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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荷鄉好家長”評選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國小“荷鄉好家長”評選活動方案

爲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提高家長對孩子健康成長、興趣愛好、全面發展的重視度,激發家長陪伴孩子健康成長的責任感、榮譽感,進一步豐富我校家庭教育內涵,依據《寶應縣中國小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行動計劃》安排,經研究決定開展寶應縣魯垛鎮中心國小“荷香好家長”評選活動。

二、評選範圍及數量

全校各班學生家長,“荷鄉好家長”表彰率不低於30%。(一一班3名家長,二一班6名家長,三一班6名家長,四一班6名家長,五一班9名家長,六一班8名家長。)

三、“荷鄉好家長”評選標準

1、重視孩子的教育,把孩子的人格健全、道德完善放在首位,努力培養孩子獨立自主、持之以恆、勤儉節約等個性品德和良好習慣。

2、擁有一顆童心,在日常生活中注重把童年、童心還給孩子,讓孩子輕鬆、自由、愉快地成長。

3、重視家庭文明建設,盡力爲孩子營造和諧、健康、溫馨的成長環境。

4、對孩子堅持正面教育,耐心疏導,教育中既嚴格要求,又關心幫助;不溺愛,不粗暴,做孩子的知心朋友。

5、努力挖掘孩子潛能,關心孩子全面發展,積極支持孩子參加各項活動,培養孩子特長,促進孩子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

6、工作積極,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處處爲子女作表率。

7、積極參加家長會,樂於學習教育理論並運用到實際教育中。

8、熱情支持,並密切配合學校各項工作的開展,對學校進行正面的宣傳,主動熱情地向學校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建設性的意見。

9、經常與老師取得聯繫,積極配合老師對孩子進行教育。

10、子女在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法、學習能力、道德修養、行爲習慣等方面有明顯進步。

四、評選流程

第一階段,公佈方案,各班級在班級羣中發佈評選方案,明確評選條件。

第二階段,申報階段,各位家長參照評選標準自主申報或由家長委員會和班級任課教師推薦申報,填寫申報表。

第三階段,表彰階段,在家長學校活動中進行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

第四階段,事蹟展播,根據各班遞交的“荷鄉好家長”資料,擇優在魯垛國小微信公衆號進行事蹟展示,並邀請優秀家長代表進行家教方式方法經驗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