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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一份昆蟲備忘錄

寫一份昆蟲備忘錄

寫一份昆蟲備忘錄 篇一

喬澤培

大孔雀蝶,是一種爲愛而生的蝴蝶,它們的壽命非常的短,一生只是爲了找配偶,交配,生子。如果一直大孔雀蝶被抓,整羣大孔雀蝶都會爲它而致敬。爲它整整守上三天。一直關注着它,生怕它會自取滅亡。直到它出來,整羣大孔雀蝶纔會陪伴着這位“公主”,安然離去。

紅螞蟻覺得,地球的生物是不能分等級的,雖然我們人類是地球上的霸主,但卻被一些普通的生物傷害,比如:馬蜂、炭疽……就算微不足道的紅螞蟻也有令人驚歎的本能,除了我們耳聞目睹的“大力士”、“超級團結”。還有超強的記憶力,警惕性也很高。

寫一份昆蟲備忘錄 篇二

會辨別方向的蜜蜂

劉子夢

我想關於更多瞭解蜜蜂的知識,今天我就瞭解到了一個蜜蜂會辨別方向,作文今天我抓到了一隻小蜜蜂,把它放到了很遠的地方,上圖了一些顏色,我想他是不是真的會辨別方向?我等了一兩個小時,出了家門,看看蜜蜂回來了嗎?從遠出一看有個小東西,我就往前走,越走越近,看得越清楚,結果我發現這就是我塗顏色的那隻小蜜蜂,原來蜜蜂會辨別方向是真的啊!

寫一份昆蟲備忘錄 篇三

螢火蟲

白韻綺

我喜歡螢火蟲,因爲螢火蟲是世界上衆多昆蟲裏最特別的。它會發光,會在自己的尾巴上掛一盞燈籠,它經過的每一個地方都會很明亮。螢火蟲的燈其實是它的呼吸器官,它的外表很漂亮,它是食肉動物,喜歡吃蝸牛!

寫一份昆蟲備忘錄 篇四

怕冷的建築師

楊嘉威

森林裏住的泥水匠風,可以說是最有意思的建築師了,泥水匠蜂是一種很安靜的昆蟲,很久很久前,他們居住在非洲,現在世界各地都能看見到他們,你是江峯,好怕了,所以他們總是把潮間在很暖的很溫暖的獲得地方最好經常能見到太陽光,大多數泥水降溫,會把巢建在人們的煙囪裏,因爲從那裏散出去熱器,讓他們感到暖烘烘的,每年七八月份是他們選擇地點建巢穴的好時間,他們在有煙囪頂外飛來,它們的食物是蜘蛛,他們先會把蜘蛛殺死然後放到有卵的地方然後等卵孵化以後小泥水匠分就可以吃到美味的鮮嫩肉了。

寫一份昆蟲備忘錄 篇五

小昆蟲蜜蜂

孫嶽楷

我最喜歡的小昆蟲的名字叫蜜蜂。

它的顏色是黃色的,翅膀是黑色的。肚子非常小,頭上有兩個觸角。

我非常喜歡他,有一次他來到花叢中。我彷彿聽到他們在說悄悄話。小蜜蜂和我們人類是好朋友,蜂蜜每天都採蜜,爲了給人類吃上蜂蜜,他們爲我們人類付出了多少汗水。

保護小蜜蜂,愛護小蜜蜂。

寫一份昆蟲備忘錄 篇六

甲殼蟲

張鑫瑞

甲殼蟲屬於昆蟲中最大的一種,目前大約有35萬種種類,從沙漠到熱帶雨林幾乎都有它們的身影。

甲殼蟲和其他的昆蟲一樣,身體分頭、胸、腹三部分,有六隻腳,它們最大的特徵是前翅變成堅硬的翅鞘,已經沒有飛行的功能,只是保護後翅和身體。飛行時,先舉起翅鞘,然後張開薄薄的後翅,飛到空中。

甲殼蟲頭的末端有兩對極小的淡紅色口器,身子成拱形,上面有細紋一節一節的,除了口器外,全身都是黑色的。它行動靈活,用小棍子弄它的時候,它會迅速躲開。夏天,在路燈下經常可以看到它的身影,當你把他放到瓶子裏時,它很安靜,呆在裏面一動不動,這就是甲殼蟲!

寫一份昆蟲備忘錄 篇七

大孔雀蝶

董皓天

我最喜歡的昆蟲是大孔雀蝶,它是歐洲最大的蝴蝶,穿着栗色天鵝絨外衣,繫着白色皮毛的領帶。翅膀上滿是灰白相間的斑點,一條蛋白色之字形線條穿過其間,線條周邊呈菸灰白,翅膀中央有一個圓形斑點,宛如一隻黑色的大眼睛,瞳仁中閃爍着黑色、白色、栗色、雞冠花紅色而彩虹狀的變幻莫測的色彩。

一股強氣流從相反方向下能夠給嗅覺提供的信息的分了一,但卻不會像我們的物理學假設的那樣,阻止小孔雀蝶飛抵有氣味的氣流和相反的一面。

寫一份昆蟲備忘錄 篇八

王嘉榕

看完昆蟲記以後讓我對蟬有了新的認知,蟬有兩對膜翅,形狀基本相同,頭部寬而短,具有明顯突出的額脣基;視力相當良好,複眼不大,位於頭部兩側且分得很開,有3個單眼。觸角短,呈須狀。口器細長,口器內有食管與唾液管,屬於刺吸式。胸部則包括前胸、中胸及後胸,其中前胸和中胸較長。

3個胸部都具有一對足,腿節粗壯發達(若蟲前腳用來挖掘,腿節膨大,帶刺)。蟬的腹部呈長錐形,總共有10個腹節,第9腹節成爲尾節。

到了晚上,你只要聽見蟬的鳴叫聲你就知道夏天來了。

寫一份昆蟲備忘錄 篇九

劉兆博

你們知道嗎?蜜蜂可以辨認方向,無論我們把它放在哪個地方,他呀也能找到自己的窩。

我韓知道這個故事講的是什麼。講的是在他的家裏草料盆的窩蜂窩裏捉了一些蜜蜂,又把他們放在紙袋子裏,還叫小女兒在蜂窩旁等着。他還給蜜蜂做了記號,他回家的時覺得蜜蜂可能找不到了家,他剛進門,他的小女兒就衝過來臉紅紅的,看上去很激動,他高聲喊道,有兩隻蜜蜂回來啦在回到蜂窩肚皮下還沾着花粉。

還特別喜歡這個故事。

寫一份昆蟲備忘錄 篇十

不會迷失的精靈

白恩熙

我想了解關於蜜蜂很多的故事。我曾聽說它有很強辨識方向的能力,無論它被丟在哪兒,總是可以自已飛回它的住處。

法布爾親自做了個實驗。他在他家屋檐下捉了20只蜜蜂,給它們作了記號。帶着它們走了二里半的路,然後放了它們,想看看它們能不能飛回去。可是,還沒等他回去時,有兩隻蜜蜂已經飛回去了,等到第二天早上,他看到做記號的20只蜜蜂有隻有三隻沒飛回來。

蜜蜂可真稱得上不會迷失的精靈,它們高超的尋家本領正是我們人類所缺乏的。