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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教職工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一

爲加強教職工公寓的規範化管理和教師人身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的生活與休息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入住條件

距離學校2公里之外的單身未婚教職工。已婚職工確需入住需經學校研究同意。

第二條 申請入住手續

本人向學校申請,經學校研究同意繳納50元押金後安排住宿,職工在入住之前要清點好室內配置物品及設施並簽字存檔。

第三條 辦理退宿手續

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派人清點室內物品確認無損後發還押金,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四條 管理規定

1、本公寓爲單身未婚職工公寓,凡履行結婚登記手續的職工需在2周內搬離該公寓。

2、本公寓爲雙人標準間,如有一人搬離,學校有權調配職工住宿。

3、職工必須按所分配的房間、牀位居住,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宿舍只限職工本人使用,不得轉讓他人或帶外來人員住宿。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樓道內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嚴禁在房間內聚衆喝酒、賭博。嚴禁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

5、自覺愛護公物,愛護室內設施和用具,不得私自改動和拆毀,不得私自加裝或調換門鎖,不得在室內牆壁上打洞、亂釘、亂寫、亂畫,不得亂拉亂扯電線、網線、繩索等,丟失損壞公物者應賠償。

6、嚴格遵守用電制度,宿舍內禁止使用電水壺、電褥子、熱得快、電爐子、電暖器等電器。

7、嚴格落實學校的各項要求,晚8:00以前必須返校,22:00熄燈就寢。

8、保持公共場所的衛生清潔,嚴禁向公共場所(樓道、樓梯口、窗外等處)亂扔垃圾。走道、走廊等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擺放竈具或做飯。

9、各樓層負責人要管轄好樓層的安全、衛生工作,安排好每天的衛生值日。

10、同志之間要相敬互助,和睦相處,提高防盜防火和自我保護意識,發現異常

要同舟共濟,一致對外,並及時報警。

11、妥善保管個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盜,出入要及時關好門窗。

12、節約用水用電,按時交納水電等費用。

13、居住朝陽面和陰面房間的職工,每年寒假開學前對調一次。

14、不得將學生帶入公寓。

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二

1、教師必須按課表規定準時上課,準時參加教研活動,準時參加教職工大會、政治學習及其他通知規定應該出席的會議和活動。切實遵守《職業道德規範》,教書育人,爲人師表;班主任必須堅持全方位管理,全面處理班級事務;職員、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

2、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必須事先按程序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崗,否則視爲曠工曠課。如因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先書面請假的,事後應說明情況,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如無正當理由或無書面假條的,仍按曠工曠課處理。

3、教師不得擅自調課,如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要調課的,須經教導處同意,否則私調雙方均以事假缺課處理。

4、教師上課必須準備好教案(紙質教案或電子教案),按《教學工作常規》規定的數量和質量要求佈置作業,要注意教態、儀容、儀表,一般不坐着講課,上課不會客、不接聽手機、不吸菸、不做任何與教學無關的事;夏天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上班。

5、教師必須按規定上好輔導課,按時上交教學計劃、成績統計、工作總結及學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認真制卷、監考、閱卷、統計、分析。學期結束接受學生測評及學校考評。

6、因公需外出,須提前1天報告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7、教職工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因拖拉積壓的工作任務,在工作時間外突擊者一律不作加班處理,不發加班費,貽誤工作視爲失職或教學事故。

(二)考勤制度

1、教職工凡因病、事、喪、產等原因,確需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准,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教職工請假一天以上,請假條經各處室主任和領導審批同意後需交辦公室備案,返校後及時到辦公室銷假,一天之內的請假可先由各處室登記備案,月底交辦公室。

3、教導處堅持逐節進課堂考勤。凡通知臨時代課或調課的教師,未經准假登記且不能及時到崗者,一律按正課的遲到或誤課論處。

4、大病恢復、帶病工作等特殊情況,學校在其做好常規、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酌情予以短期特殊照顧。

(三)請假制度

1、凡請病、事假(特殊情況除外)均要嚴格按以下程序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在各處室主任處(行管人員在辦公室,後勤人員在總務處,教師在教務處)領取請假申請單,逐級報各處室主任——分管校長——校長——假條(2份),一份交校長室、一份交相關處室主任保存。1天內由各處室主任批准,1-3天由分管校長批准,4-15天由校長批准,15天以上由學校支委會集體討論報市教育局批准。情況緊急,可先向分管校長請假,但必須在約定時間內按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假期計算從請假之日起至銷假之日止(含雙修日)。

2、凡不請假者,或無書面假條,或不按程序逐級請假的均視爲曠課或曠工。無病假相關證明的,視爲事假處理。

3、請假人假期已滿需繼續請假的,應提前一天辦好續假手續,以便安排工作。

4、學校及教研組,處室的各種活動、會議均爲考勤時間。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請假期滿,應及時向各處室主任銷假。

6、各部門負責人審批時,應全面瞭解請假人的工作情況,協商工作調整方案(含調課處理意見),並報告上一級主管領導。對準假後造成誤課、誤工的,將追究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請假待遇

1、婚假:職工晚婚的,(女23週歲以上,男25週歲以上)的給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非晚婚給假3天,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寒暑假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2、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給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不給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7天。

3、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女教職工,給予產假90天(遇寒暑假可順延),其中產前要求安排適當天數休息的,休息天數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晚育的(女24歲以上初產婦)增加產假30天,難產、剖腹、III度會陰破裂加15天,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加15天。計劃生育嚴格實施一孩上環,二孩結紮的節育措施,帶環受孕,人工流產(不滿四個月)的給假15天。

4、產假期滿後,上班母乳餵養嬰兒的,每天給上下午各半小時的哺乳時間,作正常出勤處理,獨生子女不滿5週歲患病住院可給予夫婦一方3—7天公假陪護。

5、教職工本人生病住院,年內可給7天以內的病假(重大疾病患者,學校將酌情另行處理)。

6、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生大病,住院手術,可請護理假2天。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4天。

7、因工作調動或拆遷需要搬家的,給予2天以內的搬家假。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4天。

8、子女考上外地大學,一次性給予2天以內的護送假。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4天。

注:以上待遇假均爲連續假,本市內一律不給路程假。對堅持上班,放棄待遇假的教職員工,學校計入個人年度考覈,突出者學校將酌情給予獎勵。

9、在不連續請假,不影響工作(最多隻能微調課表)的情況下,工齡10——20年,或工齡20年以上的教職工,每學年可有6天或10天的零星待遇假。

(五)病(事)假期的計算

連續病(事)假中遇假期的,假期後即上崗工作的,病(事)假算至假期前,假期後仍不能上崗工作的,則應將假期計入病(事)假時間。

(六)教學紀律在年終獎和工資津貼的體現

1、教職工病事假一律按30元/天的標準扣發,年終全勤獎按5元/天扣發。

2、職工曠工,月工資津貼扣80元/天,年度全勤獎加扣40元/天。教師誤課、私自調課,工資津貼扣40元/節,年度全勤獎加扣20元/節。教師無故不參加教研活動,教職工無故不參加集會,一律按誤課一節論處。連續曠工15天以上,予以解聘。

4、教師上課無教案、接聽手機和抽菸者,月工資津貼扣10元/次;年終獎加扣10元/次。

5、教師上課遲到10分鐘及其以上,視誤課一節處理;遲到5分鐘以內,月工資津貼扣5元/次;遲到10分鐘以內,月工資津貼扣10元/次。早自習遲到5分鐘以上,停發早自習津貼,無故缺席者視誤課半節處理。遲到時間累計計入年終獎和年度目標考覈中。

6、教職工擅自拖延報表或計劃總結等而影響學校工作進度的,月工資津貼扣15元/天;年終獎,視情節一項扣20元—100元。

7、未經授權,任何人私自向學生收取費用的,除退回全部費用外,月工資津貼扣200元,並承擔其行爲造成的後果,不享受年終獎。

8、體罰學生,除承擔其行爲造成的後果外,視情節輕重,月工資津貼扣50——200元/次;年終獎扣50—2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予以解聘。

9、損壞公物(或保管不當造成損失),或收費失誤者照價賠償。

10、吵架、打架的雙方,或在校內罵人、無理取鬧、惡意中傷他人或擾亂會場紀律者,除承擔其行爲造成的後果外,工資津貼扣200元/次;年終獎扣50—2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聘。

11、違反計劃生育者按國家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執行。

12、違反操作造成事故者,視情節輕重,月工資津貼扣50—200元/次;年終獎扣50——2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予以解聘。

注:違紀行爲處理程序:部門調查——書面報告校長室——校辦備案、按章執行。

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三

爲實現學校規範化管理,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運行,根據上級文件的有關規定,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如下。

考勤辦法

1、學校實行全員坐班制。

2、教職工每天按時到崗,必須本人用企業微信簽到打卡。

3、上班用手機打卡,下班用指紋機打卡,每日共打卡4次。上班前60分鐘內打卡和下班後60分鐘內打卡,爲正常工作出勤。對於當天打卡記錄不全的,必須填寫補卡審批單或者在企業微信申請補卡,否則按曠工處理。

4、考勤統計按照學部、行政後勤分別統計,每週分別公示、月底彙總,公示無異議後,打印紙質檔分管校長簽字並加蓋學部教導處公章,於次月2號前交校辦存檔,同時報電子檔。學校辦公室彙總後全校公示,經校長批准後按規定辦理。

請假手續和審批

請假在1天以內(含1天)報分管校長審批,前勤人員抄送到學部教導主任、考勤管理員,也可以寫請假單。校辦、後勤人員抄送到學校辦公室主任及後勤主任,也可以寫請假單。請假單須寫明外出時間與回校時間,40分鐘爲一節,8節爲1天,一月一累計,任課人員同時告知級部主任;超過1天少於7天必須向校長請假,且告知分管校長和主任;7天以上經校長同意後到教育局請假。中層以上領導幹部一律報校長審批,並抄送到辦公室主任及考勤管理員。請假結束,要及時銷假。各學部每月公示考勤統計表,無誤後交學校辦公室,學校辦公室彙總後全校公示,經校長批准後按規定辦理。

請假類別

1、事假:本人有重要事情,確需離崗者,須請事假。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堅持工作,須請病假。請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市(縣)以上醫院的醫療證明,請長期病假者,需出具醫院住院治療證明,且經覈實屬實的,方能准假。

3、婚假、喪假、產假、函授學習等按上級規定給予假期,不得超假,因故不能到校者,須續請事假。

(1)婚假:本人結婚給予3天以內婚假,節假日含在假期內,不補休。

結婚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於路程假。

(2)喪假:本人直系親屬去世時,給予3天以內喪假,節假日含在內,不補休。(公婆、岳丈母去世也給予3天以內喪假)

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適當另給與路程假。

(3)產假:女職工生育,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懷孕四個月以內小產的給予15天產假,滿四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4)女職工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每天上午、下午分別給予一次哺乳時間,可在上午、下午各提前一節下班,但必須提前約定。

(5)因寒暑假時間較長,學校正常工作時間不再安排探親假,教職工一律在寒暑假探親。

4、哺乳期:哺乳期爲1年,每天哺乳時間不超過1、5小時,需延長者作事假處理。

5、因公事外出,由校長審批,並報分管校長備案,經學校統一安排後,均視爲出勤。外出逾期需經學校同意,否則,不報銷逾期差旅費並按事假處理。

請假期間的有關處理規定

1、請病、事假的規定

(1)學年內曠工一天扣2分;病、事假每天均扣0.3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1分。請假每天以8小時計,以全年所有請假時數累計爲準。接送孩子每天兩次的全年扣2分,接送一次的全年扣1分。因大病治療的,學校研究後,給予適當照顧。加班(學校及上級部門組織的集體活動、外出學習、值班等不算加班)可以與病事假相抵消,多出的加班每天計0.1分,最多不超過1分。(每學期爲一個單位)。

(2)長期請病、事假,按昌邑市教育系統工作人員請假管理制度辦理。

(3)校會、閱卷、監考、業務學習及上級部門舉行的大型集會請假,加倍扣扣。

2、上班開始前20分鐘、下班結束前20分鐘,不允許請短暫事假。特殊情況除外。

3、短暫事假以分鐘計,累計3、5小時爲半天,結餘帶入下一個月。短暫事假結束後,需及時當面銷假。銷假時與請假時長不符的,當面修改請假時長。短暫事假弄虛作假的,當次記爲請假半天。

4、半天請假需至少提前4小時提出申請。上班前4小時內提出請假申請的,加記遲到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5、半天以上請假需至少提前24小時提出申請。上班前24小時內提出請假申請的,加記遲到1次。特殊情況除外。

6、教師請事假、病假需根據學部要求將請假手續填寫清楚。中途因事因病離校外出,需持有學部、處室請假條,交給門崗,門崗收條放行。

7、關於遲到、早退、曠工的有關規定

(1)未請假擅自不到單位的、未經批准上班期間離開單位的,記爲曠工半天。曠工爲嚴重違背教育初心、有違師德的行爲。曠工一天,除按照昌邑市教體局的相關文件進行處罰外,在績效考覈、年度考覈、師德考覈時分別扣2分。連續曠工超過3天的,學校不再聘用,學校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遲到5(不含)分鐘以內,記短暫事假1小時。遲到5(含)-10(不含)分鐘,記短暫事假2小時。遲到10(含)-20分鐘(不含),記短暫事假3小時。遲到20(含)分鐘以上,記事假半天。

(3)早退5(不含)分鐘以內,記短暫事假1小時。早退5(含)-10(不含)分鐘,記短暫事假2小時。早退10(含)-20分鐘(不含),記短暫事假3小時。早退20(含)分鐘以上,記事假半天。

(4)串崗一次扣0.3分。辦公時間到其他辦公室或一些活動場所等做一些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視爲串崗。

(5)無故誤課一節,按曠工1節處理。

(6)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落,任課教師必須進入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一旦查實做空堂處理。

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四

一、教職工出勤、會議、請假規定:

1、學生住校期間,教職工出勤上班時間爲週日下午4:30後至該週五下午放學前。班主任教師週日下午6點前到,行政值周、值周教師週日下午4:30前到,有晚自習的教師必須在上該節自習前10分鐘到。

2、學校每週一早上爲升旗儀式,週一(13:00點至13:50分)爲教職工例會,全體教職工必須參加;星期五上午第三、四節課爲德育工作例會,全體班主任教師必須參加;如遇特殊情況會議需要改期或要召開臨時會議以提前通知爲準。

3、教職工每天上班實行點名制和坐班制。每天上午、下午點名時間爲預備鈴響10分鐘內。星期一上午點名在升旗儀式時進行,星期五下午無課教職工不能於下午第三節課之前離開,由行政值周負責考勤。坐班時間每天爲上、下午爲第一至三節課。

4、教職工在上班期間如需要請假,按以下方式辦理:

教職工因病需要請假的,1個月以內必須辦理書面申請,由校長審批,出院後憑出院證明銷假。1個月以上的,須持縣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請假條由學校班子集體研究,學校簽署意見後,報區教育體育局批准。

教職工因事需要請假:半天以內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行政值周負責審批;半天以上,7天以內,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由校長審批;超過7天的,由本人書面申請,學校簽署意見,報區教育和體育局批准。教職工事假,每學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

教職工婚假、產假、喪假等請假: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由學校審批同意後,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請假獲批准後主動到考勤負責人處登記,併到學校相關處室交接工作安排情況。學校中層幹部出差實行行政人員去向公示制。

5、實行考勤公示制,每週教職工例會公佈當週教師當週出勤情況。

二、考覈辦法:

1、教職工請事假:每天扣款70元,如教職工本人將所承擔工作安排並落實折半計算,工作安排情況到相關處室備案。每學年教職工有3天內的事假不計入教師個人出勤考覈。這3天事假用於教職工本人及父母生日、子女家長會、辦理其它事宜等。教職工在使用這3天事假時需先申請,每次至少半天,且不能連續使用,學校有重大活動,如迎檢,期末考試等不能申請使用。

2、教職工請病假:由教職工本人提供相關證明並將所承擔工作安排落實(教師因病住院其工作由教導處、政教處統一協調安排),不計入出勤扣款。因病住院超過6個月的報請區教育和體育局、人事局等部門,按相關規定執行病假工資。

3、教職工曠(課)工:每節課扣款20元,每天按7節計算。

4、教職工點名、會議、上課(自習)遲到,會議、上課(自習)早退:扣款1元/每分鐘,超過10分鐘視爲缺席。

5、各類會議請假:每次20元,會議缺席按曠工2節課計算,教師當天已請假除外。

6、將教職工出勤情況記入教師出勤檔案,納入年度考覈、師德考覈、與教師評職晉級掛鉤。在全校教師中比較,出勤率較低的(缺勤多的),年度考覈、師德考覈不能確定爲優秀等次。

7、教職工上班時間內每學年內遲到、早退、中途離崗、連續曠工、病假、事假超過綿遊教體發[2007]94號文件規定的,按文件規定處理。

三、考勤辦法:

考勤由學校當週行政負責,學校工會作好統計並備案。

四、本制度從學校全體教職工大會表決通過後執行。

相關術語解釋:

①婚假: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國家法定婚假規定:按法定結婚 年齡(女 20 週歲,男 22 週歲)結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 育條例》〈20xx 修正〉,取消原晚婚 20 天的假期。

②產假:根據《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 98 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 15 天;難產的,增加產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 育 1 個嬰兒,增加產假 15 天。《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xx 修正〉第二十六條 規定延長女方生育假 60 天,給予男方護理假 20 天。

③喪假:根據《機關事業單位福利與待遇有關規定》,工作人員的主要親屬(指本 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時,可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批准,給予 5 個工作日的喪假。

④產檢假: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 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國家規定女職工懷孕後享有產檢假規定, 在規定的範圍內,孕婦去醫院進行產檢,算正常出勤對待,具體的規定如下: 懷孕第 1—6 個月,每月可享受 1 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以及健康培訓等; 懷孕第 6—7 個月,每個月可享受 1 天假期; 懷孕第 8 個月,每月可享受 2 天假期; 懷孕 9 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 4 天假期,但其中 2 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六條規定: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 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 則不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