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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衛市場報告多篇

環衛市場報告多篇

【第1篇】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環衛保潔市場化運作優秀調查報告

隨着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人民羣衆迫切希望改善居住環境、提高生活質量。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是滿足人民羣衆這一願望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進步的重要基礎。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會議4月2日召開後,xx縣迅速行動起來,組織各鄉鎮、各部門迅速投入到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去,城鄉環境有了進一步的改觀,深受羣衆歡迎,爲實現市委、市府提出的“大幹三年”, 根本解決城鄉環境“髒、亂、差”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5月12日,xx縣委、縣府辦公室根據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對各鄉鎮黨委、政府下達了《關於對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環衛保潔市場化運作有關情況進行調查的通知》,各鄉鎮接通知後迅速行動起來,再次掀起了環境綜合整治的熱朝,各鄉鎮根據通知要求,成立了環境綜合整治調查督導領導小組,組織環衛、行政執法人員,針對目前環境衛生的難題頑症、重點部位等問題進行了專項整治,並對環境衛生、垃圾無害化處理、市場化運作等情況進行了認真詳細的調查摸底。現將重點調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環衛保潔市場化運作的現狀

全縣轄區內19個鄉鎮,共有村、居、社區1041個,其中,986個行政村,15個居委會,40個社區,全縣共1124350人。已具備環衛保潔市場化運作、物業化管理基本條件的村、居、社區260個,28.3萬人,均未實行市場化運作、物業管理。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村、居、社區有297個,35.9萬人,其中,265個村委會,15個居委會,17個社區;均未實行環衛保潔市場化運作、物業管理。今年計劃新增環衛保潔市場化運作、物業化管理的村、居、社區105個,16.3萬人。其中,村委會142個,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村、居、社區98個。

二、存在的問題

目前,各個鄉鎮都十分重視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都成立了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部分村居配備了專職保潔人員,對村莊的生活垃圾實行定點收集、集中清運到中轉站進行處理。特別是沂水鎮、龍家圈鄉等都專門配備了垃圾清運車、小型剷車、專職司機、垃圾裝運工等,對路面、河道、生活垃圾及廁所的清潔進行了明確分工,對保潔人員發放工資,實行有償服務,進行市場化運作,城鄉環境得到了較好的改善。但運作機制還很不完善,離上級的要求還有很大距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現有保潔設備、保潔人員不能滿足環境保潔市場化運作的需求。隨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進一步深入,需要進行垃圾集中清運的單位與村莊逐漸增多,現有的環衛機械車輛、人員明顯不適應當前環衛工作的需要,需要增加車輛和人員。

【第2篇】建設局城市環衛及建築市場管理調研報告

建設局城市環衛及建築市場管理調研報告

隨着城市化發展步伐的加快,我縣縣城建成區面積逐年擴大,城市基礎設施和服務配套功能不斷完善,城市管理機構日趨健全,綠化、亮化設施建設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但距建設成爲具有現代化氣息邊境旅遊小城市的目標仍有差距,需要不斷借鑑內地先進縣(區)的發展的模式和管理方式,並加大資金投入和加強隊伍建設。現將我縣城市環境衛生及城市秩序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城市環境衛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設局環衛站和城建監察大隊負責。環衛站有在職在編職工19人,聘用臨時工5人,併成立城衛服務部,實行企業化運作,聘用清掃、清運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對縣城建成區的綠化、亮化和環境衛生進行管理;城建監察大隊有在職在編監察員7人,聘用臨時協管員15人,主要對城市建設專業規劃管理、市政設施營運安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進行監察,負責整治市容市貌,佔道經營、車輛亂停亂放等。

二、主要問題

(一)城市管理人員不夠,工人工資待遇不保障。

由於在職在編人員遠遠滿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爲加強城市環境衛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經請示縣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臨時工人(男職工34名,女職工48名),其中環衛站6名(女職工3名),城衛服務部61名(女職工44名),城建監察大隊15名(女職工1名)。因縣財政困難,城衛服務部每名臨時工財政撥付工資僅520元/人·月,城衛服務部補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資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遠遠達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資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開支難以保證,致使管理隊伍不穩定。根據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發生勞動關係的用工方必須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且必須交納五項保險(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辦此事,並根據相關規定作出罰款要求。經覈算,男職工每人每月應交納各項保險客爲495.224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63.004元,個人應負擔132.22元);女職工每人每月應交納五項保額爲507.224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75.024元,個人應負擔132.22元);每年僅保險一項支出就達506097.972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72820.212元,個人負擔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資過低,難以承擔個人應繳部分,因此,適當提高工人工資和解決五項社會保險迫在眉睫。

(二)城市管理資金投入不夠,相應裝備不保障。

一是城衛服務部收集、裝運城市生活垃圾的裝備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輪車收集,用拖拉機、農用車清運,導致收集不及時,清運不乾淨,甚至因清運過程中裝車不封閉,到處潑灑而導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區沒有設立垃圾集中處理點(垃圾中轉站),清運車輛全城流動收集清運,不但清運不及時,且發生大量燃油費,加之未通過擠壓處理的垃圾體積大,運輸困難,運往垃圾處理場後堆放佔地面積大,難於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資金來清推垃圾處理場才能保障連續堆放;三是城衛服務部雖實行企業化運作,但實行有償清運的收費標準過低(20xx年4月已廢止,新的收費標準請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運費僅257840元,各種補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資、車輛燃油、設備維修需開支561529元,城衛服務部無力改進裝備和提高工人工資待遇;四是旱季綠化苗木萎死嚴重,現有的一輛灑水車因使用年限過長,難於保證正常作業,加之城市綠地面積成倍增加,新實施的綠化帶較多,旱季因澆水不夠而旱死的綠化苗木較多,出現連年補苗,連年死苗的現象。五是路燈線路老化嚴重,大量原裝老式路燈仍在使用,全城約7000米(農貿市場至白糖廠路段兩邊)路燈線路風化、氧化嚴重,各種廣告燈、牌搭接路燈線路加重負荷,斷線、燒線連連發生,老式路燈耗電高、壽命短、維修費用高,部分路段時有局部停電、熄燈現象出現;六是沒有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合理建設停車場,部分商業集中地段和農貿市場、學校、醫院等車、人集中地點沒有停車場,街道施畫的臨時停車泊位十分有限,難以滿足日漸增加的車輛停放需求,車輛亂停亂放現象仍然難於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設施集中的地方沒有安裝電子攝像設施,夜間監察難以取證,大量環衛、綠化、路燈設施被盜和受損。

(三)城市公共配套設施建設不夠,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無景,有路無燈的現象。

環城路、帕當路、城東路建成後,部分地段尚未實施綠化和安裝路燈。經測算:實施環城路、帕當路亮化工程,需安裝路燈158盞(含線路),需資金53萬元(其中環城路需安裝路燈84盞,需資金29.4萬元;帕當路需安裝路燈74盞,需資金23.68萬元);實施城東路烈士墓至白糖廠段和帕當路環島至帕當一組路段綠化工程需投入資金31.5萬元(其中實施帕當路綠化帶總面積 2604m2,需資金11.7萬元;城東路種植行道樹2144.6m,需行道樹716株,需資金19.8萬元)。

(四)框架結構房屋設計含鋼量偏大,建築工程造價偏高

20xx年以來我縣採用了新的計價程序, 20xx年國家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用”的進一步投入,將該費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價,具體取費標準是由人工費和機械費的18.75%計取,稅金也上調了3個百分點, 20xx年1月1日起執行的新人工綜合工日單價由原來的27.72元/工日調整爲34.77元/工日,造價也隨之上調了40—60元/㎡。加之建築工程設計採用國家新規範《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50011-20xx,其附錄a 中我國主要城鎮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設計地震分組之規定,_____縣抗震設防烈度爲8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爲0.30g。爲提高我縣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國家對建築設計相關規範的修改,從20xx年後我縣全面實行20xx版新規範,在1989版老規範基礎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鋼量,一棟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鋼量也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隨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縣地處邊疆,鋼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須從省城運來,由於思瀾公路的擴建、油價的上漲等導致鋼筋、水泥等建築材料的節節飆升,我縣的工程造價又一直未嚴格實行統一管理,從而造成了我縣建築工程造價有所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積極向縣委、政府、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爭取成立城建監察局和公共事業管理局爲縣建設局下屬的副科級二級局,通過提升機構檔次來增加人員編制,解決城市管理人員不夠和工資待遇低的問題,並將工人工資和五項保險納入財政預算(其中城建監察局將規劃中隊、市容中隊、城建中隊全體人員納入覈定編制;公共事業管理局將環衛站、城衛服務部全體人員納入覈定編制)。

(二)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合理規劃出垃圾中轉站和停車場建設地點,積極爭取劃撥建設用地,結合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項目的上報實施,積極爭取實施垃圾中轉站建設項目(約需建設資金100多萬元),並多方籌措資金購置2輛封閉式垃圾清運車和1輛灑水車,在城區街道生活垃圾集中點設置垃圾臨時堆放貨箱,在綠化帶上鋪設旱季澆水管網。註冊成立物業服務公司爲環衛站下屬企業,組建30—50畝的綠化苗木基地,保證城市綠化用苗的供給。

(三)加強與公安交警、運政部門的協調配合,理順城市公共客運,車輛亂停亂放,非法營運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靈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並逐步形成由縣人大通過的城市公交車輛管理辦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運收費辦法》於20xx年4月到期後,通過市場調查和走訪附近縣(區),提出新的收費辦法和標準上報物價部門,儘快召開聽證會,確定新的收費辦法和標準,並擴大清運範圍,把農貿市場、新開發區及城鄉結合部部分農村納入城市保潔範圍,逐步規範城市生活垃圾清運管理工作。

(五)由政府牽頭並聯合相關部門控制好建築材料價格。

(六)根據《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雲南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切實加強工程造價統一管理的通知》精神,嚴格按照《通知》上的條例對我縣的造價市場進行管理,控制好我縣的工程造價。

【第3篇】關於建設局城市環衛及建築市場管理調查報告

隨着城市化發展步伐的加快,我縣縣城建成區面積逐年擴大,城市基礎設施和服務配套功能不斷完善,城市管理機構日趨健全,綠化、亮化設施建設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但距建設成爲具有現代化氣息邊境旅遊小城市的目標仍有差距,需要不斷借鑑內地先進縣(區)的發展的模式和管理方式,並加大資金投入和加強隊伍建設。現將我縣城市環境衛生及城市秩序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城市環境衛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設局環衛站和城建監察大隊負責。環衛站有在職在編職工19人,聘用臨時工5人,併成立城衛服務部,實行企業化運作,聘用清掃、清運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對縣城建成區的綠化、亮化和環境衛生進行管理;城建監察大隊有在職在編監察員7人,聘用臨時協管員15人,主要對城市建設專業規劃管理、市政設施營運安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進行監察,負責整治市容市貌,佔道經營、車輛亂停亂放等。

二、主要問題

(一)城市管理人員不夠,工人工資待遇不保障。

由於在職在編人員遠遠滿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爲加強城市環境衛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經請示縣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臨時工人(男職工34名,女職工48名),其中環衛站6名(女職工3名),城衛服務部61名(女職工44名),城建監察大隊15名(女職工1名)。因縣財政困難,城衛服務部每名臨時工財政撥付工資僅520元/人·月,城衛服務部補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資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遠遠達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資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開支難以保證,致使管理隊伍不穩定。根據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發生勞動關係的用工方必須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且必須交納五項保險(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辦此事,並根據相關規定作出罰款要求。經覈算,男職工每人每月應交納各項保險客爲495.224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63.004元,個人應負擔132.22元);女職工每人每月應交納五項保額爲507.224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75.024元,個人應負擔132.22元);每年僅保險一項支出就達506097.972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72820.212元,個人負擔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資過低,難以承擔個人應繳部分,因此,適當提高工人工資和解決五項社會保險迫在眉睫。

(二)城市管理資金投入不夠,相應裝備不保障。

一是城衛服務部收集、裝運城市生活垃圾的裝備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輪車收集,用拖拉機、農用車清運,導致收集不及時,清運不乾淨,甚至因清運過程中裝車不封閉,到處潑灑而導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區沒有設立垃圾集中處理點(垃圾中轉站),清運車輛全城流動收集清運,不但清運不及時,且發生大量燃油費,加之未通過擠壓處理的垃圾體積大,運輸困難,運往垃圾處理場後堆放佔地面積大,難於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資金來清推垃圾處理場才能保障連續堆放;三是城衛服務部雖實行企業化運作,但實行有償清運的收費標準過低(xx年4月已廢止,新的收費標準請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運費僅257840元,各種補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資、車輛燃油、設備維修需開支561529元,城衛服務部無力改進裝備和提高工人工資待遇;四是旱季綠化苗木萎死嚴重,現有的一輛灑水車因使用年限過長,難於保證正常作業,加之城市綠地面積成倍增加,新實施的綠化帶較多,旱季因澆水不夠而旱死的綠化苗木較多,出現連年補苗,連年死苗的現象。五是路燈線路老化嚴重,大量原裝老式路燈仍在使用,全城約7000米(農貿市場至白糖廠路段兩邊)路燈線路風化、氧化嚴重,各種廣告燈、牌搭接路燈線路加重負荷,斷線、燒線連連發生,老式路燈耗電高、壽命短、維修費用高,部分路段時有局部停電、熄燈現象出現;六是沒有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合理建設停車場,部分商業集中地段和農貿市場、學校、醫院等車、人集中地點沒有停車場,街道施畫的臨時停車泊位十分有限,難以滿足日漸增加的車輛停放需求,車輛亂停亂放現象仍然難於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設施集中的地方沒有安裝電子攝像設施,夜間監察難以取證,大量環衛、綠化、路燈設施被盜和受損。

(三)城市公共配套設施建設不夠,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無景,有路無燈的現象。

環城路、帕當路、城東路建成後,部分地段尚未實施綠化和安裝路燈。經測算:實施環城路、帕當路亮化工程,需安裝路燈158盞(含線路),需資金53萬元(其中環城路需安裝路燈84盞,需資金29.4萬元;帕當路需安裝路燈74盞,需資金23.68萬元);實施城東路烈士墓至白糖廠段和帕當路環島至帕當一組路段綠化工程需投入資金31.5萬元(其中實施帕當路綠化帶總面積2604m2,需資金11.7萬元;城東路種植行道樹2144.6m,需行道樹716株,需資金19.8萬元)。

(四)框架結構房屋設計含鋼量偏大,建築工程造價偏高

xx年以來我縣採用了新的計價程序, xx年國家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用”的進一步投入,將該費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價,具體取費標準是由人工費和機

械費的18.75%計取,稅金也上調了3個百分點, xx年1月1日起執行的新人工綜合工日單價由原來的27.72元/工日調整爲34.77元/工日,造價也隨之上調了40—60元/㎡。加之建築工程設計採用國家新規範《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50011-xx,其附錄a 中我國主要城鎮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設計地震分組之規定,xx縣抗震設防烈度爲8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爲0.30g。爲提高我縣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國家對建築設計相關規範的修改,從xx年後我縣全面實行xx版新規範,在1989版老規範基礎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鋼量,一棟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鋼量也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隨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縣地處邊疆,鋼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須從省城運來,由於思瀾公路的擴建、油價的上漲等導致鋼筋、水泥等建築材料的節節飆升,我縣的工程造價又一直未嚴格實行統一管理,從而造成了我縣建築工程造價有所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積極向縣委、政府、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爭取成立城建監察局和公共事業管理局爲縣建設局下屬的副科級二級局,通過提升機構檔次來增加人員編制,解決城市管理人員不夠和工資待遇低的問題,並將工人工資和五項保險納入財政預算(其中城建監察局將規劃中隊、市容中隊、城建中隊全體人員納入覈定編制;公共事業管理局將環衛站、城衛服務部全體人員納入覈定編制)。

(二)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合理規劃出垃圾中轉站和停車場建設地點,積極爭取劃撥建設用地,結合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項目的上報實施,積極爭取實施垃圾中轉站建設項目(約需建設資金100多萬元),並多方籌措資金購置2輛封閉式垃圾清運車和1輛灑水車,在城區街道生活垃圾集中點設置垃圾臨時堆放貨箱,在綠化帶上鋪設旱季澆水管網。註冊成立物業服務公司爲環衛站下屬企業,組建30—50畝的綠化苗木基地,保證城市綠化用苗的供給。

(三)加強與公安交警、運政部門的協調配合,理順城市公共客運,車輛亂停亂放,非法營運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靈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並逐步形成由縣人大通過的城市公交車輛管理辦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運收費辦法》於xx年4月到期後,通過市場調查和走訪附近縣(區),提出新的收費辦法和標準上報物價部門,儘快召開聽證會,確定新的收費辦法和標準,並擴大清運範圍,把農貿市場、新開發區及城鄉結合部部分農村納入城市保潔範圍,逐步規範城市生活垃圾清運管理工作。

(五)由政府牽頭並聯合相關部門控制好建築材料價格。

(六)根據《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雲南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切實加強工程造價統一管理的通知》精神,嚴格按照《通知》上的條例對我縣的造價市場進行管理,控制好我縣的工程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