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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方案(精品多篇)

清算方案(精品多篇)

清算方案 篇一

因公司經股東會決議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

二、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本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八)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三、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四、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清算組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及法定補償金;

(三)繳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股東的實繳出資的比例分配。

五、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六、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清算方案 篇二

一、註銷清算的必要性

根據《公司法》,參照《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清算條例》等法律法規,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三)股東會決議解散;

(四)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公司歇業後未註銷登記,也無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公司和清算主體爲共同訴訟主體;公司歇業後,被登記主管部門註銷登記,但無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負有清算之責的主體爲訴訟主體。因此,只有經過合法的清算、註銷程序,公司才能從法律意義上消滅,公司及負有清算責任的清算主體才能免除相關的法律責任(包括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的法律責任)。

二、註銷工作內容

(一)股東會清算決議

由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二)成立清算組

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後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決議解散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1、清算組的組成

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全體股東組成,也可選任註冊會計師、註冊律師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務的專業人員作爲清算組成員,清算組成員不得少於三人。

2、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算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三)公司清算組備案(工商局、勞動部門)

1、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3、股東會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決議(全體股東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四)刊登註銷公告(發行報紙)

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只有在登報一定天數(45日)後才能到企業營業執照發照機關辦理註銷手續。

(五)清產覈資、清理債權債務、分配財產

1、登記債權債務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其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清算組覈定債權後,應當將覈定結果書面通知債權人。

書面通知和清算公告應包括企業名稱、住址、清算原因、清算開始日期、申報債權的期限、清算組的組成、通訊地址及其他應予通知和公告的內容。

2、清產覈資

清算資產包括:

(1)清算開始時公司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

(2)清算開始後至清算終結前公司所取得的財產;

(3)應當由公司優先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

公司內屬於他人的財產,由該財產權利人通過清算收回。已作爲擔保物的財產,由債權人以提保財產爲限優先受償,未受償部分視同非擔保債權。擔保物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於清算財產。

3、分配財產

清算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員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

(2)稅款;

(3)企業債務。

清算方案應經股東會確認;清算財產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按投資比例分配給股東;因債權爭議或訴訟原因致使債權人、股東暫時不能參加分配的,清算組應當從清算財產中按比例提存相應金額。

4、清算報告

按照股東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完財產,由中介機構出具清算報告,清算報告經確認後,視爲已解除清算組的責任。但清算組有違法行爲的,不在此限。

(六)註銷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局)

1、註銷地稅流程

(1)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稅務登記,領取並填寫《納稅清算申請表》、《納稅清算登記表》各一式兩份、《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納稅清算申請表》要填最近三個整年度的納稅額)

(2)委託中介機構出具清算稅務鑑證報告。

(3)持清稅報告、《納稅清算申請表》、《納稅清算登記表》、《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及註銷企業提供的稅務登記(正、副本)、代碼章、發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髮票(帶齊退票及最後一張已開發票記賬聯)、上級主管部門或股東會撤銷企業決定書、公章到地稅註銷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4)等待地稅通知領取註銷地稅登記通知單。(在未領到註銷通知前務必按期申報納稅)

2、註銷國稅流程

(1)憑《地稅註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到國稅辦理註銷登記窗口領取並填寫《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註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繳銷專用發票申請表》。

(2)持填寫完的以上各表,帶齊至註銷日購買的所有新、舊版普通發票及最後一次購買的最後一本增值稅專用發票到專管員處辦理繳銷發票手續。

(3)辦完繳銷發票後找專管員辦理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需報送資料如下:

①填寫業務報批單一式二份;

②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二份;

③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受理文書名稱: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審批表)一式二份;④註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一式二份;

⑤《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原件。

(4)請專管員進行納稅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待專管員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後,到專管員處領取以下資料:

①《評估報告》;

②《業務報批單》;

③《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

④《註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

(5)用A4紙打印註銷申請書一份:沒有格式限制、寫清楚註銷原因、加蓋企業公章、法人簽字。若是分支機構(或分公司)的企業還需提供一份董事會決議,要求法人及股東簽字、加蓋總機構(或總公司)公章。

(6)提交《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評估報告》、《業務報批單》、《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註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註銷申請書、稅務登記正副本原件、營業執照複印件、發票購領薄到辦理註銷稅務登記窗口。

(7)等待國稅通知領取註銷國稅登記通知單。(未領到註銷通知單前務必按期申報納稅)

(七)銀行賬戶註銷(開戶銀行)

1、公司營業執照正本(有些銀行要工商、代碼、國稅、地稅全套證件)

2、開戶許可證

3、印鑑卡

4、印鑑卡上預留印鑑

5、支票本、電匯憑證等銀行相關材料

6、銷戶申請書

一般由公司財務人員辦理,一併辦理基本戶內餘額轉帳或取款手續。

(八)海關手續註銷(海關)

(九)外匯手續註銷(外匯管理局)

(十)工商局受理、註銷(工商局)

申請公司註銷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明。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2、股東會通過的關於公司解散的決議;

3、股東會確認的清算審計報告;

4、《企業法人營執照》正、副本及公章;

5、清算組織成立的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三次的報樣;

6、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8、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十一)註銷公章印鑑

(十二)註銷組織機構代碼證(技術質量監督局)

1、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2、組織機構代碼申報表

3、工商局註銷回執

清算方案 篇三

第一條指導思想

規範公司下屬企業因經營方式調整、經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情況而停業時,所涉及的員工分流安置工作。以保障員工合法權益,維護企業內部穩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在編職工,且因原單位全部停業或部分停業而需要分流安置的。

第三條分流安置渠道與辦法

1、重新安排崗位

(1)重新安排崗位基本原則

①崗位重新安排以在公司內部單位及公司出資企業培訓轉崗爲主。對願意工作的員工,分批安排新崗位。

②員工在上海市果品有限公司內部單位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勞動合同關係不變、社會保險關係不變。安排到公司出資的獨立覈算企業工作的,工作期間勞動合同關係、社會保險關係需作相應變動,但公司認定爲連續工齡。

③崗位重新安排以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的需要爲主,要有利於員工原來崗位技能的發揮、有利於接收單位的員工結構改善和工作質量、工作效率的提高。

④接收單位與新員工按公司規定簽訂上崗合同、明確崗位職責和要求,同時對新員工做好崗前培訓工作。

⑤員工轉崗後,平均工資性收入按照新崗位標準(三年內不低於原崗位水平)。原來實行聯銷計酬等浮動考覈的,不低於原崗位平均水平。因違章違紀受到調崗處理、降級使用、未完成工作任務扣獎者除外。員工轉崗後三年內,年度工資調整幅度參照新單位員工的平均水平。

⑥員工到新崗位工作後三年內若提出內部退養、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可參照享受本辦法相關待遇(有時限規定的條款除外)。

⑦單位停業後,原非在崗員工待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繼續執行。

(2)停業單位員工退出原崗位及重新安排崗位的工作程序

①堅守崗位,有序退出。企業根據停業準備工作需要和清場進度情況,分批安排員工退出原崗位。員工退出原崗位前必須做好工作移交手續。

②退出原崗位的員工,回家等待新崗位安排。在正式通知到新崗位報到前作帶薪休假處理(先把本人當年的年休假用完),帶薪休假期間維持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僅限原在崗員工)。

③企業根據需要建立留守工作班子(或暫時保留原單位領導班子及必要的工作人員),負責清場各項工作及員工的生活保障工作。企業對留守工作人員維持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年終根據留守工作表現一併進行考覈、獎勵。

④公司人事部根據各單位用人需求情況,會同原單位領導班子(或留守工作班子)研究提出員工崗位重新安排具體意見並組織實施。

⑤當待安排員工有多種崗位選擇時,可結合員工本人意願安排崗位。

⑥當同一崗位有多人競爭時,由用人單位進行公開招聘、綜合考評、擇優錄用。

⑦當距離退休不足5年時,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不再重新安排崗位,按照本辦法“內部退養”規定享受企業內部退養待遇。

⑧員工崗位重新安排工作分批進行,一般在六個月之內完成。崗位安排以企業報到通知書爲準,並明確報到截止期(一般設定5個工作日)。

⑨經公司重新安排崗位且書面通知後,員工不到新崗位報到的;第一次作取消帶薪休假處理,崗位工資按80%發放,不再享受各類獎金和福利待遇。第二次作公司內部休崗處理,企業不再安排崗位。

2、內部退養

(1)適用範圍;男55週歲、女45週歲以上,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公司人事部審批後可簽訂內部退養協議。

(2)內部退養手續;

①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交內部退養書面申請。所在單位、公司人事部在《內部退養審批表》填寫審覈意見並報公司經理室審批。

②凡批准內部退養的,由申請人、所在單位簽訂《內部退養協議》一式三份,經申請人簽字、所在單位和公司人事部蓋章後生效,並從次月起享受內部退養待遇。

③《內部退養審批表》、《內部退養協議》由公司人事部統一印發。《內部退養協議》中必須明確;申請人前12個月工資總收入;申請人前12個月平均崗位工資;內部退養待遇等相關規定。

(3)內部退養待遇

月生活費

①以本人退養前12個月平均崗位工資爲生活費計算基數,發放標準爲;計算基數×發放係數-本人應繳四金。

②發放係數

男59週歲、女49週歲以上,發放係數爲100%;

男58-59週歲、女48-49週歲,發放係數爲95%;

男57-58週歲、女47-48週歲,發放係數爲90%;

男56-57週歲、女46-47週歲,發放係數爲85%;

男55-56週歲、女45-46週歲,發放係數爲80%。

③內部退養期間,隨着員工年齡增加,發放係數按上述標準逐年提高。

④退養人員月生活費最低標準(繳納“四金”後);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80%。

(3)節日與年終補貼

①以本人退養前12個月工資總收入(公司直管幹部不含年終一次性績效獎或專項獎)減去退養前12個月全部崗位工資的餘額作爲節日與年終補貼基數。

②節日與年終補貼總額爲;

節日與年終補貼基數×發放係數

(其中發放係數與生活費發放係數一致。)

③節日與年終補貼發放辦法;

根據退養員工節日與年終補貼總額,在“五一”節前發放15%左右,國慶節前發放15%左右,春節前發放70%左右。

④當年退養不足12個月的,節日與年終補貼按退養月份分段計算。

⑤節日與年終補貼總額最低標準;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一個月)的80%。

⑥內部退養期間,企業按國家相關規定爲退養人員繳納“四金”,個人應繳“四金”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內部退養人員繼續享受企業組織的體檢、生日和退休溫馨工程待遇內部退養人員不再享受其他各類獎金、車餐貼、帶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不再參與退養以後的企業工資調整。直至辦理正式退休手續。

(4)停業單位原休崗、長病假人員符合年齡條件的,可申請辦理退養手續。生活費計算基數、節日與年終補貼基數均參照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5)原單位(或公司指定的託管單位)具體負責內部退養人員的管理工作及生活費發放。

3、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在重新安排崗位前經本人書面申請、單位同意,員工和企業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1)距離法定退休年齡3年以上的,補償金按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本企業工作年限(老員工按國家法規認可的工作年限)計算。其中本企業工作年限;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

(2)距離法定退休年齡3年以內的,補償金按本人前12月平均工資×距退休月份數計算。若距退休月份數大於本企業工作年限的,仍按本企業工作年限計算。

(3)非在崗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月平均工資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200%計算。

(4)在重新安排崗位前(或接受崗位安排後三年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的,另按經濟補償總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公司直管幹部不享受本項補貼)。

(5)企業停業、員工享受帶薪休假後6個月內(中山西路市場、關橋市場已享受帶薪休假員工在2010年10月31日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若其計算補償金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以下水平的。,予以補助;本人前12個月在崗的;補助到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本人前12個月非在崗的;補助到本市最低工資標準×220%水平。

本人前12個月部分在崗、部分非在崗的;分別計算後取平均水平。

上述員工在補助後繼續享受30%一次性補貼。

(6)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數據以政府正式公佈之日爲界,在此之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按上一次公佈的標準執行;在此之後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新公佈的標準執行。

4、休崗

(1)休崗期間每月按公司規定標準發放生活費,2010年爲720元(繳納“四金”後),以後參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而相應變動。

(2)休崗人員要求重新安排崗位時,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公司人事部在公司系統或公司投資企業內根據崗位需求進行安排。公司人事部原則上在接到本人書面申請後30個工作日內作出安排。若本人拒絕到崗,則需3個月後再次提出書面申請。

第四條其他規定

(1)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係人員不屬於本辦法範圍。

(2)市場化用工人員按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約定及國家勞動法規執行。

(3)對非停業單位的員工崗位調整與分流安置按照公司原規定執行。

(4)公司出資的獨立覈算單位停業時,員工分流安置可參照本辦法執行。其中企業轉制時支付過工齡補償的,在參照享受本辦法待遇時先退還工齡補償款,然後將轉制前後工齡連續計算。

第五條若遇國家相關規定發生變化,經公司黨政班子討論通過後,可對本辦法分流安置相關待遇根據國家規定進行適當調整。若屬於重大變化,則提交公司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第六條本辦法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七條本辦法經公司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執行。

清算方案 篇四

由於我縣學校佈局調整,縣內三所國小需要撤併,所遷移的財產品種多、件數多、金額多,分散於不同部門、不同人員的管理範圍,爲了儘可能避免學校財產流失,特制定以下方案供領導參考。

1、教育局應該成立相應的財產清查小組,督促指導學校財產清算。

2、學校成立相應的財產清查小組,把財產分成:教學儀器財產、辦公類財產、生活類財產,由不同的組員負責造冊登記。

3、爲避免一些私人借用沒有歸還的財產漏掉登記,建議財產清查完畢在學校內進行公示。

4、公示完畢後,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決定哪些物品搬遷到新學校,哪些留下在原學校。

5、把搬運工作交由專業公司負責,由原國中清查小組現場移交給搬運公司,搬運公司按要求打包運到目的地後按要求擺放好,需要上架的上好架,需要安裝的安裝好。

6、搬運完成一所學校,由教育局相應財產清查小組驗收清點好物品後,再進行下一所學校的搬運。

7、財產設備移交要承接有序,負責保管的人員要對移交清單簽字,接收人員與搬運公司人員也要簽字。

8、設備及各類財產物資進入學校後,要重新造冊登記,登記好來源是哪所學校,然後進行入庫上架。

清算方案 篇五

一、清算報告的內容

(一)導語。主要概述清算組織人員組成情況,確定清算基準日期(指確定清算工作開始的日期),扼要總結工作,說明委託哪些機構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業單位概況。內容有該單位性質、地址、《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號和代碼標識、資金、職工人數、單位運轉狀況及註銷的原因。

(三)進行清算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審計法》等相關法規。

(四)清算組織的工作情況,如進行接管,清理財產、確認債權債務、財務審計、總體資產評估、土地資產評估、無形資產評估、委託稅收機關或海關出具完稅證明等。

(五)確定清算基準日帳面資產負債情況。

(六)清算審計情況,包括該事業單位的流動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情況等。

(七)資產評估情況,主要由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相關資質的機構對被清算單位的固定資產、房地產、無形資產等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由清算組織進行綜合評估。

(八)債權確認情況,主要說明債權的組成和債權人的情況。

(九)清算組織提供的事業單位有無訴訟爭議和未完結的事項的情況說明。

(十)清算費用,詳細註明支出清算費用的項目和數字。

(十一)清算結論,對清算的整體資產進行總的估價。

二、公司註銷清算報告的範本

根據《公司法》及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已經x年x月x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解散,併成立清算組於x年x月x日開始對公司進行清算。現將公司清算情況報告如下:

一、清算組成員組成情況。清算組成員由股東xxx、xxx、xxx組成,由xxx擔任清算組負責人。

二、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情況。公司清算組於x年x月x日通知了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並於x年x月x日在xxx報公告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

三、公司財務狀況。截止x年x月x日,公司資產總額爲xxx元,其中,淨資產爲xxx元,負債總額爲xxx元。

四、公司財產構成狀況。(應以“財產清單”的形式羅列公司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存放地點;銀行存款應註明開戶行及銀行帳戶)

五、公司債權、債務的清算情況。

1、債權的清收情況;(包括債權的具體種類及金額,是否已清收等情況)

2、債務的清償情況;(包括債務的具體種類及金額,是否已清償等情況)

六、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情況。

公司剩餘的財產由全體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

七、公司的會計憑證、賬冊等會計資料的保存情況。

公司會計憑證、帳冊等會計資料由xxx負責保存。

八、其它有關事項說明。

清算方案 篇六

一、基本情況

1、xxx有限公司的基本情況

xxx有限公司成立於xx年xx月xx日,取得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爲xxxxxxxxxxxxxx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住所:xxxx。法定代表人:xx。公司註冊資本爲xx萬元整,實收資本爲xx萬元整。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自然人獨資)。公司經營範圍: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在上海有一家分支機構,已於xx年xx月xx日經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註銷,覈准號xxxxxxxxxxxxx。

因公司經營戰略等方面的原因,經股東會議決議,決定提前終止經營,xxx有限公司於xx年xx月xx日進入清算程序。

2、關於清算組

經股東決議,本清算組由xxx、xxx、xxx三人組成,清算組組長:xxx,成員:xxx和xx。本清算組於xx年xx月xx日接管xxx有限公司,並從當日起正式開展清算工作。

3、關於清算申報

xxx有限公司已於xxxx年xx月xx日在xx日報發佈公告,並書面通知了已知債權人,要求債權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清算組申報債權,說明有無財產擔保,並提供證明材料。債權申報於20xx年04月08日結束,逾期未申報債權的,依法視爲自動放棄債權。

4、清算財產方案的確定

本清算組於xx年xx月xx日提出了清算財產分配方案,於xx年xx月xx日交股東決議通過。

二、清算的主要會計政策

1、清算依據

主要依據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進行。

2、清算期間

清算期間爲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三、清算的主要程序及清算過程的合法性

(一)、清算的主要程序

1、受理債權申報,確認債權金額

2、由本清算組負責,以xx年xx月xx日爲基準日,對資產、負債進行了全面的清查。

3、委託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我司xx年xx月xx日(清算基準日)的財務狀況進行了審計和資產價值評估。

4、對向本清算組提出財產取回權的權利人,鑑別無誤後返還其財產。

5、制定剩餘財產分配方案,報股東決議通過後,予以實施。

6、進行清算會計事項處理,編制清算會計報表和清算報告。

7、委託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進行清算審計,出具關於xxx有限公司的清算審計報告。

8、股東決議清算程序終結。

9、本清算組向工商登記機關辦理xxx有限公司的註銷登記手續。

(二)、清算過程的合法性

1、本清算組的清算工作嚴格按照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

2、本清算組沒有發現清算前有非法處置xxx有限公司財產、賬冊、文書、資料和印章的情況發生,並確認清算過程中也沒有這種情況發生。

四、清算財產的確定

(一)清算財產的確定範圍

1、本清算組依法將以下財產納入了清算財產:

(1)股東決定清算時xxx有限公司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

(2)xxx有限公司從清算基準日起至清算程序終結期間所取得的財產;

(3)應當由xxx有限公司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

2、清算財產不包括有關當事人依法要求行使取回權的財產。

(二)清算財產的計算

經x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確認的xxx有限公司在清算基準日(xx年xx月xx日,下同)的資產總額爲xxx。xx元,本清算組在審計結果基礎上計算清算財產金額。計算方法是按審計確認的貨幣資金餘額加上清算期間取得或入賬的財產,加上非貨幣性資產處置變現收入,減去與別除權(抵押權)等額的財產,減去權利人行使取回權的財產,減去職工住房費用,餘額即爲清算財產。

1、期初貨幣資金餘額貨幣資金清算基準日帳面餘額爲xxxx元(a)。

2、清算期間取得或入賬的財產清算期間共取得和入帳的財產合計xxx元(b)。具體構成如下:

(1)收到xxxxx欠款xxx元。

(2)收到上xxx退回押金xx元。

3、非貨幣資產的處置經審計確認的非貨幣資產總額xxx,處置變現收入0元(C)。具體明細如下:

固定資產原值爲xxxx元xxxx設備,已計提折舊xxx(清算前計提折舊xx元,清算期間計提折舊xx元),淨值爲xx元,報廢處置,變現收入0元。差額xxx元轉入清算損益。

4、清算財產的計算

清算財產

=a+b+c

=2,302,740.55+9,001.28+0

=2,311,741.83

五、清算債務

按照x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xxx有限公司清算財務狀況的審計結果,該公司在清算基準日的負債總額爲xxx元;經債權人申報並經清算組確認,以及清算期間的清理,實際確認的負債總額爲xx元。詳細情況如下:

(一)、有財產擔保債權的數額根據債權人申報和清算組確認的結果,有財產擔保的債權總額爲xx元。

(二)、應付權利人行使取回權的債權清算基準日賬列應付權利人行使取回權的債權xx元,按清算期間的清算結果,實際應付xx元。

(三)、應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清算基準日賬列應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xx元,按清算期間的清理結果,實際應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xx元。

(四)、應付國家稅款

清算基準日賬列應付國家稅款xx元,根據債權人申報和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確定結果,應付國家稅款xx元,由於截至xxx年xx月xx日尚未辦理國、地稅註銷手續,實際應付稅款以稅務機關認定數爲準。

(五)、其它普通債權的數額根據債權人申報和清算組確認的結果,其它普通債權爲xxx元。

六、清算財產的使用

1、支付清算費用

2、清算期間共計支付清算費用xxx元,明細項目列示如下:

1)、支付x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費xx元;

2)、支付分公司註銷代理服務費xx0元;

3)、支付登報費用xx元;

4)、支付金融機構手續費xx元;

2、支付職工安置費合計支付職工安置費xx元。

3、清償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等債權

xxx有限公司合計欠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xx元,已全額清償,明細如下:

(1)清償欠發職工的工資及工資性款項xx元;

(2)清償欠付職工養老保險金xx元;

(3)清償欠付職工失業保險金xx元;

4、清償國家稅款

合計清償國家稅款xx元。

5、清償其它一般債權xxx元。

七、善後事宜的處理

根據股東決議,由股東xxx負責處理清算工作結束後的善後事宜。

在善後中,如有資金使用結餘和新收到資產,根據股東決議,善後股東應提出在現有股東之間按股權比例補充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