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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法規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法規規章制度 篇一

爲了規範員工管理,將企業的績效與個人的工作績效直接掛鉤,針對公司實行“兩直”管理後出現的隊伍管理方面的問題,爲改善員工績效,提高能力與素質,建立切合我公司實際的`績效考覈系統,特制訂本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1、鼓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改進員工工作績效。

2、發掘員工潛力,幫助員工成功與發展。

3、促進員工人事升遷、獎懲、調整工資依據。

4、促進主管與員工之間的瞭解。

第二條適用範圍

1、適用於各項目部工作人員

2、適用於機關工作人員

3、其他單位依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績效考覈辦法

第三條考覈依據

根據職工在被考覈期間的工作成果與表現爲依據,各單位主管對所屬員工平時工作情況隨時記錄,嚴格考覈。

第四條考覈原則

考覈要求客觀公正,各單位對所屬員工的考覈,儘可能用客觀指標來衡量工作成果及進步成長情況,不可只憑主觀感覺或印象等方式來考覈,以免造成不公平現象。

第五條考覈等級劃分

等級劃分參考分數百分比(上限)

一等9010

二等8520

三等8040

四等7520

五等7010

第二章考覈方式方法

第六條本績效考覈辦法採取了評級量表法[詳見績效考覈表1-6],對公司所屬員工進行考覈,按照工作性質及專業分類如下:

層次

類別

適用考覈表

考覈

時間

考覈

週期

高層

管理

副總

表一

年末

年度

項目經理

表二

年末

年度

中層

管理

機關業務主管

表三

年末

年度

機關職員

表四

年末

年度

項目副總、總工

表五

項目結束或年末

項目或年度

項目管理人員

表五

項目結束或年末

項目

遵守規章制度 篇二

爲加強企業制度建設,杜絕各類違紀、違章事情的發生。提升員工職業道德水平,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努力工作,提升個人和企業績效。使廣豐南方的明天更輝煌,在此,我向公司鄭重承諾: 嚴格遵守企業規章制度,愛崗敬業,熱愛集體,團結協作,尊重上級,廉潔奉公,爲人表率。並在日常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一、認真學習和宣傳中國建材,南方水泥企業文化,不斷提高政治素質。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廉潔自律。

二、自覺遵守《廣豐南方規章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以身作則,積極進取。不向同事社會散佈違背廠紀廠規的原則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言論,不散佈消極言論,不牢騷滿腹,不我行我素。

三、樹立終身學習的`志向,刻苦鑽研業務,認真學習本職崗位理論知識,積極參加業務培訓和科研活動,強化教改意識,提高自身文化素質,敬業愛崗。

四、尊重同事,團結協作,互相學習,共同提高,不拉山頭,不搞派別。

五、熱愛企業,關心集體,倡導正確的輿論,以主人翁姿態參與企業民主管理。

六、尊重員工人格,瞭解員工的特點,關心員工的成長,發展員工的特長。不歧視、譏諷、挖苦、侮辱員工,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員工。不無故解除員工勞動關係。

七、牢固樹立法紀觀念。不以權謀私,不收受供應商、經銷商、司機等關聯方財物,不遲到、早退、曠工,不訓斥學生家長。

八、爲人表率,言傳身教,舉止文明禮貌。不穿奇裝異服,不留奇須怪發,不在危險區域吸菸,不在工作日或班前飲酒,上下班佩戴安全頭盔,遵守交通規則。

九、反映問題要用正確的方法,走正確的途徑,不搞個人人身攻擊,不散佈未經查實的言論。

十、凡有違犯上述承諾規定者,自願接受企業和上級根據有關規定作出的處理。

承諾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爲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後,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爲主、經濟獎懲爲輔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經理和主管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未註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節獎勵

第六條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七條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爲公司採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爲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爲應當給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第八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經理店長進行審覈;

3、總經理或店長批准。

第三節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爲之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九條有下列行爲者罰款10元:

1、隨意吐痰,丟紙屑果皮者;

2、早會遲到者;

3、營業時間內聚衆聊天、看小說、吃零食、打瞌睡、抄寫非公事文件者。

4、崗位衛生檢查不合格者;

5、當班期間未佩帶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門示未化淡妝者;

6、禮儀、稱呼不規範者(包括對主管、攝影師、化妝師、設計師的稱呼);

7、填寫各種工作表格不認真、漏填者;

8、當班期間當衆化妝,修剪手、腳指甲者;

9、打卡後吃早餐者;

10、下班後自己工作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衛生、關閉電腦、空調等。

11、未按公司規定使用公司設備者。如電腦等。

12、上下班忘記打卡者。(須有主管開單證明確有準時上下班)

第十條有下列行爲者罰款20元:

1、未經許可而無故不列席公司會議者;

2、未經許可而私自帶人進入工作場所者;

3、離開工作崗位未辦理代班手續者;

4、安排任務未及時完成者;

5、竄崗、隨便進入其它部門工作室者。

6、上班時間吵鬧、大聲喧譁而不聽糾正者。

7、利用公司設備電腦上網聊天、玩遊戲、看電影者。

8、上班時間洗頭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爲者罰款50元:

1、未經主管同意外出者

2、態度惡劣,傲慢,不接受管理,當衆頂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設備做私人事件者。如電話、打印機、複印機等。

4、在顧客面前吵架、說粗話有損公司聲譽形象者。

5、服務態度欠佳,經顧客檢舉屬實者。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7、出席各種會議或者工作,代他人簽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爲者罰款100—500元:

1、與顧客或員工發生鬥歐吵架事件者,由部門主管根據情節作出處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私拉電源影響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業者。

第十三條有以下行爲者,做記過或開除處分:

1、利用私人對公司不滿,煽動員工情緒製造事端者。

2、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職務調動者。

2、在外散佈謠言,製造事端,嚴重影響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營業機密,如效益,拍照對數,促銷計劃與發展營運計劃嚴重者。

第十四條有以下行爲者視情覺嚴重報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私自偷取公司產品(包括毛片、加洗、壓膜、複製光盤等)與顧客產生交易者。

2、盜取、偷竅顧客、同事、公司財物者。

3、盜取、泄露公司內部高級文件、機密者。

第四節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後,不得無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須有部門主管批准簽字,每月不能超過兩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後統一交予會計

第十六條忘打卡每人次處於二元處罰,以每一次遞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記打卡二元,無次忘記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條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分鐘三元扣罰,每月遲到超過五次在原有處罰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條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時不辦理任何手續,作曠工處理。曠工按三倍扣除當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公司將予以除名。

第十九條考勤工作由會計負責,考勤員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堅持原則

第二十條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在發工資前應進行仔細覈對,覈對無誤後方可計算工資。

第二十一條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前前臺領取統一公文,正確填寫,報有關主管簽字後,然後在急時送回前臺。

1、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必須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得到批准後,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開崗位;

2、如因突發事件不能到崗者,須立即託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主管說明原由,由部門主管當日下班前補辦手續上交人事部;

3、員工因病(事)請假,公司不發當日工資。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崗位每日上班時間鐘頭數,按比例扣發當日部份工資,並扣除當月滿勤獎金;

4、員工請事假在三天以內由經理(主管)批准,超過三天者須報總經理批准;

5、部門經理(主管)請假必須報總經理批准;

6、員工請假,必須在批准的期限到時上班。特殊情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7、如請假必須提前一天進行申請;如有突發事可以在8點之前打電話。8點之後無效

8、員工在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終福利、獎勵待遇;

9、因參加社會活動、工作、業務需要或會議必須離開工作崗位者,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給予公假,工資照發;

10、因某些原因想辭職的,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簽字後生效。簽字時間往後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辭職。

(以上規章制度全體員工簽字即日生效)

法規規章制度 篇四

第一條依據本辦法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第39條的規定訂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公司編制內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的撫卹除法令別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三條公傷的撫卹從業人員因執行職務而致傷,一時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勞保局負擔醫藥費外,治療期間按月給予全數本薪,但以24個月爲限,逾期得予停薪留職12個月內或命令退休。第四條死亡的撫卹從業人員因執行職務而致死亡(包括患職業病死亡)者,按照其服務年資及最後月份本薪給予卹金,其支給標準依下列各款的規定但最低不得少於4萬元,最高不得超過12萬元。

(一)服務未滿5年者一次發給40個月本薪的卹金。

(二)服務滿5年以上,每滿一年增給一個月本薪的卹金,但最高以發給28個月爲限。第五條特別卹金從業人員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傷或死亡者,除照第三、四條規定辦理外,並得由廠處主管敘明事實,呈總經理或董事長另行議恤,依最後月給本薪,酌情給予44個月以內的特別卹金。

(一)明知危險奮勇救護同仁或公物者。

(二)不顧危險盡忠職守抵抗強暴者。

(三)於危險地點或時間工作盡忠職守者。

第六條在職死亡的撫卹從業人員在職死亡(非因執行職務)者,按照其最後月給本薪給予卹金,其支給標準依下列各款的規定,但最高以4萬元爲限:

(一)服務未滿一年者,發給5個月卹金。

(二)服務滿一年以上的年數,每滿一年增給一個月,但最高以發給10個月爲限。

第七條停薪留職期間死亡的撫卹從業人員於停薪留職期間內死亡時,其停薪留職原因爲逾公傷假者,得按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請恤;其停薪留職原因爲逾特別病假者,可按第六條規定請恤。

第八條喪葬費從業人員死亡除按第四條至第六條規定撫卹外,並加給喪葬費計1萬元,因公致亡者給5個月工資。

第九條領受順序領受撫卹金、喪葬費的遺族,須備有確實證明者爲限,除遺囑別有指定外,其領受順序依政府有關法令的規定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 (五)同胞兄弟姊妹。

第十條共同承領領受撫卹金、喪葬費的遺族,同一順位內有數人時,應共同具名平均承領,如有願意放棄者,應出具書面聲明。

第十一條申請手續申請撫卹金應於死亡一年內由遺族填具撫卹金申請表及申請撫卹金保證書檢同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及保證書向本公司請恤,但遇有不可抗力事故時,其期限準延長。請恤時應由人事、會計部門審覈各項憑證後呈總經理核發,但配有眷屬宿舍者,應俟遺族辦理退舍手續後,始予核付。

第十二條受領撫卹金的權利受領撫卹金的權利,不得押扣、讓與或供擔保。

第十三條代殮的處理死亡者如無遺族時,得由其服務部門就應給喪葬費指定人員代爲殮葬。死亡者如遺族居住遠方或不及親臨殮葬時,得比照前項規定代爲殮葬,但其應領撫卹金各費應待其合法領受遺族到達時,按照規定手續給領,並扣除代爲殮葬所需的。用費。

第十四條編制外人員的公傷撫卹聘約、定期契約人員及臨時人員因執行職務而致傷,一時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勞保局負擔醫藥費外,治療期間按月給予全數薪金,但以聘約期內或二年爲限;其因執行職務而致死亡者,得一次核給最後月給本薪40個月死亡補償及5個月喪葬費,但最低不得少於4萬元,最高不得超過10萬元。

第十五條遺族遷宿處理從業人員死亡其配租有宿舍者,準其遺族繼續居住半年,其遺族未往滿半年遷出者,按未住月數比照其死亡時的房租標準給予房屋津貼,在未遷離宿舍前須將其遺族撫卹金的一半代爲存入銀行,如住滿半年仍未遷出時,每超過一個月須向遺族或就專戶存儲的撫卹金項下扣繳雙倍房租。

第十六條公傷的定義本辦法所稱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死亡的認定均以勞保"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審查準則爲依據。

第十七條實施及修改本辦法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規章管理制度 篇五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財經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貫徹執行財政部門制定的。具體會議制度和成本覈算辦法,加強成本覈算和管理。

二、科長按期組織編審財務計劃和會計決算報表,定期上報,對各項財務指標組織測定、分期考覈,並協助領導和有關部門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及時向領導提供本單位的經濟活動情況,爲領導當好參謀。

三、編制彙總財務會計報表,保證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賬表一致,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呈報有關財務報表。

四、按財經制度和成本開支範圍及費用標準複審原始憑證和編制記賬憑證,正確使用會計科目,按會計制度設置賬戶,及時正確地記賬、標賬、對賬、清賬。

五、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現金使用範圍,遵守銀行結算制度,現金銀行存款按時間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結出餘額現金當日覈對,銀行存款月終必須與銀行覈對,做到日清月結。

六、現金管理不允許白條抵庫,不經領導批准,不能擅自借款,票據(正規發票)報銷必須有領導簽字,經會計審覈後方可報銷。妥善保管有價證券和支票、結算憑證、空白收據和有關印章,確保財務工作安全運行。

七、各項經費使用,按主管局規定的標準支出:

1、經費中的福利開支,由財會和辦公室提出,經公司領導班子會研究,主管財務領導批准支出。

2、經費中的公務費、辦公費、郵電費、水電費、公用取費、旅差費、油料費、修理費、招待費和業務費、印刷費、複印費、會議費等由財務覈算,主管領導批准支付。

八、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條例》,嚴格財務制度,嚴密審批手續,財務要事及時向領導彙報,做到領導心中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