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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藥房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藥店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一、爲確保調配工作的正常進行,未經藥房人員同意,其他筏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住院部藥房實行交接班制度,按時進行交接班,接班者務必提前15分鐘接班,接班者未到達前,交班人不得離開。二。在處方配方前對其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汽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再配發。調劑人員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權自作主張用其他藥棄用。遇處方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師取得聯繫,待更正後再行配方。

三、配方時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的操作規程,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嚴禁直接用手接觸藥物。

四、散劑及膠本劑的重量差異限度、檢查方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對毒藥、麻藥的`處方調配,按照“毒、劇、麻限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麻藥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實施細則執行。

五、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上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或易產生沉澱的液體方劑,務必註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當註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六、中藥方劑需先煎、後下、沖服、燒焦、醋制或鹽炒等特殊煎藥法的藥物,務必按照處方要求單另包和聲明清楚。對需由藥房人員臨時炮炙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要求務必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醫用質量。

七、發藥時應耐心地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的性質、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顧慮,造成不良後果。

八、調配處方時應經嚴格覈對後方可發出,發藥人要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若發生差錯事故,應當立即報告負責人,並立即進行處理。處方按先後秩序配發,急診處方優先,務必隨到隨配。

九、藥房應在配方場所內爲病員帶給諮詢服務,指導病員合理、安全用藥;設置意見簿,公佈監督電話,對病員的批評或投訴要及時加以解決。

十、發藥務必做到有處方、有發票,嚴格覈對含量和數量,嚴禁私自收款發藥。

藥店規章制度 篇二

爲加強藥店管理,樹立藥店良好形象,提高員工素質,營造良好的營業氛圍,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認真遵照執行。

一、衛生制度

1、保持店內衛生清潔,藥品擺放整齊有序。每位員工應每天搞好自己擔當區衛生,檢查不合格者,每次罰款10.00元。

2、搞好個人衛生,衣冠整潔,着裝統一,上班期間不戴帽子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二、考勤制度

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及時向領導請假。每天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上班前準備工作,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00元。

2、事假:3日以內(含3日)按日扣發基本工資,4-6日按日扣發全額工資(其中3日扣基本工資),7日(含7日)以上按日扣發全額工資(其中3日扣發基本工資)。

3、婚假:婚假爲7天,不扣工資。

4、喪假:直系親屬喪假爲3天,不扣工資,非直系親屬喪假爲1天,不扣工資。

5、病假:4日內(含4日)不扣工資,4-8日(含8日)扣發基本工資,8日以上按日扣發全額工資。

注:基本工資=保底工資+崗位工資

全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6、年假:春節放假7天(三十至初六)初七全體員工正常上班,放假期間每店必須留2人值班,其餘人員放假。值班人員可在“五一”或“十一”放假五天,不扣工資,假期不累積。

7、上班時間,不得頻繁接打電話,接打電話每次不得超過2分鐘,不得玩手機遊戲,看電子書及上網等。不能吃零食,包括口香糖、刺激性或有異味食物,違返以上一項者,罰款20.00元。

8、工作期間不得與熟人長時間聊天,無特殊原因不得帶孩子上班。

9、經理和店長負責考勤制度的監督執行,監管不到者罰款50.00-100.00元。

三、服務制度

1、實行站立服務。熱情對待每一位顧客,耐心回答顧客的諮詢,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口角,違返者每次罰款50元,並責令其向顧客賠禮道歉。

2、實行首問負責制。顧客進入店內方可詢問,員工間不得因績效互相爭搶顧客,首先詢問的員工負責該顧客當天的諮詢、銷售等環節,其他員工如與其爭搶並開銷售單的,罰該銷售單績效的2倍,該績效歸首問者。

3、每天檢查貨位,及時準確地補貨。

4、憑積分卡兌換贈品,給顧客的贈品必須標在銷售小票上面。

四、盤點制度

1、在店長的領導下,定期盤點店內及庫房藥品,做到準確無誤,如有缺失,由全體員工按零售價賠償。

2、及時推銷近效期藥品,如出現過期藥品,由責任員工按零售價購買。

3、任何員工不得私自將藥品帶出藥店,一經發現,按藥品價值的10-20倍罰款,並扣除當月工資,立即解僱。

4、私自添加銷售小票或塗改統計數據者,一經發現,按第3條處罰。

五、學習制度

1、定期舉辦專題培訓和業務知識考試,每位員工認真學習並做好筆記,考試不合格者,罰款50.00-100.00元。

2、店長負責按排新員工的。學習任務,新員工拜老員工爲師,以最大努力快速掌握、熟練業務,儘量做到進店顧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營業額及自己的經濟收入。學習完畢後經考試合格方可開票售藥。

3、由店長負責每天舉行一次例會,共同討論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處理顧客的反饋意見及必要的工作安排等,每位員工要積極參與,集思廣益,發揚主人翁精神。店長要記錄每次例會內容。

4、所有員工應互敬互愛,共同進步,和諧相處,不損人利已,不譏諷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處論長道短不結黨營私。

六、其它

1、以上各項所涉及的罰款,應及時繳納現金,由經理統一管理。

2、設立全勤獎,要求員工全年無遲到、早退、無請假,獎金500.00元。

藥店管理制度 篇三

爲了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診所的經營管理工作,規範經營行爲,更好的爲全市參保人員提供優質完善的服務,我診所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證中藥飲片質量:

1、診所所經營的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中藥飲片質量標準,不銷售假劣藥品。★★

2、所有購進中藥飲片只能從擁有合法經營(生產)資格的企業購進,不準從非法藥商,藥販購進。購進業務由相關採購、驗收人員審查、負責人審覈批准執行。

3、嚴把購進藥品驗收關,每個進入診所的中藥飲片必須經質量驗收員驗收簽字後方可銷售。

4、嚴把在櫃中藥飲片的質量養護檢查關,質量養護員每月底對在櫃中藥飲片進行一次全面的外觀質量檢查,對發現有質量疑問或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停止銷售並及時報告質量管理員複查處理。

二、嚴格執行國家政策,保證藥品供應

認真執行國家物價政策,根據藥品購進成本、市場調查價格,合理制定價格,公平交易,做到現款購藥與參保人員刷卡購藥價格一致。積極組織貨源,儘量滿足參保人員的用藥需求,發現斷缺中藥飲片及時補充,確保中藥飲片供應及時。

三、嚴格診所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員應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統一着裝,微笑服務,熱情接待顧客,對顧客提出的問題耐心解答,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和顧客爭吵,做到文明服務。

四、做好中藥飲片的分類管理工作

嚴格實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標準,做好藥品分類管理工作,做到易串味藥品分開陳列;處方藥應嚴格執行憑醫師處方銷售,並做好審覈,調配工作和處方保存工作。

五、做好帳務管理工作

嚴格執行醫保基本藥品目錄的品種範圍,不在醫保範圍之內的營養保健品不得刷卡購藥。做好參保人員購藥和分類臺帳,職工每次刷卡購藥應有購藥清單,結餘金額清楚,每月及時向醫保局報送統計報表。

六、加強員工培訓教育工作。

醫保定藥房應不斷加強對員工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定期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和禮儀的'培訓,科學合理的指導用藥,儘量減輕病患者的經濟負擔。

七、其它規定

1、定點藥房不得對參保人員直接或變相銷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妝品等。

2、不得爲參保人員套取現金等違規行爲。

3、一經發現上述違規行爲,則按違規行爲發生額爲基數,處以20%~100%的罰款。

八、其它規定

1、定點藥房不得對參保人員直接或變相銷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妝品等。

2、不得爲參保人員套取現金等違規行爲。

3、一經發現上述違規行爲,則按違規行爲發生額爲基數,處以20%~100%的罰款。

藥店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一、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處方方可購買。

二、駐店藥師對處方進行審覈,依據處方正確調配,發貨人和駐店醫師在處方上簽字。

三、處方藥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須經醫師對處方更正或重新簽字後,方可調配、銷售。新晨

藥店管理制度 篇五

化學藥品通常都具有易燃性,易爆性和腐蝕性。爲管好實驗室化學藥品,預防化學藥品有可能帶來的安全事故發生,我校特制定化學藥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化學藥品統一放入實驗室內,根據其特長分類存放。

二、化學藥品由實驗室管理員專人負責管理,其他教師如有需要,可由實驗室管理員專人發放並教會其注意事項,作好登記。

三、實驗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

四、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籤、狀態進行認真檢查。

五、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的要求。實驗中和實驗後危險化學藥品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

藥店規章制度 篇六

藥店員工守則

1、目的:爲加強藥品購進環節的管理,保證經營合法、藥品合格,制定本制度。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範圍:適用於本企業購進藥品的質量管理。

4、職責人:藥品購進人員

5、內容:

5.1、根據“按需購進、擇優選購、質量第一”的原則,嚴格執行藥品購進程序,確保購進藥品的合法性。

5.2、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法定資格、經營範圍和質量信譽,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時會同質量負責人對其進行現場調查認證,簽訂質量保證協議,協議書應註明購銷雙方質量責任,並明確有效期。

5.3、採購藥品應簽訂採購合同,明確質量條款。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

5.4、配合質量負責人做好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覈工作執行《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審覈制度》。

5.5、分析銷售,合理調整庫存,優化藥品結構。

5.6、每年定期會同質量負責人對購進藥品的質量情況進行彙總分析評審。

5.7、購進藥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

藥品養護管理制度

1、目的:爲規範藥品養護環節的管理,保證陳列、儲存藥品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範圍:適用於本企業陳列、儲存藥品的質量管理。

4、職責人:藥品養護人員

5、內容:

5.1、堅持預防爲主、消除隱患的原則,開展藥品養護工作,防止藥品變質失效,確保陳列藥品的安全有效。

5.2、質量負責人負責對養護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處理藥品養護工作中的質量問題。

5.3、養護人員每日上、下午定時各一次對溫溼度進行記錄。

5.4、作好藥品效期管理工作,三月內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寫效期催報表。

5.5、對不合格藥品進行有效控制,不合格藥品必須存入不合格藥品專區,作出明顯標誌。

5.6、負責對保管、養護儀器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建立儀器設備管理檔案,確保正常運行、使用。

5.7、養護檢查中發現質量有問題的藥品,應及時向質量負責人報告。

5.8、及時分析養護信息,並上報質量負責人。

藥品處方調配製度

1.目的: 認真貫徹執行藥品分類管理的規定,嚴格控制處方藥的銷售管理,規範藥品處方調配操作,確保銷售藥品的安全、有效、正確、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範圍: 處方藥的調配。

4.責任人: 處方審覈人員

5.內容

5.1處方調劑人員必須經專業或崗位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5.2審方人員應由具有執業藥師或從業藥師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擔任。

5.3審方人員收到處方後,認真審查處方的姓名、年齡、性別、藥品劑量及處方醫師簽章,如有藥品名稱書寫不清,超劑量等情況,就向顧客說明情況,經處方醫師更正重新簽章後方可配方,否則拒絕調劑。

5.4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5特殊管理藥品的調節器具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特殊管理藥品的管理規定,凡不合乎規定者不得調配。

5.6調配處方時,應按處方依次進行,調配完畢,經覈對無誤後,調配及覈對人均應簽章,再投藥給顧客。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1、目的:加強對本企業所經營藥品的安全監管,嚴格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管理,確保人體用藥安全有效。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本企業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管理。

4、責任人:藥品質量管理負責人

5、內容:

5.1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

5.2藥品質量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使用藥品的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

5.3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不良反應應詳細記錄、調查、分析、評價、處理,並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每季度集中向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其中新的或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應於發現之日起15日內報告,死亡病例須及時報告。

5.4應經常對本單位使用的藥品所發生的不良反應進行分析、評價,並應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和防止藥品不良反應的重複發生。

5.5對在本單位發生的。藥品不良反應未按規定報告的違規行爲,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移交同級衛生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藥品銷售管理制度

1.目的: 規範門店的藥品銷售過程,保證售出藥品質量,保證顧客用藥安全有效。

2. 依據:《藥品銷售管理制度》

3.範圍: 藥品的銷售

4.責任人: 駐店藥師、營業員

5.內容

5.1凡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的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覈合格,同時對與藥品直接接觸的工作人員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5.2認真執行價格政策,做到藥品標價籤齊全,填寫準確、規範。

5.3營業員要正確介紹藥品,不得虛假誇大和誤導消費者。

5.4營業員根據顧客所購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覈對無誤後,將藥品交與顧客。

5.5銷售藥品時,處方必須經駐店藥師審覈簽章後,方可調配和出售。無醫師開具的處方,不得銷售處方藥。

5.6做好各項臺帳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

5.7藥品銷售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銷售方式。

藥品陳列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確藥品陳列要求,規範藥品分類擺放。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範圍: 藥品的陳列管理。

4.責任人: 質量管理員、營業員。

5.內容

5.1在零售店堂內陳列藥品的質量和包裝符合規定。質量不合格藥品,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陳列。

5.2零售藥品應嚴格按藥品的分類原則,按劑型或用途以及儲存要求進行陳列,擺放應做到:

5.2.1藥品與非藥品必須分開,非藥品設專櫃陳列;

5.2.2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擺放,分櫃陳列;

5.2.3易串味的藥品與一般藥品分開擺放;

5.2.4藥品名稱相近容易混淆的藥品分開擺放;

5.2.5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櫃擺放,並有警示語,非處方藥的貨櫃上應有醒目的專有標識;

5.2.6對要求低溫貯藏的藥品應陳列擺放具有可視條件的冷藏櫃中。

5.3危險品不應陳列,如因需要必須陳列時,只能陳列代用品或空包裝。

54藥品陳列整齊,美觀,類別標籤放置準確,字跡清晰。

5.5藥品陳列前,應按批號順序擺放,掌握先進先出的原則。

藥品驗收管理制度

1、目的:爲把好進入企業藥品質量關,保證購進藥品數量準確、質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藥品和假劣藥品進入本企業,制定本制度。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範圍:適用於企業所購進和銷後退回藥品的驗收工作。

4、職責人:藥品驗收員

5、內容:

5.1藥品驗收必須按照驗收程序,由驗收員依照藥品的法定標準、購進合同所規定的質量條款,對購進藥品和銷後退回藥品進行逐批驗收。

5.2藥品質量驗收包括藥品外觀性狀的檢查和藥品包裝、標籤、說明書及標識的檢查。

5.3藥品驗收應按規定比例抽取樣品(貴重藥品應逐件取樣)。所抽取的樣品必須具有代表性。驗收完畢後應儘量恢復原狀。

5.4驗收首營品種應有生產企業該批藥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

5.5藥品驗收必須有驗收記錄。驗收記錄必須做到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填寫規範、準確無誤。並按規定期限保存。

5.6驗收員對購進手續不清或資料不全的藥品,不得驗收。

5.7驗收中發現質量有疑問的藥品,應及時報質量負責人複查處理。

服務質量管理制度

1、目的:規範本企業的經營行爲,爲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企業服務質量管理。

4、責任:全體人員。

5、內容:

5.1工作人員在營業時間內應佩帶胸卡,主動熱情,文明用語,站立服務。

5.2營業員上崗時,應講普通話,不準同顧客吵架,嘲弄顧客,不得談笑。

5.3對用戶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虛假誇大和誤導消費者。

5.4營業場所設立諮詢臺,爲消費者提供用藥諮詢和指導,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5.5設置顧客意見薄、缺藥登記薄,明示服務公約,公佈監督電話。

5.6認真接待顧客投訴,並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