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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2020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總結

鄉鎮2020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總結

鄉鎮2020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總結

按照縣政法委相關要求,爲有效化解各類信訪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上訪事件的發生,有效預防和減少羣體性事件,自今年2月份以來,我鎮認真組織開展了此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通過幾個多月以來的努力,摸清了全鎮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制定了科學的防範化解措施,明確了責任人,有效化解了部分矛盾糾紛,一些老大難問題疏導化解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通過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成效

近年來,鎮黨委、政府始終將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力保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整合力量,創新方法,使各類矛盾糾紛得到全面及時妥善地解決,維護了穩定大局,助推了科學發展。自今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以來,全鎮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90起,成功調處86起,調解率達到了96%,沒有一起矛盾糾紛因排查調處不及時而引發羣體性事件和越級上訪事件。

二、主要做法

1、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領導保障。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鎮綜治辦每季度定期召開社會穩定分析會,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爲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程,專題研究部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例會,認真研究分析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和規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把握矛盾調處工作的主動性,促進基層社會的安定穩定。

2、規範運作機制,推進工作開展。一是落實未結糾紛調處責任制。及時掌握調處進度情況,對在調處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積極幫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及開展羣體性事件隱患排查調處活動期間,根據鎮綜治辦專門下文對未結糾紛進行任務分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和分工,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二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對全鎮各村調解人員進行重新摸底登記,鎮定期召開月例會制度,暢通信息渠道,發揮村網格的作用,隨時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苗頭動向,組織法律工作者深入各村參與疑難複雜矛盾糾紛的調處。

3、落實工作制度,促進調解規範。根據上級部門制定的調委會規範化建設標準,結合我鎮實際,規範了調委會各項工作制度的內容,上牆公示牌的規格、標準,調委會的“五簿兩冊”,調解文書格式。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回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規範了調解程序和調解文書。建立了人民調解工作辦公室工作職責、例會制度、矛盾糾紛月專報。我鎮根據縣政法委的要求,針對各村的實際,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預防機制,嚴格落實例會制度、調處責任制、信息報送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三、明年計劃

在新的一年裏,我們將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中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排查調處機制,按照“調防結合,以防爲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全力構建和諧橫車。一要加大矛盾調解能力建設力度。要進一步完善調解組織網絡,健全糾紛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在早、處置在小。二要加大部門協調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注重和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積極推動信息聯通、工作聯動和矛盾糾紛的聯排、聯防、聯調,形成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強大合力。三要加大調解工作宣傳力度,營造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提升大調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使“處理矛盾首選調解、調解也是法制建設、調解反映社情民意、調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廣大老百姓信任調解、選擇調解、使用調解,使廣大人民羣衆關心支持大調解工作。

橫車鎮政法辦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