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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學聯考改革新版方案一覽(精品多篇)

2023大學聯考改革新版方案一覽(精品多篇)

高中新大學聯考實施方案 篇一

爲確保我省20xx年大學聯考出分填報志願工作平穩、順利、有序進行,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以全面推進考試平安工程和招生陽光工程體系建設爲主線,以和諧穩定爲前提,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安全規範的原則,着力精心規劃,精心實施,精心操作,增強工作前瞻性和預見性,積極預防和消除不穩定因素,在求實、務實、落實上下功夫,讓學生滿意,學校理解,社會穩定,政府放心,爲全省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組織領導和管理

成立由省教育廳、省招考辦組成的全省大學聯考出分填報志願工作領導小組。省招考辦負責組織實施,制定有關工作流程、工作規則、技術標準,發佈工作進程表、填報志願時間表,宣傳解讀相關政策,抓好業務培訓,全力以赴做好各項工作,圓滿實現從考後估分填報志願到大學聯考出分填報志願的轉換。

三、出分填報志願方式及流程

考生實行網上填報志願的方式。考生在大學聯考成績、全省成績排序(不含照顧政策分)和全省文史、理工一批、二批最低錄取控制線及藝術類、體育類本科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線公佈後,憑網報密碼登錄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選擇2013年黑龍江省上填報志願入口進入網上填報志願必讀頁面,閱讀後進入填報頁面,輸入考號、密碼、驗證碼、進入填報系統。

四、出分填報志願工作日程安排

五、相關工作要求

(一)積極開展出分填報志願的政策宣傳和解讀工作。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佈實行出分填報志願的政策調整,並組織相關新聞媒體進行宣傳,讓考生及家長和學校知曉政策變動,提前做好心理準備,調整好志願填報預期。

(二)切實加強出分填報志願工作的組織管理。各市(行署)、縣(市、區)招考辦必須成立普通高校招生出分填報志願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地出分填報志願工作負總責,具體組織出分填報志願的各項工作。要制定出分填報志願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內容必須具體明確、可操作性強。要建立和健全工作責任制,做到任務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每一個具體的工作部門和工作人員。

(三)加大出分填報志願指導力度。組織省、市、縣、中學多層次業務培訓,各市(行署)、縣(市、區)招考辦要加強對考生出分填報志願的指導,要安排專門的時間,把考生集中起來進行出分填報志願的指導和培訓,確保每位考生都能熟悉和掌握今年的錄取政策、各批次志願填報的時間、志願填報的規則以及相關注意事項,根據自己的情況科學合理填報志願。

(四)積極引導開展各種形式的出分填報志願諮詢活動。支持鼓勵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大慶市招考辦牽頭開展的以有關招生高校爲主體的填報志願現場諮詢會,由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組織的由多所招生高校參加的高校招生開放日、宣傳週活動。

(五)紮實爲考生做好出分填報志願的服務工作。編髮相關政策系列解讀和考生出分填報志願系列注意事項;編髮前3年各招生高校錄取分數線;公佈各級招考辦諮詢電話和網址,提前開通網上諮詢平臺,多形式提醒考生及時、錯時進行網報,避開高峯期在網上填報志願。

(六)精心做好網報系統硬件設備的準備和調試工作。出分後填報志願,考生填報志願的時間短且集中,容易造成網絡癱瘓。爲防止網報高峯期網絡擁堵,技術保障部門要提前組織網絡壓力測試,增加必要設施設備,擴展網絡容量,保證所有考生都能按時填報志願。

(七)調整落實大學聯考評卷等相關工作流程。爲保證大學聯考後及時準確出分,爲出分後填報志願做基礎準備工作,客觀上要求推進評卷進程,按時完成評卷任務。5月中旬前要搭建完成由省招考辦與各評卷點之間的數據傳輸網絡專線,5月末完成專線壓力測試,通過網絡專線快速傳輸考生答卷及評卷信息數據。調整答卷返送工作安排,對哈爾濱市附近考區實行一天一返送答卷,試卷掃描實行每天24小時工作制。各評卷點落實工作安排,倒計時編制評卷進程表。進一步加強評卷監督檢查工作,保時保質保量完成評卷任務。評分參考、評分細則按國家祕密級事項管理,如有失密、泄密要追究責任。

(八)進一步強化與院校溝通、協調,主動向招生院校介紹我省今年實行出分填報志願工作,及時向招生院校提供生源信息,積極爭取招生院校在我省增加更多招生計劃順延錄取。

(九)做好風險預研,積極有效化解矛盾。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學,全力做好大學聯考出分填報志願的宣傳工作、諮詢工作和指導工作,爲考生填報志願提供全方位服務。要求各地、各中學做好風險預研和評估,儘可能將矛盾和問題在當地化解。

高中新大學聯考實施方案 篇二

爲切實加強對全區大學聯考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考試順利進行,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組織

成立20xx年大學聯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大學聯考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溝通。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工作職責

區教育局負責做好整個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相關部門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區監察局負責對考試組織工作進行全程監督,重點加強對考風考紀的監督檢查。具體要求:6月6日下午派人蔘加在35中召開的考務會;6月7日、8日兩天監督檢查考試全過程。

區環保局負責與有關部門協調,對污染物、噪音等影響考點周邊環境質量的問題進行治理。

區規劃建設局負責對考試期間建築單位的施工管理,加強對考點及學生夜間休息地點附近的工地在大學聯考期間機械作業的管理,嚴格控制居民區附近工地噪音等污染。

區文體局負責加強對考點和居民區附近娛樂場所的管理,嚴格控制影響考試環境和考生正常休息的噪音污染。

區新聞中心負責大學聯考工作的宣傳,爲考生提供各類信息服務。要積極主動採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渠道,加強對政府、教育、公安等相關部門爲大學聯考提供的優質服務,確保考生順利大學聯考所做各項工作的宣傳(記者不得進入考場)。

大同運管站負責加強對營運車輛和從業人員的管理,確保爲考生提供快捷、便利、安全的交通運輸服務。

三、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大學聯考工作是政府行爲,是一項政治任務,事關考生的合法權益,直接關係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各單位必須站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精心準備,周密部署,強化管理,確保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二要認真負責。各單位要召開專門會議,按照責任分工,進行安排佈置。要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各項工作制度,落實工作責任,尤其是要結合各自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一些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要加強對涉考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對大學聯考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使全部涉考人員都能瞭解掌握工作要求和工作紀律,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爲大學聯考工作服務。

三要密切配合。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的同時,還要進一步增強全局意識,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在具體工作中,要及時通報情況,加強溝通和協調,確保考試安全,營造良好的考試環境,保證整個大學聯考工作順利進行。

四要加強督查。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加強監督檢查,遇到突發事件要採取果斷措施妥善解決。

五要精心組織。大學聯考是對一個單位整體戰鬥力和精神風貌的綜合檢驗,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精心計劃,精心組織,精心實施,確保大學聯考的公開、公平、公正,把這項涉及千家萬戶和國家選拔人才的大事抓緊、抓實、抓好,讓黨和政府放心,讓家長放心,讓考生放心。

高中新大學聯考實施方案 篇三

爲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逐步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根據《江西省普通大學聯考改革方案》,江西省普通大學聯考從20xx年起,實行分類考試。爲穩妥實施分類考試,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生報考類別

考生可以選擇單獨報考本科、單獨報考高職(專科),也可以選擇本科兼報高職(專科)。

二、考試科目設置

1、單報本科(含兼報藝術、體育類)

考試科目: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2、單報高職(專科)(含兼報藝術、體育類)

考試科目:3+技術(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

3、本科兼報高職(專科)

考試科目: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技術(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

以上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本科、高職(專科)同卷。

兼報藝術、體育類的考生須參加相關專業的術科考試。

各科目考試成績均以原始成績呈現。

三、考場編排及考試時間

1、考場編排

⑴文化科目考試,單報本科和本科兼報高職(專科)類統一編排考場;單報高職(專科)類另外編排考場。

⑵技術(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科目考試,單報高職(專科)和本科兼報高職(專科)類統一編排考場。

2、考試時間

⑴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以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時間安排爲準。

⑵技術(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科目考試爲1月份第二個星期六上午,考試時間120分鐘(9:00-11:00)。

3、命題方式

語文、數學、英語(不含聽力)由我省自行命題,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及英語聽力部分採用國家統一考試試卷。

技術科目採用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綜合卷,由我省自行命題。考試採用書面閉卷形式,卷面分值200分(兩門課目各佔100分)。

四、大學聯考志願填報

志願填報不受報考類別影響。單報本科的考生可以填報高職(專科)志願,單報高職(專科)的考生也可以填報本科志願。

五、錄取規則

1、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總成績參加投檔錄取(未參加綜合科目考試的,綜合科目成績按0分計算);普通高職(專科)分文理科按語文、數學、外語、技術科目總成績參加投檔錄取(未參加技術科目考試的,技術科目成績按0分計算)。

2、藝術、體育類執行當年藝術、體育類錄取有關規定。

3、三校生高職類考試錄取按現行辦法執行。

本方案將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考試實施情況適時完善。

大學聯考生要謹記的事項 篇四

一、瞭解大學聯考期間天氣

大學聯考前請查好本地天氣情況,是否會存在高溫、降溫、暴雨等惡劣天氣,提前做好相應準備。

二、按時起牀,不要遲到

大學聯考要求考生提前半小時入場,過了時間,就沒有機會進入考場。每年大學聯考我們都會在新聞上看到有考生因爲各種原因導致遲到,遺憾與大學聯考失之交臂。所以,在大學聯考當天一定要定好鬧鈴,多訂幾個,以防萬一,不要因爲這個完全可以避免的原因造成遺憾。

三、飲食清淡

早餐要以營養爲主,清淡、不可太油膩!雞蛋、牛奶,等要適度,不可全是。午餐儘量吃得清淡,但不宜吃得過飽,否則,過多的血液還在幫助消化,大腦相對缺血,影響考生在考場上智力的發揮。晚餐父母給孩子吃一些他們愛吃的菜,但也不要太油膩。

四、檢查證件,裝備齊全

當天一定要反覆檢查自己各類證件是否帶齊全了,不要丟三落四,如果發現證件丟失,沒帶,一定要保持心態平和,不要過於焦急,以免影響自己的心情,對考試有所影響,凡事都會有解決的辦法,遇事不要慌張。

高中新大學聯考實施方案 篇五

1、統一大學聯考招生改革

統考科目

從2020年起,北京市統一大學聯考科目調整爲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科,每門科目滿分150分,總分450分。

英語考試

從2018屆考生起,英語聽力分值保持30分不變,與統考筆試分離,實行機考,一年兩次考試,安排在每年12月和次年3月進行,取聽力最高成績與筆試成績一同組成英語科目成績計入大學聯考總分,從2021年起,英語増加口語考試,口語加聽力考試共計50分,總成績分值不變。

成績構成

從2020年起,參加本科院校招生錄取的考生的總成責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大學聯考成績和考生選考的3門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其中選考科目每門滿分100分,即高校招生錄取總分滿分值爲750分。

參加高職(專科)統一招生錄取的考生,採用“考+合格性學業水平考試招生模式,大學聯考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大學聯考成績組成。招生高校根據各專業培養需求從合格性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選定2門,所選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生成績需達到合格。

錄取方式

實行大學聯考志願後知分填報,普通批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平行志原投檔。在總結本科一批與本料三批合併爲本科二批經驗基礎上,2019年將本科一批與本科二批合併爲本科普通批。

2、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

除統一大學聯考外,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包括高職自主招生、單考單招等形式,推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逐步使高職分類考試招生成爲高職招生的主渠道。高職院校對普通高中生和中職生分別制定測試辦法,普通高中學生綜合考慮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情況和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中職生在文化課筆試基礎上,充分考慮學生的職業技能水平。

3、綜合評價錄取改革

充分借鑑其他省份的經驗,在部分高校探索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改革試點,練合評價錄取依據統一大學聯考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面試成績、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大學聯考成績佔比原則上不低於總成績的60%。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院校範圍。

高中新大學聯考實施方案 篇六

一、總體原則

(一)堅持育人爲本。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爲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爲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體制機制,完善規章制度,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體現科學選才。提升人才選拔水平,增加學生選擇權,促進全面發展;完善政府監管機制,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實施。

(四)注重統籌推進。加強對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整體設計,促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之間的銜接溝通。統籌實施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分步實施,穩妥推進。

(五)立足首都實際。主動適應首都教育綜合改革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堅持以人爲本,勇於創新,以首善標準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不斷提升人民羣衆對改革成果的獲得感。

二、改革目標和措施

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和教育部等部委有關精神,堅持能改早改,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首都教育實際的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一)會考綜合改革

1、推進考試科目和分值改革。堅持以學生爲本,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尊重學生的興趣多元化,爲學生提供多種選擇,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從2018年起,考試科目和分值調整爲: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地理、思想品德、物理、生物(化學)、體育九門課程。

會考滿分爲580分(不含加減分)。

語文試卷總分值爲100分;數學試卷總分值爲100分;外語試卷總分值爲100分,其中60分爲卷面考試成績,40分爲聽力、口語考試,與統考筆試分離,學生有兩次考試機會。

物理(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生物(化學)(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歷史(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地理(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思想品德(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五門考試科目原始分滿分均爲100分。學生可以選擇其中三個科目參加考試(物理、生物(化學)須至少選擇一門),所選三科成績,由高到低分別按照100%、80%、60%的係數折算爲實際分數,即:三科折算後實際滿分分別爲100分、80分和60分。

體育成績爲40分,其中現場考試30分,過程性考覈10分。

2、推進考試內容與形式改革。嚴格按照義務教育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考試內容,注重考查學生9年義務教育的積累,注重對學生掌握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能力的考查。重視發揮考試的教育功能,在各科目考試內容中融入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國傳統文化內容的考查。擴大選材範圍,突出首都特色,貼近生活,注重實踐。推進會考體育考試改革,逐步增強考試項目的選擇性,加強儀器設備在量評項目測試中的應用。探索建立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研究出臺實施辦法。

3、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配方式。加大市級優質教育資源統籌力度,堅持和完善優質高中校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國中校制度,2016年達到不低於招生計劃50%的目標。招生政策向優質高中教育資源比較短缺的`區和一般國中學校傾斜,引導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

1、深化統一大學聯考考試科目改革。從2020年起,北京市統一大學聯考科目調整爲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科,每門科目滿分150分,總分450分。

2、從2017年起,英語聽力分值30分,採用計算機化考試,與統考筆試分離,一年兩次考試,取聽力最高成績與筆試成績一同組成英語科目成績計入大學聯考總分。從2021年起,英語增加口語考試,口語加聽力考試共計50分,英語科目總分值不變。

3、改革普通本科院校招生錄取模式。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於統一大學聯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從2020年起,參加本科院校招生錄取的考生的大學聯考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大學聯考成績和考生選考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選考每門科目滿分100分,總分滿分值爲750分,作爲高等院校錄取的基本依據。

高等院校可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分專業(類)自主提出選考科目範圍,但最多不超過3門,提前向社會公佈。考生滿足選考科目其中任何1門,即符合報考條件。對於沒有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高等院校,考生在報考該校時無科目限制。

(三)相關配套政策改革

1、建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

(1)考試科目設置。自2017年秋季起,從普通高中起始年級開始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設置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藝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13門科目,引導考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

(2)實行合格性考試與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內容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中的必修學習要求爲依據,等級性考試內容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中的必修和選修Ⅰ學習要求爲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作爲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考試成績作爲高中學生升學的重要依據,所有科目成績提供給招生高校使用。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設合格性和等級性考試。高中學生在完成必修學習的基礎上,可根據自身特長和興趣,選擇其中3門科目參加相應的等級性考試。上述6門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級性考試,由全市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閱卷,確保考試安全有序、成績真實可信。

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僅設合格性考試,參加統一大學聯考的學生,可以用統一大學聯考科目考試成績作爲相應科目合格性認定的依據。

體育與健康、藝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4門科目僅設合格性考試,各區根據課程標準、教學要求和學生平時表現,綜合測評並確定其合格性成績。市教委通過專項督導和社會監督,依託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平臺,動態監控教學過程和結果。

(3)考試組織實施。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成績合格者可申請普通高中同等學歷資格認定。

(4)考試成績呈現方式。合格性考試科目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等級性考試科目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

2、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一是科學確定評價內容。綜合素質評價要記錄學生各方面發展狀況,主要包括學生的思想道德、學業成就、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志願服務、社會實踐和個性發展等方面的實際情況,客觀記錄學生的成長過程,整體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

二是完善評價手段和程序,完善以電子平臺爲載體的學生綜合素質電子檔案。

三是科學合理使用評價信息。從2020年起,綜合素質評價作爲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參考,在使用過程中,堅持“誰用誰評”的原則,招生學校應提前公佈具體使用辦法,使用情況必須規範、公開。

3、繼續推進大學聯考考試與錄取模式改革

(1)推進考試內容與形式改革。體現立德樹人根本要求,加強情感、態度、價值觀的引領。科學設計試卷結構和命題內容,貼近社會實際,貼近課程教學改革實際和學生生活實際,突出考試的能力導向。繼續保持和增強北京試卷注重基礎、綜合、靈活的特色,增強試題的選擇性和開放性,給學生創設更大的思考空間和展示個性才華的平臺,着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引導教學摒棄“死記硬背”“題海戰術”,促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和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

(2)改革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時間和投檔方式。繼續推行大學聯考本科志願和單考單招志願填報時間從考前填報調整爲考後知分填報,並將本科一、二、三批次志願設置從平行志願組方式調整爲大平行方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從2017年起,將本科二批與本科三批合併爲本科二批。待條件成熟,將本科一批與本科二批合併爲本科普通批。

(3)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繼續推行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將單獨設置志願,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結束後本科一批錄取開始前進行。相關高校要公開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辦法、考覈程序和錄取結果,確保公平公正。從2020年起,在市屬高校探索開展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在市屬高校中設立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統一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多維度綜合評價招生方式。

(4)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高校要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包括標準、條件和程序等內容,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並提前向社會公佈。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高校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迴應處理各種問題。建立招生問責制,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5)改進本科招生計劃分配方式。在市屬本科一批院校設立農村專項招生計劃,面向在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區就讀的農村戶口考生招生。在北京高校開展“高水平人才交叉培養計劃”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市屬高校與在京中央高校、海外境外知名高校聯合培養學生,招生計劃向遠郊區傾斜。

4、減少和規範考試招生加分項目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大學聯考加分項目。從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市三好學生、市優秀學生幹部加分項目。2016年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投檔,僅適用於北京市屬高校招生錄取。從2017年起,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範圍調整爲“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中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爲5分,僅適用於北京市屬高校招生錄取。高級中等學校考試加分項目和分值,參照大學聯考加分項目調整原則進行規範和調整。

(四)深化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考試招生改革

1、推進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健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方式,推進單獨招生、高職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等考試招生方式改革。注重對學生職業技能的考查,將學生參加市級以上職業院校技術技能大賽成績作爲升入高一級學校的重要依據之一。逐步提高通過分類考試錄取考生佔高職院校招生的比例,2017年分類考試成爲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達到70%以上。

2、探索職業院校招收國中畢業生改革實驗。按照教育部要求,完善五年制高職招生、“3+2”中高職銜接招生試點。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實驗,繼續支持部分示範職業院校與示範高中、本科院校、國內外大企業合作,選擇對接產業發展、適合貫通培養的優勢專業招收國中應屆畢業生,完成高中階段基礎文化課學習和專科高等職業教育後,通過專升本考試(測試)進入本科高校學習。

3、推進成人大學聯考改革試點。在不斷總結經驗基礎上,繼續擴大我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試點的範圍,進一步完善英語專業英語口語等級考試替代英語科目考試、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模式,實行統考與職業技能測試相結合入學方式的改革試點方案。

4、構建終身學習立交橋。倡導終身學習理念,加快發展繼續教育,爲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高質量教育提供更多機會,爲殘疾人等特殊羣體參加考試提供高水平服務。探索學歷學位證書和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推動職業教育學歷學位證書體系、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與職業資格證書體系的有機銜接,探索建立各級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銜接的機制。推進成人大學聯考、自學考試和社會考試“三考聯動”,建立終身學習成果認證中心,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積累認定轉換制度,逐步實現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互認和銜接,促進各級各類教育縱向銜接、橫向溝通。

(五)強化監督管理

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健全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實施過程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公開制度,嚴格考試招生管理,構建更加公開透明、更加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管理體系。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健全個人、學校考試招生誠信檔案。加強考試招生安全管理,構建科學、規範、嚴密的考試招生安全體系。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對考試招生全程進行監督,確保規範操作和廉潔運作。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及時公佈查處結果。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3大學聯考改革最新方案一覽 篇七

採取3+1+2大學聯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3+1+2大學聯考模式各科目分數及總分

大學聯考總分750分

“3”爲全國統一大學聯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每科滿分均爲150分,總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滿分爲100分。

“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以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均爲100分。

新大學聯考省份有哪些

截至2022年,已有29省市分5批分別公佈了新大學聯考改革方案,省份名單爲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黑龍江、甘肅、吉林、安徽、江西、貴州、廣西、山西、河南、陝西、內蒙古、四川、雲南、寧夏、青海,目前只有新疆、西藏暫未公佈改革方案。

高中新大學聯考實施方案 篇八

爲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省第十次精神,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xx〕3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立德樹人,以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有利於科學選拔和培養人才、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公正爲基本出發點,立足我省發展新定位,通過深化改革,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考試招生制度,爲促進我省跨越式發展提供強大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則

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而有個性發展作爲改革着力點,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穩妥推進,實施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健全體制機制,切實保障考試招生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督有力。

(三)改革目標

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2015年啓動考試招生綜合改革,2019年全面推進,2022年初步建立全省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程序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

1、進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學率。搶抓國家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有利時機,通過爭取國家部委直屬高校優質來源計劃,落實省院省校合作協議,吸引省外優質高校增加在我省的招生計劃,挖掘本省教育資源潛力等多種途徑,逐步提高全省大學聯考錄取率和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學率,保證教育水平相對落後地區的考生享受到更多高等教育資源。

2、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繼續實施國家和地方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重點高校和省屬本科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和省屬本科高校的長效機制。

3、加大邊疆少數民族人才選拔力度。主動服務我省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加大對邊疆地區和民族地區考生招生照顧力度,積極支持並採取少數民族預科班、特有民族班等照顧措施,確保邊疆少數民族考生錄取率穩中有升,高於全省平均增長水平。

4、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破解擇校難題。推進九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具體辦法,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制對口招生。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辦法。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按照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教育廳組織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爲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等級性考試成績是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組成部分。自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執行。

2、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注重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內容。嚴格程序,強化監督,確保公開透明,保證內容真實準確。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及時向社會公佈並選擇部分州、市先行試點再全面推開。

3、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與高職院校招生考試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覈評價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學生也可通過參加統一大學聯考進入高職院校。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全國性加分項目按照教育部等5部委2014年出臺的政策規定執行;地方性加分項目保留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和邊疆及執行邊疆政策縣的漢族考生加分項目。

2、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申請的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覈。試點高校合理確定考覈內容,規範並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覈程序和公示錄取結果。

3、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高校要科學設置招生專業及考生選科要求,認真制定招生章程,將涉及考試招生的政策原則及各環節事項,詳細寫入招生章程,並及時向社會公佈。加強高校招生考試委員會制度建設,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和規則、重大事項等方面必須經過學校招生考試委員會集體研究通過。高校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檢查學校測試、錄取現場,對考試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採取學校網站、信箱等方式建

高中新大學聯考實施方案 篇九

一、實施新課改大學聯考方案的起因

(一)適應高中新課改的需要

浙江省於xx年開始實行高中新課改試點,這是這次大學聯考改革的最直接原因。高中新課改以xx年教育部頒佈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各學科課程標準(實驗)爲標誌,xx年開始試點,迄今全國共有山東、寧夏、廣東、海南、江蘇、安徽、福建、天津、遼寧等10個省(區、市)進行高中新課改試點。

高中新課改的主要內容和特點是:①強調知識與技能、方法與過程、情感態度與價值觀念三維目標的統一,體現課程目標的完整性、全面性;②重視學生有差異發展,尊重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自主選擇權,分設必修內容和選修內容,實行模塊式教材、“走班制”教學和學分制管理;③建立學生成長記錄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體現評價的過程性和綜合性。

實施高中新課改後,必然要求大學聯考進行相應改革。

(二)適應高等教育大衆化、高中教育普及化的需要

這是這次高中新課改和大學聯考改革的深層次背景。目前,浙江省高等教育已進入大衆化階段、高中教育已進入普及化階段。xx年,浙江省大學聯考錄取率爲72.5 %,高等教育毛入學率爲38%,國中升高中比率爲94%。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一方面,不同類型的高等院校培養目標差異很大,單一的選拔模式很難適應高校人才選拔和培養的多樣性需要;另一方面,高中教育普及化後,學生個體差異更大,所有的學生參加完全相同的考試科目與內容,對相當一部分學生會造成沉重的學習負擔。進一步深化大學聯考改革已顯得比較緊迫。

二、新課改大學聯考方案的制訂過程

大學聯考關係千家萬戶。爲使新課改大學聯考方案貼近浙江省實際,科學合理,在浙江省政府領導下,早在xx年,省教育廳便組織班子積極開展各項調查研究工作。

xx年3月開始設立專項課題,組織省內部分高校、中學的學科專家、教育研究工作者,討論課題研究的指導思想、基本內容和工作方案。廣泛查閱有關文獻資料,收集省內外有關高中新課改和大學聯考改革的信息。xx年8月-11月,先後到山東、寧夏、廣東、海南先行一步的省份考察大學聯考改革方案制定情況。同時在省內圍繞“大學聯考改革指導思想、文理分科問題、考試科目設置、會考與大學聯考的關係、大學聯考與綜合素質評價的關係、考試內容與命題改革、錄取方案”等,採用座談、討論和問卷的形式,深入開展調查。這期間,先後召開座談會23次,與會人員達500餘人;發放問卷3800餘份。由此形成了《外省基於新課改的大學聯考改革方案情況彙報》和《xx年浙江省大學聯考改革調研報告》。xx年12月下旬形成了浙江省xx年大學聯考改革方案討論稿。

爲使方案更加科學合理,更能爲社會各方面認同,從xx年1月起,由廳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考試院負責人帶隊,又分別到11個設區市廣泛徵求意見,先後召開座談會、論證會25次,與會人員600餘人。人員包括市縣教育行政管理人員,中學校長和教師,學生和學生家長,高校和教育研究機構專家,命題專家,民主黨派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

在意見徵詢過程中,社會各界人士對方案的總體思路,特別是分類測試、分層選拔、分批錄取,予以充分肯定。同時也提出了一些具體的修改意見。根據各方面意見,省教育廳領導班子兩度研究,經過反覆徵求意見,先後對方案進行了十多次修改,該方案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和省委常委會研究後,就有關問題又先後召開了4個座談會聽取意見。xx年9月19日省政府正式向教育部報送浙江省新課改大學聯考方案,11月17日教育部學生司組織全國專家對浙江省方案進行了論證。根據論證會上專家的意見和建議,省教育廳再次就有關問題召開了高校的座談會,並深入部分中學進行座談調研,在此基礎上,對方案的個別內容進行了完善。

三、新課改大學聯考方案改革的主要內容和特色

新課改大學聯考方案以現行的大學聯考爲基礎,主要作了以下五方面的改革:

1、改單

統一選拔考試爲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綜合素質評價和統一選拔考試三位一體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試評價體系。

浙江省於上世紀80年代實施高中會考制度,至今已形成了一套較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在社會上建立了良好的信譽。新課改大學聯考方案提出,在對現行的高中會考制度作進一步完善的基礎上,強化會考作爲學業水平考試在高校招生中的作用:一是把會考作爲統一選拔考試的基礎,確保學生各科都完成教育計劃規定的目標;二是採集學生會考成績進入綜合素質評價表,提供給所有招生院校,作爲錄取的重要依據;三是由招生院校根據培養目標自主確定是否對相應學科的會考成績提出等第要求,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爲推進素質教育,高中新課改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新課改大學聯考方案也把綜合素質評價引入大學聯考,作爲高校選拔新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建立在學生成長記錄過程性評價的基礎上,內容涵蓋學生的品質與素養、學習能力、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等六個方面,結果包括學業評價、項目測評、操行評語。評價結果經公示後採集確定的基本信息,形成《浙江省高校招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進入考生電子檔案,在學校投檔分數線上,作爲高校錄取的重要依據。

把綜合素質評價引入大學聯考,是大學聯考改革體現新課改理念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引導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改單一考試科目爲分類設置考試科目。在現有文科、理科、藝術、體育等學科分類和實行高中全科會考的基礎上,繼續堅持以文、理兩大科類爲主線,以“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程爲主體,根據高中新課改實際和各類高校人才培養目標上的差異,分三類設置考試科目。

其中:

(1)第一類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組合的基礎上,增考自選模塊,增加測試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由現行的第一批錄取院校或專業自主決定是否選用此考試科目組。考試科目爲“3+綜合(文或理)+自選模塊”,自選模塊由考生在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學科ib選修模塊的18道題中,自主選答6題。

(2)第二類科目維持原有“3+x”科目組合,重點測試通用型知識和能力,基本對應現有的第二、三批錄取院校,考試科目爲“3+綜合(文或理)”。

(3)第三類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語、數、外”基礎上,增加技術考試,側重測試技能型能力,對應現有的第四批錄取的高職高專院校。考試科目爲“3+技術”,技術科目包括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先由學生自主選考一門,條件成熟時二者皆考。

(4)考生自主選擇考試科目類別。

(5)大學聯考後,逐類逐批劃定分數線、填報志願。上一批院校錄取結束後,再劃定下一批分數線,填報下一批志願。每批按其對應的科目組合計算總分。

在全科會考基礎上實施分類測試、分批選拔,打破了以往科目設置高度統一的模式,使不同類型的學校能選拔到適合自身培養目標的學生;使不同程度的學生能量力而考,減輕相當部分學生的學習和考試壓力;它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觀念,有利於培養既有必備的知識基礎,又有個性和特長的專業人才和勞動者。

3、改單一選擇爲多重選擇。進一步增加了學生和招生院校的選擇性。擴大學生的自主選擇權體現在:由學生自主選擇考試類別;在自選模塊的考試中自主選擇考試模塊;在技術和英語聽力的考試中自主決定參加考試的時間和次數,自主選用其中的一次成績。擴大招生院校的自主選擇體現在:現行的第一批錄取院校可以自主選擇採用第一類還是第二類考試科目組;招生院校根據培養目標自主確定是否對相應學科的會考成績提出等第要求;在投檔分數線以上,招生院校自主對學生的統一選拔考試成績、會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綜合考慮,擇優錄取。

4、改一次考試爲有條件的部分科目的多次考試。即英語聽力、技術考試每年提供2次全省統考機會,學生最多可參加2次考試。由學生自主決定參加考試次數、選擇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兩年有效。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爲了減輕學生的考試心理壓力以及備考壓力,弱化一次考試偶然性的作用,同時避免因設備和環境等出問題,給考生考試造成難以彌補的影響。首次考試時間分別爲xx年的9月和10月。

5、改學校集體報名爲社會化報名和學校報名相結合的辦法。以此淡化學校之間在上線率、重點率上的攀比競爭,也爲考生自主選擇考試類別提供更爲寬鬆的環境。

綜上所述,浙江省新課改大學聯考方案總體上符合現行浙江教育的實際,符合高中新課程改革的要求,符合大學聯考改革的方向。當然,這個方案僅是一個階段性大學聯考改革方案。今後,我們將不斷探索和完善大學聯考制度,使大學聯考更加公平公正、科學合理。

大學聯考考生注意事項 篇十

提醒一:遲到15分鐘就禁止入場

參加語文、數學、綜合能力測試、物理、生物、歷史、化學、政治、地理及高職類語文、數學、英語等12科考試的考生,一定要在開考前20分鐘開始進入試室,正式考試開始15分鐘後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試室。

提醒二:稿紙、手機是“禁品”

只允許攜帶規定的文具,包括考試用的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等,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報紙、稿紙、塗改液、計算器、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等物品。否則將取消當次科目的考試成績或各科考試成績。

提醒三:須用2B鉛筆、黑色的鋼筆或簽字筆

考生必須用2B鉛筆作答客觀題(選擇題部分),用黑色的鋼筆或簽字筆在規定的答題區域作答各科主觀題(非選擇題部分)。考生必須在答題卡指定的各題目答題區域作答(包括畫表及輔助線)。否則答案無效。

提醒四:出現故障擅自重啓可能零分

參加英語口語考試的考生必須要按規定的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動用計算機電源開關、網絡設備,不得隨意敲打計算機鍵盤。考試過程中出現故障時,考生如擅自重啓計算機重新進入系統繼續考試,該科考試成績可能爲零分,請考生萬萬注意此事。

提醒五:答題卡、試卷、草稿紙萬萬不可帶出試室

正式考試開考60分鐘後,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試室。提前交卷的考生在監考員清點試卷、答題卡無誤後,並經監考員同意方可離開試室。正式考試結束後,考生應將試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待監考員收齊試卷、答題卡點核無誤,方可離開試室。考生不準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等帶出,否則將被取消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