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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及知識點(新版多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及知識點(新版多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一

1 目的

1.1爲確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用電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並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

2 適用範圍

2.1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的用電區域

3 內容

3.1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爲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管理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3.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3.2.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3.2.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領導批准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准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並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3.2.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急救法。

3.3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3.3.1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本公司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必須採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與第二級必須配合。

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並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採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採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1停電 2驗電3掛接地線,即“三措”,如沒有交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爲帶電線路。

3.3.2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並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於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乾燥、陰涼的專用櫃中。

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3.3.3 低壓帶電作業

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乾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並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高、低壓同杆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採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採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採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迴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3.4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3.4.1 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3.4.2 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並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檯。

3.4.3 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3.4.4 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於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3.4.5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3.4.6 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採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採取保護措施。

3.4.7 多層建築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幹線垂直敷設時,應採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於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於一處。

3.4.8 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4.9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採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3.4.10 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3.4.11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並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3.4.12 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乾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後,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3.4.14 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採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於3米,當採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3.4.15 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3.4.16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紮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3.4.17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3.4.18 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3.4.19 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3.4.20 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3.5 觸電急救:

3.5.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並防止觸電者摔傷。

3.5.2脫離電源的方法:

斷開電源開關;

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現場可採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杆挑開導線等。

3.5.3急救:

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爲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爲主。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爲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校風校紀和安全文明校園建設,保障學校財物及學生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學校節約型校園創建,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目前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宿舍供電辦法

第一條 學生宿舍實行智能控電,宿舍供電按照“電量定額、超額付費、先購後用”的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條 電量定額:學校按每個學生每月8度電的標準覈定,每學期補貼5個月,每間宿舍的總補貼電量按該宿舍實際居住人數覈定。每學期開學時學校一次性補貼到位。

第三條 超額付費:宿舍實際用電超過宿舍的`總額定電量爲超額用電,超額部分由學生自己購買,出資方式由同宿舍同學自行商定,電費單價爲0.56元/度。

第四條 先購後用:超額用電部分實行先預交費購電量再消費的方式。當宿舍可用電量少於5—10度時,用一卡通消費卡到值班室爲本宿舍電錶充值,宿舍成員應主動進行查詢並及時充值,如果不能及時充值,宿舍將停止供電。

第二章 安全用電管理

第五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六條 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

第七條 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八條 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各類電器應爲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於安全使用期限內。

2、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於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九條 禁止使用假冒僞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誌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十條 智能控電系統支持違章電器識別功能,熱得快、電爐、電熱杯、電飯煲、電炒鍋、電熨斗、電髮夾、電熱毯、電熱水器、電水壺、電烙鐵、飲水機、電磁爐、電視機、電取暖器、小型電烘乾機、電暖寶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如果違規使用,系統將會強制斷電,撤除違章電器後,系統在10分鐘內自動恢復,兩次恢復後,第三次系統將對該宿舍停止供電。

第十一條 爲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啓空調製冷,冬季氣溫低於5℃,方可開啓空調取暖;學生在使用空調時應注意對空調的維護,發現有異常情況,應迅速到值班室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機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主動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更換宿舍時該宿舍的同學應配合學校對空調進行移交,如發現人爲損壞,應按實賠償。

第十二條 學生髮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後應主動、及時向宿舍管理部門申報維修。

第三章 違紀處理

第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變動現有的供電設施和供電線路。因違反本規定造成供配電設施、線路損壞者,應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凡因使用違章電器而導致宿舍斷電,第一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批評教育,第二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報學生處按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十五條 凡因使用違章電器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照《揚州職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暫行)給予處分;嚴重者,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安全用電制度 篇二

爲提高辦公環境的安全因素,進一步加強和深化公司辦公區域內的用電管理,增強員工用電規範、安全意識、節能措施,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辦公環境,特制訂本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1、嚴禁在燈具、電扇、電腦機箱、顯示器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嚴禁私自改拉接室內線路,絕不在辦公室私拉電線。

3、嚴禁在辦公室內、外私拉、亂接電線、私接電源插座等個人行爲。

4、嚴禁辦公區域使用自帶大功率電器和不利於安全管理的電器,主要包括但不限於電水壺、微波爐、電吹風、電熨斗、電暖器等。

5、不要用溼手接觸帶電設備,不用溼布擦帶有電的電器。不要用溼手觸摸電源的開關、插頭、插座等。

6、燈具、電扇、空調、飲水機等電器使用完畢後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起火災。

7、爲了延長電腦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辦公設備的使用壽命,員工下班離開辦公室時要關閉計算機並關閉電源開關。

8、辦公區域內如發現需維修的用電設施或存在用電安全隱患等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公司事務部,嚴禁自行處置。

9、因違反本用電安全管理規範引起的一切責任由個人承擔。

如何節約用電 篇三

1電視機如何節約用電?

當您使用電視機時,無論是彩電還是黑白電視,在不影響視聽的情況下,亮度不要開得太亮,音量儘量關小。另外,不要頻繁開關,對無交流關機的遙控彩電,關機後遙控接收部分仍帶電,且指示燈亮,將耗部分電能,關機後應拔下電源插頭。

2 收錄機如何節約用電?

使用收錄機的節電方法主要是降低音量,其次是不要使用過期磁帶,人離開時注意停機,不用時拔下電源插頭,避免長期帶電。

3 冰箱如何節約用電?

電冰箱的使用中除正確使用節電開關外,還應注意箱內食物不可過滿過密,以免阻礙冷氣流通,造成冰箱不製冷;相反,冰箱內也不宜太空,如冰箱內食品太少會造成冷氣散失。另外,還應儘量減少冰箱開門次數及開門時間,非無霜冰箱還應定時除霜,定期給冷凝器除塵,以免影響製冷效果,浪費電能。

4 洗衣機如何節約用電?

衣物應儘量集中洗滌。如洗衣機使用的時間較長3年以上,發現洗滌無力,應更換或調整洗滌電機皮帶,使其鬆緊適度。需要加油的地方應加入潤滑油,使其運轉良好,達到節電的目的。

5 電風扇如何節約用電?

風扇電機的耗電量與負載大小即電風扇的葉片大小及電機兩端所加電壓高低成正比,電機兩端所加的電壓又與轉速成正比。也就是說電風扇的葉片直徑越大、轉速越高越費電。在基本滿足風量的條件下,應儘可能選用葉片直徑較小的電風扇,長時間運行時宜開在中速檔或低速檔,以便節省電量。剛啓動時應在高速檔進,達到額定轉速後再換中速檔或低速檔,這樣有利於電機的快速起動,從而達到保護電機的目的。

6 電飯鍋如何節約用電?

雖然電飯鍋的耗電功率較大,但保溫性能特別好,做飯時待鍋內水開後可拔下電源插頭,利用餘熱還可加熱一段時間,飯如果沒熟透可再次插上電源插頭,這樣斷續通電可節電20%到30%左右。

7 照明燈具如何節約用電?

家中使用的照明燈具應儘可能選用亮度高、功率小的節能燈具。目前推廣的節能燈具,一般可節電20%至30%左右。但一定要使用正規廠家生產的高質量節能燈具,不可貪圖便宜,以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家中現有的白熾燈包括吊燈、壁燈、長明燈等,如果不需要高亮度,可在電路中串入一個整流二級管100W以下可選1A400W、100W~300W選2A400V,這樣可節省電40%左右。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四

1、一般

1.1爲了加強電氣安全管理,防止觸電事故,保障生產過程中勞動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規定適用於本廠變配電系統及電氣設備、儀器的設計、製造、安裝、實驗、使用、維修和管理。

1.3所有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這項規定。違反本規定引起事故的人,應根據情況輕重,分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制裁等,追究法律責任。

1.4所有從事電氣設備安裝、操作、實驗、維護等工作的人員都要健康。視覺(雙目視力矯正後0.8以下,色盲)、聽覺障礙、高、低血壓病、心臟病、歇斯底里、癲癇、神經官能症、精神**症、嚴重口吃不能做前期工作。

1.5各種電氣管理制度、運營規定必須完善。配電(站室)、電氣設備、

線路設置、驗收、運行、維修資料文件要完整準確

2、安全用電基本要求

2.1電力單位要進行電氣安全教育和教育,以掌握電氣安全的基本知識和觸電急救知識。

2.2安裝電氣設備前,應確認是否通過或批准國家指定檢查機關的檢查,並確認是否符合相應的環境要求和使用水平要求。

2.3在使用電氣設備之前,應正確閱讀產品用戶指南,瞭解使用時可能發生的風險和適當的預防措施,並根據產品用戶指南正確使用。

2.4電器設備或個人應確定所使用電器產品的額定容量、保護方法和要求、保護設備的總價值以及保護組件的規格。不得擅自更改電氣設備或延長電路。不得擅自增加家電的額定容量。任何家電都不能超負荷工作或作爲故障使用。保護設備的總值和保護元素的規格不能任意更改。

2.5電氣設備和電路周圍要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區。電器設備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路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2.6使用的電路要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導電技術,要定期檢查。不要使用絕緣老化或失去絕緣性能的電路。軟電纜或軟線的綠色黃色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用作保護線。

2.7移動用配電箱(板)必須使用保護線完善的多條銅橡膠護套軟電纜或護套電纜作爲電源線,還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2.8插頭和插座必須按照規定正確佈線,插座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要與保護線分開,穩定連接。嚴禁在插頭(座椅)內連接保護接地極和工作中性線。

插入2.9插頭時,人體不能接觸到傳導極,不能對電源線施加力量。

使用2.10類移動I類設備時,應首先安裝漏電保護器,確保金屬外殼或框架穩定接地,使用帶有保護接地極的插座,不要使用保護線插頭插座。

2.11正常使用時會發生火花、熱皮屑或外殼表面溫度高的電氣設備,因此要遠離易燃物質,或採取適當的密封、隔離措施。

2.12便攜和本地照明設備應使用安全電壓或雙絕緣結構。使用螺絲頭時,燈螺紋末端應連接到電源的工作中性線。

2.13電力設備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故障或突然斷電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必要時應採取適當的技術措施。

2.14保護裝置動作或保險絲融化後,必須先調查原因,解決問題,確認家電是否恢復正常,才能重新啓動並繼續使用。更換熔體時,不能任意更改保險絲的熔化規格,也不能用其他電線替換。

2.15家電的絕緣或外殼受損,人體能接觸到充電部分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立即維修或更換。

2.16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配電裝置應採取措施防止雨、雪、霧、塵。

禁止將2.17畫板用作工作中性線。禁止使用暖氣管、煤氣管和水管作爲保護線。

2.18電力單位的自行發電裝置應採取與電網隔離的措施,不得擅自併入電網。

發生2.19人身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使觸電人員脫離帶電部分,立即進行急救。切斷電源前禁止他人直接與觸電的人接觸的人。

2.20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關閉電源,用專用消防器材滅火。

3、電氣設備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3.1貫徹國家相關電力安全規定、電力行業標準、管理制度,結合工廠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定、電氣安裝程序。運營管理和維護系統及其他規章制度;

3.2根據電源設備的安全操作、管理及相關程序、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操作安全。

3.3負責電力設備工程、電氣圖紙及相關資料的安全措施審查、電氣設備維修、實驗記錄、事故記錄等資料的保存和保管。

3.4有責任參與本機關的登船、電氣工程單位的安全素質審計。

3.5負責主管臨時電力計劃的審查、監督和檢查。

3.6負責對本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的電氣知識宣傳和教育。

3.7負責組織安全檢查,並對電力設備方面的事故風險及時安排維修和驗收。

3.8參與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4低壓配電裝置和一般電氣管理

4.1倍電線應根據電路特性設置短路保護、超負荷保護。在選擇分離短路電流的家電時,要最大限度地滿足能用正常佈線方式穩定分離的最大短路電流

4.2電力和電路的電氣連接點必須接觸,連接要穩定。絕緣強度應遵守相關規定。

4.3車間低壓配電箱(機櫃)應顯示各電源電路的名稱和保險絲(片)的容量。安裝在中央的按鈕、開關等必須有編號和容易識別的徽標。

4.4低壓電器佈線末端應顯示線號。線號顯示不能用金屬材料製作,外部接線端子不能暴露。

4.5低壓配電電氣運營機構應標“分”“和”。

4.6緊急停車的低壓電器應設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並有特殊標記。

4.7級保護用保險絲不能隨意使用銅、鐵絲等金屬材料。

嚴禁私自連接4.8倍電線的電氣設備,嚴禁隨意拆卸電場值的零部件。

4.9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定期測量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值必須符合規定的標準,不能比以前的測量值大幅減少。

4.10車間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按照批准的設計施工。驗收時要提交相關技術資料。

4.11運營管理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工作表數據。如果需要改變電路,增加、改變、減去、轉移電氣設備,需要得到主管部門的批准。而且,要及時修改適當的圖紙資料。

4.12通用設備的電動機及啓動、控制、保護等輔助設備的選擇,應由國家或部門遵守現行技術標準,並頒發工廠合格證和技術文件。

4.13電動機及輔助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完整。

4.14室外或潮溼、高溫、污染環境的電動機及輔助設備,除選擇適當的結構形式外,還應根據環境條件採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應定期測量和檢查4.15電動機的絕緣電阻和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應與規定值一致

5、易燃易爆場所電氣管理

5.1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地區標準分割所屬地區。這裏的電氣設備設計和安裝必須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的規格。

5.2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安裝工程必須按照批准的設計施工。

5.3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等級、組的外殼標誌、銘牌上的國家檢查機關簽發的防爆合格證號碼必須完全清晰。爆炸性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安裝和驗收必須嚴格按照《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與驗收規範》的相關規定執行,並提交相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5.5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要加強維護和定期維護、前期試驗工作,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故障”運行。

6、接地保護、靜電保護和防雷設施技術要求

6.1接地裝置應設計爲滿足以下要求:

(1)接地電阻應長期有效,以滿足電氣設備保護和功能要求。

(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接地泄漏電流,且無危險。

(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額外保護,以防止外部影響造成的損傷。

(4)邊防站的接地裝置應儘量減少接觸電壓和步進電壓。

(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汽的金屬管制造接地線。不能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金屬網或外皮製作接地線。

(6)各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穩定連接接地線,不要將接地線必須接地的部分串接。

(7)爲了維修、測試工作,需要掛臨時接地線的地方,接地幹線上要有接地螺栓。

(8)明設的接地線表面要塗黑。接地線進入建築物的入口和備用接地螺栓必須用接地符號表示。

(9)不能在保護性接地、中性線上安裝開關、保險絲和其他分離點。

6.2、用途不同、電壓不同的電氣設備,除非另有說明,可以使用整個接地體,但接地電阻必須滿足最低要求。

6.3、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保護爲0。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使用接地保護。同一個發電機、同一個變壓器或爲同一個公共汽車供電的低壓電網的電氣設備只能使用一種接地方法。

6.4、下列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應接地或反駁。

(1)電動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照明和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或外殼。

(2)電氣設備和連接的變速器。

(3)配電櫃及控制畫面框架。

(4)變壓器的二次繞組。

(5)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鋼筋混凝土框架的鋼筋、電氣部分附近的金屬柵欄和金屬門。

(6)電纜的金屬外殼、電源線的接線盒和端子盒的外殼、電路的金屬保護管、佈線的電纜和電動起重機的無電軌道。

(7)配有避雷線的電力線塔。

(8) Biaspalt地面的工廠在居民區沒有避雷的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架空電力線路的金屬塔。

(9)安裝在電力線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和底座。

(10)手套控制電纜的外殼、非裝甲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至2條屏蔽芯線。

6.5、接地裝置的每個連接點都要使用搭接焊縫,並且要堅固,沒有虛擬焊縫。通用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0)線必須使用多股裸銅線,並且必須滿足截面和機械強度的要求。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焊接時可以使用螺栓連接,但要注意不要鬆動或生鏽。

6.6、低壓電網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4歐元。

6.7、防靜電接地裝置可與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一起設置,接地電阻值應遵守感應雷及電氣設備接地規定。僅用作防靜電接地裝置,各接地體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100歐元。

6.8、室外高壓配電裝置應直接設置防雷裝置,一般採用避雷針或避雷線。**避雷針(線)應設置單獨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得超過10歐元。

6.9、1、2等級建築物應採取措施,防止直擊雷、閃電探測、閃電波入侵。第三座建築物要有措施防止直擊雷和閃電波的入侵。

6.10、易燃易爆物質較多的集中露天代碼應採取適當的防雷措施。

6.11、嚴禁在**避雷針(線)柱子上懸掛電話線、廣播線、低壓航空線等。

6.12、接地、過電壓保護和防雷裝置應建立健全的技術、管理資料。更改設備時,要及時修改圖紙、數據,使其與實際相符。

6.13、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查、測量接地電阻,並記錄和保管結果。

7、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管理

7.1、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應按照國家標準《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執行。

7.2、移動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門現行技術標準,並具有工廠合格及技術文件。

7.3、移動電氣設備應安裝明顯的接地螺絲。銘牌的技術數據要完整明確,其安全保護膜外殼、限制、保護、聯繫都要具備。手手柄和手柄儘可能使用絕緣材料。

7.4、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的電源線應使用具有足夠截面的3芯或4芯多動橡膠(或塑料)外部軟電纜。必須使用專用中心線接地。這條中心線嚴禁同時通過工作電流。嚴禁使用其他電氣設備的中性線接地。嚴禁使用絕緣受損的電纜或幾根短電線。

7.5、使用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時,應先設置接地線。要正確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和安全保護用品。

7.6、焊工金屬外殼要有良好的保護接地。焊接夾具和焊接夾具電線必須絕緣,不能損壞,電源線一般不能超過2米。

7.7、過程中,家電需要移動或停止工作,或者人離開或突然斷電時,需要斷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

7.8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絕緣電阻值不得小於下表中規定的值。

測量部分

絕緣電阻(兆歐)

類工具活動零件和殼之間

2

工具活動部件和外殼之間

7

類工具活動部件和外殼之間

1

8、電氣安全設備管理

8.1、電氣安全工具包括基本絕緣安全工具、輔助絕緣安全工具和一般保護機構。

8.2、電工要學習如何正確使用各種安全設備,並學習確認認證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識。根據工作任務,應選擇適合電氣設備額定電壓的必要安全用品。

8.3、使用的各種絕緣安全用品要有檢查合格證。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機關應檢查實驗週期中是否爲合格產品,並進行外觀檢查。

8.4、使用安全用具後要擦乾淨,存放在乾燥的通風處,要堅持清潔,防止溼氣。

8.5、絕緣安全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

9、臨時電力管理系統

9.1、設置臨時線路,假設需要使用部門提前填寫“臨時接線裝置請求書”,需要技術部門審查、安全管理部門批准後才能假設。

9.2、臨時線使用期限一般爲15天,特別方案應延期使用,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不需要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證明書,但根據電氣安全要求,將由持有資格證的電工設置,工作完成後,安裝人員將立即負責拆除。臨時電路的一般安全應使用帶有符合電氣負荷和機械強度要求的截面的絕緣導線。應用電線杆或沿着牆壁用合格的瓷瓶固定。電線離地面高度室內2.5米,室外4.5米,與道路相交時6米以上。嚴禁在各種底座、管道或樹上排隊。臨時船必須有總開關控制和漏電保護裝置,並設置各分羅馬多保護設施。

9.3、室外安裝的開關保險絲等家電要有防雨說。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0)線。視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臨時船設備危險,證明設備不合適,承包商應負責。

9.4、臨時線安裝完成後,使用單位不得擅自移動。

9.5 。未經批准直接設置臨時線路的人,一旦發現,將根據拆除和酌情處罰,發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行安裝者的責任。

9.6、使用完成後,申請機關通知主辦單位拆除,並在申請書上註明取消日期。

9.7、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地方假設臨時線

9.8、嚴禁從事電力業務的非電工。

10、電氣事故處理

10.1、電力事故處理原則是儘快消除事故點,限制事故擴大,消除人身危險,減少財產損失,儘快恢復電力。

是10.2。發生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力核電站,進行觸電、事故現場保護,並向相關領導和地方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0.3、系統事故發生時,值班人員必須堅持職務,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進取地處理事故。事故未經分析、處理完成或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離開事故現場。換班時發生事故,換班的人要留在單位,以換班的人爲主處理事故。高壓系統發生重大事故,應儘快向當地電子管部門報告。

根據“四放任”原則,認真分析事故處理。對事故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爲止進行處罰。

該條款的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決事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五

爲了加強學校安全用水用電管理,規範用水用電行爲,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水、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全體師生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用水設施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對老化電線及時更換,對水電設施進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水用電安全。

二、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用水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三、學校辦公場所無特殊情況必須在晚22:00前熄燈,由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人員負責關閉,22:00以後由值班保安負責。無重大活動體育館不得開燈,或者是如活動結束後,當事人不關燈,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50元。

四、各辦公室、教室責任人下班前必須在確認辦公室、教室和門前走廊照明燈已經關閉後才能離開,確實做到人走燈滅,計算機、飲水機等電器均應關閉,每發現一次罰相關責任人30元;節假日期間,保安負責全校燈的關閉,如有長明燈現象,將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五、鍋爐工要嚴格按照送水時間供水,每次洗澡完畢後值班人員應檢查各浴室的水龍頭是否關閉,如發現有長流水現象或裏面有長明燈,每次罰款30元。禁止在浴室內洗衣服,每發現一次罰款30元。

六、禁止教職工私自在住宿區和公共場所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違者罰款50元。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確需要佈線的,請到總務申請,由學校電工統一規範佈線。

七、禁止任何人在辦公場所或公共場所(如洗手間)用電爐或電炒鍋做飯,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0元。在學校生活區住宿的生活指導老師,禁止在生活區做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違禁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視情節處以200~300元的罰款。

八、各宿舍、辦公室空調要在適宜溫度開放,如夏天在26°以上;冬天在8°以下時開空調。下班時或沒有人時,一定要關好空調,否則罰責任人30元。

九、任何教職工一律不充許用學校消防水沖洗衛生,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十、總務處要經常對公共場所的水電、鍋爐、浴室、食堂及生活區等處的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通報,並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安全用電制度 篇六

爲了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不受意外傷害,免除不安全用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所有用電部門用電設備的安裝修理,由學校電工負總責,電工有權制止亂拉亂扯及安裝用電設備,以確保學校正常用電。

二、嚴禁亂拉亂扯和安裝用電設備,凡是需安裝的'用電設備,必須經總務處批准後,由電工負責安裝,否則造成所有損失自負。

三、各教室、辦公室、處室及專用教室,日常用電管理者爲班主任、組長、專業教師。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若因失職造成學生傷害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微機室、多媒體、實驗室的用電分管人員必須做到天天檢查開關、插座是否完好,使用完畢後必須親自將電源斷開,要留有詳細的用電記錄,否則造成事故,當事人負全責。

五、電工每星期對全校所有用電設備、配電室及各承租戶的用電進行一次檢查,並做好記錄,對檢查出的問題,要立即進行修理,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追究處理。

六、宿舍嚴禁使用電褥子,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裝其他電器或改裝原電器,禁止學生在寢室更換大功率燈泡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七、教師應以身作則,發揮榜樣作用,堅決抵制三“無”電器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各類電器,特別是電熱板。

八、全體師生應愛護學生電器設備,按照使用說明正確操作,做到節約用電和充分利用資源相結合,應及時關閉電燈、飲水器、空調、電腦等。

九、對學生在寢室、教室內違規使用的各類電器,全體教職工應立即予以制止,根據情況輕重予以行政處分,包括取消住宿資格、空調使用資格、參加學校夜自習資格、各類優秀評比資格等,品德考覈降級。如造成損失,該學生承擔全部責任,所有處分直接影響班級考覈。

十、對發現違規用電情況,不制止、不處理、不舉報,甚至縱容和包庇的人員,同樣予以嚴肅處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七

小區安全用電規章制度

1、配電室應靠近電源,並應設在無灰塵、無蒸汽、無腐蝕介質及無振動的地方。

2、配電室和控制室應能自然通風,並應採取防止雨雪和動物出入措施。

3、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4、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並作出分路標記。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氣、液體及其它有害介質中。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否則,須作特殊防護處理。

6、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7、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

8、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後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

9、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含插座)應按其規定的位置堅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鬆動。

10、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經過接線端子板連接。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11、架空線必須採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12、架空線路宜採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環向裂紋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環境限制不能裝設拉線時,可採用撐杆代替拉線,撐杆埋深不得小於0.8m,其底部應墊底盤或石塊。

13、內配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截面,應根據用電設備的計算負荷確定,但鋁線截面應不小於2.5mm.2,銅線截面應不小於1.5mm2。潮溼場所或埋地非電纜配線必須穿管敷設,管口應密封。採用金屬管敷設時必須作保護接零。

14、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半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禁止非專業電工檢查、維修電氣設備,禁止使用非電工絕緣工具檢修電氣設備。

15、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16、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停電標誌牌,嚴禁帶電作業。

17、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18、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和考覈,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2)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3)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5)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6)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19、凡進入臨時生活區人員必須進行施工安全用電意識、施工安全用電操作規程、施工安全用電常識方面的教育,講授人身保護設施使用方法。同時進行關於施工安全用電設施使用的培訓。以增加全員的自我保護意識,使全體員工自覺、認真、嚴格地按規程施工。

20、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施工安全用電規章制度方面的學習,包括國家、我公司的有關規定、標準。使全員自覺遵守項目施工現場的各項施工安全用電規章制度,使之瞭解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基本安全知識,明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使用和維護由專業電工負責,不能隨意操作,亂拉亂接;對機械使用人員加強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不違章作業。

21、電氣專業技術人員在班組作業前根據現場具體情景及專業特點進行教育,使每位作業人員心中警鐘常鳴,確保在施工安全用電技術指導下施工。開展特殊季節施工安全用電教育。

22、宿舍內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內供電設施。

23、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節日裝飾物等。

24、宿舍內除允許使用收錄機、手機充電器、檯燈(功率小於25瓦)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電器的行爲,如用電取暖、燒水、做飯、嚴禁使用電褥子、電吹風、電梳子,等發熱電器。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不返還)並處以罰款。

25、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職責;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爲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後果同樣負重要職責。

26、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管理人員並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後果自負。

27、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職責,並酌情進行處罰。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八

一、農村安全用電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縣供電企業農村安全用電管理部門要認真抓好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安全用電分析會,根據季節用電特點,組織開展安全用電宣傳和安全用電檢查。

二、各級農村安全用電管理部門要加強安全用電目標管理,確保不發生重特大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縣供電企業應與村組、用電戶簽訂安全用電協議,明確各方安全責任,做到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三、加強農村安全用電宣傳,利用廣播、標語等形式開展安全用電宣傳,增強羣衆安全用電意識。要特別加強對中國小生、新通電用戶的安全用電知識宣傳。

四、加強農村電網運行管理,開展週期性線路設備的安全巡視,並根據氣候及季節特點開展好特殊巡視,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五、加強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減少農村電力設施被盜事件的發生。

六、加強臨時用電管理,臨時用電設施安裝應符合有關規定及要求,驗收合格方可供電,不準私拉亂接用電設備,臨時用電結束後要及時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