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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管理管理制度【多篇】

手機管理管理制度【多篇】

手機管理制度 篇一

爲了統一對公司人員使用手機的規範管理,確保手機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 新進員工轉正後,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機,應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手機申領審批表),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

第二條 經總經理批准後的申領表流轉到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管通知申請人領取手機和卡號。

第三條 公司發放的手機和卡號,產權屬公司所有。

第四條 手機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在保修期內的非人爲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鑑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在保修期內的人爲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鑑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費用由手機使用人承擔。超過保修期所發生的手機故障,均由手機使用人負責修理。

第五條 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手機費用標準亦不同,具體標準由總經理根據不同崗位而覈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調整,由總經理另簽發通知。

第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手機費用不作限制。

第七條 每月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電信(移動)公司提供的話費發票,在工資內扣除員工超出標準額部分,扣款收據由人力資源部發給扣款個人。

第八條 手機應始終處於開機狀態,以便公司隨時可以與你聯繫。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手機的管理工作並將號碼錶印發各部門。

第十條員工離職,需按規定交還手機及卡,如因特殊情況保留,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籤批同意後,由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手機費用結算及號碼過戶手續。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監督實施。

手機管理管理制度 篇二

尊敬的各位家長:

你們好!

爲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消除因手機的濫用對課堂的不良影響,營造積極向上、文明健康的校園文化氛圍,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咸陽民盟中學手機管理制度。

一、學校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避免因手機的過度使用而影響學生的學業成績或引起學生視力、聽力的損傷。

二、走讀生一律不準帶手機進入學校。

三、住校生原則上不能帶手機,確因家庭特殊原因需要攜帶手機的學生,有非帶不可的理由,必須在班主任處領取《學生在校攜帶手機申請、登記表》,本人如實填寫、家長簽字,該生方可帶手機進校。

四、各班主任應對本班住校生《學生在校攜帶手機申請、登記表》嚴格控制、認真審查、並和家長及時協商溝通。對審查通過的'仔細登記,班級存檔,另將本班攜帶手機學生花名單電子檔交政教處,以備隨時檢查。

五、所有學生嚴禁帶手機進入課堂。全校所有教師都應把手機管理納入課堂管理範疇,對手機進入課堂進行嚴格監督,如有學生違反,科任老師將手機一律沒收並交給班主任處理。學校給予當事學生紀律警告處分。

六、凡是因違反課堂紀律被扣留的手機由班主任代爲保管,通知家長來校辦理領取手續。對於在一學期內已有扣留一次手機記錄而再次因手機違反課堂紀律的學生,學校將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七、住校生上晚自習時,手機統一交班主任老師保管,週末放假時統一發放。如有學生違反即按第五條和第六條規定處理。

八、家長確有事需與學生聯繫的,可電話聯繫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

九、本規定中所指的課堂包括體育課、微機課、音樂課、美術課。

十、本制度由頒佈之日起實施。

孩子的管理工作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等各方盡心盡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請家長切實肩負起監護責任,保護孩子的健康成長。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爲全體學生健康成長而努力!

落實雙減政策致家長的一封信 篇三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

在過去的一年裏,在您的支持和配合下,我市持續規範校外培訓行爲,着力減輕作業負擔,課後服務實現義務教育學校全覆蓋。2022年,爲更好地守護學生身心健康,積極迴應社會關切與期盼,切實減輕學生負擔,我們懇請家長們繼續予以配合推進並監督我們做好“雙減”工作的實施,促進我市教育生態良好向上發展。

一、培養孩子獨立完成作業的意識。請您理性看待孩子成長過程,不盲目跟風從衆,拒絕過重課業負擔,讓孩子擁有自主、陽光、健康的學習生活空間。

二、培養孩子的健康運動的意識。根據學校要求,將體育運動和勞動教育納入家庭作業範疇。

三、培養孩子的自律意識,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給孩子閱讀空間,引導孩子多閱讀紙質書籍,自覺保護視力,最大限度減少使用電子產品時間,瀏覽有意義的學習網站,健康上網。

四、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充分保障孩子睡眠時間和睡眠質量,保障孩子每天睡眠時間國小不少於10個小時,國中不少於9小時。

五、指導孩子科學使用網絡。與孩子一起分享讀書、旅遊、遊戲帶來的快樂,與孩子一起參加體育鍛煉,保持健康體魄。

六、不參加隱形變異類違規培訓,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遠離“無證無照”機構,堅決抵制違規變相開展學科類培訓行爲,堅決不送孩子在非學科類機構進行學科培訓。積極參與監督並維權。如您發現校外培訓機構存在違法違規行爲、在職教師違規開展有償補課行爲,或者您的切實利益受到了損害,請您及時舉報,我們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您可以撥打“雙減”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尋求幫助。

七、學會運用好通遼市教育雲“家校互動服務平臺”和“校外培訓服務平臺”。家長爲孩子選擇的培訓均通過“中國小校外培訓服務平臺”線上報名,在線簽訂合規合同及繳納費用,不要現金、轉賬給任何人;不繳納超過3個月或60學時以上預繳費,索要與校外培訓機構名稱相一致的稅務發票;抵制以年費、充值卡、多買多送、充值優惠、預交三個月贈送後續課程及預存長週期領贈品等變相超長時間收費行爲。

各位家長,減負才能增效,健康才能長效,幸福是最大的成功,人生只有幸福的起點,沒有成功的起跑線,教育是日積月累、成纔在於點滴進步,沒有捷徑、沒有彎道,孩子真正的全面發展,要有良好的學習習慣,有樂觀的精神,良好的品格,強健的體魄,希望在未來的日子裏,通過家校雙方的共同努力,還孩子一個健康、快樂的童年,讓孩子在夢想的天空中飛得更高、更遠!

XXX

20XX年XX月XX日

手機管理制度 篇四

爲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帶入校園。

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國小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

二、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

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

三、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通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繫,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繫家長。

不攜帶手機的學生需要手機通話時,由老師提供方便。

四、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五、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六、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七、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手機管理制度 篇五

1、學生不得私自帶手機帶教室;

2、個人擁有手機的同學,應及時向老師彙報,並做好登記;

3、有手機的同學把手機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並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3月27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

手機管理制度 篇六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後,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遊戲等)均視爲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並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後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後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爲作弊並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繫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繫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手機管理管理制度 篇七

爲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強化崗位責任,規範員工行爲,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適用範圍

生產線一線員工(含各車間班長)。

二、適用時間及地點

在崗期間生產區域內。內外部聯繫時,使用公司配置的`固定電話。

三、存放地點

本人上班前,更換工作服時,將手機放置在自己鞋櫃裏,並妥善保管,安全環保部做好巡檢。若出現失竊,及時向安全環保部報告。

四、檢查及獎懲措施

1、班組自檢

上班前,由班長對本班組進行檢查,發現未將手機放置鞋櫃的,及時糾正,首次發現給予批評教育,再次發現扣罰100元,並上報車間、分廠(部門)、分管領導及安全環保部。

一年內累計三次以上,公司將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給予解除勞動關係。

2、車間檢查

各車間(部門)每天要做好檢查工作,若發現員工未將手機放置鞋櫃的,對直

接責任人扣罰200元,班長每次扣罰100元,並將處理結果上報分廠(部門)、分管領導及安全環保部。

一年內累計三次以上,對班長降級處理。

3、分廠(部門)檢查

各分廠(部門)做好不定期檢查工作,若發現員工未將手機放置鞋櫃的,對直接責任人扣罰300元,班長每次扣罰200元,車間(部門)領導每次扣罰100元,並將處理結果上報分管領導及安全環保部。

一年內累計五次以上,車間(部門)負責人降級處理。

4、廠級檢查

安全環保部每月做好監督檢查管理工作,若發現員工未將手機放置鞋櫃的,對直接責任人扣罰500元,班長每次扣罰400元,車間(部門)領導每次扣罰300元,廠長每次扣罰300元。

5、每次檢查結果,公司張貼通報,並將款項上交到公司愛心基金。

6、一年內未發生違反此辦法的,班組、車間、分廠分別給予1000元、20xx元、3000元的獎勵。

五、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手機管理制度 篇八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爲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一、家長和學生都要認識到手機的利弊,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二、有限帶入校園。

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確實因需要,經家長同意,可以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通學生不建議帶手機到校。

三、學生將手機帶入校園,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家長、班主任和年級組簽字同意,交學生科備查。

2、學生於返校當天由班級安全員逐一登記,收齊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班主任將手機上交情況反饋至家長羣確認,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

3、不允許因給手機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就寢在教室、寢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手機、電池或充電器由年級組代管。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根據法律追究相關責任。

4、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根據《長沙縣實驗中學紀律處分條例》進行處理。

5、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帶入或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爲作弊,並按相關規定處理。

6、學校提供公用磁卡電話爲學生使用,地點分佈如下:啓智樓中廳每層2臺,尚志樓和睿智樓一樓各1臺,男生一棟2臺,女生3棟4臺,女生4棟2臺,北門門崗1臺。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其他人聯繫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7、學生違規使用手機適應《長沙縣實驗中學紀律處分條例》,單次違紀進行“警告”處分,由年級組德育副主任進行批評教育,多次違紀,紀律處分累加,由學生科長進行誡勉教育,手機由年級組代爲保管,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8、提倡積極健康的課餘生活,假期不建議使用手機,電子產品的使用時間每天不超過1小時。提倡綠色上網,做文明網民,因電子產品使用不當導致糾紛、違紀,同樣適應校級校規,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xxxxx中學

20xx年9月1日

手機管理方案 篇九

爲了全面貫徹新時代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現將我校學生作業管理、睡眠管理、手機管理、讀物管理、體質管理(簡稱“五項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作業管理:努力減負增效,課內作業不出校門

睡眠管理:保證每天睡眠不少於8小時

手機管理:來校不帶手機,回家控制手機

讀物管理:健康閱讀,綠色上網

體質管理:加強體育鍛煉,創建健康校園

二、具體要求

(一)加強作業管理

1.嚴格作業設計。教師應從學與教的視角思考作業內涵,嚴格作業設計,作業形式多樣化,應有社會實踐及研究性學習等方面的作業。研製作業內容,規範作業佈置,合理評價作業,嚴禁佈置機械性、重複性、懲罰性、隨意性等低效作業。

2.嚴把作業難度。嚴格執行課程標準和課程方案,科學制定並認真落實教學計劃,不隨意增減課程難度,不隨意加快教學進度,針對不同的學生分層佈置作業,不佈置難度水平超過課標要求的作業。

3.嚴控作業總量。嚴格教輔資料管理。一教一輔,科學合理有效利用好練習冊,不得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原則上國中生書面家庭作業總時間不得超過1.5個小時。由教務處組織各年級組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4.嚴肅作業批改。教師必須親自批改作業,有發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評,提倡作業面批面改,以便充分掌握學情,不得只佈置不批改,不得應付性批改。不得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檢查任務,不得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

(二)加強睡眠管理

1.減輕課外負擔。引導家長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選擇適當的家庭教育方式,不拔苗助長,不給學生安排太多的家庭作業和輔導班,給孩子們更多的時間發展自己的興趣愛好,同時擁有更好的睡眠。

2.保證睡眠質量。嚴格控制上課時間不早於7:30,中午安排靜校午休,以保證學生每天8小時的睡眠時間。教師要關注學生上課精神狀態,對睡眠不足的,要及時提醒學生並與家長溝通。指導學生統籌用好回家後的時間,堅持勞逸結合、適度鍛鍊。指導家長儘可能營造溫馨舒適的就寢環境,確保孩子身心放鬆、按時安靜就寢,不熬夜,養成良好睡眠習慣。

(三)加強手機管理

1.嚴禁帶手機進校園。學校明確告知學生和家長,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學校研究同意,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

2.加強教育引導。通過國旗下講話、班會、團課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爲。

3.做好家校溝通。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嚴格控制學生居家使用電子產品,防止學生沉迷網絡。家長和老師及時保持溝通,掌握學生身心健康狀況,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四)加強讀物管理

1.開展閱讀考級活動。各班要廣泛開展閱讀能力提升工作,參照中學生必讀、推薦名著等,結合實際制定適合各年級學生閱讀能力的推薦書目,向老師、學生共同推薦經典類和前沿類的優秀讀物。

2.加強書香校園建設。要加強學校圖書館及班級圖書角的建設,定期更新圖書,方便學生閱讀,豐富閱讀體驗。充分利用開放式圖書館“書香廳”,發揮閱讀育人、文化育人的功能。

3.嚴格讀物管理。各班要將教輔和讀物推薦目錄轉發至家長,作爲家長爲學生選購的依據。引導家長學生從正規書店選用讀物,不要選購和使用盜版讀物,不要選購和使用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違背的讀物資料。

(五)加強體質管理

1.開展常態化體育運動。繼續落實陽光體育大課間活動,每天陽光運動不少於1小時(上午跑/早操,下午開展課外活動)。要求每個學生掌握至少2項日常鍛鍊的體育技能,形成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體質健康水平切實得到提高。教師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課,保證學生每節課間休息並進行適當身體活動,減少靜態行爲。

2.綜合防控近視。非學習目的的電子產品使用單次不宜超過15分鐘,每天累計不超過1小時,使用電子產品學習30-40分鐘後,應休息遠眺放鬆10分鐘。避免不良用眼行爲,監督並隨時糾正學生不良讀寫姿勢,應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讀寫連續用眼時間不宜超過40分鐘。加強對眼保健操的檢查和管理。

3.加強健康教育。通過有計劃地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健康意識與公共衛生意識,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識和技能,促進學生自覺釆納和保持有益於健康的行爲和生活方式,減少或消除影響健康的危險因素,爲學生一生的健康奠定堅實的基礎。每年高一新生在軍訓期間完成心理測試評估。

三、保障措施

爲確保我校“五項管理”工作落地落實,我校有如下具體措施:一是加強組織管理,進一步加強學校作業、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的管理檢查。二是強化督導問責,校領導班子要將五項管理作爲主要內容,常態化開展檢查。三是加強宣傳引導,發掘一批五項管理方面的典型經驗做法,積極宣傳推廣,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成才觀,營造有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家校環境。

手機管理制度 篇十

中職學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的時期,學校一直不提倡中學生追求生活的奢侈。爲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學生在校內文明合理使用手機,借鑑兄弟學校的`做法,學校現決定:

1、學生可攜帶手機至本校區,可在指定時間內自由使用。

2、學生禁止在教學時間(如考試、上課、自修課、升旗儀式、x)使用手機。學生在上述時間內,須將手機設爲關機狀態。

3、手機充電須在本人教室內且教室內有人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實訓室、實驗室內給手機充電,嚴禁在教室無人時給手機充電。

4、晚上熄燈後,應將手機設爲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後,使用手機在宿舍區聊天,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5、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宿舍管理人員可當場收繳手機及/或充電器,並在一天內及時將手機交給學生處工作人員。學生處工作人員視情節、態度,代其保管一週或一學期不等,並開具暫時保管條,對違規者給予批評教育,並扣德育分5-15分。對第三次違規者,通知家長到校領手機,並經予警告處分。

6、手機屬私人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被盜,學校不負找尋及賠償責任。

7、此規定從20xx年4月30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