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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信息快報處管理制度

爲了預防、控制學校突發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提高快速反應、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學校各項設施的安全運行,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辦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信息快報處管理制度

一、信息快報的範圍:

凡涉及我校及師生員工的突發異常事件,均屬於信息報送的範疇,主要包括:

(一)異常現象:

指校園內設備設施、空間、師生員工心理等出現與正常狀態不一樣的現象,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師生員工造成傷害的;

(二)突發事件:

指突然發生並有一定的安全隱患的事件,包括不限於下列事件:

意外傷害、交通事故、消防安全、食物中毒、財產損失、輿情安全等。

1. 校內或校外發生的可能或已經導致師生員工傷害或死亡的事

件。

2.師生員工乘坐的車輛(含公交、學校集體活動租用車輛等)在校內外發生交通安全事故。

3.校內出現的消防安全事件或校外消防安全事件涉及師生員工的。

4.校內校外出現師生員工疑似食品衛生中毒症狀且需送醫院治療的。

5.學校或師生員工個人丟失、被騙、被盜等造成財產損失的。

6.其它涉及學校和師生的安全事件,比如涉及師生的安全突發事件被公安機關調查,或被媒體(含自媒體)刊載、轉發及炒作的事件等。

二、信息快報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常識,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人人成爲安全巡檢員;

2、建立快速反應、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重大突發事件達到及時報送、控制,保障學校及師生安全。

三、信息快報原則:

1.堅持“有事皆報”的原則。凡涉及師生安全的突發事件均須及時上報,無論是在校內發生還是在校外發生,無論是上學期間還是在假期發生,無論師生有無生命危險,無論學校是否有責任等均需應報盡報。否則,視爲瞞報。

2.堅持“首問處置”的原則。當校園突發異常事件發生時,第一發現人爲首問責任人,第一時間向校區執行校長進行彙報,同時排除險情。校區執行校長要立即報告校長室,校長室酌情處置,將屬於安全的突發事件向景區社會事業局報告,校區在30分鐘內,填寫《梅嶺國小突發異常事件信息快報快處表》(見附件)並逐級上報。此後,根據事態進展以及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的要求,及時做好後續信息報送。否則,視爲遲報。

3.堅持“真實詳實”的原則。報送的信息內容應當真實、客觀,對涉及校區、人員姓名、年級班級、事發描述、採取措施、後續應對措施等信息要素要完整、準確、精煉。如對傷害或死亡人數以及事故原因或其它關鍵信息上報不全、不實,則視爲謊報。

四、組織架構:

(一)組織機構

1、成立梅嶺國小突發異常事件快報快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執行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

(1)負責信息報送、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處置。

(2)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防控措施。

(3)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指揮、控制和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4)及時通知上級領導,並以多種方式通知全校師生。

(5)按要求填寫“梅嶺國小突發異常事件信息快報快處表”並逐級上報。

2、成立校區突發異常事件快報快處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

(1)及時報告校長室,及時通知校區師生。

(2)負責校區安全信息報送、應急預案的制訂、處置。

(3)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指揮、控制和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4)按要求填寫“梅嶺國小突發異常事件信息快報快處表”,並逐級上報。

五、處置流程:

(一)異常現象: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教育教學、生活服務等設備設施,“發現即上報”,並實行閉環管理。

教師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拍照 通過企業微信“快報快處”申報 校長室、校區執行校長審批 校區發展保障部處理 校區發展保障部將處理結果拍照反饋給教師 教師對反饋進行評價。

(二)突發事件:

教師向校區執行校長彙報 校區執行校長向校長室彙報 校長室指示 進展及辦結匯報 校長室向景區社會事業局彙報 校區按要求填寫“梅嶺國小突發異常事件信息快報表”並逐級上報校區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做好後續工作

六、獎懲辦法:

如出現不報、瞞報、遲報或者謊報的,則根據具體情形進行如下相應處理:

1.對校園突發異常現象視而不見,爲逃避安全責任,不進行快報的人員,而有事實證明該人員是首問責任人,未能盡到“人人都是安全巡檢員”的責任,學校將視事態發展程度,依據《梅嶺指南》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能積極上報校園異常現象的人員,學校將予以表彰,設定一、二、三等獎,給與200-800元的物質獎勵。

2.安全事件發生後,因未能及時上報,而造成惡劣影響,產生次生災害,將視事態發展程度,依據《梅嶺指南》相關規定,視同一級教學事故進行處理。

3.安全事件發生後,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對工作不得力,推諉、拖拉,扯皮的人員,將視事態發展程度,依據《梅嶺指南》相關規定,視同二級教學事故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