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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臺詩案介紹(新版多篇)

烏臺詩案介紹(新版多篇)

變化原因 篇一

木齋先生對於這個問題的論述已經十分精闢,現直接引用過來:“詩案對詩人的思想和創作不能不發生深刻影響。有人說,詩案是蘇軾一生的轉折點:蘇軾由當初的“奮厲有當世志”、“致君堯舜”,轉變爲“聊從造物遊”的藝術人生。案前,詩人主要是深刻地反省仕宦人生;其後,他痛苦的心靈在自然的天地裏找到了歸宿,發現了新的人生境界。也有人說,黃州時期.“蘇東坡精神寄託的對象從名利事業而暫時轉移到東坡,轉移到大自然。這就是對統治集團的一種疏遠,這不能不無它的積極意義”。詩案對於蘇軾,渾如一場惡夢。夢後的黃州貶謫生活,使蘇軾從具體的政治哀傷中擺脫出來,重新認識社會,重新評價人生的意義。”

現從先生的角度,將這一問題作一個小小的展開。

首先,生活環境的改變是蘇軾作品發生變化的客觀原因。烏臺詩案之後,蘇東坡謫居黃州,遠離官場。在黃州,他在給好友章惇的信中寫道:“現寓僧舍,布衣蔬飲,隨僧一餐,差爲簡便。以此畏其到也。窮達得喪粗了其理,但廩祿相絕,恐年載間,遂有飢寒之擾。然俗所謂水到渠成,至時亦必自有處置,安能預爲之愁煎乎?初到一見太守。自餘杜門不出,閒居未免看書,惟佛經以遣日,不復近筆硯矣。”我們可以看到在表層意義上蘇軾是謫居黃州、惠州、儋州等地,但他的謫居與其他人又不一樣。他“寓僧舍”、“隨僧餐”、“惟佛經以遣日”。這說明,他在起居生活上已漸趨佛道。

其次,崇尚佛老思想。烏臺詩案使蘇軾對儒家的仕宦思想產生深深的懷疑,在仕途失意之時,自然傾向於佛家和道家的思想。他在《安國寺記》裏寫道:“餘二月至黃舍。館粗定,衣食稍給,閉門卻掃,收召魂魄。退伏思念,求所以自新之方。反現從來舉意動作,皆不中道,非獨今之所以得罪也。欲新其一,恐失其二;觸類面求之,有不可勝悔者。於是喟然嘆曰:道不足以御氣,性不足以勝習,不鋤其本而耘其末,今雖改之,後必復作。盍歸誠佛僧,求一洗之。’得城南精舍.曰安國寺.有茂林修竹、陂池亭謝。間一二日輒往焚香默坐’,深自省察.則物我相忘,身心皆空,求罪始所生而不可得。一念清淨.染污自落;表裏核然.無所附麗。私竊樂之……”“歸誠佛僧,求一洗之”、“物我相忘,身心皆空”。這說明,他的內心已經開始疏遠儒家思想,而日漸趨向佛老思想。

第三,儒道佛三教合一。表面上蘇軾棄儒從道,但是實際上,儒學的觀念已經深深地紮根其內心之中了,而蘇軾又將佛道的出世與儒家傳統思想中的“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和於宋代“修己治人”統一起來,故其作品談禪說理、懷古感今,無所不包。在黃州時,蘇軾逍遙遊世:“吾生本無待,俯仰了此世。念念自成劫,塵塵各有際。下觀生物息,相吹等蚊蚋”;在惠州時,他超然淡泊: “勝固欣然,敗亦可喜。優哉遊哉,聊復爾耳”在儋州,寵辱不驚、履險如夷、臨危若素:“春牛春杖,無限春風來海上。便丐春工,染得桃紅似肉紅。春幡春勝,一陣春風吹酒醒。不似天涯,捲起楊花似雪花。”

蘇軾一生時運不齊,命途多舛。宦海沉浮,兩遭流放。烏臺詩案對於蘇軾的仕途人生而言是一個低潮,但卻是其文學創作生涯中的一個重要的轉折。這種仕途的不得意和現實的坎坷,使他走出市井朝廷,將自己的精神世界更多的寄託於佛法禪意、青山秀水之中,故而也就在更大意義上成就了東坡式“自在灑脫、空靈超然”

受害人 篇二

受到牽連的人中,三個人的處罰較重。駙馬王詵因泄露機密給蘇軾,而且時常與他交往,調查時不及時交出蘇軾的詩文,且更因對待公主不禮貌,寵妾壓妻。被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鞏,被御史附帶處置,發配西北。第三個是蘇轍,他曾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己願意納還一切官位爲兄長贖罪,他並沒有收到什麼嚴重的毀謗詩,但由於家庭連帶關係,仍遭受降職處分,調到高安,任筠州酒監。

其他人,張方平與其他大官都是罰紅銅三十斤,司馬光和範鎮及蘇軾的十八個別的朋友,都各罰紅銅二十斤。

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平時與蘇軾互相詩文唱和,引爲知己的保守派大臣們,在蘇軾入獄其間,一個給他求情的都沒有,反而是那些被保守派稱之爲“奸邪”、“小人”、“新進”的那些變法派大臣,紛紛上書爲蘇軾求情。此真可謂是一目瞭然也。

在文化上 篇三

其次,在文化上,前期尚儒而後期尚道尚佛。

前期,他渴望在仕宦之路上獲得成功,即使有“歸去”之心,也是“欲迴天地如扁舟”“何日功成名遂了,還鄉”。 他有儒家所提倡的社會責任,他深切關注百姓疾苦:“秋禾不滿眼,宿麥種亦稀。永愧此邦人,芒刺在膚肌。平生五千卷,一字不救飢”;他渴望在沙場上一展雄威,“鬢微霜,又何妨!持節雲中,何日遣馮唐?”尤其在密州徐州時,其銳意進取、濟世報國的入世精神始終十分強勁。蘇軾在其政論文章中就曾一再闡發《易經》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的思想,希望“天子一日赫然奮其剛健之威”,能動於改革,爲變法搖旗吶喊 。

後期,尤其是兩次遭貶之後,他則更加崇尚道家文化並回歸到佛教中來,企圖在宗教上得到解脫。他認識到自己和朝廷權貴們已經是“肝膽非一家”。所謂使人追求的“浮名浩利”,對他來說已經是 “鶴骨霜髯心已灰”,只能勞神費力,再沒有什麼“西北望,射天狼”的豪情壯志,“窮猿已投林,疲馬初解鞍”。對那個一生仕宦起伏顛簸的蘇東坡而言,他從心底發出最最真實的慨嘆“惆悵東欄一株雪,人生看得幾清明?”他深受佛家的“平常心是道”的啓發,在黃州惠州儋州等地過上了真正的農人的生活,並樂在其中。當太后允其在太湖邊居住的時候,他大喜:“十年歸夢寄西風,此去真爲田舍翁。”他終於可以乘一扁舟來往,“神遊八極萬緣虛”了。久旱逢甘露,蘇東坡和農人完全一樣快活而滿足,他寫詩道:“沛然揚揚三尺雨,造化無心恍難測。老夫作罷得甘寢,臥聽牆東人響屐。腐儒奮糲支百年.力耕不受衆目憐。會當作溏徑千步,橫斷西北遮山泉。四鄰相率助舉杵,人人知我囊無錢。”

風格變化 篇四

烏臺詩案

烏臺,即御史臺。據《漢書·朱博傳》記載,御史臺中有柏樹,烏鴉數千棲居其上,故稱御史臺爲“烏臺”,亦稱"柏臺"。烏臺詩案,即御史臺詩案。它興訟於宋神宗趙頊元豐二年(1079)。蘇軾是被告。原告是:權監察御史裏行何正臣、舒亶,國子博士李宜,權御史中丞李定等人。他們指控蘇軾寫詩文訕謗朝政、反對新法、指斥皇帝,要求處置蘇軾。

原來,蘇軾步入仕途之日,正值王安石變法之時。朝廷上革新派和守舊派兩軍對峙,鬥爭激烈。蘇軾站在守舊派的立場上,多次上書神宗,表明自己的反對態度,並請求儘快制止變法。請求未果,於是希望離開政治鬥爭的旋渦,故上書請求外任。獲准後,先任杭州通判,三年後,又到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在此期間,蘇軾針對新法推行中出現的問題,寫了一些譏諷新法的詩文,引起了一些人的嫉恨。任湖州知州後不久,烏臺詩案便發生了。

宋神宗在接受了何正臣、舒亶等御史們對蘇軾的指控後,派遣太常博士皇甫遵前往湖州拘捕蘇軾。押解至京後,蘇軾被投入御史臺的監獄。何、舒等人把蘇軾寫的詩深文周納、無限上綱、曲解附會,目的是欲陷彼於罪,置彼於死地。他們對蘇軾詩《王復秀才所居雙檜二首(之二)》的解釋是具有代表性的一例。全詩如下:

凜然相對敢相欺,直幹凌空未要奇。

恨到九泉無曲處,世間唯有蟄龍知。

這是一首借物抒懷的詠物詩,作者是想以此說明自己有檜樹一樣挺拔不屈的品格。何、舒等人則藉此大做文章,指控這首詩有不臣之意。

烏臺詩案在朝野引起的反響是強烈的。對蘇軾心寄同情和出面營救的人不少。遠在湖州、杭州的老百姓焚香唸佛,爲蘇軾祈禱平安。

宰相吳充對神宗說:“陛下以堯、舜爲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禰衡,陛下不能容一蘇軾何也?”

曹太后說:“昔仁宗策賢良,歸喜曰:‘吾今又爲子孫得太平宰相兩人。’蓋軾、轍也。今殺之可乎?”

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也上書神宗皇帝說:“安有聖世而殺才士者乎?”

1079年7月,蘇軾在湖州任上,因烏臺詩案獲罪入獄,次年元月,被流放至黃州。詩案之前,自1071年任杭州通判以來,蘇軾歷任密州知州、徐州太守和湖州太守,政績卓著。其詩詞作品在整體風格上是大漠長天揮灑自如,內容上則多指向仕宦人生以抒政治豪情。而詩案之後,雖然有一段時間官至翰林學士,但其作品中卻少有致君堯舜的豪放超逸,相反卻越來越轉向大自然、轉向人生體悟。至於晚年謫居惠州儋州,其淡泊曠達的心境就更加顯露出來,一承黃州時期作品的風格,收斂平生心,我運物自閒,以達豁然恬淡之境。

以烏臺詩案爲界,蘇軾的詩詞作品在創作上有繼承也有明顯的差異。在貫穿始終的“歸去”情結背後,我們看到詩人的筆觸由少年般的無端喟嘆,漸漸轉向中年的無奈和老年的曠達——漸老漸熟,乃造平淡。

在題材上

首先,在題材上,前期的作品主要反映了蘇軾的“具體的政治憂患”,而後其作品則將側重點放在了“寬廣的人生憂患”。

蘇東坡,用他自己的話說,他過去生活的態度,一向是嫉惡如仇,遇有邪惡,則“如蠅在臺,吐之乃已”。在杭州,在一首給孔文仲的詩裏,他流露出對聲勢煊赫的官場的蔑視:“我本麋鹿性,諒非優轅姿。”不僅如此,他還替監獄裏的犯人呻吟,替無衣無食的老人幽咽。他寫農村田園情趣時,他起的題目卻是《吳中田婦嘆》:“汗流肩赤栽入市,價賤乞與如糠粞。賣牛納稅拆屋炊,膚淺不及飢”;他在歌詠“春入深山處處花”時也寫農民的食糧,農民吃的竹筍沒有鹹味,只因“爾來三月食無鹽”,直指朝廷的專賣壟斷;他寫被徵調的人民挖通運河以通鹽船,他的筆觸更加尖刻犀利:“人如鴨與豬,投泥相濺驚”;他指責積貧積弱的朝廷,他渴望“致君堯舜”,渴望有朝一日“會挽雕弓如滿月,西北望,射天狼”;他探問:“持節雲中,何日遣馮唐?”。

然而,“世事一場大夢.人生幾度秋涼”。東坡行雲流水之作引發了烏臺詩案。夢後的黃州貶謫生活,使他“諷刺的苛酷,筆鋒的尖銳,以及緊張與憤怒,全已消失,代之而出現的,則是一種光輝溫暖、親切寬和的識諧.醇甜而成熟,透徹而深入。”在下棋時,他體悟到:“着時自有輸贏,着了並無一物”。他不再執著於“奮力有當時志世”而是“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所以當蘇軾遨遊赤壁之時,面對“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發出“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的感嘆,便也可被世人所理解。他飄然獨立,只願做一隻孤鴻:“揀盡寒枝不肯棲,寂寞沙洲冷。”面對起起伏伏的人生,終於能夠風輕雲淡的說出:“也無風雨也無晴。”

在風格上 篇五

第三,在風格上,前期的作品大氣磅礴、豪放奔騰如洪水破堤一瀉千里;而後期的作品則空靈雋永、樸質清淡如深柳白梨花,香遠益清。

就詞作而言,縱觀蘇軾的三百餘首詞作,真正屬於豪放風格的作品卻爲數不多,據朱靖華先生的統計類似的作品佔蘇軾全部詞作的十分之一左右,大多集中在密州徐州,是那個時期創作的主流:有詞如“有筆頭千字,胸中萬卷,致君堯舜,此事何難!用舍由時,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閒處看?身長健,但優遊卒歲,且鬥尊前”鋒芒畢露;一首《江城子 密州出獵》決不可“十七、八女子,執紅牙板”來悠然而唱,而必須要“東州壯士抵掌頓足而歌之,吹笛擊鼓以爲節,頗壯觀也。”這些作品雖然在數量上並不佔優勢,卻着實反映了那段時期蘇軾積極仕進的心態。

而後期的一些作品就既有地方人情的風貌,也有娛賓遣興,秀麗嫵媚的姿采。諸如詠物言情、記遊寫景、懷古感舊、酬贈留別,田園風光、談禪說理,幾乎無所不包,絢爛多姿。而這一部分佔了蘇軾全詞的十之八左右。雖然也有“人生如夢,一樽還酹江月”的大悲嘆,但更多的卻是“花謝酒闌春到也,離離,一點微酸已著枝”的小惻隱,他逃離了仕途官場的蠅營狗苟,開始靜觀自然:“林斷山明竹隱牆,亂蟬衰草小池塘”;他越來越覺得文字難以承載內心之痛:“斂盡春山羞不語,人前深意難輕訴”;他將自然與人化而爲一:“春色三分,二分塵土,一分流水。細看來,不是楊花,點點是、離人淚。”其間大有莊子化蝶、無我皆忘之味。至此,他把所有的對現實的對政治的不滿、歇斯底里的狂吼、針尖麥芒的批判全部驅逐了。其題材漸廣,其風格漸趨)本站○(平淡致遠。

結果 篇六

十月十五日,御史臺申報蘇軾詩案的審理情況,其中輯集蘇軾數萬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蘇軾譏諷文字的人物名單,計有司馬光、範鎮、張方平、王詵、蘇轍、黃庭堅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李定、舒亶、王珪等欲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但神宗一時舉棋不定,太祖早有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

同時,正直人士也仗義相救。宰相吳充直言:“陛下以堯舜爲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禰衡,陛下不能容一蘇軾何也?”已罷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上書說:“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連身患重病的曹太后也出面干預:“昔仁宗策賢良歸,喜甚,曰:‘吾今又爲吾子孫得太平宰相兩人’,蓋軾、轍也,而殺之可乎?”可笑的是,同屬於蘇軾口中的“新進”章惇,也積極的營救了蘇軾,並不惜與宰相王珪翻臉。

十二月二十九日,聖諭下發,蘇軾貶往黃州,充團練副使,但不準擅離該地區,並無權簽署公文。這樣的結果,李定等人大失所望。

元豐三年(1080年)二月,蘇軾因“烏臺詩案”貶謫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職位相當於今之縣武裝部副部長,無“簽單權”,精神寂寞,窮愁潦倒。第三年四月,蘇軾撰詩並書《寒食帖》,發人生之嘆,寫蒼涼之情,表惆悵孤獨之懷,通篇書法起伏跌宕,光異彩,勢奔放,無荒率筆,被稱“天下第三行書”,墨跡素箋本,現藏臺灣故宮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