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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規章制度(精彩多篇)

員工規章制度(精彩多篇)

員工工作紀律制度 篇一

一、目的和範圍

1、爲了加公司制度的管理,確保生產秩序,保證生產車間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有效規範每個員工的勞動行爲,使其盡到勞動責任,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全廠車間在職員工和實習期員工。

二、管理機構和職責

1、生產車間主任是全廠車間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各工序組長的勞動紀律。

2、組長是本組勞動紀律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本組職工的勞動紀律。

3、各組長應加強對勞動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考覈,並與經濟責任制掛鉤,對違反者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車間主任覈實真實性並及時上報到人事部。

4、各工序組長要及時關注車間機器運轉狀況、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於本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車間主任反映。

三、工作紀律:

1、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組長或車間主任等管理人員安排,有爭議必須按照“先執行後申議”的原則,對拒不執行管理人員安排的視爲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給出相應處罰;屢犯不改的解除勞動合同開除處理。

2、公司員工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鬧事;一律不準組織、煽動、參與未經批准的罷工、遊行;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一切非法組織的非法活動,違者一經查實,一律開除處理。

3、生產員工要做好“品質三員”,即本工序的生產員、上工序的檢驗員、下工序的服務員。時時刻刻注意,對任何一點小事都不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產,監督上工序的生產,服務下工序的生產,保證從自己手中流出的產品無品質缺陷。

4、生產員工要將生產後的半成品放置相應的區域,並整齊擺放好,貼好產品標識卡(註明產品名稱、數量和生產日期)。

5、打包後的成品填寫入庫單並讓車間主任簽名確認後方可入庫,放入相應的成品區域擺放整齊,貼好產品標識卡。無產品入庫單堅決不能入庫。

6、非設備操作人員,在未經允許或有監控人員在場指導情況下,嚴禁私自操作操作設備;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7、公司現配備有電鈴,員工上班、吃飯、下班時間嚴格按鈴聲響起後執行,發現有上班鈴聲響起還未到崗的或下班鈴聲未響已經離開崗位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8、下班時整理作業現場,關閉所有設備電源開關,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上好門鎖,各工序組長和車間主任負責監督檢查。

四、出勤紀律:

1、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上崗證。統一配戴在左邊胸前,未按規定佩戴上崗證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若上崗證殘舊、破損、污染,憑舊上崗證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上崗證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每天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各一次,未按規定打卡嚴格按照員工管理制度中的考勤管理執行對應處罰。

3、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車間主任簽字說明。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籤者,按未出勤處理。

4、嚴禁代打卡現象,違反者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中的打卡制度執行對應處罰。

5、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車間主任簽字確認失卡期間的在崗證明。

6、嚴禁在考勤卡上亂塗亂劃,對打卡不規範,描寫或塗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五、安全操作規範:

1、生產車間組長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使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後,方可設入使用。

2、員工在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仔細閱讀機器說明書,保證產品質量的同時要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向班長或車間主任報告。

5、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負責作業。

6、車間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然險物品進入。

六、行爲紀律

1、攜帶公司物品出廠一經發現,賠嘗該物品市場價格雙倍處罰,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在班時間統一着裝公司配發的工作服,衣着不整(如穿拖鞋、短褲、光膀子等),不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場合大聲喧譁,影響他人工作或休息的,扣10元/次。

3、凡配有摩托車或自行車上下班的員工上下班注意安全。騎摩托車者出入大門上下班期間須戴頭盔,否則,扣5元/次,不聽勸告者後果自負。

4、破壞公共環境衛生,亂扔雜物,如發現車間垃圾含有價值物,經查實每次對車間主任和責任人視情罰款30-500元不等。

5、禁止在廠區、餐廳、倉庫、車間內吸菸,發現一次罰款30元。如需抽菸必須到廠區外。

6、故意損壞公共財物,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罰款100-10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

7、在公司內酗酒滋事者,給予當事人罰款100-500元並辭退。

8、對公司領導或外來客戶行爲或語言不尊者,視情罰款30元/次,爲企業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辭退。

9、違反會議或培訓紀律(遲到、無故不到者、大聲喧鬧影響他人、手機鈴響、擾亂會議秩序),給予員工每次30元罰款。

10、餐廳就餐不按順序排隊、加塞者,罰款20元/人次;浪費飯菜過多者,罰款30元/次;

11、其他違規違紀和不服從管理的行爲,均視情節給予當事人嚴重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以上所有制度在公佈之日起嚴格執行,在下一新制度出來之前作廢。各部門必須極力配合!

餐飲工作紀律規章制度 篇二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質共同存放。

2、各類食品及其原料應分類、分開擺放整齊。

3、各類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離地10釐米、離牆10釐米存放於貨櫃或貨架上。

4、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加蓋密封並張貼標識。

5、庫房內應經常通風,保持室內乾燥清潔。

6、庫房門、窗防鼠設施經常檢查,保證功能完好。

7、設專人負責庫房管理,並建立健全採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

8、庫房內食品及其原料應經常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及其原料。

員工工作紀律管理制度 篇三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後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鬥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並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佔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爲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覈實後,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爲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並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存在以下違規行爲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註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着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着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遊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爲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譁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3)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4)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菸區域吸菸的,造成損失的並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14、存在以下行爲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後,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並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衝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爲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5、存在以下違規行爲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並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爲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後進廠返工,對於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範,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後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爲,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爲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爲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並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於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並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爲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16、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7、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18、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餐飲工作紀律規章制度 篇四

1、非本崗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倉庫。

2、倉庫內嚴禁吸菸,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倉庫。

3、按時到達工作崗位,到崗後巡視倉庫,檢查物品是否短缺,檢查電器安全,檢查消防設備,檢查有無火患危險及可疑跡象,發現情況馬上向上級彙報。

4、檢查倉庫所有存放的物品是否整齊,數量是否需要補充,保證滿足各個使用部門的需求。

5、打掃倉庫周圍環境衛生,保持消防通道暢順,保持環境衛生。

6、倉庫所存物品擺放必須分類、固定位置整齊擺放,填寫貨物卡,把貨卡掛在顯眼處。

7、常用物品存量必需按照最高、最低存量收貨及補給,保證滿足餐廳營業需要。

8、收貨要按質按量驗收,收貨手續要清楚並儘快發給使用部門,如未能及時發出的,應擺放到指定貨架,不能隨處擺放,阻塞走火通道。

9、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熟悉貨物,明確所負責保管物資的範圍。

10、借、發物品手續要清楚,單據要放到指定位置,不能隨處亂放。

11、認真填寫“工作日報表”,“補給單”和“請購單”,並做好出單的電腦記錄。

12、當天帳目當天清理,不得隨便塗改帳目,帳面須與實物保持平衡。

13、每月定期進行物品盤查,覈對所有數目。

14、檢查當天工作,整理好當天的單據,及時交給記帳員。

15、下班前關好門窗,檢查倉庫一遍,保證沒有燃燒物,關閉所有電器設備及照明用電等,鎖好倉庫門。

16、每月定期進行物品盤點,覈對所有數目。

餐飲工作紀律規章制度 篇五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按時參加各崗位例會(客房每週一至週五早八點)、(前臺每週一和週四下午三點)例會不到者按曠工處理。

三、每人每週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務暫停排休,會後補休。年假按中心規定。

四、員工請病假須提前將醫院診斷證明和請假單上交,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應及時通知領班,由領班請示經理。

五、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三天至一週上報領班,如遇人員緊缺或有重要任務,可以不予批准。事後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嚴格按照規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換班,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提前一天向領班提出申請,未經同意擅自換班按曠工處理。

七、對騙取事病假的,一經查出,視情節給予曠工或除名處理。

餐飲工作紀律規章制度 篇六

一、早晨9:30上班,用15分鐘整理內務,於11:20完成衛生,休息可外出30分鐘。

二、早餐過後13:00準時到大廳門口立崗到客人來後迎接上樓。(使用標準服務用語,站姿,正確引位)。

三、餐具歸理每個包廂多備2套,大廳主備餐櫃有15套應急,當本包廂缺餐具時可以拿來補充(開餐前檢查餐具備用、日常用品不齊,衛生不合格罰1—3元)。

四、酒水提成:20元—30元(提1元) 、35—50元(提2元) 、50—80元(提3元)、80—100元(提6元),每週提成在10元以上者,除2元做餐具破損費。5元以上除1元,工作失誤損壞者,按原價賠償。

五、休息日,每人每週公休兩天,完成各自私事,外出一小時以上算請假,特殊情況除(公事),休息不定期可與其他同事調換。

六、衛生範圍:包括桌面、椅子、餐具、窗臺、地面、牆邊、邊線、備餐櫃、門框。

七、服務技能考覈不過關,遭客人投訴,將處於停休,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標明日期。

八、尊重他人,在工作期間嚴禁用髒話辱罵同事,在客人面前不可大聲喧譁,影響餐廳形象,違者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