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信息簡報

國小信息報送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國小信息報送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要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了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二、教室、實驗室、微機室、語音室等門要開啓自如。

三、學生不得抽菸、點蠟燭,嚴禁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四、不準亂拉電線、不準用電燒開水,禁用電爐等電器。

五、電器產品的購置、安全由專人負責,非專業人員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各電器設備房要做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六、圖書室、閱覽室、實驗室、微機室等有關場所嚴禁煙火,不準將易燃品放置室內。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切斷電源。對易燃、易爆化學藥呂要設專人妥爲保管,並定期檢查。

七、定期組織師生員工實習消防設備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萬無一失。

消防制度

按照省市縣防火工作會議精神要求,針對我校今冬防火工作的實際情況,估做出如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認清形勢,提高警惕,增強責任感

各班要成立防火小組,由班主任做組長,確保今春在校內、教室內,不發生火災,確保學生在校正常上課。

二、加大防火宣傳工作,增強師生防火意識,必須做到防火工作人人有責。

三、嚴格落實防火措施,積極預防可能發生的各種火災隱患,各班教室的爐子必須有專人負責,放學後必須徹底清理爐膛內的火,必須全部熄滅後再倒垃圾,避免有爐火和垃圾一起倒,引起不必要的隱患。

四、學校要加強防火隊伍的建設,以校長任組長,各班主任爲成員的防火隊伍,要有防火工具。做好疏散工作,使每位隊員都掌握撲救和安全避火方法,減少人員傷亡。

乘車制度

1、學校必須僱用交通客車(班車或出租車)不許搭乘貨車或三輪車。

2、所僱用的車無安全隱患,手續必須齊全,司機駕駛技術嫺熟,經驗豐富,嚴禁司機酒後駕車。

3、必須有領導或教師帶隊,人員多時,校長必須親自帶隊。

4、乘車前必須向學生講清事項,下車時工作人員要作好疏導工作。

5、乘車不許超員。

6、乘車期間不許與司機閒談、嬉鬧。

汛期制度

一、學校及村小要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層層簽定責任書。

二、汛期內要經常對學生進行防汛、防洪、防雷電等常識知識的教育提高學生的自保自救能力。

三、禁止學生到河裏、大眼井、雨水積水坑等地方洗澡,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

四、放學時,遇有下雨或大雨將至的天氣,各班不許隨便放學,學校要統一指揮工作。

五、建立學校家庭臨控網絡。隔河的學生,雨天、發水期要做好接送工作。

六、汛期內要定期檢查學校的各類戶舍,有隱患的必須停用。

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隱患領導組織。

二、學校定期對學生校舍、場地、桌、椅設施進行排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並及時整改,不留隱患。

三、每月對整個學校的安全工作要進行一個書面的安全彙報。

四、隨時隨地對學生進行安全防範意識教育,並隨時隨地跟蹤學生,檢查學校各種物品和設施安全可靠性。

五、做好各種安全記錄和安全隱患記錄及整改記錄。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建立和完善教師安全工作培訓制度。

2、學校成立安全工作培訓組織,由學校領導對教師進行安全講座。

3、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繫,增強教師的安全知識。

4、教師在培訓中,一定要認真做好筆記,按時參加培訓,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5、學習時間定於每月的3—4號。

6、學習內容有關安全知識,如:《交通知識》《防火、防電、防煤氣中毒》《食物中毒》等等。

7、學校領導定期對教師培訓情況檢查,把檢查結果記入教師檔案,做爲教師考評、晉職、晉級的依據

安全工作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2、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3、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點,學校利用校會、班級利用班會,隊會進行進行安全教育。

4、各班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活動。

5、學校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並寫出排查報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事故及時上報。

6、加強值班管理,值班人員認真負責,節假日按時交接班,不出現空檔。

7、教師上課不準脫堂,體育教師上課要有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不組織學生參加大型的集體活動,如必須參加先向上級請示,並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

9、不組織參加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如救火、防洪。

10、上學、放學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佩戴安全帽,右側通行,不滿12歲的學生不準騎車,路上不準撒把。

11、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講座,必要時可與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聯繫,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爲確保學生在校安全,嚴格執行安全報告制度,使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後,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1、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學校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撥打急救電話“120” ,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採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1、管理檔案人員首先認真負責,管理好學校所有安全檔案材料。

2、須整理材料,及時整理。

3、負責學校所有的安全材料歸檔。

4、積極利用檔案材料做好教師服務工作。

5、積極配合教師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傳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1、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校長爲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安保主任爲副組長負責傳染病治工作,並負責疫情報告,各年級班主任負責疫情觀察。

2、嚴格執行衛生防疫站制定的各類傳染病管理要求。

3、開展多種形式的預防傳染病知識宣傳工作。

4、提高師生員工自我保護能力。

5、學校要做到常與家庭溝通,取得家長支持,有效預防各類傳染病的發生。

6、堅持晨檢制度,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7、如有疫情發生,積極採取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大型活動申報制度

爲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申報制度。

一、運動會、春遊、越野賽,美術生野外寫生等活動必須履行以下手續:

1、美術生野外寫生由美術專業教師寫出書面申請,報教導處批准,學校備案。

2、春遊、越野賽等大型活動,由組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同意蓋章交教體局體衛股批准。

二、組織上述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在申報時必須制定詳細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以書面形式交安全領導審覈,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批准。

國小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並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複印件)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並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誌,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國小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學校的水電工是學校水電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水電管理要本着安全、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全校的水電安全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督查,水電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結合的形式保障師生員工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的用水用電。

3、水電工要時時、處處對全校的供水、供電、線路進行安全預警檢查,發現水電安全隱患或個人亂接亂拉水電線路的應強行拆除,排除安全隱患。

4、對於無故破壞水電設施的行爲全體師生都有監護管理的權力,應該及時制止和報告學校。

5、各處室有義務對本室人員和學生加強安全防範教育,禁止違章使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排除。

6、對大功率的電器(如取暖器、電水壺等),需謹慎使用,必要時所在的部門或個人應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覈批後進行安裝和使用。否則造成事故後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國小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並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審覈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註銷,數據變動及時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5、臨時人員必須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手續,並按學校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國小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爲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由校長任組長,各部門主任爲組員。

2、建立教師隨車制度。

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於每小時5公里。

(8)載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承擔責任,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立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5、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家長不允許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

(3)接學生上學時,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6、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6)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方可出車。

(7)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8)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9)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0)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11)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2)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3)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並說明原因。

7、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於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輛交與他人或與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覈辦法處理。

(8)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僞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規定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菸、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爲等。

8、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對家長有禮貌,對學生有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並儘量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髮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告知學校。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校車管理領導小組。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學生,要提高警覺,並向學生證實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學生。

國小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一、加強安全教育。體育教師在體育課、課間操、課外活動和運動競賽中,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造成運動傷害的原因、後果和預防措施,要求學生在體育活動時遵守紀律、思想集中、嚴肅認真、掌握科學鍛鍊方法。

二、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要使學生知道每一項運動動作的技術要領,懂得鍛鍊和保護的方法以及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和應該注意的事項。教師應耐心地指導學生練習,並多做示範動作。要加強運動安全保護,並逐步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和互相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學組織。嚴格活動紀律,嚴格規定運動程序,克服體育活動中打鬧、渙散的現象。

四、體育教師要與班主任密切合作,建立學生體格檢查制度。對於有病與體弱的學生,指導他們進行適當的體育活動。

五、體育場地和器木纔等設施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體育衛生標準要求,與學生年齡、特點相適應。體育教師和體育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合理劃分運動場地和設置警戒標誌,並根據具體情況規定運動秩序和規則。場地、設備應注意經常檢查,及時修理,消除隱患。

六、進行鉛球、壘球等投擲運動時,特別要加強組織、嚴格紀律、認真保護。

七、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衣着應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運動服和無跟軟底鞋。衣服要寬鬆,不應穿帶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帶金屬徽章、別針、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質物體等。

八、課內外體育活動要嚴密組織,嚴格紀律。體育設施必須安裝牢固。學生不得攀爬有關體育設施,如:藍球架等。

國小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爲了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爲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痹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並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危險活動、遊戲或實驗。

4、教師發現學生有異常或心理疾病,可能導致本人或他人出現不可預知的傷害,須及時告家長(監護人),班主任要有明確記載,並及時通知相關任課教師;

5、發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並協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國小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一、爲了加強我省中國小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學校校長是學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規,保障學校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學校消防安全全面情況;

(二)爲消防安全提供必須的經費和保障;

(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和責任人,簽定責任書;

(四)組織消防安全檢查,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確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門、單位或主管人員,建立教職工義務消防隊;

(六)組織制定符合本校實際的撲救初起火災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三、學校消防管理部門、單位或主管人員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消防法規、規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研究貫徹意見和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

(二)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制定消防經費預算;

(三)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指導消防重點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

(五)結合學校和學生的實際情況,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對教職工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七)檢查學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實情況,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運轉、使用、管理情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工作臺帳;

(八)負責組織初起火災撲救工作,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九)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十)參加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

四、學校內部各單位要按照學校的要求,在消防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和措施;

(二)對單位內部的教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爲;

(四)接受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的檢查指導,整改火災隱患;

(五)學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五、學校要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爲內部檢查、考評、評先選優的重要內容。對消防安全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學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教育;對發生火險、火災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紀律處分等處理。

六、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校長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學校內部下列單位(部位)應是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教室、學生宿舍、食堂、體育場(館)、醫務室、物資倉庫及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公衆聚集場所;

(二)圖書館、閱覽室、檔案室;

(三)水、電、氣、暖等生活要害部門(部位);

(四)計算機室、電化教學中心、實驗室;

(五)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單位;

(六)施工現場;

(七)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學校消防重點單位(部位)除認真執行學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外,還應該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職責,落實防範措施,保證消防安全。

八、學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設施處於正常完好狀態。

嚴禁下列行爲:

(一)佔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學生在校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將消防疏散標誌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疏散的行爲。

九、學生宿舍是學校消防安全的重點,要制定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防火工作責任。要在學生宿舍樓內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管理,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違章點蠟燭等使用明火的行爲,嚴禁違章接拉電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及時清除宿舍內雜物,保持通道暢通。

十、學校的改建、擴建、裝修等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應當將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關審覈,審覈批准後方能組織施工。工程竣工後,經公安消防機關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一、學校不得將場地、校舍出租給企業或他人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和經營活動。

十二、學校要對施工、大型活動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學校的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管人員,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防範措施。

十三、發生火災時,要立即組織實施滅火和啓動應急疏散預案,並及時報警,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嚴禁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滅火。學校要爲公安消防機關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火災撲滅後,要配合公安消防機關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認定事故責任,覈定損失。

十四、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組織檢測、維修和保養,丟失、損壞、過期的,要及時補充、維修、更換,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對校園內消防供水系統定期檢查維修,確保正常運行。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測。

十五、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單位或主管人員對學校的消防工作負有監督、檢查和組織整改的職責。

十六、學校消防檢查應堅持定期檢查與經常性檢查相結合。檢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消防制度及責任落實情況;

(二)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況;

(六)有無違章用火、用電等情況;

(七)消防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理情況;

(九)水、電、氣、暖等重要設施、設備的運行情況;

(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十七、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能馬上整改的要立即組織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要採取有效防範措施,保證安全;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師生生命安全的設施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

十八、消防安全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或相關責任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十九、學校要自覺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對提出的工作要求,要認真落實;對要求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認真組織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

二十、對學校周邊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學校無力解決的。校內重大火災隱患,學校要提出解決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及時報告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

二十一、學校要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安排課時,聘請公安消防專業人員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提 ww 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逃生技能。

二十二、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訓。培訓的內容應包括:

(一)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學校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的知識和技能;

(五)組織學生緊急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十三、學校制定的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指揮機構;

(二)有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崗位、職責;

(三)報警程序;

(四)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工作措施;

(五)撲救初起火災的措施;

(六)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二十四、學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撲救初起火災的演練。按照應急疏散預案的要求,組織一次火場應急疏散演練。

二十五、消防演練時,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設置明顯標誌,防止在演練過程中發生傷害事故。

國小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爲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主管領導和園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主管理領導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爲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鬆、不

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學校,經主管領導和校長同意並簽名即可。由校長記錄公里數,主管領導會同司機一起進維修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3、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纔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必須保持車內外清潔整齊。

3、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然後通知學校。

五、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後由園長簽名,財務方報銷。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學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接送學生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下車後檢查車內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然後鎖好車門並將鑰匙交到學校辦公室。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纔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五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12、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或門衛室,隨時等候出車。

13、司機要服從主管的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4、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並說明原因。

15、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並把鑰匙交到辦公室,不準私自用車。

16、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7、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