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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警官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多篇

江蘇警官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多篇

2019江蘇警官學院錄取分數線 篇一

江蘇警官學院是我國首批建立的省屬公安本科院校。學院前身是創辦於1949年的南京市公安學校,1953年更名爲江蘇省公安學校。1982年成立江蘇公安專科學校,1998年江蘇省人民警察學校併入,2000年江蘇省司法學校併入。2002年升格爲本科院校,更名爲江蘇警官學院。200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並獲得“良好”結論。2011年被省學位委員會列爲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省立項建設單位,2012年起先後與南京師範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聯辦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2015年、2016年,先後獲批成立公安部現代警務改革研究所、江蘇省公共安全研究院兩個部省智庫。2018年,以優異成績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覈評估。建校70多年來,學院始終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全面領導,堅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姓黨”第一屬性、“姓警”第一特徵,緊跟時代發展,銳意改革創新,切實發揮江蘇公安機關專門人才輸送“主渠道”、警察訓練“主陣地”、警務研究“主力軍”、警務實戰“機動隊”作用,爲平安江蘇、法治江蘇和“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學院主校區位於南京市浦口區石佛三宮48號,另有安德門、龍潭兩個校區。校園佔地67萬平方米,校舍建築面積約35萬平方米。學院設有馬克思主義學院和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偵查系、刑事科學技術系、計算機信息與網絡安全系、警察體育教研部(警務指揮與戰術系)、基礎課教研部、法律系、研究生教育部等教學院系。現有教職工695人,其中專任教師373人。專任教師中高級職稱教師192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教師329人,省“333工程”、“六大人才高峯”等各類高層次人才74人次,省部級教學名師4人,省級教學和科研團隊5個。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學院常年承擔全省市縣公安機關領導班子成員、省廳機關處級幹部、市縣公安機關警種部門負責人、基層所隊長以及公安部下達的民警和外國警察培訓任務。

學院堅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方針,秉持“無私奉獻”校訓和“政治堅定、學習勤奮、作風踏實、警紀嚴明”校風,着力培養忠誠可靠、紀律嚴明、基礎紮實、文武兼備的高素質政法公安專門人才。1978年覆校以來,學院累計爲全省政法公安機關培養輸送6萬多名專門人才,其中80%已成爲各級公安機關的業務骨幹和領導幹部,近十年來畢業生佔全省總警力的比例始終保持在60%左右。畢業生中有2000多人次受到二等功以上表彰,近百人獲得全國公安系統一級二級英模、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全國或省勞模稱號。近年來,師生參加第二屆全國公安院校教學技能大賽等重大比賽競賽成績突出,增援G20杭州峯會、金磚國家領導人廈門會晤、上合組織青島峯會、北京新中國成立70週年大慶等重大活動安保表現優異,公安部兩次爲學院記集體一等功。學院先後榮獲“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文明學校”“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狀”等。

經過多年發展,學院建立了公安特色鮮明的學科專業體系。“公安學”一級學科被列入江蘇省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項目,擁有公安技術、法學、公共管理、訴訟法學等4個省重點建設學科。學院設有17個全日制本科專業,其中刑事科學技術、偵查學專業入選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偵查學、治安學、公安管理學、刑事科學技術、經濟犯罪偵查、涉外警務、網絡安全與執法、交通管理工程等8個專業入選江蘇省一流專業。建有國家級一流課程3門、省級立項建設在線開放課程15門。建有國家級大學生實踐教育基地建設項目1個、省實驗教學與實踐教育中心6個。建有南京中華指紋博物館、近代警察史博物館、槍械發展史博物館。公安部先後在學院建立3個訓練基地。

學院堅持把科研寫在平安建設大地,科研能力水平不斷提升。建有江蘇省院士工作站、公安部現代警務改革研究所、江蘇省公共安全研究院、江蘇省電子數據取證技術工程研究中心等13個省部級科研平臺。近三年,共立項科研項目318項,其中國家級項目3項,省部級項目67項;獲市廳級以上科研成果獎27項;獲專利59項、軟件著作權129項;部省智庫不斷加強與地方公安機關合作研究,取得了一大批具有推廣價值的重要成果,近60篇決策諮詢報告得到省部級領導批示肯定或被有關部門採用,省智庫在省重點智庫三年建設綜合考覈中獲優秀等次,省部智庫PAI值評分位列CTTI法律與公共安全領域智庫前十名。

學院堅持開放辦學,與各級公安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境內外警察教育機構建立良好合作關係。近年來,先後有1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警察代表團來訪,多位國際知名專家、學者來校講學。學院被公安部確定爲引進國外人才項目執行單位、中歐警務培訓項目承辦單位,2015年以來,先後完成公安部下達的29個國家300多名外國警察培訓任務。

師資力量 篇二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專任教師1100餘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30餘人。學校擁有一批國內外知名學者和警務專家擔任兼職教師和客座教授,還與國內外公安機關、科研機構開展廣泛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學校簡介 篇三

江蘇警官學院,是江蘇省公安政法類本科院校,是全國首批建立的省屬公安本科院校。

學校創辦於1949年6月,是全國第一所公安學校。2007年10月,在全國省屬公安高校中第一個接受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並獲得良好結論。

截止到2016年1月,校園佔地面積1006畝,校舍建築面積35萬平方米;主校區位於南京市浦口區石佛寺,另有安德門和龍潭兩個校區。有23個全日制本科專業(方向)。同時開設5個成人教育本、專科專業。全日制在校生5100多人,成人學歷教育在籍生4500人,年培訓在職民警4900人次;有教職工642人,其中專任教師370人。

江蘇警官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篇四

學校全稱:江蘇警官學院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學制:四年

學校地址:浦口校區(南京市浦口區石佛寺三宮48號)

安德門校區(南京市雨花臺區小行路16號)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擔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和招生工作監督辦公室,具體負責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和對招生工作的全面監督,監督實施部門規範操作,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招生辦設在學生處,招生工作監督辦公室設在學院紀委監督檢查處。

二、招生對象

學院全部招收公安專業學生。招生對象爲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普通高級中學畢業,未婚,年齡爲16週歲以上(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不超過22週歲(2001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考生,且大學聯考時戶籍所在地是江蘇並在江蘇省參加全國普通大學聯考。

三、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爲準。

四、招生條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綜合素質良好,身心健康,適應學院教學要求,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和招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標準。

(一)政治條件

考生的政治條件應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須通過公安機關的政治考察。考生應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制度,作風正派,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熱愛公安事業,立志爲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政治考察不合格:

1.本人或家庭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爲,或者本人有泄露國家祕密、工作祕密行爲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等非法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的;

3.組織、參加反對,中國共產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網絡論壇、羣組、直播等活動的;

4.編造、製作、發表、出版、傳播反對,中國共產黨、反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害信息,或者參加國家禁止的政治性組織等的;

5.通過網絡組黨結社,參與或者動員不法串聯、聯署、集會等網上非法活動的;

6.受到刑事處罰或者依據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者收容教育的;

7.因結夥鬥毆、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等行爲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

8.受過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的;被機關按規定取消錄用的;被機關或者國有企業辭退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

9.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10.被開除團籍或者被開除學籍的;

11.組織、參加、支持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

12.壓制批評,打擊報復或者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衆的;

13.玩忽職守,貽誤工作或者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14.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爲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或者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的;

15.組織、參加、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6.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爲有舞弊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爲,或者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以外的其他考試中被認定爲組織作弊的;

17.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的;屬於香港、澳門居民已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除外;

18.個人檔案中記載出生日期、入黨(團)時間、學歷、經歷、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且在規定的考察期限內,考察對象無法補齊或者涉嫌塗改造假無法有效認定的;

19.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爲人民服務意識較差的;

20.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1.家庭成員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受到刑事處罰的;

22.本人有其他不符合擔任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條件的;本人及家庭成員有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和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影響錄用爲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家庭成員是指本人的父母(監護人、直接撫養人)、未婚兄弟姐妹。本條所稱父母,是指有共同生活經歷的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是指具有共同生活經歷的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身體條件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於公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考生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標準(合格標準均含標準本數):

1.男性身高170釐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釐米及以上;

2.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含本數,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無脊柱側彎、胸廓畸形、駝背等;

4.無三度單純甲狀腺腫;

5.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釐米;

6.足弓正常,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7.無下肢靜脈曲張;

8.無傳染性或者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9.五官、體型端正,面容或者身體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徵(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脣齶裂或術後明顯瘢痕、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

10.面頸部無瘢痕,其他部位無影響功能的身體瘢痕(如創傷、燙傷、疤痕、胎記等);

11.無文身,無腋臭,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少白頭;

12.任何一眼裸視視力均爲4.8及以上,無色盲、色弱;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

13.無影響語言正常表達的口吃,無嗅覺遲鈍;

14.聽力良好,任何一側耳語聽力不低於5米;

15.無傳染病,肝功能正常;無精神病史;

16.無影響考生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從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嚴重疾病。

學校在公安類專業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按有關規定開展報考資格複審、生源地和政治考察複覈、檔案複審、體檢覆檢等複審複查工作。複審複查合格的,予以註冊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體檢覆查參照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體檢項目、標準進行,首次複查不合格按規定參加再次複查,仍不合格的按學籍管理規定取消入學資格或作其他處理,逾期不參加再次複查的視作不合格。

(三)面試、體能條件

1.面試。面試主要從考生的外貌、體型、報考動機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身體平衡和協調性、反應能力、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理解能力等,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公安工作。

2.體能。考生必須參加體能測評,成績合格(合格標準均含標準本數)。體測項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等4個項目,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爲合格。體測項目合格標準爲:男生50米跑9.2秒以內,立定跳遠2.05米以上,1000米跑4分35秒以內,引體向上9次/分鐘以上;女生50米跑10.4秒以內,立定跳遠1.5米以上,800米跑4分36秒以內,仰臥起坐25次/分鐘以上。

五、面試、體檢、體測與政治考察

報考我院公安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由江蘇省公安廳政治部和學院組織的面試、體檢、體測(以下簡稱面試)並接受政治考察,面試和政治考察合格,符合我院專業選科要求且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院招生專業學科組錄取分數線後,方具備被錄取資格。

(一)報考公安專業的考生實行預報名。面試工作前,報考我院公安專業的考生於6月15-19日,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憑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進入報考公安院校考生信息採集系統,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意報考的均須參加)。

(二)面試工作於6月下旬大學聯考成績公佈後在學院浦口校區進行,面試日程安排、面試分數線由省教育考試院會同學院確定並通過各級招辦和媒體公告,有意報考我院的考生持准考證、身份證、大學聯考成績單、戶口簿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

(三)面試實行單項淘汰,考生在測試過程中如有一項不合格,視爲面試整體不合格。

(四)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在錄取考生之前由省公安廳政治部統一組織實施。

六、錄取規則

(一)根據國家和江蘇省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文化考試成績爲主,德智體美勞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考生錄取依據統一大學聯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進行。投檔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對於投檔分相同的進檔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並安排專業,最後處理各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如仍相同,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並安排專業。

(三)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四)公安專業在提前本科批次錄取,限具有江蘇省常住戶口並在江蘇省參加大學聯考的考生,因爲大學聯考信息填報錯誤責任自負。

(五)對江蘇籍考生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需符合擬填報專業(組)選科要求。即公安學專業(含公安管理學、公安情報學、涉外警務、警務指揮與戰術、治安學、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等專業)首選科目不限,再選科目限選政治;公安技術專業(含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學技術、公安視聽技術、網絡安全與執法、安全防範工程、數據警務等專業)首選科目限選物理,除刑事科學技術專業再選科目限選化學或生物外,其他專業再選科目不限。

(六)大學聯考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後外語課程教學只安排英語語種,因英語考試成績未達學業標準不能正常畢業的後果自負。

(七)公安專業招收女生不超過計劃人數的15%。

七、收費標準

(一)學費:公安專業按6000元/生·年標準收費(詳見蘇價費〔2014〕136號)。

(二)住宿費:浦口校區1200元/生·年(6人間),安德門校區1100元生·年(6人間)(詳見蘇價費〔2002〕369號)。

八、學生資助

學院爲學生設立各級各類獎、助學金,爲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幫助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九、畢業就業

學院對修滿規定的課程、達到規定的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頒發江蘇警官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並授予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

公安專業畢業生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關於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六部門關於推進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蘇人社發〔2016〕404號)的有關精神和當年國家、江蘇省關於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達到由省公務員管理主管部門劃定的筆試、面試分數線,經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治考察等程序,合格的錄用爲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

十、招生諮詢

招生諮詢電話: 025-52888910

招生辦電子信箱:zsb@

學院網址

招生信息網網址:

紀委監督檢查處電話:025-52889338

紀檢監察機構電子信箱:jw@

通訊地址:南京市浦口區石佛寺三宮48號

郵政編碼:210031

十一、在本章程發佈後、招生工作結束前,如上級機關出臺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本章程由江蘇警官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