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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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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

篇1: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區域施工負責人應對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發現有缺陷及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施工作業場所,所有存在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及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馬道,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及餘料和廢料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

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後立即恢復。

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並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交叉作業時,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於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範圍半徑之外,否則必須設置安全防護層。

篇2: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合理選型,科學佈置

1.1塔機進場前,合理選型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選擇塔機的最大起重量及其自由高度、起重臂長度。同時,也要參照三大機構(起重機構、迴轉機構、變幅機構)的工作性能選擇合適的機型。

1.2科學佈置現場

1)塔機安裝前,首先要繪製平面圖,準確合理定位。充分考慮混凝土機械、鋼筋加工機械等施工機械對塔機位置的影響,現場佈置儘可能使每個塔機覆蓋整個工作面,不產生或少產生盲點,也要安裝方便,拆卸順利,附牆間距合理。

2)確保塔機迴轉時與相鄰設施的水平和垂直距離大於2.0m;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距離符合安全要求,否則,採取適當的措施。

3)相鄰塔機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互相干擾,儘量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相鄰塔機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於2.0m的距離;低塔吊臂頂端離高塔塔身距離大於2.0m;吊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間隙大於2.0m。

4)各塔機的塔臂高度必須有高度差,且吊物迴轉不得觸及相鄰塔機的塔臂和塔身,塔機高度必須在有限的自由高度和頂升高度中調整,力爭同步升高和降低,確保羣塔相互間垂直距離的統一協調。

二、多塔交叉作業的運行控制

2.1明確規定塔機交叉作業中的運行原則

1低塔讓高塔2後塔讓先塔3動塔讓靜塔4輕車讓重車5客塔讓主塔

2.2多塔作業應編號,以利指揮調度

多塔作業應對每臺塔機進行統一編號,確定每臺塔機的操作及信號和指揮人員,並保持相對固定。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經統一確定頻率後進行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改頻率,並且應專機專用,不得轉借。

2.3作業前的檢查

作業前,塔機司機要對機械和電氣進行檢查,試運行;塔機臨時停止作業,必須將重物卸下,吊鉤升起;塔機作業完畢,要卸載,停放在可自由迴轉的位置,同時,塔機各控制系統置於零位,拉閘斷電,鎖好駕駛室門窗。交接班時,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2.4作業中應注意的事項

1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指揮人員與塔機司機的應答制度,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示塔機吊鉤和被吊物,塔機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環顧塔機的工作狀態,併發出明確、簡短、完整、清晰的指揮信號,防止發生指揮錯誤。

2起重工在作業前、作業中、交接班時,必須對鋼絲繩進行全面檢查與鑑定,不合格的鋼絲繩嚴禁使用。

3起重工必須掌握被吊物的重心,按規定對被吊物進行綁紮。吊運細長構件時,必須捆紮兩處,兩點吊運,吊運的物品要保持水平狀態。吊運零散物品時,必須有足夠強度的底盤、兜網包裝,不得直接綁紮起吊。

4塔機作業中,出現異響、錯位、主要鋼結構變形或機械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吊運,隱患不排除,禁止作業。

5夜間工作的塔機,除應設置正對工作面的投光燈及現場照明外,還應在塔頂和臂端部設防撞的紅色信號燈。

6一機工作,一機暫停時,非工作塔機轉至不干涉其他塔機處;如果長時間暫停工作,吊鉤應起到最高處,變幅小車拉至臂架根部,大臂按順風向停置。

7風力達到6級以上或雷雨、雪、霧等惡劣天氣,嚴禁塔機作業。4級風以上不得從事塔機升降和附着錨固作業。

三、多塔交叉作業的組織管理

3.1

1爲了使各塔機合理使用,安全作業,充分發揮塔機的最大效能,滿足施工要求。施工現場應成立“塔機作業指揮中心”全面負責對施工現場各塔機作業的指揮和協調。

2明確管理職責,制定管理規定,塔機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協調施工現場塔機的使用、維修、頂升和運行控制。各塔機必須按塔機指揮中心確定的高度、時間如期完成頂升,不得提前和拖延。

3塔機指揮中心應首先制定塔機平面佈置方案和安裝高度平衡協調方案,既要滿足施工,又要照顧全局。對多塔交叉作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進行分析,並針對不同危險因素制定各項預案措施。

4塔機指揮中心負責在組織歌班組,加強對塔機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留隱患:

3.2加強對塔機司機、信號指揮人員及起重工的管理

1塔機司機必須瞭解機械構造,熟悉機械原理及保養規定,認真做好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等工作,及時準確的判斷故障。

2信號工要敢說、敢管、堅持原則、跟隨吊物多跑路。

3當指揮不能看清負載時,應增加中間指揮人員,逐級傳遞指揮信息。爲配合默契,指揮與司機,在上班前、下班後要碰頭交換意見,同時離開工作崗位。

篇3: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不同的企業面對不同的需求,在短時間內要完成一個複雜的工程,都必須利用交叉作業來完成。如供電部門要對高壓線路進行建設和維護,超高壓線路往往每年只能停電一次。這樣線路建設、設備運行維護、檢修都必須在短時間內一起開展,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大型複雜停電、多個施工單位、多個班組同一地點交叉作業。再如城市地鐵的運營,每天運營超過18小時,而能常年穩定運行,靠的只是每天晚上6小時的窗口時間去做線路設備的維護,這也是必須在衆多不同專業交叉協作才能完成的。

交叉作業是指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而交叉作業又可以分爲立體交叉作業和平面交叉作業。立體交叉作業是一種快速的施工組織方法,在施工過程中,把室內和室外、底層和樓層部分的土建、水電和設備安裝等各項工程結合起來,實行上下左右、前後內外、多工種多工序相互穿插、緊密銜接。同時進行施工作業,充分利用空間和時間,儘量減少以至完全消除施工中的停歇現象,從而加快施工進度,降低成本。平面交叉作業是不同的作業方都必須在同一個的平面內開展作業,在區域和空間上明顯衝突的條件下開展的作業。

交叉作業的特點和危害

兩個以上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因作業空間受限制,人員多,工序多,機械設備多,物料存放多。所以作業干擾多,需要配合、協調的作業多,現場的隱患多、造成嚴重後果。可能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觸電,火災等。目前許多單位對交叉作業中的相關作業程序規定還不完善,難免在進行這類作業時會出現安全隱患,主要表現爲:

各種作業開始前缺乏溝通。各工種由於專業分工不同,在辦理作業令時往往只考慮了本專業作業的注意事項,在進入同一作業區域時只是相互打個招呼,而對可能影響到其它工種作業的事項缺乏預想。

進入同一區域作業工種過多。由於作業時間有限,在同一區域內有時要進入幾個工種作業人員,而批准作業的部門爲了完成作業計劃也可能在同一個時間段內批准了多個工種作業。

先結束作業人員對未完成作業人員缺乏交接。在同一區域或設備上作業的多個工種,有的先完成了作業任務,就直接撤出,有的甚至在作業完成後改變了設備原有狀態就直接撤出,這對於其他作業人員在不知情的條件下繼續作業也是一種妨礙。

交叉作業現場沒有統一管理。現階段由於正在作業中的許多設備還在售後服務期間,對設備進行維護和檢修時,經常要同廠家售後人員一起作業,而廠家人員對現場作業規範的理解和本單位職工又不同,對這些人員的管理與職工的管理也不同,這對保證作業安全也是一個不利因素。

交叉作業的管理原則

施工各方在同一區域內施工,應該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聯繫機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並儘可能爲對方創造安全施工條件、作業環境。干擾方應向被幹擾方提供施工計劃,被幹擾方據此提前安排施工,以減少干擾所帶來的損失;如雙方無法協調一致,或被幹擾方必須停工時,須請上級部門幫助協商解決。

在同一作業區域內施工應儘量避免交叉作業,在無法避免交叉作業時,應儘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雙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

各方應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技能,自我保護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和綜合應變能力。

雙發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本班施工作業的內容、安全注意事項。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時,各方要先停止作業,保護相關財產、周邊建築物及水、電、氣、管道等設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責任人或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施工作業中各方應加強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可預見的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

交叉作業的安全措施

各方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時,應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區域採取封閉、隔離措施,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識,警戒線或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電危及下方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起重吊裝作業時;應充分考慮對各方工作的安全影響,制定起重吊裝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專業人員負責統一指揮,檢查現場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起重吊裝作業。與起重作業無關的人員不準進入作業現場,吊物運行路線下方所有人員應無條件撤離;指揮人員站位應便於指揮和瞭望,不得與起吊線路交叉,作業人員與被吊物體必須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

若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焊接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對方做好防護,並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無法清除時,應與焊接作業保持適當的距離,並採取隔離和防護措施。上方動火作業應注意下方有無人員、易燃、可燃物質,並做好防護措施,遮擋落下焊渣,防止引發火災。焊接作業結束後,作業單位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焊接現場,不留安全隱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施工各方應共同維護好同一區域作業環境,切實加強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須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安全可靠。確保設備運行、維修、停放安全;設備維修時,按規定警示標誌,必要時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謹防誤操作引發事故。

篇4: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對所有涉及交叉檢修作業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對可能對正在進行或即將進行的檢修作業構成安全影響或存在潛在威脅的,必須採取措施,降低和消除作業風險。

第二條同一作業區域內檢修或施工。應儘量避免平面及立體交叉作業,無法避免時,應儘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

第三條雙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必須根據作業面具體情況,由業主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所有檢修單位,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詳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指定現場安全監護負責人,明確各自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條因檢修需要必須同時發生的同一垂直面立體交叉作業,必須填寫《交叉作業聯繫確認告知單》(見附件1、以下簡稱告知單)。告知單由上層施工單位現場施工負責人和安全員共同填寫,作業前送達至下層施工單位。多單位交叉作業,應分別送達。所有層面施工的各在建車間負責督促告知單的傳達落實。改造工程涉及到的交叉作業,由改造辦具體負責督促告知單的傳達落實。

第五條對平面及立體交叉作業可能構成安全影響或存在潛在威脅的設備及動力介質,必須實施斷能鎖定和安全聯絡確認。

第六條涉及兩個及兩個以上設備產權單位的斷能鎖定,必須填寫《交叉作業停送電通知確認單》(見附件2、以下簡稱確認單)

第七條確認單由涉及交叉作業的各單位安排專人簽發,送達、簽收和回執。

第八條針對確認單所列停送電(含介質停送)項目,由設備產權單位生產崗位人員(或電氣室值守人員)具體執行,由設備產權單位區域電氣點檢確認準確性,由確認單簽發單位項目點檢員確認可靠性。並執行崗位、點檢、檢修人員“三掛牌、三確認、三簽字”。

備註:交叉作業指兩個及兩個以上檢修單位(或同一檢修單位的不同工種、不同班組)。在同一作業區域內(平面或垂直面),受項目、人員、設備、工器具、環境等因素影響,可能對雙方作業人員構成安全威脅的所有檢修作業行爲。

篇5: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因棒磨砂含泥水較多,鐵運分公司火車拉運砂石卸車時存在粘車甚至發生車皮跌落砂倉的事故,砂石粘車現象發生時,需要抓鬥吊配合將車皮表面一層含泥水較多的砂子抓出,爲了配合好砂石運輸工作,保證火車卸砂、車皮抓砂此項特殊作業過程的安全,維護我礦正常的充填生產作業秩序,針對車皮抓砂過程與鐵運公司存在的交叉作業,特制訂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1、天車作業人員要堅守崗位,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規程;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禁無證作業;開車前,檢查各安全裝置、限位、吊具(抓鬥、鋼絲繩)、電鈴等部件的可靠性。

2、火車車皮抓砂範圍的確定:進入砂倉的火車車皮表面磨砂搖成平面的長度超過3米,或有明顯大泥塊,方可進行抓砂作業,其它情況一律不得進行此作業。

3、抓砂作業程序的啓動:需要進行火車車皮抓砂作業時,由鐵運公司調度室通知二礦區調度室,然後由礦調度室通知充填工區天車工進行抓砂作業,天車工未經允許禁止私自進行抓砂作業。

4、進行車皮抓砂作業時,鐵路運輸分公司必須在現場安排專人負責協調,指揮火車司機和天車工抓砂作業的銜接配合,防止在天車抓砂作業過程中火車突然行走造成事故。

5、天車工進行抓砂作業時,每節車皮最多隻能抓1/3,避免刮蹭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避免損壞火車車皮或天車抓鬥。

6、天車工作業時要注意交叉作業安全,注意駕駛,行車平穩,抓砂作業時抓鬥要輕放,避免刮蹭造成設備或人員傷害。

7、維修人員要做好天車的日常維護保證設備運行正常。

8、工區管理人員要加強對交叉作業的安全監管,協調好各種交叉作業,杜絕違章違紀現象,規範勞保用品穿戴,杜絕車輛傷害等事故發生。

9、當發生刮蹭事故時,由調度室協調各家作業人員分析協調處理事宜。

篇6: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強對高處作業及交叉作業的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和權力,消除安全隱患。

2.責任和權力:

2.1工程處:

1、安排施工時儘量減少高空作業。

2、施工前必須編寫安全措施,經批准後執行。

3、必須按規定安裝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

4、必須保障特殊高處作業的通訊順暢。

5、施工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

6、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高處作業及交叉作業的安全規定。

7、必須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誌

8、特種工必須取證上崗。

2.2項目部安監科

1、負責按規定審批安全措施。

2、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標準。

3、檢查並督促整改個人違章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4、檢查特種工取證情況和施工人員體檢情況。

5、協調交叉作業中不同單位間的安全關係。

3.具體程序:

3.1工程處作業前組織施工人員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

3.2工程處作業前必須按批准的安全措施進行交底簽字。

3.3工程處作業前必須檢查,完善相應的安全設施。

3.4施工中項目部按規定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下整改單按三定原則整改。

3.5交叉作業前施工單位必須與交叉單位聯繫,設計並安裝安全設施。

3.6施工完畢後,安裝單位負責按規定拆除不用的安全隔離設施。

篇7: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開工後,項目施工前,由項目部工程科專業工程師編寫《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工作技術措施》,項目部工程科科長、安全科審覈,項目部總工程師批准後執行。

2在項目施工開始前,由有關專業工程處項目單項技術員根據作業的'項目和工程設計圖紙,編寫“施工作業指導書”,其中安全部分的內容經項目部安全科審覈,項目部總工程師批准後執行。

3專業工程處項目單項技術員根據已批准的作業指導書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4項目施工時,由班長給施工人員分工並做作業項目、地點和安全要求的交底。

5施工人員到達作業地點開始作業前,確認作業環境,合格後方可作業。

6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部、項目部及專業工程處安環員實施現場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不符合項開具整改通知單,並督促整改。

7儘量避免交叉作業,不能避免時由項目部生產副經理協調,各專業工程處必須做好隔離防護措施。

8在生產運行區進行交叉作業時,必須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見附錄b)。

篇8: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辦法

隨着大壩主體澆築強度逐漸加大,壩體高度不斷上升,項目部所屬施工範圍內交叉作業現象時有發生,爲避免因交叉作業發生安全事故,保證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保障機械設備免受損失,明確各生產單位在交叉作業中的安全責任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控制措施,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項目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的特制定《交叉作業安全管理辦法》(試行)。

一、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大崗山葛洲壩大壩工程項目部所屬施工區域。

二、定義和術語

定義:

交叉作業的範圍是指在同一作業區內進行的有關工作,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和干擾其工作的。主要表現在土石方開挖、爆破作業、設備(檢修)安裝、起重吊裝、高處作業、腳手架搭設拆除、焊接(動火)作業、生產用電、運輸、其他可能危及對方和多方生產安全作業等。

術語:

1、a類交叉作業:相同或相近軸線不同高度的同時生產或檢修作業。

2、b類交叉作業:同一作業區域不同類型的專業隊伍同時生產或檢修。

3、c類交叉作業:同一作業區域不同分包單位同時生產或檢修。

4、d類交叉作業:同一項目由不同分包單位同時生產或檢修。

三、交叉作業的特點和危害

兩個以上作業活動在同一區域內進行作業,因作業空間受限制,人員多,工序多,機械設備使用工序複雜,通訊聯絡不暢等;所以作業干擾較多,需要配合、協調的作業較多,現場的隱患多、造成的後果嚴重。可能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火災、淹溺等危險危害因素。

四、安全責任規定

項目部各施工部位交叉作業由施管部統一負責管理協調;各廠、隊內部交叉作業由各廠、隊負責人負責管理和協調;安環部負責對交叉作業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1、a類交叉作業中,上部施工單位爲責任方,其施工人員應爲下部施工人員提供可靠安全隔離防護措施,確保下部施工人員的安全,下部施工人員在隔離設施未完善之前不得施工。

2、b類交叉作業,由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對各方做明確的安全交底,着重明確各方責任、安全責任區;確定防護設施的維護與完善。各方必須嚴格按交底執行。

3、c、d類交叉作業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劃分安全責任區,明確各方安全責任。

4、交叉作業責任方必須確保隔離設施及其他安全設施的完整、可靠性。由於此設施缺陷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及設備、設施、料具損壞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5、出現交叉作業安全責任不清時。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由項目部明確安全責任,待責任方完善安全措施後方可施工。

6、交叉作業的各施工隊伍在作業前必須對工人進行交叉作業安全教育,並做有針對的分項、分工種、分工序的安全技術交底。

7、項目部各級部門、人員有權對對各類交叉作業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安全環保部,由安全環保部向其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並監督該單位按期落實和驗收。

五、管理要求

1、作業人員在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上下貫通的同一垂直面上作業,下層作業位置必須處於上層作業物體可能墜落範圍之外,無法錯開的垂直交叉作業,責任單位必須在層間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設置安全警示標識、警戒線或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電危及下方人員設備安全。在夜間和光線不足的地方禁止交叉作業。

2、拆除腳手架及模板時,下方應劃定警戒區域,並派專人進行監護,下方禁止人員通行或逗留,工具、材料等嚴禁上下投擲,拆除的模板、腳手架等部件時必須採取保險措施,防止物件墜落傷人,拆除的各類材料必須搬運至安全部位分類擺放,嚴禁在臨邊處、腳手架邊緣、模板上等容易發生墜落地點存放各類材料。

3、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纜機、塔機起重吊裝作業時,應充分考慮對各方工作的安全影響。當纜機在某一部位進行吊物作業時,塔機如需進入(或經過纜機作業區域)時,須由施管部片區負責人通知當班調度員停止纜機作業,在確認纜機停止運行後片區負責人方可通知塔機進入該區域。纜機、塔機指揮人員對吊物運行軌跡進行監視。纜機、塔機行走時吊物或大鉤,相互之間必須保持8米的垂直安全距離、10米的水平安全距離。不得與起吊路線交叉,作業人員與被吊物體必須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索具與吊物應捆綁牢固、採取防滑措施,吊鉤應有安全裝置。

4、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雙方或多方需要進行作業時,必須提前一天在現場調度會上說明,必須服從施管部統一安排,不得擅自進入交叉作業部位進行施工。上方進行焊接作業時,爲避免焊渣傷人和火災事故發生,施工方必須準備好必須的消防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無法清除易燃物品時要做好防護隔離和保護措施。倉內衝毛作業時嚴禁將各類施工廢棄物衝出倉外,以避免衝毛的各類施工廢棄物對下方施工、通行人員造成傷害。

6、同一區域內各作業隊進行平面交叉作業時,應相互理解配合,建立聯繫機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安全問題。項目部施管部應合理安排各施工工序。倉內平面交叉作業由安全環保部負責進行專業教育、危險源告知等。倉內澆築人員必須和倉內施工機械及吊罐保持安全距離,各施工設備相互之間必須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離。纜機吊罐、平倉機、振搗機等施工設備在靠近模板作業時必須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離,以免造成模板變形、坍塌、b7螺栓受損和混凝土灑落至倉外傷人等。

7、現場施工人員如需進入交叉作業區域,必須由負責警戒的安全管理人員同意及確定上方已停止施工方可進入,如不聽從現場警戒人員警告執意進入的,造成傷害由違章人員自身負責,並且按照《項目部獎懲條例》對其作出處罰。

8、施工各方應共同維護好同一區域作業環境,必須做到工完場清,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安全可靠、確保設備運行、維護、停放安全。在多卡模板上、下游面工作平臺上禁止堆放物品,以防墜物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