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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逐條解讀【精品多篇】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逐條解讀【精品多篇】

分鐘讀懂問責條例 篇一

在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之際,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問責條例》。《問責條例》體現了黨的以來管黨治黨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遵循,對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責條例》以黨章爲根本遵循,全面貫徹黨的和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突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着力解決一些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不擔當、不負責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石,向全黨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利器。

《問責條例》強調權責統一,失責就要被問責,強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目的就是爲了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內團結統一、強化政治紀律的剛性、政治規矩的強制性和嚴肅性。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作爲共產黨員必須擔當起應該擔當的責任,這是爲黨員領導幹部早就刻畫出的“擔當底線”。但在現實中,部分黨員幹部對黨的意識薄弱、組織紀律渙散、立場不堅定,存在信念動搖和缺失,導致精神“缺鈣”,“你拉你的琴,我吹我的號”,有利的就執行,不利的就不執行或搞變通,使黨的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打了折扣,損害了羣衆的利益,也嚴重影響了黨的威信。黨的以來,黨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而制定黨的問責條例,就是要把責任這把利劍高懸起來,劍指爲官亂象,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實實在在刻畫出爲官底線。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執行制度關鍵在人。問責條例能否起作用,關鍵 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戰鬥性。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只有進行時,要把自己擺進去,以眼裏不揉沙子的認真勁兒,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

分鐘讀懂問責條例 篇二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劍”,是失職、瀆職幹部不可觸摸的“高壓線”,中央在即將迎來建黨95週年之際又一次“亮劍”,體現了我黨從嚴治黨的強烈決心。

忌濫用職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規範黨員幹部行爲準則的“標尺”,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黨員幹部要嚴格遵守不越“雷池”,時刻謹記權利是黨和人民羣衆所賦予的,要公平、公正、公道,將權利爲民所用、造福於民,要有堅定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學會向一切歪風邪氣說不。

忌表裏不一。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惡”的“兩面人”稱爲“國妖”,一個共產黨員最起碼的標準在於表裏如一、言行一致,臺上臺下、臺前臺後、當面背後都一樣。黨員幹部嚴謹出現“兩面人”現象,要敢於較真碰硬,敢於擔當責任,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要敢於 “唱黑臉”,不做人人唾罵的“兩面人”。

忌損人利己。共產黨員應該吃苦在前,享樂在後,要學會知足常樂,習慣過清貧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僥倖心理。將人民的權力化作私有物,爲個人謀私益,給黨和人民的事業帶來嚴重的危害的就會受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把“利劍”的懲罰。時時刻刻要用黨的準則條例這面“正氣之鏡”來規範自己、提醒自己。

分鐘讀懂問責條例 篇三

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作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制度利器,補齊了從嚴治黨責任領域的“短板”,開列每個黨員幹部責任清單,喚醒每個黨員幹部的責任意識,讓每個黨員頭上多了一道“緊箍圈”,標誌着全面從嚴治黨又邁出堅實一步。

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問題作鬥爭,祛病療傷,激濁揚清。在黨的95週年生日到來前夕,中央適時祭出全面從嚴治黨又一制度利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無疑是同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作鬥爭的一件制度利器,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標尺,旨在向全體黨員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強化責任擔當,以問責促擔責履責,利劍高懸,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不含糊的,黨員幹部若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問責追責的。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黨的建設的經驗證明,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制度建設作爲黨的建設系統工程中一項根本性基礎性建設,是實現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的根本保障。《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遵循黨章要旨,堅持問題導向,立足長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問責條例》規定,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同時把責任壓實到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全面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營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政治氛圍。全黨同志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牢記責任,嚴格遵守。

法貴必行。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之一,各級黨組織必須遵守執行,全黨同志必須遵循恪守。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繫實際、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爲常態。責任意識、擔當精神是黨的事業不斷進步的寶貴財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心繫使命、知責明責、扛起責任,要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爲黨,要守土有責、履職盡責、爲民負責。要緊緊圍繞《問責條例》開列的責任“清單”開展自查自找、對照檢查、嚴厲問責,做到“有責必擔、失責必究”,確保制度執行的生命力,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對於違反《問責條例》,因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讓失責者負出代價,讓廣大黨員幹部受教育。

制度的執行關鍵在人。全面從嚴治黨、落實標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問責條例》不是“整人工具”,而是黨員幹部的行爲規範和責任“清單”。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要確保問責條例發揮實效,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把自己擺進去,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自覺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要率先垂範、以上率下,嚴格執行問責條例,時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覺履責。要以勇於擔當的精神,切實履行黨員幹部應盡之責,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着力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不斷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經受各種風險考驗,抵擋各種危害腐蝕,確保黨的肌體永遠健康,永葆正確性、先進性和純潔性。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帶頭履職盡責,強化監督檢查,堅持抓常、抓細、抓長,以“問”促“責”,以“責”促“行”,確保《問責條例》落地生根,開化結果。要讓《問責條例》成爲帶電的高壓線,倒逼黨員幹部扛起管黨治黨責任,讓履責必盡成爲自覺,讓失責必問成爲常態。

劍指爲官亂象:問責條例爲黨員幹部上安全鎖 篇四

黨的建設的經驗證明,加強黨內監督和紀律建設,必須要有嚴格的制度規範。制度建設更帶有根本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是黨內監督工作和紀律建設持續深入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2013年,指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如今三年多的時間已過,籠子已越扎越密實。而制定問責條例,就是要把利劍高懸起來,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

在 今年1月舉行的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在講話中就曾提出,要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 查、目標考覈、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此外,他還強調,問責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憐憫之 心,要“較真”“叫板”,發揮震懾效應。

對此,武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陳曙光在接受中國青年網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爲黨員領導幹部科學履職、科學執政上了一把安全鎖,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願腐的健康環境。

陳曙光同時指出,自黨的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已過三年,治標已取得顯著成績,黨內初步形成了不敢腐的氛圍,反腐敗鬥爭的壓倒性優勢正在形成,“現在已經到了治標與治本一體推進的時候,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就是全面從嚴治黨的一大利器,也是治標的重大舉措。”

分鐘讀懂問責條例 篇五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堪稱是問責制度的頂層設計。其重要性與必要性不必贅述,對問責條例的施行,公衆充滿期待。“問責”是在責任認定的基礎上的糾偏與處罰,我們一再強調黨員幹部與公職人員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而問責是最有力的保障與最有效的促進。不追究責任,責任就是空的,相關制度規範就會淪爲“稻草人”。問責機制日趨完善,必須嚴格執行不走樣,方能成爲“殺手鐗”。

問責條例來源於實踐的提煉,“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再在執行與踐行中不斷完善……這是制度創新與實踐的循序漸進。問責條例,既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體現,又是“嚴是愛、鬆是害”的反映。問責條例的鞭策動力與衍生力量在於,從嚴厲問責、規範問責入手,消除黨員幹部“亂作爲”“不願爲”或“不敢爲”的思想藩籬,朝着“有作爲”“必有爲”“大作爲”的方向邁進。

問責是手段,問效是目的。或者講,強化問責貴在助力問效。“問效”不僅是進一步的監管行爲,更是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核心。“監管的重點,要放在辦事效率和辦事結果上。”這纔是關鍵所在。包括問責制在內的黨內製度建設,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保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同時,也是確保“權爲民所用”,不僅對權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讓權力對權利產生敬畏,增強權力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能力。

問效也是檢驗問責的重要標準。具體來講,問效,首先要追問機關效率與效能。目前,機關的“庸懶散奢”行爲,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對此,必須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實招,在優化效能上動腦筋,無疑及時到位的問責可以起到推動作用。其次是追問辦事效果。“把人民羣衆滿意作爲工作最高標準”,不能侷限於“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改觀,更要讓羣衆少跑腿辦成事,及時有效的問責拉近官民之間身體與心靈距離的“一線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