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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解讀(多篇)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解讀(多篇)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正式下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通過學習,我深刻體會到《問責條例》的頒佈標誌着黨和政府在推行問責制度的實踐層面上,進入了實質性階段;也標誌着黨的建設逐步走向成熟。

中國的責任政府建設已有十年多的歷史,但在之前還處於零敲碎打的階段,涉及到的事項也比較侷限。之後,尤其是此次《問責條例》的推出,問責制度的建設將真正進入普遍化的階段。可以說,此次《問責條例》的推出將使得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中的三個模塊,即國家能力建設、法治建設、問責體系的建設拼得更加完整。

此次公佈的《問責條例》裏主要理清了適用對象三個方面的責任,即領導責任、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問責條例》是在反腐反貪的基礎上,解決亂作爲和不作爲的官員對我們體制的傷害。它比反腐高了一級,把一些不完全算是腐敗的,以往對其無可奈何的領域管了起來。通過問責,倒逼責任的落實。政策制定與落實、選人用人、公共預算是《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重點關注的三個領域。問責的目的,是實現權責一致,並喚起權力的責任。治理庸官、懶官、不作爲的官。‚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這是《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核心內容。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所公佈的典型案例,都能夠歸結到以上三點。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規定了‚不擔當?6種問責情形,是對以往執紀案件的高度凝練。這既是政治紀律、政治要求,也反映出部分問題的解決仍需長抓不懈。《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帶有鮮明的問題導向。約束幹部、問責幹部、鞭策幹部,才能達到警示與威懾的作用。?

因此作爲一名黨員,我們不能再以‘公款進不進自家兜’來衡量問題的嚴重性。黨員領導幹部惟有全面擔起從嚴治黨的責任,纔不敢懈怠,纔不會有絲毫放鬆。領導幹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既要後方掛帥也要親自出徵。切實將作風建設抓在手裏、扛在肩上。

問責條例學習心得 篇二

《問責條例》的"三問"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發佈,彰顯了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將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堅定決心,同時也開創了黨的建設的新局面。"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問責條例》的出臺,爲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提供了重要保障。

《問責條例》是解決當前部分幹部不作爲的具體舉措,瞄準"關鍵少數,"覆蓋各級黨組織,徹底解決了"問誰"、"問什麼"、"怎麼問"3個關鍵問題。

一是清晰責任劃分,解決"問誰"。《問責條例》圍繞問題導向、按照職能分工、分清責任主體;正確區分班子集體與成員個人、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間的責任、層次清晰,促使領導幹部激發責任意識、謹慎行使手中權力。

二是清晰問責內容,解決"問什麼"。《問責條例》主旨鮮明的指出,黨的領導、黨的建設、治黨不力等6方面突出問題,就是告誡全黨:要說到做到、不打折扣、貫徹始終;如若做不到令行禁止,則問責利劍將會"斬病竈、除惡疾"。

三是清晰問責方式,解決"怎麼問"。從扯袖出汗到黨紀處罰,從檢查通報到改組調整,從單獨使用到合併使用,《問責條例》將法紀分開,規定問責時限,漸進式的對黨組、黨的領導幹部進行問責,真正做到抓小抓早、治病救人。

刻畫爲官底線:擔當起該擔當的責任 篇三

有益國家之事雖死弗避。

爲人民服務,擔當起應該擔當的責任,這是爲黨員領導幹部早就刻畫出的“擔當底線”。

他說,黨和人民把我們放在這個崗位上,這是對我們的信任,是賦予我們的責任,是給我們爲黨分憂、爲國效力、爲民盡責的機會。

黨的以來,“擔當”二字更成爲他時常掛在嘴邊,勉勵、告誡黨員領導幹部的關鍵詞。

10月,對雲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黨員幹部要“對黨忠誠、個人乾淨、敢於擔當”。

2015年1月12日,同中央黨校第一期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座談時強調,幹部就要有擔當,有多大擔當才能幹多大事業,盡多大責任纔會有多大成就。

2016年1月18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要把嚴格管理幹部和熱情關心幹部結合起來,推動廣大幹部心情舒暢、充滿信心,積極作爲、敢於擔當。

2016年5月3日,《人民日報》發佈了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全文。講話既直面問題、切中時弊,又充滿自信、催人奮進,體現着堅強的黨性原則,彰顯了黨中央的責任擔當。

“平常時間能看得出來,關鍵時刻能衝得出來,危難時刻能豁得出來”。

爲黨員幹部刻畫的這條“擔當底線”,代表着黨肩負的歷史使命和對人民的莊嚴承諾。在實現兩個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道路上,將爲8700萬投身於其中的共產黨員一刻不停的指引着通往勝利的方向。

問責條例學習心得 篇四

《問責條例》責任大於"權力"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明確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分層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四大問責堅持原則,以及問責主體,問責情形,問責方式,問責時限等。

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問責條例》的出爐,是繼中共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之後,再次爲共產黨員戴上的一個"緊箍咒"。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從紀律建設和作風建設抓起,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毫不鬆懈地狠抓"四風"問題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同時堅持嚴厲查處腐敗行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問責條例》的施行,是進一步提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效能的利器。問責條例的實施更加強化了黨政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黨政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切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

俗話說:權責是把"雙刃劍",作爲領導幹部首先要有擔當,不能存有畏難情緒、碰到問題不敢抓,老辦法不管用,新辦法不會用,軟辦法不好用,硬辦法不能用,不想擔責、不敢擔責、不能擔責,怕困難,做事瞻前顧後,畏首畏尾。其次要正確用好權,爲民謀利,爲民造福,權用得不好就會損害集體和人民的利益,敗壞黨和政府形象。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責,心中有民,做一個合格的好乾部。最後要不忘本,謹記自己的權力來源於羣衆,自覺接受羣衆的監督,堅持爲民服務宗旨,以"羣衆的滿意度"作爲標準,爲民辦實事、好事。

在反腐敗鬥爭和黨風廉政建設新形勢下,黨員幹部要常思貪慾之害,永棄非分之想,明白權力姓"公"不姓"私"的道理,跳出"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思想誤區,把權力理解爲一種責任、一種約束、一種考驗,築牢思想防線。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篇五

按照中央政府的指示,制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徵求意見的座談會先後在北京和遼寧召開。會上強調,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籠子,制定條例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認識、釋放失責必問強烈信號的過程。在全國掀起學習問責條例的高潮,通過學習從內心受到很大觸動,也思考了一些問題。通過問責條例的學習,在今後的工作中,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要把問責條例融會貫通於本職工作之中,杜絕不良行爲侵蝕自己的頭腦。

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失責必追究。管黨治黨不能有權力無責任。要把問責作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一級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鞏固發展全黨動手的局面。共產黨員的權利和責任問題向來都是社會羣衆熱議的話題。今年1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實施,對黨員幹部追求的高標準和全面管黨治黨有了更強的明確。現今對中共問責條例徵求意見,更是對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全面深化從嚴治黨的有力體現,是對時下正在全黨如火如荼開展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有效契合。黨的責任重如泰山。落實政治責任,一把手是關鍵,領導班子成員人人有責,決不能把自己當旁觀者,坐在城樓上觀山景,唱管黨治黨的“空城計”。不能領“職務”時都躍躍欲試、當仁不讓,而發現幹部有問題卻不去管、不報告、不批評;等到幹部被審查了還跟沒事人兒似的,說“感到很驚訝”。難不成這裏面就沒有你的監督管理的責任?平日裏真的一點反映都沒有聽到?黨內正常的政治關係都跑到哪裏去了?領導幹部不擔當,就是對黨不忠誠!當年革命先烈前赴後繼、不怕犧牲。今天我們的幹部不需要天天經歷生與死的考驗,無非是爲黨的事業得罪點人,難道連這都擔當不起來?“四個意識”不能光表態,講政治、講大局、講核心、講看齊,要向以同志爲的黨中央的旗幟立場態度看齊,找到差距、發現問題。領導就得真“領”真“導”,既要自身正、敢擔當、言傳身教;又要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敢紅臉敢瞪眼,領好班子、帶好隊伍,保持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

沒有問責就難有擔當。黨的以來,黨中央緊緊牽住“牛鼻子”,有力推動了“兩個責任”的落實。過去那種認爲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只是紀委的事、事不關己的思想,已經有所轉變。但是,還有一些黨組織和黨委書記沒有認清形勢,全面從嚴治黨還存在說的多、做的少,上面九級風浪、底下紋絲不動的狀況。有些領導幹部身邊發生了許多嚴重的問題,都只說別人,卻不談自己的責任。對這種態度和行爲,上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委書記不能不管不問,否則就等於姑息放縱。只有抓住典型嚴肅查處、追究責任,黨的紀律才能真正嚴肅起來,責任才能壓下去,不會流於形式、陷入空談。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在這個問題上,黨中央已經是言出紀隨。從徹底調查山西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到嚴肅問責湖南衡陽賄選案、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體現了以強力問責推進從嚴治黨的鮮明態度。中央作出了表率,各級黨組織就要緊緊跟上,高懸問責利劍,對黨的領導作用沒有發揮、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走了樣、管黨治黨不嚴不實、選人用人失察、發生嚴重“四風”和腐敗問題、巡視整改不力的地方、部門和單位,都要嚴肅問責。既要追究直接責任、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上追領導責任、黨組織的責任。要黑下臉來找典型,或批評誡勉,或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釋放出強烈信號,不管是黨委還是紀委,誰不落實責任就問責誰!

問責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憐憫之心。只要條件夠了,就要較真叫板,該問到哪一級就問到哪一級,這樣才能發揮震懾效應,警醒一大片。要研究制定黨內問責條例,完善和規範制度,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定期報告、典型問題公開通報制度,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爲常態。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中共問責條例的即將出爐,是繼中共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之後,再次爲共產黨員戴上的一個“緊箍咒”。黨員及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肌體,而黨的強大力量也是在基層。黨員幹部是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的執行者、帶頭人,是社會羣衆的身邊人,其一言一行都關乎着黨的形象,影響着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的成效,所以我們的黨員合格且優秀,才能使黨的基層組織堅強有力,才能積聚人心,黨的根基才能穩健。

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擔當起應該擔當的責任,這是爲黨員領導幹部早就刻畫出的“擔當底線”。而現實中,有不少黨員幹部對黨的意識薄弱、組織紀律渙散、立場不堅定,存在信念動搖和缺失,導致精神“缺鈣”,其影響極壞,危害極大。黨的以來,黨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積極成效,加強了對黨的權力運行監督和紀律建設,真正在實現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道路上而努力。而制定黨的問責條例,就是要把責任這把利劍高懸起來,劍指爲官亂象,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實實在在刻畫出爲官底線。做合格黨員,就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權責統一,失責就要被問責,強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以淨化黨的政治生態,嚴防不作爲、亂走爲的腐敗現象,真正讓廣大黨員幹部切實做到權爲民所用、利爲民所謀,成爲一名合格並且優秀的共產黨員。

在實際工作中和爲人處事中,必須時刻不放鬆自己思想修養,不忘記黨的宗旨,增強法制觀念,增強責任意識,提高爲居民辦事的能力,時刻用問責條例提醒自己,來約束自己,在加強學習的基礎上,提高自身素質,並將此條例貫徹到自己的工作中,以此規範自己的行爲。增強工作創新意識,與時俱進,開拓創新,進一步更新觀念,大膽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發現問題,紮實工作,優質高效地完成好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加強道德素質修養,樹立文明服務的良好工作形象,敬業愛崗,甘於奉獻,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勤奮工作,做實踐職業道德的模範。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篇六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是擔當,讓失責必問成爲常態”,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是向全體黨員幹部再次表明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決心,再次迴應了公衆對於反腐倡廉的期盼。

在黨憂黨,爲黨盡職,爲民盡責,本是黨員幹部的職責所在,但一些黨員幹部逐漸安於現狀,不求上進,宗旨意識淡化,理想信念退化,思想認識腐化,甚至鋌而走險觸碰法律底線,這些現象都給我了們警示。常言道:“法不明則不治,令不行則不嚴”,問責條例就是以“明”的制度維護黨的權威,以“嚴”的問責喚醒黨員幹部的擔當意識,從而讓廣大黨員幹部在壓力的層層傳導下和制度的鞭策下不斷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地好職、盡好責。

一個沒有鐵的紀律的政黨,必定是沒有前途的政黨。中國共產黨從建黨之初全國57名黨員,發展到今天擁有8700萬黨員的世界第一大政黨,靠的是鐵的紀律;從1921年建黨到建黨95週年,經得起一路的風風雨雨的考驗,靠的是鐵的紀律;從改革開放以來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到 “十三五”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以及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靠的是鐵的紀律。實踐證明,只有把嚴明的紀律擺在重要位置,不斷自我淨化,不斷清除毒瘤,才能始終保持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可以說,問責條例爲嚴明黨的紀律提供了制度保障,是對黨內法規制度的補充和完善,讓管黨治黨的責任更嚴更實。

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擔當落實在行動上,夢想才能觸手可及。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問責唯有動真碰硬,才能治病救人。相信在通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快車道上,問責條例一定會讓全黨快馬加鞭,打出擔當作爲好風氣,開創奮發有爲新局面, 迴應人民羣衆的熱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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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篇七

6月28日,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是繼去年修改修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後,我們黨制定的又一部重要黨內法規,它進一步紮緊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中國共產黨肩負着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同時也面臨着“四大考驗”“四種危險”。完成歷史使命,戰勝風險挑戰,必須管好黨、治好黨,確保黨始終成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黨的以來,以同志爲的黨中央緊緊抓住治國理政的關鍵,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作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正風肅紀,反腐懲惡,推動形成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黨風政風爲之一新,黨心民心爲之大振。“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義是最強的力量。”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試出了人心向背,奠定了廣泛和堅實的政治基礎和羣衆基礎。只要我們管黨治黨不放鬆、正風肅紀不停步、反腐懲惡不手軟,就一定能贏得這場輸不起也決不能輸的鬥爭。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度治黨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應有之義。建設好、管理好一個有430多萬個黨組織、8700多萬名黨員的執政黨,離開制度是根本不可能的。“解決從嚴治黨問題,最根本的是嚴格遵循執政黨建設規律進行制度建設,不斷增強黨內生活和黨的建設制度的嚴密性和科學性”“要把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爲事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任務,加快構建以黨章爲根本、若干配套黨內法規爲支撐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方位紮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的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刻闡明瞭制度治黨的重要意義和方法路徑,廓清了一系列事關根本的重大問題和根本關係,爲新形勢下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黨95年來,我們黨在制度建黨和制度治黨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教訓。以黨章爲根本的黨內法規,爲中國共產黨領航中國不斷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隨着世情、國情、黨情發生深刻變化,黨內法規也出現了一些不配套、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的現象。比如,在某些領域和某些方面,制度滯後於實踐發展和形勢需要;有些制度過於抽象籠統,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和可操作性的規定;還有些黨內法規制度公信力、約束力弱化,甚至淪爲擺設。這些都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短板,必須儘快補齊。正因爲高度重視,三年多來我們黨的制度建設取得了巨大進展。截至目前,中央已經出臺或修訂的黨內法規共54部,包括黨章1部、準則1部、條例8部、規則6部、規定21部、辦法9部、細則8部,超過現行15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的三分之一。

在衆多黨內法規制度中,問責條例堪稱全面從嚴治黨的一件利器。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實踐證明,問責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但如果沒有統一、配套、剛性的問責制度作支撐,問責的執行效果必將大打折扣。黨的責任重如泰山,有權必然有責,失責必須追究。制定問責條例,既是爲了減少問責執行的自由裁量空間,推動管黨 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提高黨的建設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水平;同時也是在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

“事必有法,然後可成。”問責條例的制定,進一步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石。廣東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排頭兵,全省各級黨組黨委、紀委紀檢組和黨的工作部門必須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鍛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南粵黨員幹部隊伍,爲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