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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陳涉世家註釋(精品多篇)

文言文陳涉世家註釋(精品多篇)

陳涉世家 篇一

原文:

陳勝者,陽城人也,字涉。吳廣者,陽夏人也,字叔。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輟耕上壟上,悵恨久之,曰:“苟富貴,無相忘。”傭者笑而應曰:“若爲傭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爲屯長。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陳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項燕爲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爲死,或以爲亡。今誠以吾衆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爲天下唱,宜多應者。”吳廣以爲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陳勝、吳廣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衆耳。”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置人所罾魚腹中。卒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以怪之矣。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夜篝火,狐鳴呼曰:“大楚興,陳勝王!”卒皆夜驚恐。旦日,卒中往往語,皆指目陳勝。

翻譯:

陳勝是陽城縣人,表字叫涉。吳廣是陽夏縣人,表字叫叔。陳勝年輕的時候,曾經跟別人一道被僱傭耕地。(有一天,)他停止耕作走到田邊高地(休息),悵然嘆息了好長時間以後,對同伴們說:“有朝一日有誰富貴了,可別忘記咱窮哥兒們。”同伴們笑着回答他:“你給人家耕地當牛馬,哪裏談得上富貴啊!”陳勝長嘆一聲,說:“燕雀怎麼能知道鴻鵠的凌雲壯志啊!”

秦二世皇帝元年7月,徵召窮苦的平民九百人去戍守漁陽,臨時駐紮在大澤鄉。陳勝、吳廣都被編進這支隊伍,並擔任小隊長。正碰上下大雨,道路不通,估計已經誤了期限。誤了期限,按秦王朝的軍法,就要殺頭。陳勝、吳廣在一起商量,說:“如今逃跑(抓了回來)也是死,起來造反也是死,反正都是死,倒不如爲國家而死,這樣好吧?”陳勝說:“全國人民長期受秦王朝壓迫,痛苦不堪。我聽說二世是(秦始皇的)小兒子,不該立爲國君,該立的是長子扶蘇。扶蘇因爲多次諫勸始皇的緣故,始皇派他到邊疆去帶兵。最近傳聞說,並不爲什麼罪名,二世就將他殺害。老百姓大多聽說他很賢明,卻不知道他已經死了。項燕擔任楚國將領的時候,(曾)多次立功,又愛護士卒,楚國人很愛憐他,有人認爲他戰死了,有人認爲逃走了。如今假使我們這些人冒充公子扶蘇和項燕的隊伍,向全國發出號召,應當有很多人來響應的。”吳廣認爲(這個見解)很正確。(二人)於是去算卦。那算卦的人知道他倆的意圖,說:“你們的事都能辦成,能建功立業。不過你們還是去問問鬼神吧!”陳勝、吳廣很高興,(又)捉摸這“問問鬼神”的意思,終於悟出:“這是教我們先在衆人中樹立威信啊。”於是用硃砂在綢條上寫了“陳勝王”三個字,再把綢條塞進人家網起來的一條魚肚子裏,士兵買魚回來烹食,發現了魚肚子裏的綢條,本來已經覺得奇怪了。(陳勝)又暗地裏派吳廣潛藏在駐地附近叢林裏的神廟當中,天黑以後點上燈籠(裝鬼火),裝做狐狸的聲音,向(士兵們)喊道:“大楚復興,陳勝爲王。”士兵們一整夜既驚且怕。第二天,大家到處談論這件事,都指指點點的,互相示意地看着陳勝。

吳廣平時很關心周圍的人,士兵們大多願意爲他出力。(那天)(兩個)軍官喝醉了,吳廣故意再三地提出要逃走,惹他們發火,讓他們責罰他,藉此來激怒士兵。那軍官果然鞭打了吳廣。(衆士兵憤憤不平,)軍官(剛)拔出劍來威嚇(士兵),吳廣一躍而起,奪過劍來殺死了他。陳勝協助吳廣,一同殺了兩個軍官。陳勝把衆戍卒召集起來,宣佈號令,說:“各位(在這裏)遇到大雨,都超過了規定到達漁陽的期限。過期就要殺頭。就算僥倖不殺頭,而戍守邊塞的人十個中也得死去六七個。再說,大丈夫不死則已,死就要幹出一番大事業啊。王侯將相難道是天生的貴種嗎?”衆戍卒齊聲應道:“一定聽從您的號令。”於是冒充是公子扶蘇和項燕的隊伍,爲的是順從百姓的願望。大家露出右臂(作爲義軍的標誌),打出大楚旗號。又築了一座高臺,舉行誓師儀式,用那兩個軍官的頭祭祀天地。陳勝自立爲將軍,吳廣任都尉。起義軍(首先)進攻大澤鄉,佔領該鄉後接着進攻蘄縣。攻克蘄縣後,就派符離人葛嬰帶兵攻取蘄縣以東的地方。(陳勝自率主力)攻打、、苦、柘、譙等縣,都拿下來了。一路上收編人馬,等打到陳縣的時候,已有戰車六七百輛,馬一千多匹,士卒幾萬人。進攻陳縣時,郡守和縣令都不在城中,只有守丞帶兵在譙門中應戰。起義軍(一時)不能戰勝,(不久)守丞被人殺死,大軍才進入陳縣。幾天後,陳勝召集當地的鄉官和有聲望的人共同商討大事。這些人異口同聲地說:“將軍您親自披甲上陣,手拿武器,討伐殘暴無道的秦國,恢復楚國的社稷,論功應當稱王。”於是陳勝被擁戴稱王,宣稱要重建楚國。這時,各郡縣受秦朝官吏壓迫的人都紛紛起事,懲辦當地的長官,把他們殺死,來響應陳勝的號召。

註釋:

1、世家,《史記》傳記的一種,主要是爲王侯將相所作的傳記。陳勝雖出身僱農,但他首事反秦,功大,又曾建立“張楚”政權,故給予他重要的歷史地位,列入“世家”。

2、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

3、陽夏(jiǎ):今河南太康縣。

4、嘗與人傭耕:曾經同別人一道被僱傭耕地。傭,被僱傭。

5、輟耕之壟上:停止耕作走到田埂高地上休息。之:動詞,去、往。

6、悵恨久之:因失望而嘆恨了很久。悵,失意,不痛快。

7、若:代詞,你,指陳勝。

8、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燕雀怎麼知道鴻鵠的志向呢!燕雀,麻雀,這裏比喻見識短淺的人。鴻鵠,天鵝,這裏比喻有遠大抱負的人。

9、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秦始皇死後,他的小兒子胡亥繼位,稱爲二世。

10、發閭左適戍漁陽:徵發貧苦人民去駐守漁陽。閭左,指貧民,古時貧者居住閭左,富者居住閭右。適(zhé),通“謫”,適戍,發配去守邊。

11、皆次當行:都被編入謫戍的隊伍。當行,當在徵發之列。

12、屯長:戍守隊伍的小頭目。

13、亡:逃跑;逃走。

14、舉大計:發動大事,指起義。下文的“舉大名”意思與此相同。

15、等:同樣。

16、死國:爲國事而死。

17、苦秦:苦於秦(的統治)。

18、以數諫故:因爲屢次勸諫的緣故。數,屢次。諫,古代下級對上級提意見或建議,勸誡。

19、上使外將兵:皇上派(他)在外面帶兵。上:臣下對皇帝的尊稱,指秦始皇嬴政。

20、項燕:戰國末年楚國著名將領,項梁之父、西楚霸王項羽的祖父,曾大敗秦將李信。

21、憐:愛戴。

22、誠以吾衆:如果把我們的人。誠:果真,表假設。

23、唱:通“倡”,首發。

24、宜多應者:應當(有)很多響應的人。宜:應當。

25、足下:指對方,古人對於別人的敬稱。

26、卜之鬼乎:把事情向鬼神卜問一下吧!卜之鬼,就是“卜之於鬼”,“於”字省略。

27、念鬼:考慮卜鬼的事。念,考慮、思索。

28、乃丹書帛曰“陳勝王”:於是(用)丹砂(在)綢子上寫“陳勝王”(三個字)。丹,硃砂。這裏是“用硃砂”的意思。書,寫。王,稱王。

29、置人所罾魚腹中:放在別人所捕的魚的肚子裏。罾(zēng):魚網。這裏作動詞,是“用魚網捕”的意思。

30、固以怪之矣:自然就詫怪這件事了。以,通“已”,已經。

31、間令:暗使。間,私自,偷着。

32、之次所旁叢祠中:往駐地旁邊的叢林裏的神廟中。次所:旅行或行軍時臨時駐紮的地方。叢祠,樹木廕庇的神廟。

33、旦日:明天,第二天。

34、往往語:到處談論。

35、指目:指指點點,互相以目示意。

36、將尉:押送(戍卒)的軍官。

37、忿恚(fèn huì)尉:使尉憤怒。

38、笞:用鞭、杖或竹板打。

39、劍挺:拔劍出鞘。

40、召令徒屬:召集並號令所屬的人。

41、公等:你們諸位。公,對對方的敬稱。

42、藉第令毋斬:即使能免於斬刑。“藉”“第”“令”都是“即使、假若”的意思。

43、十六七:十分之六七。

44、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王侯將相難道有天生的貴種嗎?寧,難道。

45、受命:聽從(你的)號令。

46、袒右:露出右臂(做爲起義的標誌)。

47:祭以尉首:用兩(尉)的頭祭天。

48、蘄:今安徽宿州南。

49、符離:今安徽宿州。

50、徇:指率軍巡行,使人降服。

51、銍(zhì)、酇(cuó)、苦(hù)、柘(zhè)、譙(qiáo):秦時地名,銍、譙,在今安徽。酇、苦、柘,在今河南。

52、行收兵:行軍中沿路收納兵源。

53、比:等到。陳,秦時縣名,今河南淮陽。

54、守令皆不在:郡守、縣令都不在。秦時,陳縣屬於碭郡,是郡府、縣府所在地,所以有守有令。

55、守丞:守城的當地行政助理官。

56、譙門中:城門洞裏。

57、三老:封建社會裏管教化的鄉官。豪傑,指當地有聲望的人。

58、被(pī)堅執銳:披着鎧甲,拿着兵器。比喻親自投身戰鬥,衝鋒陷陣。被,通“披”,穿。堅,指鐵甲。銳,指武器。

59、社稷:“社”是土地神,“稷”是穀神。後來社稷就用來做國家的代稱。

60、號爲張楚:對外宣稱要張大楚國,即復興楚國之意。一說定國號爲“張楚”。

61、刑其長吏:懲罰當地的郡縣長官。刑,懲罰。

62、滎陽:位於今河南省,是古代的軍事重鎮。

63、楚兵:指楚地的起義軍。 爲聚,結成一夥。聚,集合在一起。

64、還報:回去向陳勝彙報。

65、視日:占卜日子吉凶的官。

66、春申君:戰國時楚相黃歇的封號。

67、關:指函谷關。

68、酈山徒:指發配在驪山服勞役的人。酈,今作“驪”。奴產子生,家人奴婢所生的兒子。

69、捕系:逮捕拘禁。

70、柱國:指蔡賜。

71、此生一秦也:這樣做又製造出一個像秦一樣的敵國來。

72、王王:前一個“王”字是名詞,指武臣,後一個“王”字是動詞,稱王的意思。

73、計莫如毋西兵:最好的計策莫過於不向西方(指秦國)出兵。

74、使使:前一個“使”字是動詞,派遣;後一個“使”字是名詞,使者。

75、燕故貴人:過去燕國的貴族。

76、居數月:過了幾個月。

77、五反:指往返了五次。反,同“返”。

78、周章:即上文中的周文。

79、旦暮至:早晚就要到。

80、兵權:指用兵的計謀策略。

81、矯王令:假傳陳王的命令。矯,假託。

82、敖倉:秦代在敖山上築倉儲糧,所以叫敖倉,也叫敖庾。故地在今河南鄭州西北氓山上。

83、郯:在今山東省郯城縣西,當時章邯的軍隊並沒有到達那裏,不當在郯交戰。“郯”當爲“郟(jiá)”。郟,在今河南郟縣,與鄧說家鄉陽城臨近。

84、皆特起:都各自起兵反秦。特,單獨。

85、御:駕車的人。

86、諡:古人有地位的人死後,按其生平事蹟給予的稱號。隱:有功業未顯使人哀傷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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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涉世家 篇二

司馬遷

原文:

陳勝者,陽城人也,字涉。吳廣者,陽夏人也,字叔。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輟耕上壟上,悵恨久之,曰:“苟富貴,無相忘。”傭者笑而應曰:“若爲傭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爲屯長。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陳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項燕爲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爲死,或以爲亡。今誠以吾衆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爲天下唱,宜多應者。”吳廣以爲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陳勝、吳廣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衆耳。”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置人所罾魚腹中。卒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以怪之矣。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夜篝火,狐鳴呼曰:“大楚興,陳勝王!”卒皆夜驚恐。旦日,卒中往往語,皆指目陳勝。

吳廣素愛人,士卒多爲用者。將尉醉,廣故數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衆。尉果笞廣。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陳勝佐之,並殺兩尉。召令徒屬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借第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徒屬皆曰:“敬受命。”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袒右,稱大楚。爲壇而盟,祭以尉首。陳勝自立爲將軍,吳廣爲都尉。攻大澤鄉,收而攻蘄。蘄下,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徇蘄以東。攻銍、酇、苦、柘、譙,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陳,車六七百乘,騎千餘,卒數萬人。攻陳,陳守令皆不在獨守丞與戰譙門中,弗勝,守丞死,乃入據陳。數日,號令召三老、豪傑與皆來會計事。三老、豪傑皆曰:“將軍身被堅執銳,伐無道,誅暴秦,復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爲王。”陳勝乃立爲王,號爲張楚。當此時,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

註釋

1、世家,《史記》傳記的一種,主要是爲王侯將相所作的傳記。陳勝雖出身僱農,但他首事反秦,功大,又曾建立“張楚”政權,故給予他重要的歷史地位,列入“世家”。

2、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

3、陽夏(jiǎ):今河南太康縣。

4、嘗與人傭耕:曾經同別人一道被僱傭耕地。傭,被僱傭。

5、輟耕之壟上:停止耕作走到田埂高地上休息。之:動詞,去、往。

6、悵恨久之:因失望而嘆恨了很久。悵,失意,不痛快。

7、若:代詞,你,指陳勝。

8、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燕雀怎麼知道鴻鵠的志向呢!燕雀,麻雀,這裏比喻見識短淺的人。鴻鵠,天鵝,這裏比喻有遠大抱負的人。

9、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秦始皇死後,他的小兒子胡亥繼位,稱爲二世。

10、發閭左適戍漁陽:徵發貧苦人民去駐守漁陽。閭左,指貧民,古時貧者居住閭左,富者居住閭右。適(zhé),通“謫”,適戍,發配去守邊。

11、皆次當行:都被編入謫戍的隊伍。當行,當在徵發之列。

12、屯長:戍守隊伍的小頭目。

13、亡:逃跑;逃走。

14、舉大計:發動大事,指起義。下文的“舉大名”意思與此相同。

15、等:同樣。

16、死國:爲國事而死。

17、苦秦:苦於秦(的統治)。

18、以數諫故:因爲屢次勸諫的緣故。數,屢次。諫,古代下級對上級提意見或建議,勸誡。

19、上使外將兵:皇上派(他)在外面帶兵。上:臣下對皇帝的尊稱,指秦始皇嬴政。

20、項燕:戰國末年楚國著名將領,項梁之父、西楚霸王項羽的祖父,曾大敗秦將李信。

21、憐:愛戴。

22、誠以吾衆:如果把我們的人。誠:果真,表假設。

23、唱:通“倡”,首發。

24、宜多應者:應當(有)很多響應的人。宜:應當。

25、足下:指對方,古人對於別人的敬稱。

26、卜之鬼乎:把事情向鬼神卜問一下吧!卜之鬼,就是“卜之於鬼”,“於”字省略。

27、念鬼:考慮卜鬼的事。念,考慮、思索。

28、乃丹書帛曰“陳勝王”:於是(用)丹砂(在)綢子上寫“陳勝王”(三個字)。丹,硃砂。這裏是“用硃砂”的意思。書,寫。王,稱王。

29、置人所罾魚腹中:放在別人所捕的魚的肚子裏。罾(zēng):魚網。這裏作動詞,是“用魚網捕”的意思。

30、固以怪之矣:自然就詫怪這件事了。以,通“已”,已經。

31、間令:暗使。間,私自,偷着。

32、之次所旁叢祠中:往駐地旁邊的叢林裏的神廟中。次所:旅行或行軍時臨時駐紮的地方。叢祠,樹木廕庇的神廟。

33、旦日:明天,第二天。

34、往往語:到處談論。

35、指目:指指點點,互相以目示意。

36、將尉:押送(戍卒)的軍官。

37、忿恚(fèn huì)尉:使尉憤怒。

38、笞:用鞭、杖或竹板打。

39、劍挺:拔劍出鞘。

40、召令徒屬:召集並號令所屬的人。

41、公等:你們諸位。公,對對方的敬稱。

42、藉第令毋斬:即使能免於斬刑。“藉”“第”“令”都是“即使、假若”的意思。

43、十六七:十分之六七。

44、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王侯將相難道有天生的貴種嗎?寧,難道。

45、受命:聽從(你的)號令。

46、袒右:露出右臂(做爲起義的標誌)。

47:祭以尉首:用兩(尉)的頭祭天。

48、蘄:今安徽宿州南。

49、符離:今安徽宿州。

50、徇:指率軍巡行,使人降服。

51、銍(zhì)、酇(cuó)、苦(hù)、柘(zhè)、譙(qiáo):秦時地名,銍、譙,在今安徽。酇、苦、柘,在今河南。

52、行收兵:行軍中沿路收納兵源。

53、比:等到。陳,秦時縣名,今河南淮陽。

54、守令皆不在:郡守、縣令都不在。秦時,陳縣屬於碭郡,是郡府、縣府所在地,所以有守有令。

55、守丞:守城的當地行政助理官。

56、譙門中:城門洞裏。

57、三老:封建社會裏管教化的鄉官。豪傑,指當地有聲望的人。

58、被(pī)堅執銳:披着鎧甲,拿着兵器。比喻親自投身戰鬥,衝鋒陷陣。被,通“披”,穿。堅,指鐵甲。銳,指武器。

59、社稷:“社”是土地神,“稷”是穀神。後來社稷就用來做國家的代稱。

60、號爲張楚:對外宣稱要張大楚國,即復興楚國之意。一說定國號爲“張楚”。

61、刑其長吏:懲罰當地的郡縣長官。刑,懲罰。

62、滎陽:位於今河南省,是古代的軍事重鎮。

63、楚兵:指楚地的起義軍。 爲聚,結成一夥。聚,集合在一起。

64、還報:回去向陳勝彙報。

65、視日:占卜日子吉凶的官。

66、春申君:戰國時楚相黃歇的封號。

67、關:指函谷關。

68、酈山徒:指發配在驪山服勞役的人。酈,今作“驪”。奴產子生,家人奴婢所生的兒子。

69、捕系:逮捕拘禁。

70、柱國:指蔡賜。

71、此生一秦也:這樣做又製造出一個像秦一樣的敵國來。

72、王王:前一個“王”字是名詞,指武臣,後一個“王”字是動詞,稱王的意思。

73、計莫如毋西兵:最好的計策莫過於不向西方(指秦國)出兵。

74、使使:前一個“使”字是動詞,派遣;後一個“使”字是名詞,使者。

75、燕故貴人:過去燕國的貴族。

76、居數月:過了幾個月。

77、五反:指往返了五次。反,同“返”。

78、周章:即上文中的周文。

79、旦暮至:早晚就要到。

80、兵權:指用兵的計謀策略。

81、矯王令:假傳陳王的命令。矯,假託。

82、敖倉:秦代在敖山上築倉儲糧,所以叫敖倉,也叫敖庾。故地在今河南鄭州西北氓山上。

83、郯:在今山東省郯城縣西,當時章邯的軍隊並沒有到達那裏,不當在郯交戰。“郯”當爲“郟(jiá)”。郟,在今河南郟縣,與鄧說家鄉陽城臨近。

84、皆特起:都各自起兵反秦。特,單獨。

85、御:駕車的人。

86、諡:古人有地位的人死後,按其生平事蹟給予的稱號。隱:有功業未顯使人哀傷之意。

87、倉頭軍:以青巾裹頭的軍隊。

88、車裂:古代的一種酷刑,用五馬分屍。徇,這裏是示衆的意思。

89、首事:指首先起兵反秦。

90、左右校:即左、右校尉,次於將軍的軍官,這裏指他們所率領的軍隊。

91、鄱盜:黥布在陳勝起義前曾在鄱陽一帶的長江中爲盜,故稱“鄱盜”。相收,指呂臣與黥布的軍隊互相聯合。

92、懷王孫心:楚懷王的孫子,名心。

93、王:稱王。凡,總共。

94、王陳:即“王於陳”,在陳地做王。

95、宮門令:守衛宮門的官。

96、辯數:反覆解說。

97、夥頤:意思是“真多呀”。夥,多。頤,語氣助詞,相當於“呀”。

98、沈沈:形容宮室高大深邃,富麗堂皇。

99、夥涉爲王:這是當時流傳的口頭語,意思是一朝得志就變得十分闊氣。

100、發舒:放肆,隨便。

101、顓:通“專”。妄言,胡說。

102、令之不是者:命令他而不順從的。

103、系:拘捕。罪之,把他判罪。

104、其所不善者:指與朱房、胡武關係不好的人。

105、下吏:交給執法官吏。

106、血食:享受祭祀。古時祭祀要宰殺牲畜作祭品,所以叫“血食”。

107、兵革刑法:指武器裝備和法制規章。

108、固塞文法:堅固關塞,文飾法律條文。

109、賈生:指賈誼。以下文字引自賈誼的《過秦論》上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