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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版多篇)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版多篇)

考c1駕照的政策 篇一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爲,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3、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覈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篇二

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申請辦理駕駛證的人應當向當地車輛管理所提供規定的材料,車輛管理所在接到申請後,應當及時審覈材料的真()實性及完整性,對於合格的,應當予以發放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條

申請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人,應當如實向車輛管理所提交規定的材料,如實申告規定的事項,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機動車駕駛證計算機管理系統核發、打印機動車駕駛證,不使用計算機管理系統核發、打印的機動車駕駛證無效。

機動車駕駛證計算機管理系統的數據庫標準和軟件全國統一,能夠完整、準確地記錄和存儲申請受理、科目考試、機動車駕駛證核發等全過程和經辦人員信息,並能夠實時將有關信息傳送到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

駕駛證報名需要什麼材料 篇三

1、個人身份證複印件,外地人需要居住證複印件;

2、申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這個可以在駕校裏面領取填寫;

3、申請人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需要去有資質醫院進行駕駛證體檢;

4、申請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