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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結婚風俗禮儀(精品多篇)

鄭州結婚風俗禮儀(精品多篇)

婚慶禮儀 篇一

1、擇吉送好飾新房

新人選擇婚期稱‘擇吉’,徵求雙方父母意見後,禮節上男方父母要備禮品到女方家‘送好’。親家正式見面,商定婚期並徵求女方家長對婚慶籌劃的意見。男方開始裝飾新房,進行婚前準備。新人擇吉最好選擇有個性、特色的婚期,避開扎堆結婚的日子。每年四、五、九、十月份的公休日就是民間結婚的高峯期,挑選婚期時可以考慮避開。這樣的話,一切婚慶承辦商(如飯店、婚慶公司、知名司儀等)的服務一般都可以優惠些,也容易訂到。擇吉時可以參看:怎樣挑選有紀念意義的婚期。

2、紅喜高懸滿廳堂

婚日當天男方家、女方家、新房、典禮酒店、禧宴廳等都要貼‘喜’字(有的少數民族不貼)。‘喜’字,家中室內可以提前貼,其它都是婚日當天貼。室外‘喜’字也叫領路喜,一般要求貼好後,別人從社區門口順着‘喜’字就能找到家。

3、親迎新娘不回頭

婚日早晨新郎要率領迎親隊伍親迎新娘,一般花車帶頭,禮車隊隨後。新郎到孃家後,孃家人一般關門拒婿,新娘女友攔門爲難新郎討要紅包、藏新鞋等。‘不回頭’是說‘結婚不走回頭路’,去孃家迎親和回酒店典禮的路線不能完全重複,此禮約定成俗,民風使然。

4、正午以前拜花堂

‘正午’指中午12點。民風認爲正午前新人拜罷天地,大吉大利。因此凡新婚,嫁娶婚禮儀式多在上午進行。

5、大宴賓朋謝四方

婚禮結束後,中午大宴賓朋,答謝親友來賓。新人雙雙敬酒感謝。

6、三天回門看岳丈

婚禮三天後(第三天),新人回門看望孃家父母,也稱‘歸寧’或‘新女婿’回門。孃家人一般設宴款待。民間認爲新人回門,午飯後不宜久留,太陽落山前趕回婆家吉利。

結婚風俗 篇二

訂婚、結婚、完婚

首先是訂婚習俗。

1、在結婚之前都需要先訂婚,如果新人是兩個地方的,那麼當訂婚習俗存在差異的時候,通常一女方的習俗爲主。

2、在訂婚之前,男女雙方要先告知父母,得到父母的初步認同,然後再找一位長輩當媒人,再由媒人陪同男方父母親戚數人前往女方家正式提親,商議聘禮,婚禮酒席等細節事宜,並訂下吉日下聘,下聘完成,訂婚纔算完成。

其次婚禮當天結婚習俗。

1、擇吉送好飾新房:選擇良辰吉日,根據自己的婚禮風格裝飾好自己的新房,壓迫突出喜慶的氛圍。

2、紅喜高懸滿廳堂:就是指當結婚當天男女雙方家、新房、典禮酒店、喜宴廳等都要貼‘喜’字。‘喜’字,家中室內可以提前貼,其它都是婚日當天貼。室外‘喜’字也叫領路喜,一般要求貼好後,別人從社區門口順着‘喜’字就能找到家。

3、親迎新娘不回頭:是指結婚當天新郎去迎接新娘的時候,去的路線和回來的路線不能完全相同,也就是不走回頭路的意思。

4、正午以前拜花堂:是指在鄭州結婚的當天必須要在正午12點之前就完成拜堂儀式,有些地方可以是在下午拜堂,但是按照鄭州的結婚習俗,必須要在正午之前拜堂纔會大吉大利。

最後是完婚之後的習俗

1、大宴賓朋謝四方:就是指在婚禮儀式結束後,中午的時候擺宴酒席,邀請來賓和親朋好友用餐,答謝親友來賓,新人共同敬酒表示感謝。(這一點應該不只是鄭州有這個習俗,很多城市應該也是如此吧)

2、三天回門看岳丈:在婚禮結束後的第三天,新郎要陪同新娘一起回門看望孃家父母,並且不能留宿,必須要在當天的日落之前趕回婆家,纔會吉利。

鄭州主要有六大結婚風俗 篇三

擇吉送好飾新房,紅喜高懸滿廳堂

親迎新娘不回頭,正午以前拜花堂

大宴賓朋謝四方,三天回門看岳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