佔據着文化的主導地位,致使農村婦女文盲比例遠遠高於男子,而且年齡越大,比例越高。

二、當前我縣農村婦女教育與培訓工作基本情況

1、結合政府相關以及自身組織培訓工程,依託社會教育資源和婦女教育培訓陣地。

按照現代農業建設的要求,圍繞承德的農業主導產業,致力於現代農業新知識、新品種、新技術的培訓,增強農村婦女適應市場競爭和產業化經營能力,引導她們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外向型農業。通過培訓使廣大農村婦女在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上大顯身手要想解放農村婦女的思想,提高農村婦女的素質,就必須不斷的給她們充電,縣婦聯積極結合政府相關培訓工程,如在xx年就舉辦了“貧困村婦女主任科技培訓”、“鳳灘庫區_____縣移民開發局xx年科技培訓”兩期培訓,xx 創辦了家政服務公司,並設立了再就業培訓基地,與勞動就業部門聯合舉辦了家政、縫紉等培訓班4期,培訓方式多樣化,從傳統書面講授到今年的多媒體遠程教育,培訓內容爲了滿足於不同層次的需求,開展了不同年齡段、不同文化的多技能培訓,並開設了一系列適合農村婦女的技能培訓,到目前爲止,共培訓 237 期,2萬多名農村婦女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和實用技術培訓

2 整合力量,分類培訓,充分挖掘農村婦女培訓新路

各級婦聯緊緊抓住培訓這一核心環節,強化培訓基礎服務工作。以被徵地婦女爲重點發動各級婦聯組織對農村勞動力資源開展大規模的調查,基本掌握了農村婦女勞動力尤其是被徵地婦女的個體素質及培訓擇業意向等。其次加大對培訓信息政策的發佈宣傳和服務力度。爲把組織管理網絡延伸至村,在村裏設立了婦女培訓聯絡員。把培訓服務送到農村婦女家門口。挖掘形式多樣的培訓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分類實施,逐步建立五種培訓模式。與學校聯運的技能型培訓,與企業聯運的定單式培訓,與有關部門聯動的綜合型培訓,與服務實體聯動的實用型培訓,與基地聯動的實地型培訓。

3、積極推薦,爲農村婦女勞動力就業搭建平臺

就業是培訓工作的最終落腳點,也是檢驗培訓效果的重要依據。爲加快農村富餘女勞動力的轉移就業。縣婦聯把就業推薦與培訓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發揮優勢,千方百計創造、提供就業崗位。通過藉助各職業院校加強女性就業技能培訓,與長沙頤而康職業學校、長沙職校、湘西州職校達成協議,爲其免費培訓並負責安排就業,使農村女勞動力走出家門、走向市場、走向富裕。

三、我縣在農村婦女教育工作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政府對農村婦女的教育培訓力度不大,影響工作展開。雖然我們對農村婦女培訓都制定了政策、規劃和具體措施,但在實際工作中,對農村婦女培訓的重要性認識程度不一,宣傳不到位,行動不到位,對培訓經費、培訓師資、培訓管理、培訓宣傳等具體問題不予以解決,挫傷了基層部門和組織開展農村婦女教育培訓工作積極性。

2、各職能部門資源共享整合不夠,農村婦女教育培訓的管理服務體系不健全。從目前的農村教育與培訓情況看,技能教育與培訓相對較多,其他培訓較少。從培訓組織看,現有的農村教育培訓資源總量不足,檔次不高,難以組織開展技術要求較高的專業技術培訓。從培訓形式看,短期培訓多,簡單工種培訓多,根據市場和企業需求的訂單式培訓相對少,技術含量高的培訓相對少。從培訓操作看,缺乏成熟的辦法,大部分工作尚處於摸索階段,造成具體培訓實施與考覈發證、日常管理辦法的制定存在時間誤差與脫節,影響了培訓的水平和質量。從就業服務看,全國勞動力市場和就業服務網絡還不完善,離城鄉一體化統籌培訓就業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影響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整體效果。

3、農村婦女對培訓就業態度不一,轉移就業率低。隨着城市化的推進,富裕鄉鎮的農民家庭生活條件普遍較好,一些富裕鄉鎮的農村婦女不願通過培訓就業;而一些年齡偏大及欠發達地區的婦女思想觀念和能力跟不上新形勢,認爲培訓既浪費時間,又浪費精力,培訓後得不到就業保證,拿了證書也沒用,不願意參加培訓,從而影響了就業轉移。同時,一部分農村婦女對培訓就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隨大流,別人學什麼也跟着學什麼,缺乏自己的目標,造成少數專業熱門而很多專業冷門,影響了就業。另外,部分農村婦女對政府提供的就業崗位挑三撿四,高不成低不就,這也是造成農村婦女轉移就業率低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第3篇】農村婦女教育培訓工作調研報告

隨着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我縣婦女也逐步進入決策管理領域,與男性平等享有政治、經濟和教育的權利提高,這是貫徹男女平生基本國策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幾年來,**縣婦女工作在縣委、縣政府大力重視下,接受各級各類教育的比例不斷擴大,婦女整體文化素質得到改善。爲構建和諧**作出了一定貢獻。但由於受到社會,經濟發展的制約,陳舊思想的束縛,我縣農村婦女的教育培訓方面都有困難,但我們堅信隨着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我縣農村婦女的教育培訓將會充滿光明和希望。

一、我縣婦女基本情況

**縣共有12個鄉鎮,4個社區,總人口 13.85 萬,其中婦女6.9萬,佔49.82 %,農村婦女47238人,佔婦女總數的69%,文盲、半文盲佔62% ,高中文化以上程度 12360人,僅佔26.16 %。我縣農村婦女大多在家務農,特別是較偏遠,貧困的農村,更是過着足不出戶的生活,由於農村重男輕女思想佔據着文化的主導地位,致使農村婦女文盲比例遠遠高於男子,而且年齡越大,比例越高。

二、當前我縣農村婦女教育與培訓工作基本情況

1、結合政府相關以及自身組織培訓工程,依託社會教育資源和婦女教育培訓陣地。

按照現代農業建設的要求,圍繞承德的農業主導產業,致力於現代農業新知識、新品種、新技術的培訓,增強農村婦女適應市場競爭和產業化經營能力,引導她們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外向型農業。通過培訓使廣大農村婦女在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上大顯身手要想解放農村婦女的思想,提高農村婦女的素質,就必須不斷的給她們充電,縣婦聯積極結合政府相關培訓工程,如在XX年就舉辦了“貧困村婦女主任科技培訓”、“鳳灘庫區**縣移民開發局XX年科技培訓”兩期培訓,XX 創辦了家政服務公司,並設立了再就業培訓基地,與勞動就業部門聯合舉辦了家政、縫紉等培訓班4期,培訓方式多樣化,從傳統書面講授到今年的多媒體遠程教育,培訓內容爲了滿足於不同層次的需求,開展了不同年齡段、不同文化的多技能培訓,並開設了一系列適合農村婦女的技能培訓,到目前爲止,共培訓 237 期,2萬多名農村婦女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和實用技術培訓

2 整合力量,分類培訓,充分挖掘農村婦女培訓新路

各級婦聯緊緊抓住培訓這一核心環節,強化培訓基礎服務工作。以被徵地婦女爲重點發動各級婦聯組織對農村勞動力資源開展大規模的調查,基本掌握了農村婦女勞動力尤其是被徵地婦女的個體素質及培訓擇業意向等。其次加大對培訓信息政策的發佈宣傳和服務力度。爲把組織管理網絡延伸至村,在村裏設立了婦女培訓聯絡員。把培訓服務送到農村婦女家門口。挖掘形式多樣的培訓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分類實施,逐步建立五種培訓模式。與學校聯運的技能型培訓,與企業聯運的定單式培訓,與有關部門聯動的綜合型培訓,與服務實體聯動的實用型培訓,與基地聯動的實地型培訓。

3、積極推薦,爲農村婦女勞動力就業搭建平臺

就業是培訓工作的最終落腳點,也是檢驗培訓效果的重要依據。爲加快農村富餘女勞動力的轉移就業。縣婦聯把就業推薦與培訓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發揮優勢,千方百計創造、提供就業崗位。通過藉助各職業院校加強女性就業技能培訓,與長沙頤而康職業學校、長沙職校、湘西州職校達成協議,爲其免費培訓並負責安排就業,使農村女勞動力走出家門、走向市場、走向富裕。

三、我縣在農村婦女教育工作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政府對農村婦女的教育培訓力度不大,影響工作展開。雖然我們對農村婦女培訓都制定了政策、規劃和具體措施,但在實際工作中,對農村婦女培訓的重要性認識程度不一,宣傳不到位,行動不到位,對培訓經費、培訓師資、培訓管理、培訓宣傳等具體問題不予以解決,挫傷了基層部門和組織開展農村婦女教育培訓工作積極性。

2、各職能部門資源共享整合不夠,農村婦女教育培訓的管理服務體系不健全。從目前的農村教育與培訓情況看,技能教育與培訓相對較多,其他培訓較少。從培訓組織看,現有的農村教育培訓資源總量不足,檔次不高,難以組織開展技術要求較高的專業技術培訓。從培訓形式看,短期培訓多,簡單工種培訓多,根據市場和企業需求的訂單式培訓相對少,技術含量高的培訓相對少。從培訓操作看,缺乏成熟的辦法,大部分工作尚處於摸索階段,造成具體培訓實施與考覈發證、日常管理辦法的制定存在時間誤差與脫節,影響了培訓的水平和質量。從就業服務看,全國勞動力市場和就業服務網絡還不完善,離城鄉一體化統籌培訓就業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影響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整體效果。

3、農村婦女對培訓就業態度不一,轉移就業率低。隨着城市化的推進,富裕鄉鎮的農民家庭生活條件普遍較好,一些富裕鄉鎮的農村婦女不願通過培訓就業;而一些年齡偏大及欠發達地區的婦女思想觀念和能力跟不上新形勢,認爲培訓既浪費時間,又浪費精力,培訓後得不到就業保證,拿了證書也沒用,不願意參加培訓,從而影響了就業轉移。同時,一部分農村婦女對培訓就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隨大流,別人學什麼也跟着學什麼,缺乏自己的目標,造成少數專業熱門而很多專業冷門,影響了就業。另外,部分農村婦女對政府提供的就業崗位挑三撿四,高不成低不就,這也是造成農村婦女轉移就業率低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第4篇】農村婦女維權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農村婦女維權信訪工作調研報告

婦女權益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所規定的六項權益:包括婦女的政治權、勞動權、財產權、人身權、文化教育權以及婚姻家庭權利,婦聯履行的所有職能,都是圍繞維護婦女這六個方面的權益而設定的,維護婦女權益是婦聯組織永恆的主題。

一、熱點、難點問題

近幾年來,在婦女維權與信訪工作實踐中,所面臨的一些熱點問題,總結起來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離婚婦女經濟權利維護難。由於大多數婦女婚後隨丈夫居住,離婚時走出家門的多數是婦女,因爲她們不擁有產權。所以,在離婚案件中,有部分婦女並不是因爲婚姻還能維持而不同意離婚,而是確實顧慮離婚後自己生活無着落。

【第5篇】農村婦女主任述職工作報告

各位領導、全體黨員、村民代表:

我是xx村委員會委員,200x年分管xx村婦聯工作和xx村統計工作,下面就這兩項工作,分別總結如下,望各位領導、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給予指正。

一、婦女方面工作

我們婦聯的工作職責是:協助村黨支部、村委會,帶領好廣大婦女,解放思想、加強學習,提高每個的素質,幫助引導她們走致富之路,長期穩定低生育水平,以宣傳教育爲主,提高幹部羣衆的國策意識,有效地控制人口過快增長,促進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00x年是我村發展的關鍵一年,我村也進入了新的歷史發展階段。新的形勢、新的特點已經出現,我們積極響應黨的號召,繼續組織村內婦女參與護林防火工作。200x年我村婦女是472人,勞動力是269人,佔總勞動力的47%。無論是植樹造林、護林防火,還是環境整治等,都離不開女同志,廣大婦女都充分發揮了她們的作用,推動了全村各項工作的又好又快發展。

另外,在計劃生育方面,我村200x年49歲以下育齡婦女是295人,佔婦女總數的61%,爲了落實計劃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兩個轉變”,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和《xx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我村重新修訂了《xx村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力在穩定低生育水平,爲計劃生育家庭提供政策扶持。同時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我們加大了宣傳力度,宣傳品入戶率在90%以上,讓廣大婦女瞭解政策,提高認識,對藥具如何使用,做到知情選擇。此外我村設立了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由書記擔任領導小組負責人,簽訂了《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責任書》並制定了《村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職責》,形成了行政管理、技術服務、羣衆工作“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

目前,我村已婚育齡婦女採取長效措施的有125人,佔已婚婦女的57%;使用短效避孕措施的有69人,佔已婚婦女的32%。由於我們宣傳到位,上下級相互溝通,羣衆對政策有了充分的認識,才保證了我村200x年沒有出現計劃外生育。200x年我村新辦證4戶,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6戶,辦理二孩《生育服務證》1戶;爲70歲以上的獨生子女戶辦理獎勵費4戶,改善了他們的家庭經濟狀況,提高了他們的生活質量。

我村今年組織計劃生育會議5次,開展各種活動9次,包括計生戶優撫活動1次、生殖健康宣傳品發放活動2次、全村育齡婦女康檢2次及各種文藝活動4次。其中,我村參加了區計生辦舉辦的“五月鮮花詠國策,共建和諧新xx”計劃生育文藝節目調演,我村的“計劃生育就是好”扭秧歌節目不但獲得了此次調演的二等獎,而且歌詞在村內廣爲傳唱,使得這支秧歌隊成爲我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知識的文藝宣傳隊。

儘管200x年的計劃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我們的工作還存在着一些不足之處。比如:人戶分離情況比較嚴重,對於那些戶在本村,實際人長期居住在外鄉鎮的人,管理上還存在一定困難。但隨着在xx與良鄉兩名聯絡員的設置,這種狀況會有所改善,能夠促進我村計劃生育工作的更好開展。

二、統計工作

自從擔任統計工作以來,我感到自己的壓力相當大,由於自身素質存在的不足,再加上對統計工作業務不精通,工作起來有一定的困難。面對這種情況,我加緊學習業務知識,虛心向別人請教,使得今年的統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

在做報表統計的過程中,我做到了有據可查,有據可參。我認爲,作爲一名統計人員,貼近羣衆,反映羣衆的願望,爲羣衆辦真事、辦實事,纔是一個統計人員所應盡的責任。只有這樣,我們的統計工作纔可親可信,深入人心,纔會得到羣衆的擁護和支持。

200x年,我們按時完成了鄉黨委下達的各項經濟指標,全村人均收入達到 元,與去年相比有相當的提高。

今後,在各級黨組織的正確引導下,我一定積極學習,彌補自己的不足,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配合村黨支部、村委會,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引導廣大婦女羣衆提高自身素質,奔向致富之路;同時做好本村的統計工作,不出現任何紕漏,做到一個統計人員所應盡的責任。

今天借這個會議,望在座的各位領導、全體黨員、村民代表對我的工作進行指證批評,爲我的工作獻計獻策,促使我的工作能夠更好的開展,爲xx經濟社會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第6篇】農村婦女婦科疾病普查普治工作調研報告

農村婦女婦科疾病普查普治工作調研報告

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在農村婦女中開展婦科疾病定期檢查”。短短16個字,內涵豐富、喻意深遠,體現了黨和政府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對廣大農村婦女和農村家庭的深切關懷,此舉必將是一項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民心工程、和諧工程、平安工程。總理殷切寄語,也是對我們婦聯組織新時期提出的更高工作要求。爲踐行爲人民服務的宗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號召,紮實做好我市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把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健康權益落到實處,通過調研,本文擬從分析我市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情況入手,針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探討並嘗試提出對策。

一、背景及其意義

20xx年人民網與全國婦聯等共同發起了“當代中國女性的十大期待”調查,排在第一位的是“女性公民每年享受一次免費婦科檢查”。20xx年2月1日,全國婦聯在廈門市召開婦幼保健專家座談會,會議強調,要從廣大婦女最關心、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入手,使廣大婦女獲得真正實惠、普遍實惠和長期實惠。2月10日,全國婦聯和衛生部領導再次共同就婦女“兩癌(乳腺癌、宮頸癌)”防治工作進行研討。會後,全國婦聯上報了“關於在農村婦女中開展乳腺癌和宮頸癌普查工作的調研報告及有關建議”的報告,“在農村婦女中開展婦科疾病定期檢查”這16個字被寫進了政府工作報告,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婦女的關懷。

我國婦女乳腺癌發病率以每年3%—4%的速度遞增,其死亡率排在女性癌症死亡率之首。宮頸癌是威脅婦女健康和生命的第二大殺手,我國每年婦女新發宮頸癌病例約佔世界新發病例的28.8%,發病率是發達國家的6倍,患者明顯趨向年輕化。進行婦科檢查,有利於婦科常見病的防治,通過定期的婦女病普查,能及時發現婦科常見病、多發病,及早進行防治。同時,也有利於婦科惡性腫瘤的早期診治,許多婦科惡性腫瘤出現症狀時往往已到了中晚期,如果能及時發現,如宮頸癌、乳腺癌等早期發現的治癒率達100%。在我國,婦女兩癌早期治療費用約1-2萬元,晚期則高達10萬元以上,有的甚至傾家蕩產也難以挽救生命。因此,在婦女中開展婦科疾病定期檢查十分必要。

目前,我國城市絕大多數婦女已有定期進行婦科疾病檢查的各種形式的制度保障,在農村少部分婦女中雖已進行了“兩癌”篩查,但多數農村婦女從未接受過這項檢查。令人高興的是,湖南省已於20xx年率先建立了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制度,對農村已婚婦女每三年進行一次普查普治。這些都爲在農村婦女中開展婦科疾病定期檢查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基礎和有益的經驗。

二、我市目前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基本情況

關注民生,關注農民的健康狀況,尤其是關注農村婦女的健康,已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20xx年,爲全面貫徹落實《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xx—20xx)》、《湖南省婦女發展規劃(20xx—20xx)》和《湖南省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項目工作方案》,加強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提高農村婦女的健康水平,在市衛生局、市婦聯的組織領導下,由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資助的全市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於4月22日正式啓動。共投入普查資金18萬元,截止去年6月29日對全市21個鄉鎮(宜陽鎮、松柏鎮、白沙鎮、官嶺鎮、洋泉鎮、柏坊鎮、蔭田鎮、鹽湖鎮、羅橋鎮、新河鎮、板橋鎮、三角塘鎮、煙洲鎮、西嶺鎮、勝橋鄉、廟前鄉、宜潭鄉、蘭江鄉、蓬塘鄉、大堡鄉、江河鄉)進行了婦女病普查普治,共普查婦女25066人,發病10470人,發病率爲41.76%,其中慢性宮頸炎發病7346人,佔發病人數的70.16%;子宮肌瘤及卵巢腫瘤470人,佔發病人數的4.49%;乳腺炎2504人,佔發病人數的23.92%;發現癌前病變14人,佔總檢人數的55.85/10萬;已確診爲癌變的4人(羅橋劉滿鳳、尹桂丁,白沙熊友雲,板橋李相桂),佔總檢人數的15.95/10萬。

20xx年,市婦聯與市老科協門診部聯合主辦的“關愛農村婦女行動”——農村婦女免費體檢活動,計劃在今年3月—12月其間,每天深入一至兩個村,對全市的農村婦女進行全面體檢,同時普及衛生保健知識,以提高農村婦女的防病、治病意識,幫助她們做好自我保健。現在這項活動已在大堡鄉啓動,普查項目包括婦女常見病、內科、外科、b超等,經測算普查成本費用至少爲30元/人,這些費用全部是由市老科協門診部買單。經過半個月的普查,這次大堡鄉已參加免費體檢活動的育齡婦女1320人,查出患有婦科病總人數553人,發病率爲41.89%,其中慢性宮頸炎391人,佔發病人數的70.71%;乳腺炎128人,佔到普查人數的23.15%。

從兩年檢測數據可以看出,目前農村婦女患婦科疾病的比例較高,患病情況嚴重,在農 村婦女中開展婦科疾病檢查迫在眉睫,很有必要。

三、開展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作法及成效

1、廣泛開展宣傳發動。一是組織宣傳。召開全市婦女病普查普治動員大會,各鄉鎮分管衛生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和婦聯主席、醫療衛生單位主要負責人蔘加會議明確責任,落實要求。各鄉鎮在普查組檢查前三天,以鄉鎮爲單位都召開了動員大會,參加的人員有北京專家、督查組人員、市婦聯負責人、各村書記、婦女主任、鄉村醫生。二是媒體宣傳。通過新聞和製作電視專題片的形式,對各層次召開的會議和現場普查的實況在電視黃金時段播放。三是通過《_____報》和張貼宣傳標語進行宣傳。四是走村入戶宣傳。通過每普查一位婦女補助0.5元給鄉村醫生的激勵措施,鼓勵鄉村醫生,下組摸底造冊,併發放宣傳單。

2、周密部署普查工作。市委、市政府把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衛生的正縣(市)級幹部任組長、衛生局主要領導和政府辦分管衛生工作的副主任爲副組長,市婦聯等市直有關部門和鄉鎮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婦幼保健院,由婦幼保健院主要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市人民政府與各鄉鎮簽訂了婦女病普查普治責任狀,衛生局成立了督查和技術指導小組。普查普治結束後,市政府組織了考覈驗收,對工作不力,普查普治目標未能完成的鄉鎮,根據情況給予通報批評,對圓滿完成任務的鄉鎮,予以表彰鼓勵。

3、做好統計分析工作。對所有普查普治對象都填寫了相關卡(表),建立個人健康檔案資料,由所在鄉鎮衛生院負責保管,各鄉鎮衛生院要填寫《_____市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報表》,於普查結束後報市婦幼保健院,婦幼保健院對每個鄉鎮普查普治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分析報告,並把上級所檢測的報告及時反饋到各鄉鎮,由各鄉鎮通知被檢查者,拿到所檢查的報告單,確保檢測結果的應用。

4、多渠道保障經費。對農村婦女病普查實行免費,所需一次性醫療耗材由市財政補助10萬元,對體檢發現有一般生殖道炎症所需做海極星治療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可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特殊門診統籌基金中給予50元補償,患婦女病需住院治療的按規定可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住院統籌基金中報銷。

5、確保普查實際效果。普查普治工作從組織、宣傳發動、到普查普治全過程,運行十分健康,大多數人民羣衆深刻體會到了普查及健康教育的好處,感受到了黨和政府的溫暖。有的婦女通過宣講衛生常識,才知道如何預防婦科疾病,才意識到平時自我衛生保健的重要性;有的通過檢查才知道自己患病,纔開始治療。20xx年查出的發病婦女中有4007人通過了海極星聚焦治療,治療佔發病人數的38.27%;dna檢測819人,佔發病人數的7.82%;取活組織檢查465人,佔發病人數的4.44%。20xx年查出的發病婦女中有277人通過了各種治療,宣傳與檢查治療相結合達到了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目的。

四、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宣傳發動有的不到位。極個別村幹部不夠重視,導致宣傳發動留有死角,部分邊緣村組沒有得到通知,宣傳資料沒有發放到羣衆手上,使部分在家的婦女同志沒有得到及時的普查普治。

2、育齡婦女自我保健意識淡薄。近幾年來,婦女病普查雖然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婦女所接受,但部分育齡婦女仍然對防止生殖道感染的認識水平低,對生殖道和乳腺疾病的危害認識不足,故對普查需求不高,認爲有病才治病,忽視預防保健,致使許多婦女的婦科疾病反覆治又反覆患。部分農村婦女對開展婦女病普查有害羞之感,還有極少數農村婦女存在着不正確的認識,認爲開展農村婦女病普查這是衛生部門“撈錢”,對政府的惠民政策認識不夠。

3、定期普查經費很難落實。根據婦女病普查以防治常見病、多發病以及早期發現危害婦女生命安全的惡性腫瘤爲重點的要求,經過衛生部門測算,普查成本費用至少爲30元/人,如果全市農村育齡婦女按13萬人計算,開展一次普查需經費 390萬元。根據省政府辦文件規定,農村婦女病普查全部實行免費,所需一次性醫療耗材費用由政府補助,即使每三年定期普查一次,平均每年所需普查費用也要達130萬元,單靠政府補助將很難到位。

4、農村婦女健康檔案不健全。由於農村20—49歲的女性大多外出務工,在家的已婚婦女很少,致使參加普查對象不多,農村婦女的健康檔冊建立不健全。

5、家庭貧困患病婦女得不到及時醫治。有的即使參加了普查,並查出有異常情況,但由於家庭貧困等原因無錢醫治,不得不拖着,不能及時治療或得不到徹底治療。

五、對策及建議

免費爲農村婦女進行婦女病檢查,這是黨和政府關注民生,關心農民,特別是關愛農村婦女健康和家庭和諧的重大舉措,是一件惠及千家萬戶的好事。好事應當辦好,要落到實處。因此建議:

1、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在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中,應將工作重點放在宣傳發動上,力爭做到宣傳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農村婦女相信基層幹部這一特性,積極發揮村幹部的宣傳作用,採取多途徑、多形式的宣傳,力爭所有育齡婦女都能享受到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2、提高育齡婦女自我保健意識。通過舉辦《乳腺疾病普查》、《常見婦科疾病的症狀及危害》等知識講座和保健諮詢,並利用電視、電臺、報刊、牆報等廣泛開展教育活動,提高農村婦女健康意識和深入開展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認識,使她們樂於接受婦女病普查普治。在開展普查普治的同時加強對婦女進行健康教育,提高婦女對自身疾病的認識,以利提高婦女自我保健能力及採取正確的保健行爲。

3、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建議市政府從20xx年開始,將普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將農村婦女病普查列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健康體檢範圍,對參加新農合的農村婦女實施免費婦女病檢查,普查經費可採取政府補貼、新型合作醫療補助的方式解決。對需要進行門診治療的實行優惠或低價治療,需要住院治療的納入新農合醫療大病補助或定額補助範圍,對需要做組織學檢查的,將標本集中送省婦幼保健院病檢,按成本收費。

4、建立健全市鄉村三級婦幼保健網絡。做好婦女病普查的同時,建議逐步建立“一檔一庫一冊”,即爲所有參加體檢的婦女填寫相關卡(表),建立個人健康檔案資料,鄉(鎮)村建立臺帳,形成婦女病預防治療參考手冊。各鄉鎮要根據上級要求成立相應的婦女病普查普治領導小組,把鄉村醫生或婦女主任(計生專幹)納入領導小組範圍,負責育齡婦女的摸底造冊工作。同時明確每一級網絡組織的職能、職責,明確承擔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醫療保健機構爲市婦幼保健院。衛生、計生、婦聯等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繫,互通情況,密切配合。市、鄉、村三級每年要對轄區內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情況、治療效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分析報告,對患有疾病的婦女進行跟蹤追訪,督促其抓緊治療。

5、建立健全貧困婦女社會援助機制。婦女病檢查和治療是兩個重要的環節,在實現婦女病免費普查的政策後,有少數得了嚴重婦科病的農村婦女,因經濟條件差而拖延不治或治療不徹底,嚴重影響身體健康。建議努力爭取各方支持,整合社會資源,設立貧困人口婦女病治療救助基金,盡力爲困境婦女提供援助,幫助貧困婦女獲得及時治療。

農村婦女病免費普查是一項利國利民之舉,可促進社會和諧,體現社會公平,增強婦女保健工作水平;是一項政府得形象、衛生事業得發展、老百姓得實惠的系統工程;其影響深遠,意義重大,必將激勵廣大農村婦女更加積極地投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因此建議市政府在全市農村婦女中開展婦科疾病定期檢查。

【第7篇】農村婦女兒童工作調研報告

尊重婦女、保護兒童是現代社會的一項基本準則。沭陽縣委、縣政府一直十分重視婦女兒童工作,始終把促進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當作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官墩鄉穩步提升鄉婦女兒童事業,該鄉婦聯深入村居調研,調研發現該鄉婦女兒童生活發生了很大變化,婦女兒童地位得到很大程度提高,同時也發現婦女兒童生活仍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婦女兒童生活現狀

(一)隨着招商引資的開展,越來越多的廠商入駐,鄉中的現狀閒散婦女勞動力也得到了更多的就業機會,從而提升了自身及家庭的收入,改善了生活,日子過得也越來越紅火。

(二)鄉里學校的設施配套越來越健全,安全校車也配備到位,給孩子們的上學提供了更爲安全的保障。學校的師資配備也在逐步提升中,希望能爲孩子們提供更好的教育。

(三)鄉鎮的保障工作越來越精細到位,低保、殘疾兒童康復等一系列工作都在有條不紊的開展,爭取爲各種困難家庭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農村婦女兒童生活存在實質困難

(一)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保護。在大力宣傳男女平等,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號召中,還有一些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還在農村存在,導致一些家庭暴力時有發生,女性兒童受到侵害的事情得不到合法保護 ,主要還是因爲這些婦女兒童的法律意識淡薄,不知道該如何運用法律保護自己。

(二)留守兒童生活與安全保障。在快速發展的市場經濟下,外出務工已經成了改變農村家庭生活狀況的主要方式,一些年輕的父母不願面朝黃土面朝天,他們有思想有勇氣去探討外面的新鮮世界,卻留下了嗷嗷待哺或剛接受教育的孩子。他們跟着年老的爺爺奶奶一起生活,接受的也是愛,卻是溺愛。養成孩子自嬌自愛的不良習慣,導致一些孩子從很小的時候思想就已經不健康,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三)農村婦女健康保障。在農村,整體生活環境就比較差,再加上羣衆健康意識落後,使得一些婦女有了疾病都不到正規醫院救治,往往是能拖就拖,直到無法救治才明白問題的嚴重性,可是已經晚了。

三、農村婦女兒童生活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抓宣傳。大力營造全社會重視婦女工作氛圍,宣傳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宣傳各級婦聯在發揮黨和政府聯繫婦女羣衆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二)抓服務。切實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代表和維護婦女羣衆的根本利益是婦女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婦聯組織的基本職能和首要任務。所以婦聯要更好的發揮自己的作用,帶領全鄉的婦女創造更美好的明天。

(三)抓培訓。進一步加強廣大婦女技術業務培訓,增強她們的就業能力,提高她們的綜合素質,然她們在家鄉的土地上找到更好的工作,從而更好的改善自己及家庭的生活。

(四)抓教育。除了對學校要提高要求外,對留守兒童的爺爺奶奶也要加強教育,讓他們更好的關愛自己的孫輩,也讓孩子能夠更好更健康的成長。

【第8篇】現階段我國農村婦女維權工作調研報告

近幾年,隨着鄉鎮婦聯及相關部門對法律法規知識的大力宣傳和普及,農村婦女的法律意識逐步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也有所增強,農村婦女權益保護工作取得了長足進展。但是,農村婦女權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問題,作爲一員女村官,我有必要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從事不同行業的農村婦女,就婚姻關係、家庭財產和土地承包等幾個方面進行調查研究。

調查結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農村婦女維權意識明顯提高,但仍待加強

調查結果顯示:廣大農村婦女的法律意識、依法維權能力在不斷提高,在走訪調查的農村婦女中,大多數婦女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有些婦女表示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會向有關部門尋求幫助;有些婦女清楚的知曉夫妻之間是應該互相尊重、相互撫養,那種關起門來打老婆的事情已經不再是簡單的家務事;有些婦女知道在受到諸如家庭暴力問題時應該報警或者尋求當地婦女組織幫助。09年以來,我和村婦女主任共接待周石莊2例離婚婦女要求分配財產的案例,通過我們的調解,她們享受到了應有的權益。順河鎮婦聯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擾的婦女6人,其中5例調解恢復和諧家庭,一例最終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了自己的人身權利。

種種現象表明,廣大婦女已經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經能夠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同時也看到,廣大農村婦女中正在承受或者長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觸犯法律的也有人在。這些現象說明農村婦女的權益保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利得不到有效保護

廣大農村婦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後住所、戶籍所在地都發生了變遷,但是土地卻不能隨住所、戶籍的變遷而變動,而且大多數農村婦女主動放棄土地的種植和收益權利。當土地承包權益受到侵害時有75%的婦女不知道找哪個部門解決,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補償金分配時有56%的婦女知道積極爭取。

三、農村婦女享有的財產支配權侷限性較大

在針對家庭財產由誰管理的問題時,有80%的婦女表示對家庭的財產享有一定的支配權利,這也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廣大農村婦女的家庭地位明顯提高。但在問及家庭重大問題決策權時,都異口同聲的說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當男女雙方針對某一重大決策問題有分歧時,即使婦女知道自己是正確的,但多數情況下卻仍然做不了主。這也同時說明了婦女所享有的財產支配權侷限性還很大,婦女的權利觀念仍趨保守,婦女的意識還有待於進一步提升。

四、家庭暴力問題仍需重點關注

在調查婦女中,有10%甚至更多的婦女表示曾被配偶打過,這是一個比較令人擔憂的數字。當然也可能被打過的,有很多並不能構成家庭暴力,但是從這個數字中,也隱隱透露出,廣大農村婦女的家庭生活幸福指數並不是很高。

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與因素

1、家庭暴力存在原因:一是客觀上體力上處於劣勢,在捱打的時候比較被動,幾乎沒有反抗的餘地,偶爾反抗引來的可能是對自身更大的傷害。二是農村婦女自身法律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遭受暴力後雖然也知道是違法的事情,但是很多婦女因受“家醜不可外揚”等觀念的影響,或是根本沒有勇氣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導致配偶重複施暴。三是家庭暴力取證困難。雖然說目前已有了專門的家庭暴力鑑定機構,但是由於大多數婦女對家庭暴力的鑑定程序並不瞭解,遭受家庭暴力後不知道應該找誰,如何進行鑑定,什麼時間鑑定最合適,而且受害婦女在不打算離婚的情況下一般不會去做鑑定,從而導致家庭暴力取證困難。

2、土地權益問題存在的原因。一是婦女的土地多在未婚前的父母所居地,一旦結婚了,父母家所在地取消了她的承包經營權,丈夫家可能也沒有她的土地,從而失去土地。二是長期形成的土地種植傳統,女性出嫁后土地留在出生地,由自家兄弟代爲種植,並獲得經濟收益,導致廣大農村婦女認爲理所當然的土地承包權應當屬於兄弟,而不去爭取。三是土地承包以家庭爲單位,戶主大都是男性,這也導致廣大農村婦女在出嫁、離婚或者是喪偶等特殊情況出現時,土地作爲農村主要的經濟來源,不能隨婦女的住所、戶籍等變化而發生改變。

3、財產支配權有限問題存在原因:一是婦女意識裏她們最首要的任務仍然是照顧孩子和老人,因此並沒有積極努力爭取工作機會,農村婦女有相當一部分並沒有工作,導致她們對男士的依附性太強。二是就農村來說,家庭經濟來源仍以男士爲主,婦女會覺得自己“沒有說話權”,從而不去爭取財產權利。

【第9篇】維護農村婦女權益村規民約修訂工作調研報告

婦女不僅佔農村社會人口的一半,而且已成爲**市農業生產的主要從事者和構建和諧社會的主力軍。維護農村婦女權益不僅是貫徹黨的農村政策,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內容,而且關係到調動她們投入建設美好鄉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積極性,關係到社會的穩定、平安與和諧。從7月12日-8月30日,**市村規民約修訂工作調研組在全面普查的基礎上,通過走訪、座談、問卷、查閱資料等多種形式開展以維護婦女權益爲重點的村規民約修訂工作的專題調研,全面瞭解**市以維護婦女權益爲重點的村規民約修訂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形成尊重婦女、保護婦女、維護婦女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爲**市重返第一方陣凝聚人心、匯聚力量。

一、以維護農村婦女權益爲重點的村規民約修訂情況

**市下轄924個行政村,其中制訂村規民約的佔74.3%。在所有制訂村規民約的村中,以後制訂的佔93.2%,其中以後制訂村規民約的佔49%。制訂村規民約的部分村根據形勢需要進行了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在以來結合美好鄉村建設而進行,增添內容主要爲環境衛生方面。93.8%的村近年來沒有對村規民約中婦女權益相關條款和內容進行修訂。未制訂村規民約的村包括在很多年前制定了村規民約,但因村委會換屆、保管不當等原因,現在失去了村規民約。

通過調查瞭解,各村所制定的村規民約涉及的內容和條款多寡不一,最少的只有6條,多的幾十條。少數村內容簡單,只是針對某一個方面,比如針對消防而制定的村規民約,大部分村規民約內容覆蓋社會治安、鄉風民俗、鄰里關係、婚姻家庭、土地管理、文明衛生、計劃生育等方面,其內容體現了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無侵犯婦女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的內容。有的還細化爲夫妻共同承擔家務、共同承擔計劃生育、共同管理家庭財產、禁止性別歧視、反對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女嬰等條款。有文字可查的村規民約中沒有歧視婦女的條款。

調查中,91.2%的人覺得現有的《村規民約》執行得挺好。村規民約作爲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行爲規範,是村民自身的創造物,是村民共同利益的表達機制,體現了本村村民的意志和利益。村規民約還在美好鄉村建設中發揮了規範傳統倫理道德、促進鄰里和睦、推進移風易俗、加快科技生產、解決農村一般性糾紛等積極作用。調研中,大多數接受調查的村幹部表示隨着年輕一代村民學歷和文化素質的提升及生活水平的改善,大家普遍都能夠看懂並較好的執行村規民約了,婆媳和家庭矛盾明顯減少了、崇尚科學的多了、晚婚晚育的多了。村規民約在潛移默化中規範了村民的行爲,改變了他們的生活觀念。村規民約中倡導的行爲逐漸成爲村民的行爲規範,村規民約中禁止的事項成爲村民逐漸摒棄的行爲。在制定和執行村規民約過程中,政府有關部門及村委會都非常重視利用村規民約解決家庭問題。例如:某村的一女其夫大男子主義嚴重,且對其有暴力傾向,村規民約制定後,通過對其進行宣傳和教育,其夫逐步意識自己以前的做法欠妥並不再施暴,因爲村規民約中有規定,夫妻地位平等,反對男尊女卑。

二、以維護農村婦女權益爲重點的村規民約修訂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存在的問題

調查中,100%的村幹部認爲村裏的村規民約沒有違反男女平等原則的條款,96.5%的人認爲本村男村民和女村民享受完全一樣的福利待遇,並且完全平等。村規民約在維護婦女權益問題上能夠堅持男女平等原則,保證婦女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較好地維護了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但從調查結果綜合來看,村幹部理解的男女平等侷限在見諸文字的部分,有文字可查的村規民約和文件資料上都沒有明顯性別歧視的內容,實踐卻並非完全如此。

1.維護婦女權益的內容薄弱

從各村制訂村規民約的具體內容上看,涉及維護婦女權益的內容相對單薄,僅體現在婚姻家庭領域男女平等和計劃生育方面,相當一部分村沒有在村規民約裏對婦女權益做出保障。比如蚌山區下轄21個行政村,制訂村規民約的有19個村,其中15個村(佔比71%)的村規民約對婚姻家庭方面做出規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還有一個村村規民約內容共18條,在第六條提及“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另有6村(佔比29%)無任何關於婦女維權方面的內容。禹會區有行政村63個,制訂村規民約的有50個村。其中23個村(佔比46%)的村規民約都在第七條提到“樹立生男生女都一樣、女兒也是傳後人的婚育新概念”,5個村(佔比10%)提到“男女平等”,4個村(佔比8%)規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1個村除規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外,還對外嫁女戶口管理做出規定。17個村(佔比34%)的村規民約在6-10條左右,無涉及婦女權益的內容。在有文字可查的村規民約中很少有體現婦女婚嫁落戶、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拆遷補償、繼承、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權益保護的內容,這些缺失的內容恰恰是農村婦女權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部分。

2.婦女土地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農村女性出生後,按照土地承包政策,由其戶籍所在地分給土地,一般都能享受與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權利,而在結婚後戶口遷移到男方家庭才能享受嫁入村的村民待遇,不遷出戶口也不一定能享受原村的福利待遇。調查中70%村都實行外村女嫁到本村後,必須將戶口遷到本村才能獲得本村村民資格並享受村民待遇;8.2%的村不考慮戶口是否遷出,本村婦女嫁到外村後,在原村的福利待遇(土地承包經營權、徵地補償款分配、村集體經濟福利分配、宅基地分配等)將被收回;17.5%的村實行沒有遷出戶口的外嫁女,在徵地拆遷時,不享受本村拆遷補償款分配。由於農村實行 “三十年不變”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加之絕大多數村都不用預留機動地給新增人口分地,村裏也沒有新開墾地或村民自願交回的承包地,農村婦女結婚後在新居住地就很難取得承包地,同時也無法帶走在孃家時分得的承包地,從而喪失了土地承包權。即使孃家所在村集體不收回其承包地,由於土地承包系以家庭爲單位,無法對其進行分割等原因,也只能由孃家人繼續耕種。同樣,農村婦女一旦離婚便將戶口遷至孃家或再嫁的夫家,其在婆家村分的承包地便由婆家村收回作爲村機動地,或由離異的丈夫家庭繼續承包和使用,一旦前夫再婚後,其前夫所在村集體便會以前妻和後妻只能一人享受村民待遇爲由,收回離婚女的承包地或直接由前夫新娶的妻子承包、使用。土地不同於一般財物,無法遷移轉走。農村婦女在離婚過程中,很少有人對土地權益進行爭取,法院判決離婚時一般也不把土地作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即使對土地進行了分割,也很難執行。有些喪偶婦女平常與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斷,喪偶後即失去了在婆家繼續生活和居住的條件,土地權益也因失去家庭而流失。因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得不到落實,一方面直接影響到子女,一方面導致與之相關的財產權益包括土地入股分紅、徵用土地補償、宅基地分配、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收入的分配權等無法實現。出嫁女、離異婦女、喪偶婦女等幾類羣體往往因婚姻的變化而喪失土地承包權及相應其他權益,是土地權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羣體。這部分內容在村規民約中很少提及到,這說明文字公示的村規民約沒有明顯違背男女平等精神,但違背男女平等精神和損害婦女基本權益的村規民約不一定有文字記錄,卻在實踐中長期沿襲執行。

3.婦女生殖健康權利易被忽視

儘管法律規定實行計劃生育是男女雙方的事,男女雙方都有采取避孕節育措施的義務,但農村地區卻普遍缺乏相關的科學知識,同時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響,對男扎存在誤解,認爲男扎對男人身體傷害大,一旦男扎以後就無法做重活;如果採取酷扎的措施來避孕節育,無論男女身體一定會受影響,首先應作犧牲的是女人,避孕節育首先應該是“女人們的事”,導致許多農村婦女不顧身體狀況被迫採取輸卵管結紮、上環等避孕節育措施,嚴重損害了女性的生殖健康權利。調查中瞭解到因女同志身體原因不宜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而被動男扎比例不足10%,很少發現有主動男扎現象,其實男扎比女扎要方便和簡單,對於身體的影響較小,以後要想再生,復通機率比女的大。

4.留守婦女婚姻家庭問題隱患多

隨着農民工大量涌入城市,農村“留守婦女”羣體逐漸壯大,她們忍受着與丈夫長年兩地分居的孤寂,守着家中的一畝三分地,贍養老人,照顧孩子,一肩挑起全家的重擔。首先出於農村實際生活的需要,在農業生產的種、收、管理等環節中產生的繁重的體力勞動在男人外出打工的情況下都需要她們自己來承擔。其次由於自己男人不在家,缺乏心理安全保障,即使受到其他人的欺凌,或者被騙色劫財以後也不敢伸張,部分婦女即使在受侵犯的情況下不敢主張自己的權益。再次由於丈夫外出務工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缺乏思想溝通以及性交流,造成感情疏遠。尤其對於年輕婦女來說,性壓抑已經成了她們感情生活的一大痛楚。她們的丈夫在外打工同樣面臨兩地分居帶來的一系列情感問題,久而久之婚姻容易出現問題。一些婦女在遭受婚姻危機後,往往得不到公正適當的處理,致使無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原因

1.對村規民約的重視程度不夠

調查中從村規民約的具體內容上看,多村內容完全相同,脫離本村實際,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由於**市村級集體經濟相對薄弱,社會、經濟、文化發展滯後,村民利益衝突少,部分村民對於村規民約漠不關心。加之,村裏大部分青壯年長期或不定期外出打工,在家村民很少等客觀原因,造成了關注村規民約的村民很少。除了村委會制定(佔比1.7%),無論是全體村民參與制定(佔比10.7%),或是全體村民代表參與制定(佔比40.8%),或是部分村民代表參與制定(佔比17.2%),還是村委會制定後徵求村民意見後通過的(佔比29.6%),調查顯示村規民約的制訂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村委會和村民由於缺乏足夠的重視和經驗,在上級要求之下,可能草草照搬照套了事。比如蚌山區下轄21個行政村,制訂村規民約的有20個村,大部分村規民約內容與格式雷同,其中19個村(佔比95%)的村規民約互相照搬照套;禹會區轄區有行政村共63個,制訂村規民約的有50個村,其中32個村(佔比64%)的村規民約互相照搬照套。

2.部分基層幹羣觀念滯後,法律意識不強

通過統計顯示,接受問卷調查的村幹部高中以下學歷佔85%。農村基層幹部大多學歷低,法律知識缺乏,依法治村、依法行政意識淡薄。村幹部和村民遇事,喜歡用傳統習慣的方法解決問題,很少用法律手段解決。在制訂村規民約時往往以“合理”代替“合法”。一方面,在農村開展《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不夠廣泛深入,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力度不夠,採取的宣傳手段單一,沒有有效利用報紙、廣播、牆報和文藝巡演等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來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廣大人民羣衆思想沒有達成共識,沒有徹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對人們思想的束縛,男女平等寫在紙上,貼在牆上,但是沒有入腦入心。無論是真正由村民決議的還是由領導包辦的“村規民約”中的傳統文化糟粕往往揮之不去。“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等傳統封建思想在農村具有深厚的影響,併成爲利用村規民約損害弱勢婦女合法土地權益的思想基礎,導致侵犯婦女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另一方面,農村婦女法律意識和依法維權觀念淡薄,法律知識匱乏,往往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還認爲是合理合法的,而不積極爭取,很少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爭取男女平等權利。

3.農村婦女參政議政能力有待提高

當前農村,女性參政的比例偏低,參政議政意識差,婦女進入村民委員會、村民代表會議等農村權力機構的意識不強。**市目前現任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正職比例偏低,只有2.4%。女性參政的比例低,參政意識弱,導致在農村事務的決定過程中,婦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見難以得到充分的表達,婦女利益訴求的渠道不夠暢通,保證不了農村婦女在農村事項決策中的參與權,弱勢婦女的權益更難以得到維護。相對於其他村民,出嫁女、離異婦女、喪偶婦女等幾類羣體處於弱勢,村裏的男性和媳婦是一個更大的利益集團,如果要給弱勢婦女羣體分配土地權益,就必然會影響到他們的既得利益,於是在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制定相關村規民約時,女性代表比例低,弱勢婦女代表更低。由於村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侷限性,村規民約往往反映的不是全體村民,而是一個利益集團的利益,婦女特別是弱勢婦女的呼聲難以得到反映,導致弱勢婦女不能平等享受權利。

4.相關法律可操作性欠缺

對於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的保護,各類法律法規均有明確規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規定:“農村劃分責任田、口糧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不得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婦女結婚、離婚後,其責任田、口糧田、宅基地等,應當受到保障”。第三十二條規定:“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徵收或者徵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第三十三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爲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的,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的權益”。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條也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第三十條規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這些規定,對結婚、離婚和喪偶的女性而言,無疑具有保障意義。從調查的情況看,現行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內容還比較籠統,在實施過程中可操作性仍有欠缺。許多法律政策尊重男女平等,沒有歧視婦女權利,但因沒有充分考慮現實的社會性別利益關係和婚姻關係的流動性,使法律政策在實施過程中給農村婦女帶來不利。在實際生活中,這些法律規範並未得到充分貫徹實施。當女性婚姻狀態發生變化時,原居住地的發包方就以女性在新居住地可獲得承包地爲由收回原承包地,而新居住地也以女性在原居住地應有承包地爲由拒絕爲女性提供承包土地,這就致使女性在原居住地和新居住地都無法承包土地。

5.對違法行爲缺乏必要的制約和監督

從收集上來的村規民約看,除了少數幾個明確規定了違約責任外,絕大多數村規民約沒有明確違約責任。遇到村民不執行或違反“村規民約”時,村級組織用教育、規勸和道德譴責多,用其他手段少或沒有手段,對村民作用有限。

根據我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徵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應通過村民會議討論決定,而村民會議的表決原則是“多數決”原則。調查中71.3%的村取消出嫁、離婚、喪偶等婦女羣體有關權益的決定,是通過村民代表會研究決定的,在村民代表共同利益的驅使和地少人多的情況下,少數人的權益難以得到保證。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規民約需報鎮人民政府備案。這本身就是一個監督機制,而實際中,有些村目前還沒有對村規民約進行備案,鄉鎮幹部對村規民約制定實施情況還不完全掌握,無法對其進行監督。有些村對村規民約的宣傳不到位,村規民約只不過是應付檢查或做給人看的花架子,村民不瞭解其內容,根本就沒有發揮作用,致使有些地方的村規民約流於形式,成爲擺設。

當女性土地權益受到侵害時,《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了“應當停止侵害、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侵權方應承擔民事責任。然而,由於農村女性不善於甚至不習慣用法律武器來維權,加之女性對男性主導地位的習慣和認同,致使侵犯女性土地合法權益的行爲得不到及時制止與遏制,使侵犯女性土地權益的違法行爲成爲習慣。

三、對開展以維護農村婦女權益爲重點的村規民約修訂工作的建議

(一)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增強男女平等意識

居大對全社會、特別是對各級領導幹部宣傳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力度,要在各級各類幹部培訓中增加對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及男女平基本國策等課程的培訓,有效提高領導決策層、執法者、基層幹部的男女平等意識,使之一方面能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在制定政策時增強性別意識,能自覺依法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同時,要組織基層幹部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使之知法、懂法、帶頭用法。各級鄉鎮政府應充分認識村規民約在村民實現自治過程中的重要作用,運用法律知識指導和管理村務。正確認識村規民約的性質和效力,克服過分強調村民自治的偏見,保證村民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實行自治。

宣傳、文化、司法、婦聯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通過報紙、廣播、牆報、“送法進村(家)”、普法培訓班、文藝演出等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張旗鼓地在各基層組織廣泛深入地開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村規民約》和其他與婦女權益密切相關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活動,要大力宣傳“維持人口與資源平衡不能以犧牲婦女利益爲代價”的觀點。把高層意識逐步轉化爲廣大人民羣衆的共識,增強廣大幹部羣衆的法律意識、男女平等意識和依法建章立約的自覺性,形成全社會共同保障婦女權益的良好環境氛圍。逐漸改變“重男輕女”、“男尊女卑”、“從夫居”等傳統思想觀念,改變以村規代替法規的現象,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原則,提高婦女在農村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地位。農村基層婦女組織更要發動婦女積極參與學習和宣傳活動,提高婦女的法律意識,使她們瞭解國家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利,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遇到依靠自身力量不能解決的問題時,能懂得向有關組織求助,懂得藉助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媒體手段來維權,以制止和減少侵害婦女土地權益現象的發生,從而根本上維護農村婦女的權益。在美好建設系列培訓中增加男女平等、婦女發展等相關內容,使男女平等成爲村民的自覺觀念,使保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成爲農村新時尚。把宣傳、落實“村規民約”與加強農民社會公德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融入農村日常生活。通過定期宣傳、創建評比等系列活動和措施,增強村規民約的權威性和約束力,促使村民信守村規民約,實現村民自主共建。

(二)提高婦女在村務管理中的參政水平

當前村級事務往往是由村幹部和村民代表決定,婦女在利益分配中處於不利地位。各基層組織要高度重視農村婦女自身綜合素質的培養與提高,給予婦女更多的經濟、政治、社會參與機會。**市《-婦女發展綱要》中,明確要求到,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正職達到7%比例,以增強女性在決策層的話語權。進一步完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相關法律,在《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對村民代表大會女代表的比例做出明確規定。建議女村民代表佔村民代表組成人員的1/3以上,增強維護婦女權益的可操作性。在村務管理和決策中,要採取有利於促進女性參政的性別保障措施和民主競爭機制,保證婦女在村務重大事項管理中的參與決策權,特別是與弱勢婦女切身權益相關的土地承包權調整與分配等事項,一定要有足夠數量的弱勢婦女參與方案的討論和決策,讓婦女有充分的參與權和表決權,暢通婦女利益訴求的渠道。

(三)建立並完善保護婦女土地權益的法律體系

爲了增強該法在實施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完善相關立法,使保障婦女土地權利的法律具體化。各有關部門應出臺有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障的規範性文件,對農村婦女特別是外嫁女、離婚婦女、大齡女青年、“農嫁居”婦女及其子女、居嫁農婦女等在土地承包、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福利保障、宅基地分配等方面的權益進行明確規定,使農村婦女不論結婚與否或婚姻狀況改變後享有應有的戶籍、居住地選擇權及相應的土地權益。詳細規定農村婦女(含入贅女婿)結婚後或婚姻狀況改變後戶籍、居住地選擇權利以及不同情況下享有權利的原則。對男到女方落戶和女到男家落戶的,戶籍所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應給其承包土地的權利;如果戶籍尚未遷移的,應動員其將戶籍關係遷入現居住地。對婦女出嫁後與男方共同生活在女方居住地,而戶籍又未遷的,應保留其承包地。其所生子女隨父母申報登記農業戶口的,應享受同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對於離婚或喪偶婦女及其所領養子女,戶籍關係未遷移出的,應保留其承包土地的權利。離婚或喪偶婦女返回孃家或再婚,均戶隨人走,應享受與當地村民同等的承包土地的權利。對於純女戶或獨生女戶,有男方到女方落戶,贍養父母的,應給予土地承包權。法律政策要正視性別差異,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儘可能偏向農村弱勢婦女。例如,農戶土地承包合同登記可以實行夫妻雙名制,夫妻各持一份,雙方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在轉讓、租賃土地時要出具雙方所持有的兩份土地承包書,並由雙方簽名才能生效,保障婦女在分居、離婚和喪偶情況下土地承包權的安全。儘快確立出臺“出嫁女”、喪偶婦女、“農嫁非”、離婚婦女等在原村組織的村民資格,加大執法力度,切實保護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對村規民約的修訂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制定和修改村規民約,要充分發揚民主,從實際出發。村規民約是每個村民在日常生產生活中必須遵守和執行的行爲規範。只有充分發揚民主,從村民中來,到村民中去,才能廣泛徵求羣衆意見,真正反映全體村民的共同利益和願望,調動村民參加自治的積極性,自覺自願地遵守執行,使其成爲名符其實的“民約”。建議村規民約的制定和修改,一般應該經過五個步驟。第一,村民委員會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針對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和村民羣衆普遍關心的事項以及與本村發展和建設密切相關的問題,通過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提出村民自治章程需要規定的內容,確定在哪些方面制定村規民約。第二,就提出的問題和事項,發動村民廣泛討論提出意見,並集中上報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意見,擬定出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草稿,再發給村民徵求意見。第三,提交村民大會審議通過。在審議討論過程中,要根據村民的討論意見,作進一步的修改完善,然後交付表決,以到會人數的過半數通過。對一些分歧比較大的問題,可以暫不規定,待成熟之後再補充完善。第 四,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通過後,應當以適當的形式公佈,可以印發各家各戶;也可以張貼公佈。第五,按照規定報鄉鎮政府備案,接受監督。

居強國家法律對村規民約等的指導和規範,建立“村規民約”審查制度。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時,出臺相關法律條文,規範政府監督、管理村規民約的具體權限和程序,對涉及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規定、土地權益處置的決定進行徹底清理,對未付諸文字部分的村規民約中侵害婦女合法財產權利的條款堅決予以清除,堅決制止村委會、村民小組制定的土政策大於法律的做法,完善對村規民約的審查和監督,確保村民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行使自治權。針對“村規民約”實施中部分弱勢婦女權益受到侵害的問題,由婦聯、民政等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維護農村土地婦女權益的專項檢查,廢除侵害婦女土地權益的隱形的“村規民約”,指導村民增加保護婦女權益的條款和內容,落實男女平等、家庭和睦、婚嫁落戶、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拆遷補償、繼承、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各項權益。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藉口剝奪婦女的合法土地權益。針對“村規民約”執行難的問題,除在“村規民約”中明確提出違約責任,如批評教育、賠禮道歉、違約責任通報、責令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取消享受或者暫緩享受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和優惠待遇等外,還要建立和完善執行的組織協調機制,在村委會的領導下由村民代表組成執行機構,對違約責任人執行違約處罰,並張榜公佈,以強化“村規民約”的執行力。

【第10篇】農村婦女維權工作的調研報告

近幾年,隨着鄉鎮婦聯及相關部門對法律法規知識的大力宣傳和普及,農村婦女的法律意識逐步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也有所增強,農村婦女權益保護工作取得了長足進展。但是,農村婦女權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問題,作爲一員女村官,我有必要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從事不同行業的農村婦女,就婚姻關係、家庭財產和土地承包等幾個方面進行調查研究。

調查結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農村婦女維權意識明顯提高,但仍待加強

調查結果顯示:廣大農村婦女的法律意識、依法維權能力在不斷提高,在走訪調查的農村婦女中,大多數婦女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有些婦女表示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會向有關部門尋求幫助;有些婦女清楚的知曉夫妻之間是應該互相尊重、相互撫養,那種關起門來打老婆的事情已經不再是簡單的家務事;有些婦女知道在受到諸如家庭暴力問題時應該報警或者尋求當地婦女組織幫助。12年以來,我和村婦女主任共接待周石莊2例離婚婦女要求分配財產的案例,通過我們的調解,她們享受到了應有的權益。順河鎮婦聯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擾的婦女6人,其中5例調解恢復和諧家庭,一例最終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了自己的人身權利。

種種現象表明,廣大婦女已經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經能夠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同時也看到,廣大農村婦女中正在承受或者長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觸犯法律的也有人在。這些現象說明農村婦女的權益保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利得不到有效保護

廣大農村婦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後住所、戶籍所在地都發生了變遷,但是土地卻不能隨住所、戶籍的變遷而變動,而且大多數農村婦女主動放棄土地的種植和收益權利。當土地承包權益受到侵害時有75%的婦女不知道找哪個部門解決,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補償金分配時有56%的婦女知道積極爭取。

三、農村婦女享有的財產支配權侷限性較大

在針對家庭財產由誰管理的問題時,有80%的婦女表示對家庭的財產享有一定的支配權利,這也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廣大農村婦女的家庭地位明顯提高。但在問及家庭重大問題決策權時,都異口同聲的說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當男女雙方針對某一重大決策問題有分歧時,即使婦女知道自己是正確的,但多數情況下卻仍然做不了主。這也同時說明了婦女所享有的財產支配權侷限性還很大,婦女的權利觀念仍趨保守,婦女的意識還有待於進一步提升。

四、家庭暴力問題仍需重點關注

在調查婦女中,有10%甚至更多的婦女表示曾被配偶打過,這是一個比較令人擔憂的數字。當然也可能被打過的,有很多並不能構成家庭暴力,但是從這個數字中,也隱隱透露出,廣大農村婦女的家庭生活幸福指數並不是很高。

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與因素

1、家庭暴力存在原因:一是客觀上體力上處於劣勢,在捱打的時候比較被動,幾乎沒有反抗的餘地,偶爾反抗引來的可能是對自身更大的傷害。二是農村婦女自身法律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遭受暴力後雖然也知道是違法的事情,但是很多婦女因受“家醜不可外揚”等觀念的影響,或是根本沒有勇氣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導致配偶重複施暴。三是家庭暴力取證困難。雖然說目前已有了專門的家庭暴力鑑定機構,但是由於大多數婦女對家庭暴力的鑑定程序並不瞭解,遭受家庭暴力後不知道應該找誰,如何進行鑑定,什麼時間鑑定最合適,而且受害婦女在不打算離婚的情況下一般不會去做鑑定,從而導致家庭暴力取證困難。

2、土地權益問題存在的原因。一是婦女的土地多在未婚前的父母所居地,一旦結婚了,父母家所在地取消了她的承包經營權,丈夫家可能也沒有她的土地,從而失去土地。二是長期形成的土地種植傳統,女性出嫁后土地留在出生地,由自家兄弟代爲種植,並獲得經濟收益,導致廣大農村婦女認爲理所當然的土地承包權應當屬於兄弟,而不去爭取。三是土地承包以家庭爲單位,戶主大都是男性,這也導致廣大農村婦女在出嫁、離婚或者是喪偶等特殊情況出現時,土地作爲農村主要的經濟來源,不能隨婦女的住所、戶籍等變化而發生改變。

3、財產支配權有限問題存在原因:一是婦女意識裏她們最首要的任務仍然是照顧孩子和老人,因此並沒有積極努力爭取工作機會,農村婦女有相當一部分並沒有工作,導致她們對男士的依附性太強。二是就農村來說,家庭經濟來源仍以男士爲主,婦女會覺得自己“沒有說話權”,從而不去爭取財產權利。

由調查結果可看到,廣大農村婦女的維權意識明顯增強,家庭地位也在提高,可以說總的形勢是好的,但是 在農村,家庭暴力、土地糾紛、財產支配分割等存在的問題,依然容不得有半點鬆懈,針對這些問題,應該提高普法維權的力度、廣度、深度,注重個案維權。

解決維權問題的建議與措施

就目前婦女維權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看,婦女問題是社會問題,它存在於社會的方方面面,滲透在社會的每個角落。雖然國家已經設出代表和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專屬

部門婦聯來幫助婦女解決困難,但是也正是因爲此,形成了婦女工作也只有婦聯做的不良局面。其實婦女工作是全社會的,僅靠婦聯是遠遠不夠的。要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整合社會資源,推動解決維權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形成全社會都來關心關注支持婦女維權工作的氛圍,實現社會化維權大格局。

1、創造良好大環境,構建社會化的維權工作格局

在維權進程中要跳出傳統、單一的維權模式,打破婦女工作婦聯做的侷限模式,確立社會化維權的新觀念,用科學發展觀積極探索和思考婦女合法權益維護的有效途徑,建立健全婦女利益的有效機制,使婦女的各項權益真正落到實處。大

一是打造依法維權的法治環境。通過深入普法、嚴格司法、違法必究等環節,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公正,爲婦女維權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二是強化婦聯維權的職能作用。婦聯自身要解放思想,不斷完善和創新工作方式,依據法規和政策,及時提出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實施辦法和建議,切實解決婦女維權方面帶有羣體性、傾向性的熱點、難點問題。三是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維權工作。實現婦女維權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必須構建起全方位、開放式的社會化維權的大格局。要以婦女發展和維權需求爲目標,依靠黨委領導,爭取政府支持,協調社會力量,推動民衆參與,逐步形成社會化、法制化婦女維權工作新模式。

2、從婦女本身做起,提高廣大婦女的整體素質

提高法律素質,增強廣大婦女自我保護的能力。鼓勵婦女通過各種渠道,學科學、學法律,不斷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識,鼓勵婦女靈活運用法律保護自己,自覺地維護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中的平等地位和發展權利,在婦女最廣泛的參與中促進兩性和諧平等發展。

加強文化教育,增強廣大婦女社會競爭的能力。不僅要加強婦女基礎文化教育。保證女童適齡入學率,降低在校女童輟學率,確保婦女兒童受教育的權利。同時要把成人婦女的再教育納入正規化、系統化的軌道,爲婦女終身學習創造良好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