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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精品多篇)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精品多篇)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篇一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活動,切實做到社會矛盾糾紛早發現、早預警、早防範、早處置,實現“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社區)、矛盾不上交”,防止小風險變成大風險,個別風險變成綜合風險,局部風險變成系統風險,爲慶祝建黨100週年和“十四五”開局起步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促進我鎮經濟社會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主動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堅持排查在先、關口前移,認真開展矛盾糾紛和隱患排查,做到排查全覆蓋。

1、普遍排查。利用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紮根基層,貼近羣衆的優勢,把矛盾糾紛排查作爲常態化工作。嚴格落實村(社區)每週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注重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發現苗頭隱患。

2、重點排查。聚焦涉疫、涉農、涉企、涉醫等重點領域,聚焦刑滿釋放人員、社區矯正對象、吸毒人員等重點人羣,開展重點排查、紓困解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早發現、早分析、早預防。

3、專項排查。在重大節日、重點時期和敏感時段,針對上訪羣體等特定人員以及特定區域、特定行業、特定領域,開展針對性的專項排查,教育引導羣衆依法理性維權、合理表達訴求,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越級訪、集體訪。

(二)紮實開展矛盾糾紛評估和預警。對排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和矛盾糾紛,要按照其性質、規模、類型、成因、化解難易程度和輕重緩急等,精心梳理,認真分析,開展風險等級評估,制定應對方案,及時處置分流,做到抓小防擴大、抓早防升級、抓細防疏漏、抓實防隱患。對可能引發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羣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要及時預警,主動對接相關部門或報告黨委政府,積極配合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疏導化解。對於矛盾尖銳、情緒激動,一時難以化解的,要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動態管控,適時進行心理干預,防止“民轉刑”或社會極端事件發生。

(三)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對排查和受理的矛盾糾紛堅持應調盡調,要統籌司法行政資源,組織專門力量,會同有關部門合力攻堅化解,防止矛盾糾紛交織疊加、激化升級。

1、一般矛盾糾紛。對婚姻、家庭、鄰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見、多發、案情簡單的矛盾糾紛,及時就地化解,努力將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

2、重點矛盾糾紛。對各類涉企、涉農、涉訪等矛盾糾紛要將其作爲調解工作重點,引導當事人通過合法渠道反映訴求、維護權益。

3、重大疑難複雜矛盾糾紛。對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民轉刑案件、羣體性事件和信訪案(事)件的矛盾糾紛,要在穩定事態的基礎上,及時報告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配合做好疏導化解工作。

(四)有效鞏固並運用矛盾糾紛化解成果。對重大複雜的矛盾糾紛,或涉及標的金額較大且不能及時履行的人民調解協議,要引導當事人通過司法確認,增強協議執行效力。對糾紛當事人及時進行回訪,瞭解和掌握調解協議執行或後續處理情況,防止糾紛反彈。對有代表性的矛盾糾紛調解案例,在做好案例選報的同時,要通過羣衆喜聞樂見的方式予以宣傳報道,達到“調解一案,影響一片”的效果。

三、時間步驟

此次專項活動自20xx年4月初開始,到10月底結束。分爲動員部署、組織實施和總結提升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上旬至4月下旬)。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工作措施、推進節點,積極做好動員部署工作。要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羣、電子顯示屏、標語橫幅等平臺廣泛宣傳專項活動,爲專項活動順利開展營造好的輿論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上旬至10月中旬)。要按照制定的實施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廣大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採取普遍排查與重點排查,定期排查與常態排查相結合的方式,深入重點人羣、重點地區、重點行業等,有針對性地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對排查的、黨委政府交辦的、有關部門委託移送的矛盾糾紛,依法、及時、就地、有效化解。對不適合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矛盾糾紛,引導當事人通過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等合法途徑解決。

(三)總結提升階段(10月下旬)。各村(社區)要認真總結專項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從中提煉可借鑑、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大力宣傳專項活動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典型事蹟,主動彙報專項活動取得的成績,擴大人民調解工作影響力,使這項活動爲領導所重視、爲社會所知曉、爲羣衆所支持,爲人民調解工作健康發展營造更好的社會氛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今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100週年、“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要自覺扛牢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的政治責任,充分認識該專項活動的重要意義,把專項活動列入日程、細化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全力推進,努力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化解在基層、穩控在基層。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彙報專項活動部署安排、進展情況和工作成效,用實效彰顯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發揮的重要作用。

(二)堅持統籌推進。要把這次專項活動與已部署的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動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謀劃、有序推進,大力發展“孺子牛、拓荒牛、老黃牛”精神,深入農戶調查指導活動開展,切實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確保活動順利開展、落地見效。

(三)營造良好氛圍。要注重運用廣播、微信羣等手段,標語、橫幅、電子宣傳屏等平臺大力宣傳活動的開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傳涌現的先進事蹟和典型案例,大力宣傳人民調解工作的特點和優勢,擴大人民調解工作的知曉度和影響力,提高人民羣衆的首選率和滿意率,引導更多的糾紛當事人選擇人民調解方式解決矛盾糾紛。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篇二

爲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公安機關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精神,深入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進一步促進轄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有效維護我轄區社會治安穩定,結合我轄區實際,特制定201*年度工作措施如下。

我所根據轄區內7個行政村調解委員會隊伍實際,組建完成了21名矛盾糾紛調解員隊伍,並在1月5日會同牛頭店司法所對21名矛盾糾紛調解員進行了崗前培訓,

爲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要求,着力排查化解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着力預防和減少新的矛盾和問題,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長效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

1、堅持注重預防,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制度。要求各責任區民警認真執行每週排查矛盾糾紛工作,排查的範圍包括各種信訪突出問題以及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全面掌握轄區內的矛盾糾紛情況。

2、強化矛盾糾紛的調解責任者,將責任分解到人,任務落實到人,根據誰的責任區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包辦制,各責任區民警是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及時有效

地進行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做到“三個明確”,即明確責任單位、明確責任人,明確限辦時間,做到矛盾不化解不銷帳,問題不解決不結案。

3、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聯合力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有效整合鎮綜治辦、司法所力量,充分發揮農村基層治保、調解組織和村民小組的作用,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強化人民調解組織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上的作用。

4、進一步強化非正常越級上訪應急處置工作。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過程中,當事人由於對相關部門的處置結果不服或出於某種目的,出現非正常越級上訪或羣體性上訪、鬧訪、靜坐等情況發生時,派出所領導及責任區民警,在接到相關情況報告後,務必在第一時間將情況向相關部門彙報,及時趕往現場,做好安撫、化解、勸返工作,負責將上訪羣衆勸回,平息事態。

重點抓好三個環節,一是抓好排查環節。對本轄區重點問題、重點人羣的排查,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專項治理。二是抓好調處環節。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最大限度消除不穩定因素,最大限度減少矛盾,最大限度維護羣衆的合法權益。三是抓好防範環節。充分發揮村民調解會、治保會和治安聯防隊的作用,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篇三

爲做好全旗衛生系統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按照自治區、市和旗委、政府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市和旗委、政府關於維穩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組織幹部真正深入到基層一線、深入到農牧民當中,瞭解羣衆訴求,維護羣衆合法權益,突出排查化解各類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突出排查化解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的苗頭隱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工作目標:通過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把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位,把存在的醫藥矛盾和問題隱患查清,把凸顯的醫藥矛盾問題及時化解,防止發生羣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工作任務:

1.及時組織幹部排查掌握矛盾糾紛的底數,建立統一的工作臺帳,爲動態掌控和化解社會矛盾問題提供基礎依據。

2.依法依規解決羣衆合法合理訴求,及時就地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問題,理順羣衆情緒。

3.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對於難以解決的矛盾糾紛,要做到第一時間預警、第一時間上報化解、第一時間處置。

4.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推動基層組織職能轉變,使廣大幹部真正深入基層,到田間地頭、農牧民家中、企業內瞭解訴求、化解矛盾糾紛,切實做好服務羣衆、改善民生、維護穩定的各項工作。

(一)堅持“統一領導”與“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在衛生局統一領導下,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迅速行動起來,負責組織抓好本單位和所聯繫嘎查村(社區)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齊抓共管、注重實效。

(二)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原則。既要注重解決面上浮現出的社會矛盾問題,又要注重研究社會矛盾產生的根源,積極探索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的思路和辦法,做到標本兼治、統籌兼顧。

(三)堅持“當前”與“長遠”相結合的原則。既要立足當前,抽調幹部駐嘎查村(社區)、駐企業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又要着眼長遠,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長效機制,做到長抓不懈。

1.排查化解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的矛盾糾紛。

2.排查化解社會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3.排查化解公共醫療衛生領域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苗頭隱患。

4.排查化解其它可能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因素。

本次活動從2013年5月28日開始,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28日—6月5日)。召開“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會議動員部署會議,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行具體安排部署;各醫療衛生單位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重點,制定工作方案,層層動員部署。

(二)動態摸排階段(6月6日—6月15日)。

1.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醫療衛生單位、旗衛生局相關責任股室按照要求組織開展全面排查工作,啓動矛盾糾風和問題隱患“日報告”制度,堅持按月、按周定期排查制度,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分析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動態掌握各類矛盾糾紛信息,摸清矛盾糾紛底數。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認真進行統計、梳理、分析和研判,做到羣衆訴求底數清、情況明,有穩控措施、解決方案。各醫療衛生單位於6月15日前填寫“**托克前旗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登記表(總表)”上報旗政法委、維穩辦、羣衆工作部備案。

2.建立臺帳,上報備案。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對已掌握和新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隱患要逐人逐案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臺帳,註明產生原因、涉及人員、責任單位、包案領導、解決辦法、辦結時限六個要素,分類梳理後進行彙總,各醫療衛生單位於6

月15日前填寫“**托克前旗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臺帳(分表)”上報旗政法委、維穩辦、羣衆工作部備案。在重大政治節日活動和敏感節點期間實行信訪信息“零報告”制度和信訪形勢“日研判”機制,及時上報工作情況。

(三)集中化解階段(6月l6日—9月30日)。

1.分解任務,調處化解。“三駐”幹部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上級交辦案件,妥善化解,確實無法化解的採取“代理羣衆信訪”的做法,主動協調、爭取有關部門解決。按照“一個問題,一個領導,一套人馬,一個方案,一包到底”的“五個一”調處化解機制要求。逐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責任人員及化解時限,採取有力措施,及時組織調處化解,對重點信訪案件和重點教育對象,要落實“包情況掌握、包解決困難、包教育轉化、包穩控管理、包依法處置”的“五包”責任制。

2.深入走訪,公開接訪。“三駐”幹部要緊緊圍繞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深入到農牧戶、居民家中,問冷暖、問疾苦,廣泛瞭解社情民意,全面掌握涉穩苗頭。特別是走訪困難羣衆和有信訪訴求的羣衆,盡力幫助他們排憂解難。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落實領導信訪工作日製度,領導班子全員參與、輪流接訪,將接談的信訪事項詳細登記,及時轉入“五個一”調處化解機制。要把定點接訪與重點約訪、帶案下訪、基層巡訪相結合,深入羣衆,聽取多方面意見。“三駐”幹部要認真填寫“**托克前旗領導幹部接待羣衆、帶案下訪登記表”,並於每月20目前將登記表報旗政法委、維穩辦、羣衆工作部備案。

3.集中化解,解決問題。“三駐”幹部要將走訪、排查、穩控、化解工作貫穿排查化解全過程,發現問題,隨時解決。在排查中,對存在的矛盾糾紛隱患問題,及時彙總和梳理。對訴求合理的,及時組織解決,不留隱患;對訴求合理但基層無法解決的,逐級報告,按職能、權限、期限解決;對訴求無理的,做好政策解釋、思想教育疏導工作;對纏訪、鬧訪、非訪的,依法處理。特別是對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要逐件分析研判。誰製造矛盾,誰負責解決,不得推向上級、推向社會。

4.案件歸檔,覈查終結。各醫療衛生單位對已經化解的矛盾糾紛隱患,要及時整理有關資料立卷歸檔。並填寫“**托克前旗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結案備案表”上報旗政法委、維穩辦、羣衆工作部備案。

(四)檢查總結階段(10月1日—12月31日)。

1.跟蹤回訪。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對所進駐嘎查村(社區)、企業的矛盾糾紛化解情況進行回訪,對本次“三駐”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回頭看”和自查自糾,對問題處理不徹底的案件,要依法依規提出處理意見,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

2.強化督查。督查工作要將面上督查和重點督查結合起來。旗衛生局將組織督查組將適時深入各醫療衛生單位,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指導。視情況對重點地區和單位進行重點督查,必要時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督查督辦,重大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各醫療衛生單位也要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行全程督導檢查,一級一級抓檢查,一件一件抓落實,確保化解矛盾糾紛的過程不推諉、不扯皮、不“梗阻”。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難點問題,要採取走下去檢查、請上來約談等形式進行重點指導。通過督導檢查,確保此項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3.穩控管理。對一些不合理、不具備解決條件和結案後上訪人仍不服,還有上訪苗頭的,做好教育穩控工作,並落實“五個一”調處化解機制和“五包”責任制,防止到市赴區進京上訪。對繼續纏訪、鬧訪、非正常上訪的,依法處置。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醫療衛生單位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負總責,重大疑難複雜矛盾糾紛問題要親自包案解決。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開展工作,切實完成單位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二)嚴格責任查究。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不力的,要嚴格實行問責。將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作爲年度考覈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維護穩定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體系,嚴格獎懲。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篇四

按照縣委辦發〔2016〕103號《關於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要求,進一步促進我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切實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工作力度,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切實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以充分發揮調解職能作用爲核心,以調處社會熱點難點糾紛和羣體糾紛爲重點,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措施爲主線,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爲構建“平安李家堡”、“和諧李家堡”作出積極的貢獻。

(一) 鎮成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具體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趙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中心依託在司法所,日常工作由司法所負責協調,在司法所設立接待受理平臺,由組長指派人員輪流值班,對羣衆的糾紛訴求實行

“統一受理、分流辦理、歸口負責、限時辦結”。

(二)建立健全聯調聯動機制,以司法所和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爲基礎,對重大疑難糾紛實行相關部門聯調聯動制度,進一步擴大勞資糾紛、徵地拆遷糾紛、醫患糾紛、消費爭議等糾紛的聯調聯動範圍。司法所和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受理上述類型糾紛,將及時與相關部門對接,實行聯合調解或邀請相關部門派員參與調解;對羣體性糾紛或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重大糾紛,司法所將及時向鎮黨委、鎮政府報告,並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報派出所,啓動聯動應急預案。

(一)要提高認識,充分認清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義

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作爲一項重要工作,爲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作爲鎮裏的重點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採取有力措施,有效預防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全力維護好李家堡鎮社會的安定穩定。

(二)突出重點,着力排查調處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矛盾糾紛

要明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點,將工作的着力點放在各種社會熱點、難點、糾紛及有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

和苗頭隱患上來,突出二個重點:一是突出重點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糾紛多發、頻發、易發部位的排查調處。二是突出重點對象。對越級上訪、重複上訪等重點對象,進行重點摸排,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進行重點調處。圍繞三個方面:一是宅基糾紛、土地使用糾紛等引發的矛盾糾紛;二是因家庭成員、鄰里、交通事故等引發的矛盾糾紛;三是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生產經營性、產權糾紛、村公務管理糾紛。

(三)發揮作用,切實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 要切實負起責任,充分發揮在排查調處矛盾糾紛中的職能作用。一要認真排查。要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爲主”的工作原則,以村爲單位對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深入、細緻地排查。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梳理歸類、分類建檔、動態管理,切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二要及時調處,對矛盾糾紛要實行邊排查邊調處,排查出一起調處好一起,切實做到不積壓、不耽擱、不延誤。三要掌握信息。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要注意瞭解矛盾糾紛的信息情況,掌握苗頭和趨勢動態,對可能發生重大矛盾糾紛的隱患,要及時上報鎮調處中心。

(四)加強領導,確保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取得實效

要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負總責,親自抓,經常過問工作進展,協調解決困難問題。鎮、村對矛盾糾紛的潛在問題要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對策、加強防範,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查找薄弱環節,做好補缺補漏,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對已調處的矛盾糾紛要鞏固成果,做好回訪,防止回潮;對未調處好的矛盾糾紛要研究對策,制定方案,確保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篇五

當前我國正處在體制轉軌、社會轉型的特殊歷史時期,隨着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和經濟、社會結構的深刻調整,由於各種利益分配等因素造成各類矛盾糾紛凸現。因城市改造拆遷、企業改制、拖欠工資等引發的矛盾糾紛日益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了社會的協調發展和穩定。因此,認真研究轄區社會矛盾糾紛的成因,總結經驗和做法,切實做到有效預防、成功調處和防止激化,爲維護社會穩定、推動經濟發展、建設和諧轄區,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思想上重視,組織領導健全。穩定是壓倒一切的重大政治責任,維護社會穩定效果是檢驗領導能力和領導水平的重要標準,這種觀念早已植根幹部心中。街道黨工委堅持科學發展、科學決策,暢通信訪渠道、掌握社情民意、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確保社會和諧。在組織上構建起了以街道黨工委書記爲組長,各分管領導爲副組長,各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組,將黨政信訪主渠道、人民調解渠道、訴訟調解渠道、治安調解渠道整合,形成了街道黨工委統一領導,街道各部門、各社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調解格局。在明確黨政“一把手”爲信訪維穩工作第一責任人的同時,落實了信訪維穩工作分管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實行分管領導對分管領域及聯繫社區的信訪維穩工作承擔分管責任的“一崗雙責”制度,形成了信訪維穩工作人人有責,人人盡力的強大合力。

2、措施上有力,工作確保有效。在維穩工作上,街道黨工委堅持標本兼治。一是持之以恆地堅持定期排查矛盾糾紛,確保及早發現、及早處置、及早解決,將矛盾隱患解決在萌芽,解決在基層;二是實行領導幹部包案責任制。對排查出的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採取領導包案處理,一個事件、一個領導、一個方案,落實責任;三是確保各個特殊敏感時期和重要時段的社會穩定。在這些時段堅持每週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制定相應應急預案,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了特殊時段社會政治穩定。

目前,各大轄區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穩定因素。這些問題呈現出現實問題與歷史問題、正當訴求與不合法方式、多數人合理訴求與少數人不合理要求相互交織。一些非正常上訪演變爲破環社會正常秩序、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問題,有的上訪成了極個別人勒索責任單位的有效手段,也是令街道辦事處頭痛又沒有有效手段解決的事情,且要爲之投入大量的精力。

1、城市拆遷改造,遺留隱患。各大轄區因城市改造拆遷補償的條件不能統一,造成因拆遷安置後,由於補償存在差異,而造成的矛盾糾紛時有發生。一些在拆遷過程中遺留的問題,隨着時間的推移,更是變成了矛盾和安全隱患滋生的成因,矛盾更是被逐漸擴大。比如因居民和房開商之間在某些條件不能達成統一,雙方各不相讓,在街道辦事處積極協調後也未達成統一,最後居民通過堵斷的方式向政府施壓,造成惡劣影響;或因各方拆遷補償條件差距較大未能進行拆除,拖到現在仍沒有解決,隨着房屋價格的上升,更是將雙方的拆遷條件差距拉大,房屋也變成了危房,嚴重威脅居住在內的住戶及過往羣衆的安全,存在的穩定風險不可低估,並影響市容市貌。

2、企業改制遺留問題隱患大。由於經濟發展、社會轉型過程中被逐漸淘汰的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因職工安置、工資拖欠、醫療社保、工齡買斷等問題引發大量的矛盾糾紛。各大轄區的多家單位都會出現因企業改制、買斷工齡而要求重回企業工作、解決生活來源的事件,一部分人更是將企業進出大門堵住,佔用企業領導辦公室,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的工作秩序,隱患突出。由於企業改革政策性強、影響面大,涉及人員多,處置這類弱勢羣體的訴求難有妥善之策,因而已成爲這些轄區企業的長期重大不穩定因素,同時也對轄區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3、突發矛盾糾紛層出不窮。特別是社區糾紛、小區業主與物業管理之間的糾紛、員工和企業之間的糾紛,農民工工資糾紛等等越來越多,一旦發生,處理不及時,很容易引起社會的不穩定。

4、個別纏訪人員非訪、重訪不斷,影響社會秩序。部分轄區內纏訪不斷,多次進京上訪向單位提出多樁無理訴求,一到特殊敏感時期,辦事處和其單位就要投入大量人力、財力進行穩控,有時還個別纏訪人員還要求單位派人帶其出遊,上訪成了勒索責任單位的有效手段。

1、歷史遺留問題包袱沉重。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社會結構的變化,各種利益衝突更加複雜,必然出現由於利益問題引發的各種矛盾,而在解決方法、政策規定上比較滯後,致使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時間越拖越長,問題越拖越大,形成的歷史遺留問題積重難返,成爲影響社會穩定的沉重包袱。

2、法律法規不健全,監督不到位。由於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各種行業標準的差異,監督制度的不落實導致因土地徵用、城市改造拆遷安置等補償標準不一,補償標準缺乏透明度,發生侵害羣衆利益的問題,爲事後埋下隱患;在一些項目運作中,有的手續不全,有的弄虛作假,逃避監管,欺上瞞下,有的不履行法定義務,不兌現事前承諾,造成羣衆利益遭到侵害;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問題;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等等都會產生社會矛盾,同時,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在處理涉及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問題時,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需要改進的地方。

3、政府和責任單位權責劃分不清。目前,政府基本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管理模式,屬無限責任政府。政府無所不包、無所不能,加之權力集中、失誤難免,因而責任難脫、矛盾集聚。羣衆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於政府,把問題的責任也往往歸咎於政府。發生了矛盾糾紛,羣衆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糾紛不能妥善解決時,人們便把所有的不滿和憤怒灑向政府,而各種社會組織又難以真正爲政府分憂解難。“誰主管,誰負責”與“屬地管理”原則未細化,責任劃分不清,工作原則不明。有利益時各責任單位就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政府置之一旁,有責任時就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將責任往政府一甩,獨善起身。上級政府利用權威把自己應負的責任推給下級政府,下級組織又缺乏解決問題的權限,十分無奈。

4、小事拖大、易事拖難。個別企業領導缺乏維護社會穩定意識,在處理涉及員工及羣衆利益時,只顧當前,缺乏對員工及羣衆長期利益的考慮,對員工和羣衆利益訴求不能及時迴應和引導,漠視羣衆合理訴求,致使一些應當解決的問題久拖未決,導致事件擴大,造成羣體性事件的發生。

5、羣衆法律意識較差。目前,“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的思想在一些羣衆意識里根深蒂固,這些羣衆對法律規定片面理解,容易受人蠱惑,在訴求得不到滿足的情況下,認爲只有將事件擴大,引起社會大衆和更高一級機關的關注才能將事情解決,並通過過激行爲將事態擴大的手段向地方政府施壓,尋求解決問題。

1、統籌兼顧,科學決策。各級政府決策必須瞻前顧後、統籌兼顧,防止顧及一部分人利益化解個案矛盾引發更大的不穩定現象發生。尤其要把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與羣衆可接受的程度結合起來。制定任何涉及人民羣衆的決策都是需要深入調研、科學評估、統籌兼顧、科學決策,儘可能防止和減少新的羣體性不穩定因素的產生。

2、理順體制,有效運行。一是理順工作體制,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確定責任單位爲責任人,主要負責事項實體性處理,政府部門要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對事件解決過程中的違規侵害對方利益的行爲要及時進行查處,並做好督促,切實將事情解決好,不要事後留下隱患。在應由同級政府和部門解決權限內的問題,不應下轉給沒有解決權限的下級政府和部門進行解決。

3、明確問責措施。在事件處理的問責上也應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原則。對政策法律規定和上級政府決定不能解決的矛盾糾紛事項、上級機關引起並自身解決不了的問題等問題,不應納入下級的問責範圍。

4、依法辦事,規範信訪。一是依照政策法規,抓緊開展對羣體性訴求的研究和解決;二是依法維護現場秩序,引導羣衆理性解決問題。對羣體性事件中採取大橫幅、呼喊口號、攔截公務車輛、圍堵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擾亂工作和社會秩序的,公安機關予以制止、警告,對不聽勸阻的依法處罰;對事件過程中藉機打、砸、搶以及衝擊黨政機關、阻塞公路交通等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應立即制止;對主要責任人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羣體性事件中未經批准遊行示威的,公安機關應當勸告、制止、警告,必要時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帶離現場;對利用羣衆進行破壞活動的人員和煽動、策劃羣衆鬧事,製造事端的組織者,司法機關應依法處理。

5、強化法制教育。通過法制教育,提高領導幹部特別是基層幹部依法行政和科學決策的能力,減少因素質低、工作失誤而引起的糾紛。充分發揮基層組織貼近羣衆的優勢,結合普法宣傳,廣泛開展法律宣傳活動,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和道德修養,自覺做到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優化隊伍,強化能力。一是加強幹部作風建設。要培養領導幹部敢於和善於做羣衆工作的能力,加大“一崗雙責”檢查考覈力度,促使領導幹部真正自覺地做好防患於未然、疏導於無形,及時妥善地處理突發事件。加強工作人員業務知識培訓,強化應對和解決突發事件的能力。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篇六

自然資源局在2021年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信訪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範文

2021年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將於6月在北京舉行,爲了確保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全州縣自然資源系統信訪保障工作有序開展。依法依規、釋法準確,信訪安全保障到位,處置及時。全州縣自然資源局信訪保障工作,按照市委政府、縣委政府及市、縣政法委的要求,全州縣縣委政府信訪聯席辦公室的統一指揮下,在局黨組的領導下,落實局主要領導親自抓、親自部署、親自指揮,局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要求,在全面完成2021年中央、自治區及xx市交辦、全州縣自然資源局化解重大信訪案件包案工作、徵地信訪專項行動等工作的同時,確保順利完成進京、進邕信訪安全保障工作。結合本局信訪保障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xx市委政府、市政法委、全州縣委政府、縣政法委的統一領導部署要求,在局黨組統一指揮下,全州縣自然資源系統要把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作爲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全面落實信訪安全保障工作,選派政治覺悟高、工作責任心強、熟悉自然資源業務的同志落實信訪安全保障工作。按照組織、措施、責任、保障“四落實”和疫情防控工要求,統籌謀劃,精心佈置,多措並舉做好涉及全州縣自然資源系統信訪化解工作,積極協助市局和縣委政府有效預防和處置涉及自然資源系統工作職責的各類羣體性信訪事件,及時消除可能干擾影響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社會安全穩定的因素和安全隱患。

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xx市、全州縣委縣政府對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信訪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實信訪保障工作全方位“零報告”制度,應急處置制度,確保實現“五個堅決防止一個重點監控”的工作目標:

——堅決防止發生因自然資源信訪安全保障工作處置不當而危害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的重大政治事件;

——堅決防止發生重大涉及自然資源問題的信訪事件未在第一時間處置、報告、追蹤而引發羣訪事件;

——堅決防止發生因自然資源信訪問題的處置不當而影響社會穩定的纏訪、鬧訪事件,給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造成嚴重影響;

——堅決制止在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因對羣衆來信來訪處理不當瀆職、拖拉發生羣衆集體上訪事件,要超常規地快速處理初信初訪、覈查重信重訪及羣衆反映強烈的信訪事項;

——堅決制止發生因違反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進京、進邕信訪安全保障工作紀律導致緊急處置不當而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重點監控中央交辦的2021年全州縣委縣政府化解的重大信訪案件包案成果和我局包案中央交辦的信訪積案及自然資源廳領導包案的信訪案件涉及人員進京反流、迴流、再次越級上訪情況。

三、工作原則

(一)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

(二)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激。

(三)精心組織,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精準服務,科學研判,果斷處置。

(四)對中央、國務院、中央政法委全國通報的信訪事項不受法定的時間限制,立即調查處理,一律面見當事人,書面回答上訪人提出的訴求,不得推延。

(五)嚴格遵守“兩個一律”: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保密工作規定,嚴格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廉政紀律。

(六)嚴格執行“兩個保障”,一是落實責任心強、業務素質好的人員進京、進邕做好信訪安全保障工作。二是落實信訪保障工作經費。

四、組織領導

爲確保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全州縣自然資源系統大局持續穩定,全州縣自然資源系統在2021年5月24日起成立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維護社會穩定、做好信訪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州縣自然資源系統的統一組織、指導、協調和督辦工作。

組長:xx(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xx(黨組成員,副局長)

庾全明(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xx

全州縣自然資源系統在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維護社會穩定、做好信訪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政策法規與信訪辦公室。總協調:xx

五、責任分工

嚴格按照自治區、xx市委政府和縣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工作領導小組的指揮下,成立相應的處置工作小組,在2021年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緊急協調、處理好自然資源系統進京上訪和因自然資源信訪問題引發進京上訪、羣訪、集體上訪人員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釋工作。

(一)協調組

由xx同志牽頭,負責協助各鄉(鎮)人民政府,指導局機關各股室、局二層單位的信訪保障工作,及時聯繫要求局機關各股室、局二層單位部門在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處理好影響社會安全穩定問題的信訪事項,及時果斷處置好自然資源系統信訪人員和在本轄區因自然資源領域引發的信訪問題,不留隱患。掌握在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的信訪維穩工作開展情況和信息,全面瞭解初信初訪出現的苗頭並制止在萌芽狀態。

(二)政策法規宣傳組

由xx同志牽頭,人員按照相關工職責從各職能股室抽調,負責協助各鄉(鎮)人民政府處置到縣局上訪人員的接待,負責涉及自然資源系統業務的糾紛調處、政策解析,協助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無理取鬧、纏訪、鬧訪和羣體性非法聚集挑頭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確保在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的信訪維穩工作,不留瑕疵,不留漏洞、不留尾巴。對重點信訪人員要做到心中有數,問着必答。

(三)信息研判及重要信訪信息導控組

由xx同志牽頭,負責在第一時間掌握涉及自然資源系統的信訪信息,特別是羣體性聚集非訪和羣體及敏感人員的動態信息,認真進行篩選、綜合,作出科學的分析、判斷,及時向領導彙報研判情況。同時負責在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的信訪維穩工作零報告,及時準確處理上級政府部門交辦、轉辦信訪事項。

(四)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期間進京赴xx突發事件處置組

由xx同志負責,協助縣政府、市局駐京工作組做好全州縣進京赴邕涉及自然資源系統信訪工作人員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對進京赴邕上訪羣衆做好法制教育宣傳、解答、處置分析、研判工作。協助縣委政府做好進京赴邕羣體性上訪事件等突發事件的穩控、信訪保障任務,協助縣委政府在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的信訪問題的接訪、處置,勸返工作。

(五)網絡信訪平臺的監控及聯絡、對接自治區、市、縣三級人民政府網絡信訪平臺的監管和處理。

由xx同志負責,完成縣委政府的統一部署,負責處理國家信訪網絡平臺、部自然資源信訪平臺和全州縣自然資源局局門戶網站的輿情監控,第一時間發現有關全州縣自然資源系統的信訪網絡信息動態。及時瞭解全系統信訪信息網絡平臺出現的問題,負責與相關部門及縣人民政府、上級自然資源部門溝通,第一時間向局分管領導報告。

在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加強對因全州縣自然資源系統引發的信訪問題而進京赴邕人員的監控和接訪工作,負責及時與縣人民政府、市局駐京信訪保障工作組的對接、溝通。嚴格遵守進京人員的工作紀律,不脫崗,要在第一時間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六、工作措施

要高度重視重大活動期間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精心研究謀劃,及早部署落實,及時迅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採取有力措施,提高主動防範應對能力,深入紮實做好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全州縣自然資源系統的各項工作,做好如下工作:

(一)做好維穩信息收集與分析研判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動權。

(二)開展突出問題和重點人員的排查穩控工作,按照“一人一策”、“一類一策”的工作要求,落實“五包措施”。

(三)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突工作機制,充分預計可能出現的各種複雜情況,細化各個環節,嚴密各項措施,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四)超常規處理突發信訪事項;在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按照“超常規、立即辦,無理由、重新查,約訪人、釋法清”的要求,堅守把關好、守得住這一底線原則。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切實強化工作組織領導,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格履行“一崗雙責”,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維穩成員單位主動配合,解決好維穩工作各種需要的保障問題,確保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順利舉行。

(二)強化協調配合

局機關各股室、局二層單位要講政治、顧大局,堅決服從指揮,有效履行職責,紮實開展工作,確保情報信息、解決信訪問題、重點穩控、及時處置突發事件,形成強有力的工作協作機制。對實際工作遇到的困難和重大不穩定問題,要及時請示上報。

(三)強化落實制度建設

按照縣委縣政法委和xx市自然資源局的要求,進行專項檢查,推動工作落實。全州縣自然資源系統從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止要落實好值班和每日書面“零報告”制度,“零報告”制度必須由單位分管領導簽字認可,每日16:30前將當日社會穩定信息情況報送委縣政法委和xx市自然資源局,有事報情況,無事報平安,遇有重要緊急信息及時報告、及時處理。重要的自然資源領域社會穩定隱患和信訪信息要及時報告,同時向局主要領導及負責人報告。

(四)信訪網絡平臺常監控

要及時做好廣西綜合信訪網絡平臺和自然資源部信訪網平臺查看工作,做到每天上下班都查看,重要信息及時辦理,交辦、督辦要明白,做到不亮紅燈。有緊急情況要早請示、早報告。

(五)強化責任追究

在2021年慶祝建黨100週年重大活動期間要把涉及自然資源系統的信訪工作上升到政治的高度上對待,要擺在各級領導工作的重要日程上來,要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工作失職、瀆職,導致引發影響安全穩定的重大問題和事件,要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工作問責,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