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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關出入境相關規定【多篇】

中國海關出入境相關規定【多篇】

禁止進出境物品 篇一

●禁止進境物品:

1、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及爆炸物品;

2、僞造的貨幣及僞造的有價證券;

3、對中同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膠捲、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物品;

4、各種烈性毒藥;

5、帶有危險性病菌、害蟲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

6、有礙人畜健康的、來自疫區的以及其它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物或其它物品。

●禁止出境物品:

1、列入禁止進境範圍的所有物品;

2、內容涉及國家祕密的手稿、印刷品、膠捲、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

3、珍貴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

4、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

中國邊防檢查及安全檢查須知

中國邊防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堅定不移地實行對外開放政策,目前已有對外開放口岸(包括國際機場、港口、過境火車站和通道)115個,分佈在全國各地,在所有的對外開放口岸設有邊防檢查站。

邊防檢查站是國家設在口岸的入出境檢查管理機關,是國家的門戶。它的任務是維護同家主權、安全和社會秩序,發展國際交往,對一切入出境人員的護照、證件和交通運輸工具實施檢查和管理。

入境檢查

外同人來中國、應當向中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駐外機關申請辦理簽證(互免簽證的除外)。除簽證上註明入、出境口岸的外,所有入出境人員,可存全國開放口岸入出境。

外國人到達中國口岸後,要接受邊防檢查站的檢查。填寫好入(出)境登記卡,連同護照一起交入境檢查員檢驗,經覈准後加蓋入境驗訖章,收繳入境登記卡後即可入境。

出境檢查

外國人入境後應在簽證有效期內離開中國。出境時,應向出境檢查員交驗護照證件和出境登記卡;持中國政府簽發的居留證者,如出國後不再返回,應交出居留證件,出境檢查員覈准後,加蓋出境驗訖章,收繳出境登記卡放行。

中國人出境必須向主管部門申領護照,除有特殊規定者外,下淪因公因私必須辦好前往國簽證,才能放行。

外國對中國公民入境、出境、過境有專門規定的,中國政府主管機關將根據情況採取相應措施。

阻止人、出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凡被認爲入境後可能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社會秩序者、持僞造塗改,或他人擴照證件者,未持有效護照、簽證者以及患有精神病、麻瘋病、艾滋病、性病等傳染病,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國期間所需費用者,邊防檢查站將阻止入境。

出境的人員如果是屬於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的人;有違犯中國法律的行爲尚未處理,經有關主管機關認定需要追究的人;未持有效證件或者持用他人證件的,以及持有僞造或者塗改的出境證件的人,邊防檢查站阻止其出境。

交通運輸工具的檢查

文通運輸工具入境、出境、過境必須從對外國人開放的或者指定口岸通行,接受邊防檢查機關的檢查和監護。

航空器抵達中國前,交通運輸工具負責人要負責向旅客分發入境登記卡,抵達後要向邊防檢查站提供旅客和機組名單。出境時辦完值機手續後各航空公司負責辦理值機手續的人員要向邊防檢查站書面報告旅客人數,經批准後方可離境。

安全檢查

根據我國政府規定,爲確保航空器及乘客的安全,嚴禁乘客攜帶易爆、腐蝕、有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旅客在登機前必須接受安全人員的檢查,拒絕接受檢查者不準登機,損失自負。

進入機場隔離區的迎送人員心須佩帶有效通行證件,並得到安主人員允許後方準進入,對無證者或違犯安全規定者,安全檢查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或依法進行處埋。望各位予以協助。

部分限制進出境物品 篇二

●煙、酒

旅客類別

免稅菸草製品限量

免稅12度以上

酒精飲料限量

來往港澳地區的旅客(包括港澳旅客和內地因私前往澳地區探親和旅遊等旅客)

香菸200支或雪茄50支或菸絲250克

酒1瓶(不超過0.75升)

當天往返或短期內多次往港澳地區的旅客

香菸40支或雪茄5支或菸絲40克

不準免稅帶進

其他進境旅客

香菸400支或雪茄100支或菸絲500克

酒2瓶(不超過1.5升)

●旅行自用物品

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國家或地區再入境簽證的居民旅客攜進旅行自用物品限照相機、便攜式收錄音機、小型攝影機、手提式攝錄機、手提式文字處理機每種一件。超出範圍的,需向海關如實申報,並辦理有關手續。經海關放行的旅行自用物品,旅客應在回程時復帶出境。

●金、銀及其製品

旅客攜帶金、銀及其製品進境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爲限,其中超過50克的,應填寫申報單證,向海關申報;復帶出境時海關憑本次進境申報得數量核放。攜帶或託運出境在中國境內購買的金、銀及其製品(包括鑲嵌飾品、器皿等新工藝品),海關驗憑中國人民銀行制發的“特種發票”發行。

●外匯

旅客攜帶外幣、旅行支票、信用證等進境,數量不受限制。居民旅客攜帶1,000美元(非居民旅客5,000美元)以上或等值的其它外幣現鈔進境,須向海關如實申報;復帶出境時,海關驗憑本次進境申報的數額核放。旅客攜帶上述情況以外的外匯出境,海關驗憑國家外匯管理局制發的“外匯攜帶證”查驗放行。

●人民幣

旅客攜帶人民幣進出境,限額爲6.000元。超出6.000元的不準進出境。

●文物(含已故現代著名書畫家的作品)

旅客攜帶文物進境,如需復帶出境,請向海關詳細報明,旅客攜運出境的文物,須經中國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鑑定。

攜運文物出境時,必須向海關詳細申報。對在境內商店購買的文物,海關憑中國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鈐蓋的鑑定標誌及文物外銷發貨票查驗放行;纔在境內通過其他途經得到的文物,海關憑中國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鈐蓋的鑑定標誌及開具的許可出口證明查驗放行未經簽定的文物,請不要攜帶出境。攜帶文物出境不據實向海關申報的,海關將依法處理。

●中藥材、中成藥

旅客攜帶中藥材、中成藥出境,前往國外的,總值限人民幣300元;前往港澳地區的,總值限人民幣150元。寄往國外的中藥材、中成藥,總值限人民幣200元;寄往港澳地區的,總值限人民幣100元。

進境旅客出境時攜帶用外匯購買的、數量合理的自用中藥材、中藥,海關憑有關發貨票和外匯兌換水單放行。

麝香以及超出上述規定限值的中藥材、中成藥下準出境。

●旅遊商品

進境旅客出境時攜帶用外匯在我境內購買的`旅遊紀念品、工藝品,除國家規定應申領出口許可證或者應徵出口稅的品種外,海關憑有關發貨票和外匯兌換水單放行。

進出境旅客通關 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辦法》的規定,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必須通過設有海關的地點進境或出境,接受海關監管。旅客應按規定向海關申報。

●除法規規定免驗者外,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應交由海關按規定查驗放行。海關驗放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爲原則,對不同類型的旅客行李物品規定不同的範圍和徵免稅限量或限值。

●旅客進出境攜有需向海關申報的物品,應在申報臺前向海關遞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海關規定的申報單證,按規定如實申報其行李物品,報請海關辦理物品進境或出境手續,在實施雙通道制的海關現場,上述旅客應選擇“申報”通道(亦稱“紅色通道”)通關;攜帶無需向海關申報的物品的旅客,即可選擇“無申報”通道(亦稱“綠色通道”)通關。

●經海關驗覈簽章的申報單證請妥善保管,以便回程時或者進境後憑此辦理有關手續。

海關加封的行李物品,請不要擅自開拆或者損毀海關施加的封志。

行李物品和郵遞物品徵祝辦法 篇四

爲了簡化計稅幹續和方便納稅人,中國海關對進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實施了專用稅則、稅率。現行稅率共有五個稅極:免稅、20%50%100%200%。物品進日稅從價計徵;其完稅價格,由海關參照國際市場零售價格統一審定,並對外公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