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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離退休幹部管理制度 篇一

一、堅持制度,確保政治待遇得到落實

1、堅持及時爲老幹部訂閱每人一份生活晚報,保證老幹部必要的學習資料。

2、堅持離休幹部閱讀文件制度。要保證離休幹部能夠與同級在職幹部一樣閱讀文件,及時瞭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大事。老幹部閱讀文件可採取集中閱讀和分別傳閱的方式進行。

3、堅持請離休幹部聽取重要報告、參加重要會議和重祝活動制度。舉行重祝會、紀念會時,要邀請離休幹部代表上主席臺或榮譽席就座。重要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等等也要邀請離休幹部代表參加每年至少1-2次。

4、堅持定期向老幹部通報情況制度。凡是重大決策要徵求離退休幹部意見,及時向老幹部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和定期通報情況,每年至少1-2次,使他們瞭解黨的方針政策,認清國際國內形勢,使老幹部在思想上和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5、堅持組織老幹部對團場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實地觀摩,每年至少進行1-2次。

6、在離休幹部健康情況允許的條件下,邀請離休幹部可以在區內適當組織他們開展學習參觀活動。

7、將有計劃地按老幹局安排逐一組織他們赴內地落實療養、觀光活動。

8、堅持節日慰問老幹部制度。每年的春節、“七一”、“十一”、重陽節和重大政治活動,要對老幹部開展多種形式的慰問活動,每年至少1-2次。在慰問活動中,黨委要高度重視,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參加,主動登門、虛心聽取老幹部的意見建議,對老幹部反映的實際困難要及時研究解決。

二、認真落實離休幹部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落實與否,與離休幹部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是老幹部關注的熱點,也是我們工作的重點。要落實好離休幹部生活待遇,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時辦理離休費的增加手續

按照人事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及時辦理離休幹部離休費的增加手續,並向老幹部做好政策宣傳與解釋工作。目前,離休幹部的基本離休費是: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齡工資以及工改時按級別增加的固定工資額。

(二)及時發放離休幹部生活補貼及相關經費

要嚴格按照中央、國務院、師市政府和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及時發放特殊護理費每人600元/月;取暖費350元/年,及相關經費。

(三)及時報銷生病住院費及醫藥費

根據中組發文件中明確規定,在醫療制度改革中,對離休幹部要給予適當照顧,老同志在規定範圍內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市已經建立了離休幹部醫藥費單獨統籌機制,單位要及時繳納醫藥費統籌金,並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與醫保中心保持聯繫,做好離休幹部醫藥費發票收集、報銷工作。

(四)認真組織離休幹部健康療養

按照勞人老文件規定,要認真組織好離休幹部健康療養,所需經費在離休幹部所在單位差旅費中列支。目前,離休幹部已處於高齡、高發病的“雙高期”,原則上取消離退休幹部三年一次的外出健康療養,由師市老幹部局組織離休幹部每年就近健康療養一次。根據師市老幹局的安排,認真徵求老幹部的意見,積極組織離休幹部參加健康療養。

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制度 篇二

開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體活動,是離退休教職工強身健體、陶冶性情、延年益壽、提高生活質量的重要途徑,也是穩定離退休教職工隊伍、構建和諧校園的重要措施。爲了保證全體離退休教職工安全、健康、平等、有序的參加各種文化體育娛樂活動,提高老年文體活動的參與率,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基本原則

1、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比賽活動和大型活動以及外出活動,一要進行安全論證,安全係數不大的活動不能批准;可以開展的活動,也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指派專人負責落實。二要進行安全教育,說明注意事項。爲防止人身意外,組織者對於高齡、有特定疾病不適應參加此項活動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勸其不參加。

2、積極自願的原則。離退休教職工要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身體狀況量力而行、自願選擇參加各種文體活動。

3、就近爲主的原則。依託各種文體團隊,立足校區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適當進行校區間的交流活動、市區的比賽(表演)活動和外出旅遊活動。

4、分層負責的原則。

①校區老年協會負責抓好文體團隊建設和校區的各項文體活動,協助有關方面抓好校區離退休教職工參加全院性的活動。

②學院老年協會負責抓好校區間的交流活動和外出比賽的選拔活動,協助離退休工作處抓好全院性的大型活動。

③離退休工作處負責抓好離退休教職工文體活動的領導、協調工作和全院性的大型活動以及外出比賽等活動。組織參加校外比賽、表演和旅遊活動,離退休工作處要派工作人員負責行車、就餐、服務、安全等事宜。

二、組織管理

1、活動的計劃。年初由離退休工作處和院老年協會共同討論,制定全年文體活動計劃,內容包括項目、形式、時間、地點、負責人等,各校區老年協會要在此基礎上制定本校區的活動計劃,並報離退休工作處備案。

2、活動的方案。每項活動必須制定完整的方案,內容包括活動形式、參與對象、時間、地點、交通、器材、服裝、安全措施、服務措施、注意事項、有關責任人等。大型活動的方案必須經集體討論制定。

3、活動的審批。組織全院性的活動或代表學院外出參加比賽和表演必須報離退休工作處領導批准,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活動或外出住宿的活動必須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准。

4、比賽活動。組織全院性的比賽活動或外出比賽活動僅限於離退休教職工。

①組織的院內各種比賽活動以校區爲單位組隊參加。

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麻將比賽,在全院公開選拔兩支代表隊(共8名隊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門球比賽,在全院公開選拔一支代表隊(以勝出隊爲基礎,適當吸收其他優秀隊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其它比賽,根據情況在全院公開選拔若干支代表隊。院老年協會要提前做好有關組隊工作。代表期限爲一年。

5、表演活動。組織全院性的表演活動或外出表演活動,經院老年協會研究同意和離退休工作處批准,可適當吸收我院內退人員及教職工配偶參加。

6、旅遊活動。以自費公助的方式,委託旅行社進行組織。可適當吸收我院教職工及教職工親屬自費參加。

7、活動團隊。對文體活動團隊實行年審制。每年二月各校區老年協會要研究文體活動團隊的調整,並將各團隊名稱、負責人、隊員名單報學院老年人協會和離退休工作處審批。

8、書畫活動的組織管理辦法,由書畫協會另行制定。其它活動的組織管理辦法,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基本保障

爲了用有限的經費開展更多的活動和保障活動的正常開展,原則上只提供基本條件的經費。

1、器材。日常活動,離退休工作處只提供活動場所和公用器材(如麻將、棋牌、健身器、收錄機、電視機、影碟機、門球、羽毛球網、乒乓球桌及網、檯球桌及配套器材等),個人活動用具一般由本人自理(如門球棒、乒乓球拍及球、羽毛球拍及球、劍、腰鼓等)。比賽時,除組委會提供的參賽用具外,其它所有的參賽用具一律由參賽隊員自理。(門球參賽隊的號碼布及隊長臂章由離退休工作處提供)

2、交通。參加院內交流活動一般情況下乘坐學院班車。參加全院性的大型活動一般情況由離退休工作處租車。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有關比賽,一般情況乘坐學院班車或公交車(按比賽時間據實報銷),特殊情況須報請離退休工作處領導批准後可合乘出租車。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准,組隊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活動的交通費按比賽活動的文件要求辦理。參加其它文體活動,交通費自理。

3、伙食。經離退休工作處批准,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有關比賽,若因活動安排需要在外就餐的每人每天補貼伙食費10元。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准,組隊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活動的伙食費按比賽活動的文件要求辦理。院內白天組織的各類文體活動和外出訓練活動、交流活動,一律不得補貼伙食費(包括校區經費)。

4、服裝。一般情況下比賽活動和表演活動所需服裝由隊員自理。特殊情況下經離退休工作處批准,代表學院參加的襄樊市老年文藝活動和學院大型表演活動,可給予我院離退休教職工隊員適當的補貼或紀念品。

四、獎勵措施

1、獎勵範圍。僅限於我院離退休教職工。

2、獎勵對象。全院性的各類比賽活動,成績爲第一、二名的代表隊和成績爲前八名(20人以下的爲前三分之一)的個人。代表學院參加市級以上的比賽,成績爲前三名的代表隊和成績爲前八名的個人。

3、獎勵辦法。

①參加全院性的各類比賽(包括參加襄樊市老年項目的選撥賽),成績爲第一、二名的代表隊,分別按報名參賽實際人數每人獎勵價值20元、15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爲一、二名的參照集體項目的標準獎勵;個人成績爲三、四名的每人獎勵價值10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爲五至八名的每人獎勵價值8元的獎品。未獲獎的參賽隊員,發給每人價值不超過5元的紀念品。

②經學院選撥賽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教育戰線比賽獲第一、二、三名的代表隊,分別按實際參賽人員每人獎勵價值25元、20元、15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爲前三名者參照集體項目的標準獎勵,個人成績爲四至八名者,獎勵價值10元的獎品。經學院選撥賽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老幹局組織的全市城區比賽和全市比賽,獎勵標準分別提高5元和15元。比賽的團體名次與個人名次均以證書爲憑。

③經學院領導批准參加省級以上比賽,集體或個人獲第一、二、三名,按實際參賽人員每人分別獎勵現金200元、120元、60元。

④參加城區組織的比賽和其他羣衆團體組織的比賽以及對外交流賽、友誼賽,一律不發獎品或紀念品。

⑤經離退休工作處批准,爲大型活動和推廣新項目聘請的藝術指導或教練,離退休處給予一定的紀念品。

五、本規定此次修訂變動較大,從2014年1月1日起試行。

離退休幹部管理制度 篇三

爲了進一步做好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根據學院現有離退休幹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關於政治待遇

1.1組織離退休幹部參加學院重要活動

凡學院舉行慶祝會、報告會等活動時,應邀請離退休幹部代表參加,主動聽取意見和建議。

1.2建立離退休幹部黨支部

組織離退休黨員幹部定期過組織生活,學習有關文件。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學習,開展老同志做老同志的思想工作,使離退休幹部珍惜自己的光榮歷史,保持革命晚節。

1.3注意發揮離退休幹部的作用

根據他們的知識結構、專業特長、身體條件和本人志願,選擇適當的形式繼續爲學院發揮力所能及的作用。

1.4每年元旦或春節,要召開離退休幹部座談會

每年堅持春節前送溫暖、暑期送涼爽慰問離退休幹部,並運用各種形式對教職工進行尊敬老同志的教育,努力形成關心老人、尊敬老人的良好風尚。元旦、春節座談會由人事處組織。

2、關於生活福利待遇

2.1離退休幹部的各項生活、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享受,離退休幹部生活確有困難的,可酌情給予適當補助。

2.2經常關心離退休幹部的身體狀況,醫藥費開支按規定執行。

2.3學院按規定每年提取的離退休幹部管理經費,由人事處按規定的使用範圍掌握開支,年終分別在離退休幹部中公佈,節餘部分轉下年使用。

2.4凡離退休幹部逝世,由人事處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喪事。

3、建立必要的服務制度

3.1建立健全家訪制度

要對離退休人員進行家訪慰問,對生病住院或遇天災人禍等特殊情況,人事處會同有關部門主動派人看望慰問。

3.2體檢制度

爲了使離退休幹部有病早醫,無病早防,早發現早治療,對離退休人員適期進行健康檢查。具體工作由總務處衛生室負責。

3.3學習制度

由人事處組織離退休幹部學習。學習內容主要是上級有關文件批示等,使離退休幹部及時瞭解國內外大事和黨的方針、政策。

3.4學院離退休幹部管理

工作由人事處負責並確定專人管理。全院幹部職工要在政治上、生活上主動關心本部門的離退休人員,定期進行家訪,瞭解其思想、生活情況,配合人事部門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一、情況通報制度

1、每年向離退休幹部通報情況兩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

2、通報的內容包括: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重大時事政治情況,本單位的工作情況,本單位的重大事宜。

3、通報情況的形式可採取座談會和個別談話等形式。

二、徵求意見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離退休幹部召開專題座談會,徵求離退休幹部的意見、建議。

2、對離退休幹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給予答覆。

三、走訪慰問制度

1、每年元旦、春節、重陽節要對離退休幹部進行走訪慰問。

2、對生病住院的離退休幹部要及時探視看望,進行慰問。

四、學習制度

1、每年組織離退休黨員上黨課1次,加強對離退休幹部的教育。

2、按照黨章要求,組織離退休黨員按照規定積極參加黨小組、黨支部組織生活和活動。

五、文體活動制度

1、每個季度組織離退休幹部活動1次,開展適合離退休幹部特點的健康有益的活動。

2、條件允許下,組織離退休幹部外出學習參觀。

六、身體檢查制度

組織離退休幹部身體檢查。

離退休幹部管理制度 篇五

爲加強對老幹部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做好老幹部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1、按規定落實老幹部的政治待遇。

(1)要按上級規定向老幹部傳閱上級有關文件,爲老幹部訂閱有關報刊。不準截留應向老幹部傳達的文件,不準以經費緊張爲由,減少應爲老幹部訂閱的報刊。違者對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主要領導黨內警告處分。

(2)某委老幹部局要經常組織老幹部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必須認真做好“五個一”工作,即:每年組織老幹部代表進行一次視察;舉辦一次老幹部運動會;召開一次老幹部座談會;召開一次向老幹部通報工作的情況通報會;組織老幹部召開一次形勢報告會,如沒完成好上述任務,對主要領導給予通報批評,並取消評優資格。

(3)各單位要加強老幹部活動室建設,經常組織老幹部開展活動。對因開展活動不好而引起上訪的單位和單位主要領導,要進行通報批評,並取消評優資格。

2、按標準落實老幹部活動經費。

各單位要按上級規定標準把離休幹部的特需經費和公用經費每人每年600元,退休幹部公用經費每人每年200元,列入各級財政預算,按期撥付。在某委老幹部局活動的老幹部經費,由某財政統一撥付到老幹部局;在各鄉鎮和其它單位活動的老幹部經費,由各鄉鎮;各單位撥付到各自的老幹部,活動室。對老幹部經費不準挪用佔用,如有不納入財政預算或挪用佔用的,對主要責任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按政策落實離休幹部“兩費”待遇。

嚴格執行《“祕書工作”某實行離休幹部離休費、醫藥費統籌,完善社會保障機制工作方案》。對拖欠離休幹部的醫藥費、離休費,各相關單位要按政策規定儘快解決,單位確有困難無力解決的,由主管部門解決。對不認真執行《方案》,仍拖欠離休幹部醫藥費、離休費的單位及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對主要領導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離退休幹部管理制度 篇六

爲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老幹部工作,本着幫助照顧好老幹部,努力發揮老幹部餘熱的精神,結合我休養所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第一條老幹部是黨的寶貴財富,是不能忽視的一支力量。關心照顧好老幹部,是我黨一貫傳統,是四化建設的需要,也是實現安定團結、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環。

第二條要教育好廣大幹部職工,對老幹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樹立敬老愛老的風尚,妥善照顧好老幹部,使他們愉快地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條建立離退休老幹部領導小組,開展爭黨“五好老幹部”的活動、聘請老幹部參加本單位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工作,充分發揮老革命的特長爲職工上黨課,擔任人生導師,結合實際,每月組織有益於社會事業、有益於健康的學習、娛樂活動。

第四條休養所按有關規定爲老幹部提供閱讀文件、訂雜誌、報刊,建立閱覽室和老幹活動室,爲老幹部提供了學習娛樂條件。

第五條逢重大節日,市領導、民政局領導及老幹部管理人員,要看望和慰問老幹部。

第六條每半年由休養所領導向全體老幹部通報一次工作情況,聽取老幹部的意見和建議。

三、生活待遇

第七條醫療保健。建立老幹部健康檔案卡片。爲老幹部辦好醫療保險。老幹部住院期間,市領導休養所要去探望。

第八條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政治待遇不變,福利待遇從優的原則。

四、參觀、考察、學習

第九條老幹部參觀考察。

第十條參觀、考察堅持個人自願,出發前應進行體檢,集體外出時,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有醫務人員前往。

五、經費開支

第十一條按規定提取部分老幹經費,本着量入爲出的原則,儘量不超支。

第十二條活動經費用於老幹部辦公用品、文體、學習費、考察、工具費及其它開支。

六、加強領導

第十三條要把老幹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一把手親自抓,民政局領導每季聽取一次老幹部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十四條老幹部日程管理服務工作,由民政局和休養所共同做好老幹部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制度(精選 篇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