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信息簡報

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信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爲確保在信息化建設中的檔案信息安全,經局領導班子研究,特制訂如下檔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遵守保密規定,嚴格控制不應公開的檔案信息。

二、保存檔案數據信息的計算機不得與公共信息網絡聯接,確需聯接時,必須通過安全保密審查。

三、加強對檔案信息網絡傳輸的管理,確保網絡和使用過程的信息安全。

四、確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系統的管理工作,並設置計算機操作系統用戶口令。

五、計算機系統必須安裝防病毒卡或反病毒軟件並及時更新版本,做好防病毒工作。

六、保存檔案數據的計算機外送修理時,應將有關數據的內容清空、刪除或將硬盤摘除,並做好計算機修理情況登記。

七、應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檔案數據庫和檔案數據安全。所有數據至少複製兩套,並異地保存。

八、信息載體(如硬盤等)損壞,必須拆除後放入待鑑定室專門保存。

九、磁性載體每滿2年、光盤每滿4年應進行一次抽樣機讀檢驗,抽樣率不低於10%,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恢復措施。

十、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文本和圖形形式的電子文件,必須同時製成紙質文件或縮微品等拷貝件一併歸檔保存。

十一、應加強對歸檔電子文件鑑定銷燬的管理。對於屬於保密範圍的歸檔電子文件,連同存儲載體一起銷燬,並在網絡上徹底刪除;對於不屬於保密範圍的歸檔電子文件進行邏輯刪除。

十二、以上各條請本單位全體幹部職工互相監督,共同遵守。對違反本制度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信息安全管理論文 篇二

摘要:近年來,我國在醫院信息化方面的建設工作進程不斷提高,且採取電子檔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成爲了必要的發展途徑。基於此,文章針對當前醫院電子檔案管理的實施所要遵循的原則展開研究,以此促進檔案信息的更好建設,爲檔案信息的安全性提供有效的保障措施,促進醫院信息化檔案管理工作更好地發展。

關鍵詞:醫院建設;電子檔案;信息管理;安全保障

醫院建設發展中涉及到了多方面的工作內容,其中爲病人的信息建檔就包含多樣化的信息數據,包括病人的個人信息,病例信息等,爲建立互聯互通的數據信息庫,醫院需要加大對電子檔案的建設,通過有效的管理措施採取提高檔案信息的建設度,同時需要爲檔案信息的安全提供保障,以此實現醫院信息化建設目標。

一、醫院電子檔案信息管理原則

(一)真實完整性原則

醫院檔案管理的完整是指在實施電子檔案信息管理中,需要確保所有的信息文件數量,內容及相關文件數據沒有損壞,更改,丟失等情況的出現,確保被記錄的檔案信息是真實且完整的。但是目前醫院實施檔案管理工作通常是在綜合檔案室集中進行,電子檔案所採取的是全程管理方式,一般情況下,醫院各科室在將所有需要整理的信息數據歸檔之後就會移交給檔案室,但通常科室會設立屬於自己的檔案資料室,便於工作,在病例檔案移交中會留存一部分,這種操作模式會對電子檔案的信息完整性造成影響。

(二)全程管理原則

我國現階段對電子檔案的管理實施以全過程爲主,即自電子文件的形成指出,一直到其被銷燬或者被永久保存,在整個過程中的所有階段都需要保證電子檔案信息的一致性,不能更改。電子檔案在實際的運作中通過展開全過程的管理方式保證電子檔案的完整性,但是由於醫院檔案信息數據量龐大,且來源十分廣泛,因此實際的管理工作中缺少人力資源的支持,有的檔案管理人員能力水平不一,無法爲電子檔案的全過程管理實施提供保障,導致電子檔案信息的真實性與完整性受到影響。

二、醫院電子檔案管理與檔案信息安全保障對策

(一)維護安全穩定的數據庫環境

由於電子檔案是全部存儲於網絡之中,且數據量的龐大運行可能會對電子信息的安全造成影響,爲此需要對電子信息檔案的安全運行環境提供保證。爲電子檔案信息數據建立獨立的運行設施,構建數據庫,在運作中確保數據庫等設備遠離磁場,避免受到磁場干擾。同時,電子檔案數據庫需要24小時不間斷地運行,因此需要對其電源的運行狀態加以保護,爲數據庫的安全運行提供獨立電源室,避免由於突然斷電造成數據損壞,爲數據庫的安全運行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二)做好網絡上信息技術安全保障

醫院實施電子檔案管理模式需要對網絡安全加以保障。主要從以下方面展開:首先是對所有電子信息進行備份,通過備份能夠確保電子檔案即使丟失損壞也可以進行恢復,是電子檔案管理中確保信息安全的基礎方法。備份主要分爲本地與異地兩種操作形式,同時還有線備份與離線備份兩種方式,現階段在電子檔案管理中由於信息數據量過於龐大,通常是將其存儲於磁盤陣列中。其次是加密檔案信息,避免計算機被*客或病毒入侵,通過加密能夠防止泄密或者信息被篡改。通常所採用的加密方式爲:軟件加密、硬件加密、混合加密等。就現階段而言所採取的主要是混合加密,需要用戶認證,身份密碼以及權限分配等結合對檔案實施數據保護。

(三)制定完善規章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者素質

人爲因素是電子信息檔案的數據管理與信息安全的保障工作中最大的影響條件,爲此需要對檔案人員的管理能力加以提高:首先,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通過制度規範行爲,根據醫院電子檔案信息管理要求制定管理工作的規範章程;此外,還需要對檔案人員的專業素質加以提高,定期對其專業管理能力展開培訓,包括檔案管理能力,計算機網絡技能,以及相關醫療專業知識。爲電子檔案信息管理人員的綜合能力提供保障,避免人爲因素在檔案管理中產生破壞影響。

三、結語

綜上所述,隨着科技的發展促進了信息技術的不斷建設,在醫院管理工作的開展中,檔案的建設與管理工作需要引入新的管理理念與管理方式,對其進行更好的創新發展,與現代化技術相結合,同時檔案管理人員也要不斷促進自身的發展,提高自身管理技能,適應現代化的管理理念,爲醫院檔案管理工作更好地開展提供保障。

參考文獻:

[1]吳麗霞。醫院電子檔案信息安全管理存在問題與對策[J].陝西檔案,20xx(06):52-53.

[2]李爽。淺析醫院電子檔案管理與檔案信息安全[J].管理觀察,20xx(31):191-192.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總則

爲了加強公司內所有信息安全的管理,讓大家充分運用計算機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計算機管理要求

1、IT管理員負責公司內所有計算機的管理,各部門應將計算機負責人名單報給IT管理員,IT管理員(填寫《計算機IP地址分配表》)進行備案管理。如有變更,應在變更計算機負責人一週內向IT管理員申請備案。

2、公司內所有的計算機應由各部門指定專人使用,每臺計算機的使用人員均定爲計算機的負責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上機(不包括IT管理員),應取得計算機負責人的同意,嚴禁讓外來人員使用工作計算機,出現問題所帶來的一切責任應由計算機負責人承擔。

3、計算機設備未經IT管理員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更換;如果計算機出現故障,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向IT管理員報告,IT管理員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屬個人原因,對計算機負責人做出處罰。

4、日常保養內容:

A、計算機表面保持清潔

B、應經常對計算機硬盤進行整理,保持硬盤整潔性、完整性;

C、下班不用時,應關閉主機電源。

5、計算機IP地址和密碼由IT管理員指定發給各部門,不能擅自更換。計算機系統專用資料(軟件盤、系統盤、驅動盤)應由專人進行保管,不得隨意帶出公司或個人存放。

6、禁止將公司配發的計算機非工作原因私自帶走或轉借給他人,造成丟失或損壞的要做相應賠償,禁止計算機使用人員對硬盤格式化操作。

7、計算機的內部調用:

A、IT管理員根據需要負責計算機在公司內的調用,並按要求組織計算機的遷移或調換。

B、計算機在公司內調用,IT管理員應做好調用記錄,《調用記錄單》經副總經理簽字認可後交IT管理員存檔。

8、計算機報廢:

A、計算機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IT管理員根據計算機的使用、升級情況,組織鑑定,同意報廢處理的,報部門經理批准後按《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到財務部辦理報廢手續。

B、報廢的計算機殘件由IT管理員回收,組織人員一次性處理。

C、計算機報廢的條件:

1)主要部件嚴重損壞,無升級和維修價值;

2)修理或改裝費用超過或接近同等效能價值的設備。

三、環境管理

1、計算機的使用環境應做到防塵、防潮、防干擾及安全接地。

2、應儘量保持計算機周圍環境的整潔,不要將影響使用或清潔的用品放在計算機周圍。

3、服務器機房內應做到乾淨、整潔、物品擺放整齊;非主管維護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四、軟件管理和防護

1、職責:

A、IT管理員負責軟件的開發購買保管、安裝、維護、刪除及管理。

B、計算機負責人負責軟件的使用及日常維護。

2、使用管理:

A、計算機系統軟件:要求IT管理員統一配裝正版Windows專業版,辦公常用辦公軟件安裝正版office專業版套裝、正版ERP管理系統,製圖軟件安裝正版CAD專業版,殺毒軟件安裝安全殺毒套裝,郵件軟件安裝閃電郵,及自主開發等各種正版及綠色軟件。

B、禁止私自下載或安裝軟件、遊戲、電影等,如工作需要安裝或刪除軟件時,向IT管理員提出申請,經檢查符合要求的軟件由IT管理部員或在IT管理員的監督下進行安裝或刪除。

C、計算機負責人應管理好計算機的操作系統或軟件的用戶名、工號、密碼。若調整工作崗位,應及時通知IT管理部員更改相關權限。不得盜用他人用戶名和密碼登錄計算機,或更改、破壞他人的文件資料,做好局域網上共享文件夾的密碼保護工作。

D、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做好業務相關軟件的應用程序數據備份(刻錄光盤),防止因機器故障或被誤刪除而引起文件丟失。

E、計算機軟件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或出現錯誤代碼時,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上報IT管理員進行處理。

3、升級、防護:

A、如操作系統、軟件需要更新及版本升級,則由IT管理員負責升級安裝、購買等。

B、U盤、軟盤在使用前,必須先採用殺毒軟件進行掃描殺毒,無病毒後再使用。

C、由IT管理員協助計算機負責人對計算機進行病毒、木馬程序檢測和清理工作,要求定期更新殺毒軟件。

五、硬件維護

1、要求:

A、IT管理部員負責計算機或相關電腦設備的維護。

B、對硬件進行維護的人員在拆卸計算機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C、對硬件進行維護的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設備復原。

D、對於關鍵的計算機設備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保護電源。

E、IT管理部員應按設備說明書進行日常維護,每月一次。

2、維護:

A、計算機的使用、清潔和保養工作,由計算機負責人負責;

B、IT管理員必須經常檢查計算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六、網絡管理

A、禁止瀏覽或登入反動、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網站、瀏覽非法信息以及利用電子信箱收發有關上述內容的郵件;不得通過互聯網或光盤下載安裝傳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B、禁止私自將公司的受控文件及數據上傳網絡與拷貝傳播。

七、維修流程

當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停止操作,上報公司IT管理員,填寫《公司電腦維修記錄表》;由IT管理員負責維修。

八、獎懲辦法

由於計算機設備是我們工作中的重要工具。因此,IT管理員將計算機的管理納入對各計算機負責人的績效考覈範圍,並將嚴格實行。

從本制度公佈之日起:

1、凡是發現以下行爲,IT管理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處罰並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嚴重的則交由上級部門領導對其處理。

A、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件(含遊戲、電影),每個軟件罰50元。

B、計算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每次罰10元。

C、下班後,計算機未退出系統或關閉顯示器的,每次罰10元。

D、擅自使用他人計算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罰50元。

E、瀏覽登入反動、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網站,傳播非法郵件的,每次罰100元。

F、如有私自或沒有經過IT管理部審覈更換計算機IP地址的,每次罰10元。

G、如有拷貝受控文件及數據,故意刪除共享資料軟件及計算機數據的,按損失酌情進行處罰。

2、凡發現由於:違章作業,保管不當,擅自安裝、使用硬件和電氣裝置,而造成硬件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責任人賠償硬件價值的全部費用。

九、附則

1、本制度爲公司計算機管理制度,要求每一位計算機負責人必須遵守該制度。

2、本制度由IT管理員負責編制與修改。

3、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編制/日期:IT管理員

審覈/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批准/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信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爲維護公司信息安全,保證公司網絡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信息安全是指通過各種計算機、網絡(內部信息平臺)和密碼技術,保護信息在傳輸、交換和存儲過程中的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系統管理員應對處理信息的系統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和定期維護,避免因爲系統崩潰和損壞而對系統內存儲、處理和傳輸的信息造成破壞和損失。

2、信息內容的安全。 側重於保護信息的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系統管理員應對所負責系統的安全性進行評測,採取技術措施對所發現的漏洞進行補救,防止竊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傳播安全。要加強對信息的審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過本委的信息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傳播,避免對國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個人利益造成損害。

第二條 涉及國家祕密信息的安全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

第三條 信息的內部管理

1、各科室(下屬單位)在向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殺毒工作,確保信息文件無毒上載;

2、根據情況,採取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病毒監測、查毒、殺毒等技術措施,提高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的整體搞病毒能力;

3、各信息應用科室對本單位所負責的信息必須作好備份;

4、各科室應對本部門的信息進行審查,網站各欄目信息的負責科室必須對發佈信息制定審查制度,對信息來源的合法性,發佈範圍,信息欄目維護的負責人等作出明確的規定。信息發佈後還要隨時檢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發現被刪改,應及時向信息安全協調科報告;

5、涉及國家祕密的信息的'存儲、傳輸等應指定專人負責,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執行;

6、涉及國家祕密信息,未經信息安全分管領導批准不得在網絡上發佈和明碼傳輸;

7、涉密文件不可放置個人計算機中,非涉密電子郵件的收發也要實行病毒查殺。

第四條 信息加密

1、涉及國家祕密的信息,其電子文檔資料應當在涉密介質中加密單獨存儲;

2、涉及國家和部門利益的敏感信息的電子文檔資料應當在涉密介質中加密單獨存儲;

3、涉及社會安定的敏感信息的電子文檔資料應當在涉密介質中加密單獨存儲;;

4、涉及國家祕密、國家與部門利益和社會安定的祕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在傳輸過程中視情況及國家的有關規定採用文件加密傳輸或鏈路傳輸加密。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1、利用信息網絡系統製作、傳播、複製有害信息;

2、入侵他人計算機;

3、未經允許使用他人在信息網絡系統中未公開的信息;

4、未經授權對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中存儲、處理或傳輸的信息(包括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進行增加、修改、複製和刪除等;

5、未經授權查閱他人郵件;

6、盜用他人名義發送電子郵件;

7、故意干擾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的暢通運行;

8、從事其他危害信息網絡(內部信息平臺)系統安全的活動。

第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凡與本制度有衝突的均以本制度爲準。

學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學校應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2、學校應將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3、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長。

4、學校因組織活動需要調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長。

5、學校因組織活動需提前或推遲放學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長。

6、學校某部位確有安全隱患的,應有相關部位書面告示,並由教師教育學生不擅入危險區域。

7、學生未正常到校上課的,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瞭解未到校原因。

8、學校建立學生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向學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瞭解學生身體情況,合理安排其活動量。

9、班主任在新學年開始時向監護人瞭解學生是否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應如實說明清楚,並附醫院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提出需要減輕活動量的具體要求,班主任負責做好書面檔案,並書面通知有關課程的老師。

10、各學科老師組織教學中有責任根據學生的健康狀況適當調節和控制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學生活動量。

11、學生在學校期間出現安全事故時,所有現場或知情教職工和學生都有進行緊急救護和報告學校的責任,第一知情者爲第一責任人。

12、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在場的。老師和學生應該立即護送被傷害者到就近的醫院,或者撥打120電話求助,同時知情師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導處報告,情況嚴重時立即報告校長室。

13、班主任、教導處、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後,應該首先安排被傷害學生的救護醫療和通知監護人,然後調查事發的經過和主要原因。教導處負責學生一般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大傷害事故校長參與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應該按照國家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

14、學校在學生自願的前提下協助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企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爲規範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採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負責除銷售、採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並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負責制定銷售、採購合同統一文本。

(三)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託書的發放和管理。

(四)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第二章、合同的簽訂

第五條、合同的主體

(一)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採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內容規定

第七條、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擡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第八條、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爲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數量條款

合同應採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第十條、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採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採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賬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後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二)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爲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三)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誌,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准、法律顧問室審覈後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釋條款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祕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而是該祕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祕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爲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祕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爲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祕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祕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爲,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祕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第十五條、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聯繫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繫制度。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章、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條、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並複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銷售、採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後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除銷售、採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後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合同正式簽訂後,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四條、在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後,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覆。

第二十五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七條、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條、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並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並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採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擡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並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並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並報總經理。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一)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採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賬,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二)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並、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賬,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第七章、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第三十二條、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爲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並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公司決定採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採購部門的業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託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准。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賬單等資料,銷售、採購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係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託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係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生後一週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九章、合同審批管理

第三十九條、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第四十條、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董事會、總經理委託審查的合同。

(二)內容複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託人在授權範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准。(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後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併上報。

(二)審覈。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後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後,“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准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爲1~2天。特殊情況,經批准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十章、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爲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四十八條、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堅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爲準。

(二)以雙方協商解決爲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三)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四)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繫,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範圍是:

(一)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經各企業協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五十條、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一)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定報批。

(二)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爲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爲2年)進行,並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關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五)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對於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應複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瞭解或履行。

對於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彙報。

第五十五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五十六條、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並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十一章、考覈與獎懲

第五十八條、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覈。

第五十九條、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採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六十條、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一)未經授權批准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爲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

(三)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遺失重要證據。

(四)發生糾紛後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開始執行。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爲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一、計算機設備管理制度

1、計算機的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安全、良好的計算機設備工作環境,禁止在計算機應用環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強腐蝕、強磁性等有害計算機設備安全的物品。

2、非本單位技術人員對我單位的設備、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由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維修,須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准。

3、嚴格遵守計算機設備使用、開機、關機等安全操作規程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許帶電插拔計算機外部設備接口,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向IT部門報告,不允許私自處理或找非本單位技術人員進行維修及操作。

二、操作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代碼是進入各類應用系統進行業務操作、分級對數據存取進行控制的代碼。操作代碼分爲系統管理代碼和一般操作代碼。代碼的設置根據不同應用系統的要求及崗位職責而設置;

(二)系統管理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系統管理操作代碼必須經過經營管理者授權取得;

2、系統管理員負責各項應用系統的環境生成、維護,負責一般操作代碼的生成和維護,負責故障恢復等管理及維護;

3、系統管理員對業務系統進行數據整理、故障恢復等操作,必須有其上級授權;

4、系統管理員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5、系統管理員調離崗位,上級管理員(或相關負責人)應及時註銷其代碼並生成新的系統管理員代碼;

(三)一般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一般操作碼由系統管理員根據各類應用系統操作要求生成,應按每操作用戶一碼設置。

2、操作員不得使用他人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3、操作員調離崗位,系統管理員應及時註銷其代碼並生成新的操作員代碼。

三、密碼與權限管理制度

1、密碼設置應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簡單的代碼和標記。密碼是保護系統和數據安全的控制代碼,也是保護用戶自身權益的控制代碼。密碼分設爲用戶密碼和操作密碼,用戶密碼是登陸系統時所設的密碼,操作密碼是進入各應用系統的操作員密碼。密碼設置不應是名字、生日,重複、順序、規律數字等容易猜測的數字和字符串;

2、密碼應定期修改,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如發現或懷疑密碼遺失或泄漏應立即修改,並在相應登記簿記錄用戶名、修改時間、修改人等內容。

3、服務器、路由器等重要設備的超級用戶密碼由運行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不參與系統開發和維護的人員)設置和管理,並由密碼設置人員將密碼裝入密碼信封,在騎縫處加蓋個人名章或簽字後交給密碼管理人員存檔並登記。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啓用封存的密碼,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由密碼使用人員向密碼管理人員索取,使用完畢後,須立即更改並封存,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4、系統維護用戶的密碼應至少由兩人共同設置、保管和使用。

5、有關密碼授權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有關部門負責人須指定專人接替並對密碼立即修改或用戶刪除,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四、數據安全管理制度

1、存放備份數據的介質必須具有明確的標識。備份數據必須異地存放,並明確落實異地備份數據的管理職責;

2、注意計算機重要信息資料和數據存儲介質的存放、運輸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證存儲介質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應用性業務數據的使用及存放數據的設備或介質的調撥、轉讓、廢棄或銷燬必須嚴格按照程序進行逐級審批,以保證備份數據安全完整。

4、數據恢復前,必須對原環境的數據進行備份,防止有用數據的丟失。數據恢復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數據恢復手冊執行,出現問題時由技術部門進行現場技術支持。數據恢復後,必須進行驗證、確認,確保數據恢復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數據清理前必須對數據進行備份,在確認備份正確後方可進行清理操作。歷次清理前的備份數據要根據備份策略進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並確保可以隨時使用。數據清理的實施應避開業務高峯期,避免對聯機業務運行造成影響。

6、需要長期保存的數據,數據管理部門需與相關部門制定轉存方案,根據轉存方案和查詢使用方法要在介質有效期內進行轉存,防止存儲介質過期失效,通過有效的查詢、使用方法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轉存的數據必須有詳細的文檔記錄。

7、非本單位技術人員對本公司的設備、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由本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維修,須經設備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送修前,需將設備存儲介質內應用軟件和數據等涉經營管理的信息備份後刪除,並進行登記。對修復的設備,設備維修人員應對設備進行驗收、病毒檢測和登記。

8、管理部門應對報廢設備中存有的程序、數據資料進行備份後清除,並妥善處理廢棄無用的資料和介質,防止泄密。

9、運行維護部門需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的防範工作,建立本單位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經常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查,發現病毒及時清除。

10、營業用計算機未經有關部門允許不準安裝其它軟件、不準使用來歷不明的載體(包括軟盤、光盤、移動硬盤等)。

五、機房管理制度

1、進入主機房至少應當有兩人在場,並登記“機房出入管理登記簿”,記錄出入機房時間、人員和操作內容。

2、IT部門人員進入機房必須經領導許可,其他人員進入機房必須經IT部門領導許可,並有有關人員陪同。值班人員必須如實記錄來訪人員名單、進出機房時間、來訪內容等。非IT部門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中心對系統進行操作。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操作時,經IT部門負責人批准同意後有關人員監督下進行。對操作內容進行記錄,由操作人和監督人簽字後備查。

3、保持機房整齊清潔,各種機器設備按維護計劃定期進行保養,保持清潔光亮。

4、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必須更換乾淨的工作服和拖鞋。

5、機房內嚴禁吸菸、吃東西、會客、聊天等。不得進行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嚴禁攜帶液體和食品進入機房,嚴禁攜帶與上機無關的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有腐蝕等危險品進入機房。

6、機房工作人員嚴禁違章操作,嚴禁私自將外來軟件帶入機房使用。

7、嚴禁在通電的情況下拆卸,移動計算機等設備和部件。

8、定期檢查機房消防設備器材。

9、機房內不準隨意丟棄儲蓄介質和有關業務保密數據資料,對廢棄儲蓄介質和業務保密資料要及時銷燬(碎紙),不得作爲普通垃圾處理。嚴禁機房內的設備、儲蓄介質、資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帶出。

10、主機設備主要包括:服務器和業務操作用PC機等。在計算機機房中要保持恆溫、恆溼、電壓穩定,做好靜電防護和防塵等項工作,保證主機系統的平穩運行。服務器等所在的主機要實行嚴格的門禁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排除主機故障,根據業務應用要求及運行操作規範,確保業務系統的正常工作。

11、定期對空調系統運行的各項性能指標(如風量、溫升、溼度、潔淨度、溫度上升率等)進行測試,並做好記錄,通過實際測量各項參數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機房空調的正常運行。

12、計算機機房後備電源(UPS)除了電池自動檢測外,每年必須充放電一次到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